立法局CB(2)1058/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2/PL/HS/1


立法局
衛生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一)
時 間:上午八時三十分
地 點: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何敏嘉議員(主席)
    梁智鴻議員(副主席)
    黃震遐議員
    楊孝華議員
    羅致光議員
缺席委員:
    楊 森議員)
    陳婉嫻議員)另有要事
    莫應帆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衛生福利科

    副衛生福利司
    何高雪瑤女士

    首席助理衛生福利司(衛生)1
    陳梁夢蓮女士

    首席助理衛生福利司(衛生)2
    張雲正先生

    助理衛生福利司
    梁愛欣女士

    保安科

    首席助理保安司
    郭譚佩儀女士

    衛生署

    衛生署副署長(2)
    林秉恩醫生

    衛生署助理署長(特別衛生事務)
    陳慧敏醫生

    懲教署

    懲教署助理署長(行動)
    彭詢元先生

    醫院管理局

    醫院管理局副執行總監
    高永文醫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2)4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2)4
    麥麗嫻小姐



閉門會議

1.議員同意暫定於一九九七年二月的會議席上進一步討論
跟進大學顧問醫生及專科醫生私人執業的問題,以作跟進
;此外及暫定於一九九七年二月的會議席上再行討論此事
,亦並同意提醒政府當局向事務委員會匯報其調查結果。
在此期間,梁智鴻議員會提供他擁有獲得的資料,以助便
事務委員會進行討論。

2.經討論後,議員就商定監察公營醫院的臨床門診服務及
中成藥管制兩事的討論範疇圍達成協議。

3.議員認為不能接受,政府當局有關延遲期進行評估小欖
精神病治療中心(以下簡稱「小欖中心」)人手需求的工作
的建議。,是不能接受的。

4.議員同意在下次會議席上討論下述問題--

  1. 護士人手短缺問題;

  2. 牙科手術助理員、牙科技術員、牙科治療師
    及牙齒衛生員的註冊;及

  3. 健康醫護制度的檢討。

5.在收到當局就有關紅十字會血庫浪費血液一事提交的調
查報告後,事務委員會會在他日便決定討論此事的日期。

公開會議

I.通過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及十四日
會議的紀要及續議事項

(立法局CB(2)602/96-97及603/96-97號文件)

6.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及十四日會議的紀要獲確認通過。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7.主席告知政府當局下次會議的討論的事項,並要求政府
當局盡快提供檢討醫護制度檢討的定期進度檢討報告。政
府當局同意考慮上述要求。

8.主席察悉一些團體反對對於為牙科手術助理員、牙科技
術員、牙科治療師及牙齒衛生員的進行註冊的建議提出反
對。政府當局匯報時表示謂,已將此事轉交介予醫務發展
諮詢委員會轄下的牙科小組委員會處理,以便檢討數年前
提出的擬議註冊制度是否適用於現時的牙科行業。牙科小
組委員會將於一九九七年一月擬備就上述檢討擬備初步檢
討報告。政府當局會確定是否可在下次一九九七年一月十
三日下次的會議席上或在該日前提交備妥該份報告。政府
當局表示,現時仍未草擬有關法例。

(會後補註:政府當局澄清,醫務發展諮詢委員會轄下的
牙科小組委員會會在一九九七年一月成立一個研究此事
的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各有關專業的代表。預期該工作
小組會在六個月內作出匯報。)

II.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人手問題

(立法局CB(2)611/96-97(01)及(03)號文件)

9.主席指出,此問題已討論超過九個月,在一九九六年六
月十八日擧行的會議席上,事務委員會已明確表示不滿醫
院管理局(醫管局)進行的人手檢討,因為檢討只建議註冊
護士及登記護士的比率,並且沒有處理小欖中心現時晚間
護理情況的問題--

  1. 晚間沒有護士在病房當值,以致病人被關
    起來,無人護理;及

  2. 兩位值夜主管是唯一具備專業護理資歷的
    職員,他們須巡邏整間小欖中心,以致無
    法照顧病人或評估他們的情況。根據懲教
    署工作訓令的規定,其中一位值夜主管甚
    至不准進入病房。

主席憶述,在較早前的會議紀要已明確列明,衛生福利科
及保安科已同意從醫學角度評估小欖中心的人手需求。主
席要求政府當局解釋為何現時改變立場,建議稍後才進行
評估。

10.政府當局在回答時,首先扼述當局自一九九六年六月起
為改善小欖中心人手問題而採取的措施,並向議員保證,
當局向職員提供專業訓練及增設職位後,精神病科服務的
水準會大為提高。鑑於現時是小欖中心的過渡期,期間當
局會改善精神病科護理服務的水平,因此政府當局認為,
待全面落實有關建議,並得悉其總體成效後,才檢討該中
心的人手需求,會是較適當的做法。

11.政府當局進一步解釋,在現階段進行人手評估,會有以
下技術問題--

  1. 小欖中心現時的護理服務水平不能作為預計
    該中心將來人手需求的參考指標。由於職員
    人手短缺,一些需由曾接受正式護理訓練的
    職員擔任的職位,現時由不具備此項資格的
    職員擔任,因而導致現階段提供予病人的護
    理服務低於理想的水平;及

  2. 由於小欖中心同時是精神病院及懲教機構,
    政府當局評估小欖中心的人手需求時,不能
    單以正規醫院的標準為依據。

基於上述原因,衛生福利科及保安科同意不應在現階段進
行人手評估。

12.議員表示理解小欖中心的特殊性質;但認為只要當局視
住院人士為「病人」,並同意他們有需要接受精病科服務
,便有責任提供所需的護理人手,以提供可以接受的服務
水平。有鑑於此,政府當局應根據需要照料的病人數目,
作為護理人手水平制定的基準。議員認為,當局可同時改
善小欖中心的人手及提供職員訓練。此外,議員仍需知道
政府當局希望在人手方面達致的最終目標,以便可切實評
估所作的改善能否達致該目標。議員認為,若他們不知道
最終目標為何,等候當局完成改善措施並無作用。他們認
為,政府當局的答覆完全不能符合他們的要求。

13.政府當局解釋,當局確實已訂有一個須達致的明確目標
,就是97個前線職位均由具備護理資歷的職員擔任;不過
,當局知道議員對此可能持不同意見。當局現正集中加強
須優先處理的工作範疇的護理人手,例如加強負責夜間職
務及收症室的人手,後者需要大量人手向病人提供深切精
神科護理及觀察他們的情況。

14.議員詢問保安科擬備報告時,衛生福利科所發揮的作用
。副衛生福利司在回應時告知事務委員會,該科與保安科
合作擬備報告,在進行小欖中心人手評估時,該科會發揮
支援作用。

15.主席表示,小欖中心是為一所提供治療的懲教機構,如
果沒有小欖中心,病人會被送往青山醫院接受治療及由護
士提供精病科護理,他因而詢問衛生福利科的代表,從醫
學角度而言,第11(a)及(b)段所述的情況是否可以接受。

16.政府當局認為,鑑於小欖中心性質特殊及其實際的設計
,如將該中心直接與正規醫院比較,並不恰當。

17.羅致光議員表示,他的意見和政府當局相反,認為現時
是進行人手評估的最佳時間。小欖中心實施改善措施後,
當局已搜集多項有用及相關的資料;在當局投入更多人力
資源後,人手調動更趨靈活。羅議員建議政府當局首先假
設小欖中心只是一所普通科醫院,以評估該中心的基本人
手需求;然後再假設小欖中心純綷是一所懲教機構,再進
行人手評估。當局其後可根據兩項評估的結果,計算應有
多少名職員需具備護理資歷,然後再考慮調動職員執行護
理及懲教職務的實際安排,調整該數字。他認為,既然政
府當局正研究職員的職務及評估職員提供護理及保安服務
的比例,現時應是進行人手評估及按情況重新調配職員職
務的最佳時機。羅議員解釋說,當局有需要進行人手評估
,以便將實際的人手水平及所需求的水平作一比較,從而
決定兩者的差距有多大。

18.主席憶述,在以往的會議席上,業已審議此問題,得出
的結論是,若政府當局希望每間病房二十四小時均最少有
一名護士當值,小欖中心設有97名職員並不足以供調派,
更遑論需要更多人手執行懲教職務。他要求政府當局預計
每間病房每天二十四小時所需的最低護士數目,從而制定
一個基本人手需求的數字。在決定每間病房所需的最低護
士數目時,政府當局應考慮護士須執行的緊急及繁重職務
(例如撰寫還押令報告)。鑑於現時人手不足,以致在晚間
未能有護士照顧病人,主席質疑職員如何撰寫還押令報告
,因為在撰寫該報告時,護士須整天觀察及密切留意病人
的狀況。

19.政府當局在回答時表示,當上述97個前線職位由曾接受
專業訓練的職員出任後,每間病房在晚間均會有合資格的
護士當值。在過渡期間,政府當局已調派一些在特別觀察
病房新近完成訓練的登記護士執行夜間職務。主席認為,
和以往的做法比較,此項安排意味服務水準下降,因為過
去病人還押青山醫院羈留後,由註冊護士而非登記護士擬
備報告。

20.主席要求政府當局考慮小欖中心不同病房及病人的類別
,然後決定每間病房所需註冊護士及登記護士的數目,從
而計算出整體人手需求,而職員休假時所需的接替人手亦
應予以考慮。議員認為,政府當局不應首先假定97名護士
足以為小欖中心提供基本的精神病科服務。

21.政府當局在回答時指出,在懲教署進行人手評估時,雖
然已考慮到病房的人手需求,然而,當時並沒有具體說明
註冊護士及登記護士的比例,但已考慮到病房的人手需求
。不過,鑑於懲教署的一貫的做法是以註冊護士擔任懲教
主任及以登記護士擔任懲教助理,當局估計上述97名護士
會包括34名註冊護士及63名登記護士。此外,該署當時編
製的人手評估,已訂具體說明了病房在日更及夜更的基本
人手力需求,並表明必須在晚間在病房派駐一名(在某些情
況下甚至是兩名)登記護士在病房當值。不過,主席指出,
事務委員會關注的,是現時小欖中心提供的精神病科服務
水平不能令人不滿意,以及並無資料顯示以及缺乏關於護
士在工作量的資料,而這些護士需要負責履行精神病科服
務及監管兩類職務時(,甚至包括看守是在砲樓及其他設施
駐守的職務)所須承擔的工作量。懲教署助理署長(行動)政
府當局澄清謂,通常不會調派曾接受護理訓練的職員看駐
守砲樓,除非。是基於運作的原因而須採取特殊安排。任
何此類調配均是因為運作上的原因而作出的特殊安排。主
席就懲教署助理署長(行動)的聲明作出回應,表示此類安
排甚為經常。他告知與會者,懲教署助理署長(行動)對上
一次在夜間巡視小欖中心時,在砲樓遇到的職員便是登記
護士。主席要求政府當局研探究作出此類調動配的頻密程
度,政府當局表示同意。

22.議員要求政府當局特別就以下事項提供數字--

  1. 小欖中心若純綷是一間治療機構所需的人手
    數目;

  2. 小欖中心若純綷是一間懲教機構所需的人手
    數目;及

  3. 小欖中心職員用在履行監管及護理職務的實
    際時間。

(c)項的結果會作調整(a)及(b)項的總和,以決定實際的人手
需求。

23.政府當局的代表表示對此項紙上評估方式的價值持保留
態度,因為假設小欖中心等同其他正規醫院而進行人手需
求評估,是不切實際。政府當局建議暫緩進行人手評估,
改為定期向事務委員會匯報改善措施的推行情況及其效果
。議員不接納該項建議,並指出如果政府當局不履行事務
委員會及政府當局雙方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同意的事項,過
去一年用在促請政府當局檢討小欖中心人手需求的時間便
屬白費。

24.政府當局重申,在一九九四年建議開設97個護士職位時
,當局已評估護士人手的實際需要。例而言,當局已考慮
到有需要增設夜更護士,因此建議增設四個主任級職位。
當局重申,鑑於小欖中心的運作模式會在未來數月出現急
劇變化,若根據小欖中心現時的運作方式進行評估,評估
工作長遠而言可能對小欖中心並不適用。

25.議員非常不滿政府當局的答覆。他們認為,政府當局在
此事上採取拖延策略,並堅持政府當局應按議員的要求進
行人手評估。

26.政府當局要求給予更多時間,以便探討是否有其他方法
進行去計算人手數目一些數字,使就此事進行的討論更具
成果。若如果政府當局決定應議員的要求進行人手評估,
須決定以何種方法進行此項工作。不過,主席認為,與上
次回答比較,與上次的答覆比較,政府當局今次的答覆屬
是倒退的做法,他並重申事務委員會要求評估為小欖中心
進行有關登記護士及註冊護士的基本人手需求的評估。政
府當局同意再行考慮進行評估的最佳方式,並會在作出評
估前,再行與議員商討。主席指示在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
日的下次會議席上跟進此一事項。

III.對公營醫院臨床服務質素的監察

(立法局CB(2)611/96-97(02)號文件)

27.主席表示,是項議程的討論應集中於醫管局監察各醫院
臨床服務質素的機制,不會討論近期傳媒報道,指稱公營
醫院的臨床醫生及其他護理人員處事疏忽的事件。

28.醫管局副執行總監向與會者保證,醫管局一直以嚴謹的
態度調查及跟進每宗投訴,以期改善服務質素。他指出在
設立公營醫院監察機制時,其中一個重要步驟是訂立服務
表現標準。他進一步強調臨床稽核的概念,就是委任專科
醫生稽核其所屬專科的臨床醫生,以查看該臨床醫生有否
嚴格依從治理病人程序,以及在適當時提供意見加以改善
。此外,亦已設立特別機制,以監察及檢討較嚴重的個案
,例如與藥物治療有關的事件。

29.議員詢問近期傳媒報道的連串事件,究竟是此類意外在
公營醫院發生此類意外的數目劇增,抑或事件只是冰山一
角。,議員並進一步詢問這情況是否反映醫管局職員士氣
低落。醫管局副執行總監代表回應說,醫管局非常關注近
期發生的多宗意外,但目前他不宜對意外的成因作出結論
。他保證醫管局明白公眾對醫療服務的水平的期望日高,
亦欣然接受此事實。過去數年業已設立各種監察機制,例
如監察嬰兒夭折率的機制,以評核所提供的服務水平的機
制。醫管局亦鼓勵職員報告每一宗違反與運作程序規定不
符的個案,並會徹底檢討所有擧報的個案,以鑑定可改善
之處。醫管局應議員的要求,會提供過去最少三年涉及分
娩窒息個案的統計數字,供議員參閱。

30.數位議員指出,分娩期間輕度缺氧的徵狀,須待兒童長
大後才會顯露出來。醫管局副執行總監同意此說法,並表
示西方社會日益關注分娩期間遇到的困難所隱藏的長遠影
響。然而,就智力受損的個案而言,很難判斷及提出支持
證據。

31.議員關注有是否有定下清晰的臨床指引,以及是否備有
備有臨床醫生沒有在依從此等指引時個案失敗的紀錄。醫
管局副執行總監代表證實,業已對多種疾病的治療方法定
下臨床指引,醫管局亦致力承諾盡量改善情況。有關的專
科臨床醫生業亦已對配處用藥物和處理分娩的程序等事項
訂定下清晰的臨床指引。此外,亦已對涉及兒童出生後一
年內死亡的個案進行臨床稽核。各間醫院的專科醫生會詳
細盡研究此等個案,以找出察看分娩過程中是否有的任何
步驟有否出錯現錯誤。他強調進行臨床稽核時,不單只是
研究治療的結果,亦研究治療過程中的每項個步驟,以確
定任何可予改善之處。醫管局副執行總監應議員的要求,
醫管局提供曾進行的緊急剖腹分娩的統計數據。,醫管局
代表表示同意。醫管局代表在回應一個問題時,醫管局副
執行總監解釋,是否需要剖腹分娩由產科醫生決定。有些
個案的產婦原應以自然分娩方式分娩,但在分娩過程中,
因產婦體力不繼或其他原因而需進行緊急剖腹分娩。

32.議員詢問可否獲得剖腹分娩的數據,以了解是否由於傳
媒近期報道此類事件,令以這種方法分娩的產婦數目激增
。醫管局副執行總監代表答允提供此等數據。

33.醫管局副執行總監代表應主席的要求,答允引述真實個
案,以說明其監察機制及為各系統而設的臨床稽核的運作

34.一位議員關注醫院之間傳遞醫療紀錄出現延誤。他質疑
醫管局於六年前成立後,業已投入大量資源以改善醫管局
的資訊科技,為何仍有此類投訴。

35.醫管局副執行總監解釋,醫管局業已對此問題定下兩個
目標:減低遺失紀錄比率及縮短索取時間。他指出即使已
經進行電腦化,管理醫療紀錄仍是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
不但是香港的醫院,全世界的醫院亦面對同樣問題。他表
示,醫管局接手後已大大改善此問題。臨床醫生亦已養成
將使用完的紀錄交還檔案室的習慣。他以威爾斯醫院為例
,該院的醫療紀錄遺失率現已下降至不足1%。他向議員保
證,醫管局會繼續改善其制度,以確保能妥善及有效保管
和檢索醫療紀錄。

36.醫管局副執行總監亦告知議員,臨床系統現在進行電腦
化。例說,臨床醫生在診症後可透過電腦系統,將處方直
接送交配藥員,從而節省病人的等候時間。

37.議員詢問有關提供病人醫療紀錄簡要問題,此等資料極
為有用,令醫生在治療病人期間,可快速參考病人的健康
狀況。醫管局副執行總監告知議員,各間主要醫院的門診
部和急症室業已備有此等簡要的電子複本和印備複本。醫
院在轉送病人往另一間醫院時,行政部門會確保第一時間
會將病人的醫療簡要送交接收病人的醫院。

38.醫管局副執行總監匯報說,醫管局正推行一些試驗性質
的計劃,以期透過電腦將X-光及其他病理學報告傳送往門
診部,以及在若干醫院之間傳送此等資料。該計劃會逐步
擴展至所有醫院。

39.主席詢問,若市民在接受治療後,感到不滿或遇有問題
到困難,有何申訴途徑。醫管局副執行總監代表解釋,治
療的效果或許在診症後一段長時間仍未能被察覺或得知悉
,醫管局業已委任專科醫生在這方面設定一些客觀的指標
。醫管局應議員的要求會提供其工作進度的資料。

40.關於申訴途徑方面,醫管局副執行總監回答說,病人可
向有關醫院的病人聯絡主任,或醫管局轄下有市民出任代
表的公眾投訴委員會提出申訴。該委員會亦會委任另一間
醫院的專科醫生研究申訴個案。

41.醫管局副執行總監代表進一步報告,當《個人資料(私
隱)條例》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開始生效後,醫管局
在病人提若病人提出要求時,醫管局有責任向病人提供其
醫療紀錄。條例訂明須,資料使用者在收到申請書後40日
內必須提供所需資料。醫管局副執行總監代表表示,醫管
局已就如何遵從守該條例的規定制定若干內部指引,並答
允提供此等指引,供議員參閱。

IV.中成藥的管制

(立法局CB(2)611/96-97(04)號文件)

42.議員關注服用中成藥的風險一般較大,部分原因是中成
藥的管制不及西藥嚴格。衛生署由於缺乏資料,對中成藥
的處理方法與西藥不同,沒有從每一種入口的新品種中成
藥抽取樣本,以測試其成分是否與標籤所列相同。中成藥
另一問題是,同一牌子的成藥可能在中國不同地方生產,
質素標準不一。因此每一個牌子只抽取一個樣本進行測試
委實不足夠。雖然業已成立中醫藥發展籌備委員會(以下簡
稱「中醫藥委員會」),以便探討控制此問題的措施,但議
員亦希望知悉有否任何臨時措施以確保中成藥的安全。

43.政府當局告知議員業已採取下列措施,加強對此類成藥
的管制-

  1. 正設立電腦資料庫,記錄運入本港的中成藥
    的類別;

  2. 衛生署正與政府化驗所檢討及精簡抽取樣本
    的程序,以期增加測試樣本的數目;

  3. 衛生署正與中國當局加強接觸,以交換資料
    及監管進口的中成藥;及

  4. 中醫藥委員會會向中成藥的批發商、零售商
    、入口商及製造商發出一套指引。

此外,中醫藥委員會會最遲於一九九七年年初提交報告,
就規管傳統中醫藥建議制訂立法架構。

44.政府當局解釋,根據《進出口條例》,若有關藥物不含
任何西藥成分,貿易署會發出進口證明書。若發現含有西
藥成分,須予以登記,當局隨後會收集樣本化驗。當局估
計市面上現時約有3000種中成藥,根據此項估計,業已收
集約三份之二的中成藥樣本,並加以分析,只有很少部分
被發現含有重金屬,此類藥物主要是外敷之用。中醫藥委
員會已考慮是否需要制訂新法例以控制中成藥,並會討論
中成藥須達致的標準。

45.有關本港製造的中成藥,中醫藥委員會會發出一套指引
,供從事中藥貿易的人士參考,隨後會與業內人士就進口
、製造及售賣中藥的未來路向進行討論,並徵詢其意見。

46.政府當局應議員的建議,答允加強資料庫的功能,以追
查蹤哪一種中成藥是首次進口本港,並確保每一種新進口
的中成藥在首次進口時,都會予以檢驗加以特別留意。主
席建議政府當局應考慮將此等分析所需的費用由有關的進
口商或製造商承擔,或要求他們提供由本港化驗所發出的
證明書。但關於提供證明書的要求,本港化驗所的數目未
必足以應付。

47.政府當局指出,在考慮此類藥物的來源及貿易事宜時,
需配合中國在這方面的政策。議員及政府當局經討論後同
意,當私營機構的化驗所設施足以應付有關的化驗活動,
應由中成藥的進口商負責證明其藥物並無西藥成分。若推
行此政策,可立法制定政策的細則,而有關費用應由進口
商承擔。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