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70/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PL/MP/1


立法局
人力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星期二)
時  間:上午十時十五分
地  點: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

    陳婉嫻議員(副主席)
    夏佳理議員
    張文光議員
    何敏嘉議員
    田北俊議員
    李卓人議員
    陳榮燦議員
    鄭耀棠議員
    李啟明議員
    梁耀忠議員

缺席委員:

    劉千石議員(主席)
    倪少傑議員
    司徒華議員
    梁智鴻議員
    馮檢基議員
    唐英年議員
    羅致光議員
    廖成利議員
    莫應帆議員
    曾健成議員

列席議員:

    鄭明訓議員
    葉國謙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教育統籌司
    王永平先生

    副教育統籌司
    羅智光先生

    勞工處處長
    韋玉儀小姐

    助理勞工處處長
    麥世耀先生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
    曹振華先生

    署理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
    梁悦賢小姐

列席秘書:

    總主任(1)3
    楊少紅小姐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小姐

    高級主任(1)5
    司徒少華小姐



I.由政府當局簡介總督施政報告

(教育統籌司的演辭摘要已於會後隨立法局第CB(1)91/96-97
號文件送交議員)

鑑於主席不在本港,故由陳婉嫻議員擔任會議的主席。

2.應事務委員會請求,王永平先生向議員簡介其演辭摘要
所載述有關就業的主要工作範疇內政府的政策大綱。

3.議員就多個事項提出問題,下文撮述議員的商議過程。

協助本地工人就業

就業輔導服務

4.與會者備悉在一九九六年上半年度,勞工處轄下九個本
港就業輔導組辦事處只能為總數70 003名的登記求職人士
中的12 409人安排就業。部分議員認為當局向求職人士作
出的協助並不足夠,他們並質疑當局最近為處理失業問題
而推行的措施的成效。就此方面,一位議員表示,勞工處
應在公共屋邨等多處地點安排更多的外展就業輔導服務,
因為該些地方有大量求職人士。他們亦建議當局應加速向
有關的工會傳達求職方面的資訊,使工會可盡快將資料傳
達給其成員。

5.王先生及韋玉儀小姐回應議員的關注事項時提到下列幾
點:

  1. 政府採用的一連串解決失業問題的措施已
    見成效,並將一九九五年十一月高峰期的
    3.6%失業率降至現時的2.8%。

  2. 本港就業輔導組經常在不同地點舉辦求職
    廣場等類型的外展活動,即場向求職人士
    提供協助。現時勞工處所有九間本港就業
    輔導組辦事處均有互相傳閱職位空缺資料
    的安排。為提高服務效率,在明年初,勞
    工處全部的本港就業輔導組辦事處及就業
    選配中心的運作,都會全面電腦化。此外
    ,勞工處正積極考慮各種加快收集及傳播
    就業資料的方法,包括將資料裝上國際電
    腦網絡並設立電腦聯繫,使僱主可將職位
    空缺資料送交本港就業輔導組及就業選配
    中心。

6.承建商雖然多次要求輸入外地工人,在機場核心工程計
劃項目工作,但主席及部分議員認為勞工處的特別就業組
及機場核心工程計劃就業中心在協助本地工人找尋機場核
心工程計劃職位的就業服務並不成功。主席促請政府當局
就機場核心工程計劃就業中心的成本效益,作出詳盡的檢
討。

7.王先生在回應議員就機場核心工程計劃輸入勞工的關注
事項時重申,政府當局的政策是在填補機場核心工程計劃
的職位空缺時,優先考慮本地工人的申請。承建商必須向
當局證明確實無法以本地工人填補若干類別的職位空缺時
,才會獲准輸入工人。韋玉儀小姐解釋勞工處如何協助本
地工人尋找機場核心計劃工程的職位時,提到下面數點:

  1. 現時機場核心計劃工程共僱用5000名輸入
    工人,僅是機場工程勞動人口總數的20%
    。此數字遠較最初的預測為低,反映出為
    保證本地工人獲得就業機會的機制一直運
    作良好。

  2. 截至一九九六年九月,為數約共有5900名
    的建造業工人曾向特別就業組求助。該組
    曾作出9 000次職業轉介,結果共有874名工
    人獲安排就業。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五日
    至一九九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期間,共有約
    2 300人向機場核心工程計劃就業中心登記
    求職,其中443名工人獲安排就業。雖然就
    業中心的安排就業率較就業選配計劃的70
    %平均就業率為低,但應該注意的是若干
    工人直接向營辦機場核心工程計劃項目的
    公司求職,而沒有接觸特別就業組或就業
    中心。此外,其他因素亦可能會引致較低
    的就業率,例如:部分登記求職人士並不
    符合職位的要求,登記人尋找的職位沒有
    空缺,以及登記人拒絕應聘等。

  3. 勞工處、機場核心工程計劃承建商及有關
    的工會不時會舉行三方會議,討論彼此關
    注的事項、傳達職位資料及協助承建商招
    聘本地工人。

職業訓練和再培訓

8.有議員詢問職業訓練局舉辦的新科技培訓計劃的檢討工
作,王先生表示,該項檢討現正進行,檢討會包括計劃
的全部主要方面,包括:計劃的範圍及政府的經濟資助
的數額等。他答應日後會提供關於檢討的詳情。

9.部分議員表示支持政府的建議,將僱員再培訓計劃擴展
至來自中國的新移民,然而,他們同時亦促請政府向僱員
再培訓局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以致該局能實行政府訂出
的新承諾,而無須令到為本地工人提供的再培訓計劃受到
影響。

10.王先生回答時表示,政府已額外將三億元注入僱員再培
訓局,而該局現時在穩健的財政狀況下運作。他向議員保
證,當局將僱員再培訓計劃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新移民
的措施,不會影響本地工人再培訓機會。即將完成的再培
訓計劃的綜合顧問報告會提及多個問題,其中包括向僱員
再培訓局提供足夠資源的事宜。

改善僱員福利

改善僱員福利的法例造成的影響

11.田北俊議員表示,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內將有大量
為求改善勞工福利的條例草案提交,僱主甚為關注這會對
成本造成的影響。田議員提到,部分僱主曾進行調查,發
現過去兩年內制定的勞工法例已令勞工方面的成本增加了
15%。他建議政府當局應進行獨立調查,評估會在本立法
年度提交的條例草案會對有關成本造成甚麼影響,以及評
審過去兩年所制定的勞工法例對有關成本造成的影響。此
項調查可用作為客觀實用的參考資料,方便立法局議員研
究日後提交的條例草案。李卓人議員支持這個建議,但他
促請當局應將勞工生產力增長這個項目加入調查範圍內。
他認為若改善僱員福利有助提高生產力,僱主應有能力負
擔有關的成本。此外,李議員又建議,當局應比較本港與
鄰近的亞洲國家的勞工福利。

12.王先生回應時表示,政府當局正在調查過去兩年制定的
勞工法例對僱主的營運成本所造成的影響,當局會在適當
時候將調查結果提交人力事務委員會。王先生表示,政府
當局會在目前進行的調查中考慮田議員及李議員的建議,
他並提醒議員說,就個別條例草案派發予議員的立法局參
考資料摘要內,均載資料說明該條例草案會帶來甚麼經濟
影響。

13.王先生解釋加強勞工福利的基本原則時說,目前勞工顧
問委員會的三方機制運作良好。在勞工顧問委員會上達成
的共識,一般會成為改善法例的基礎;政府當局亦理解到
有需要在僱員利益和僱主利益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就此
而言,王先生籲請議員認真考慮和支持已得到勞工顧問委
員會同意的立法建議,並儘量不要藉提出議員條例草案提
出未經勞工顧問委員會研究的項目。李卓人議員表示,雖
然勞工顧問委員會內的僱員代表可以爭取改善勞工福利,
但很多時某些合乎情理的建議卻不被僱主代表及政府當局
接納。因此,議員仍然有需要藉提出議員條例草案來改善
法例對工人提供的保障。

工人工資

14.梁耀忠議員表示,過去幾年來工資增長受到抑制,而受
到經濟轉型影響的各工業和行業的從業員,他們的實質工
資更出現倒退,以致工人生活質素出現普遍下降。梁議員
不滿政府當局未有為集體談判立法,給予僱員更大談判能
力,並在有需要時根據於四十年代制定的《行業委員會條
例》為各工業及行業訂定最低工資。

15.韋玉儀女士表示,人力事務委員會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
度的會期已曾討論過集體談判的問題。政府當局的意見仍
然是,目前暫時不宜立法規定在本港強制性實施集體談判
。她指出,本地工會的參與率偏低,而其他技術性質的事
宜亦須審慎研究。目前在某些機構有實行自願性質的集體
談判;現時最廣受採用的做法是由僱主與僱員以自願性質
直接談判的方法,而這方法亦符合涉事各方的利益。

16.關於為各行業及工業制訂最低工資,王先生重申,政府
當局的政策是,工資應由市場力量決定,政府當局不宜插
手干預。不過,政府當局是致力加強為失業及需要轉業的
工人提供就業援助和再培訓服務的。

17.政府當局實證,《行業委員會條例》自制定以來從未被
引用。主席回應時表示,人力事務委員會將在其日後會議
跟進有關《行業委員會條例》的事宜。主席又要求政府當
局提供這方面的進一步資料。

促進工業安全

18.一位議員問及是否可以強制性規定須在所有建造業工人
受聘前為他們提供基本安全訓練。王先生回應時表示,政
府當局正與建造業訓練局合作,為受僱從事公共工程和房
屋委員會工程的建造業工人提供基本安全訓練。他和議員
同樣關注到,長遠而言,從事建造業工作及其他高危險性
行業的工人須接受職前訓練和在職訓練。政府當局會積極
考慮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內會提交的工廠及工業經
營(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內增訂條文,以達到這個目標。
當局亦會適當徵詢建造業訓練局及建造業人士對有關建議
的意見。

立法議程

19.一位議員備悉政府當局擬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內
提交約十條關乎就業及工業安全的條例草案,使條例草案
得以制定為法例。他關注到可能沒有足夠時間在會期結束
前仔細審議該等條例草案,使草案得以制定為法例。他又
問及政府當局擬對未能及時處理的條例草案採取甚麼行動
。王先生回答時表示,不會對假設性質的情況作出任何揣
測。他重申謂,政府當局是要求立法局從速審議並盡早通
過有關條例草案的。

20.會議於上午十一時四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