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05號文件

檔號:CB2/PL/IP

立法局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期: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十一時三十分
地點: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劉慧卿議員(主席)
    鄭家富議員
    梁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任善寧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2)2
    盧程燕佳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2
    林鄭寶玲女士

    高級主任(2)2
    徐偉誠先生

    高級主任(2)6
    林培生先生




劉慧卿議員歡迎任善寧議員加入事務委員會,成為新的
委員,並告知議員,陸恭蕙議員已退出事務委員會。

I.選舉主席

2.劉慧卿議員獲選為事務委員會主席。

II. 職權範圍

3.議員經考慮後,同意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2134號文
件附錄I所載事務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III.1996至97年度會期舉行會議的時
間安排

4. 主席提醒各委員,根據內務委員會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十六日的決定,決策科首長將在各事務委員會於一九九
六至九七年度立法局會期內舉行的會議席上,就總督一
九九六年施政報告作出簡報。現已安排有關決策科首長
,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十日下午三時十五分向資訊政策事
務委員會作出簡報。

5. 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下次定期會議將於一九九六年
十月十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立法局大樓會議室 B舉行
。由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起,事務委員會的定期會議將在
每月第一個星期五上午十時四十五分在立法局大樓會議
室B舉行。

IV.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6.議員省閱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2134號文件附錄II所
載的待議事項,經討論後,同意在以下會議席上討論下
列事項: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會議的討論事項

  1. 對影響新聞自由的法例進行的檢討;

  2. 席揚事件的進展;

  3. 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會晤。

留待事務委員會日後會議討論的事項

在公眾地方展示宣傳物品。

7. 事務委員會秘書匯報謂,負責向事務委員會匯報的相
應決策科首長政務司表示,他就總督一九九六年施政報
告作出的簡報,只會涉及其職權範圍內的事宜,因為他
不能代表其他決策科首長回答關於他們名下的政策大綱
的問題。政務司要求事務委員會考慮只討論關於其決策
範圍內的事項,或就議員感興趣的事項,同時邀請其他
有關決策科首長出席簡報會議。事務委員會同意,同時
邀請保安司出席會議,特別就上文第6段(b)及(c)項進行
簡報。倘保安司出席簡報會議,「在公眾地方展示宣傳
物品」事宜將會取代上文第6段(b)及(c)項議程,成為一
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會議的議程之一。

(會後補註:由於保安司未能出席事務委員會上述簡報
會議,上文第6段所列,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會議的
議程維持不變。)

V.其他事項

提供資料文件

8. 議員表示,根據在上年度會期所得的經驗,當局經常
不理會事務委員會所提出有關準時提供資料文件的要求
。事務委員會同意,事務委員會秘書應致函政務司,重
申以下各項:

  1. 當局應在舉行會議前一星期,向事務委員會提供
    兼備中英文本的文件;

  2. 至於只能給予短時間通知而舉行的緊急會議,當
    局應盡早提供有關文件;及

  3. 當局應盡量避免在會議席上提交文件。
(會後補註:事務委員會秘書已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向
政務司提出上述要求。)

9.會議於上午十一時五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一日

CB2-105/K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