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貿易及
工業事務委員會

推廣工商和服務業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各議員簡介政府的方便營商計劃和推廣服 務業計劃,並報告有關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初,在布 政司辦公室和財政司辦公室成立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的計
劃。

方便營商計劃

2. 方便營商計劃在一九九六年三月推行,由庫務司領導 的專責小組負責,並由效率促進組協助。第I階段的工作 主要是進行七項試驗研究,這些研究已如期在一九九六 年十一月底前完成。我們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已向議員 匯報研究建議的實施進度。

3. 第II階段將以第I階段的工作成效為基礎,把計劃加以 推廣。計劃發展工作包括下列項目 ──

  1. 中央統籌 ── 我們擬於一九九七年四、五 月間成立新的工商服務業推廣署。該署其中 一項主要工作,是負責統籌方便營商計劃。 同時,我們已成立一個屬編制以外的小型籌 備小組,以維持這方面的工作;

  2. 收集各部門規管工作的資料 ── 管理參議 署正着手設立規管工作資料庫;

  3. 有系統的諮詢途徑 ── 營商諮詢小組於一 九九六年十二月一日成立。該小組於一九九 七年二月設立三個工作小組,負責執行有關 削減規管、遵從規管的負擔評估及把服務轉 交商界營辦的具體工作。三個工作小組均已 舉行會議並展開工作。營商諮詢小組的職責 範圍、成員,以及三個工作小組的職責範圍
    載於附件1至3

  4. 方便營商的服務精神 ── 我們計劃在今年 稍後為所有部門籌辦一次會議和連串研討會,
    以促進公務員方便營商的服務精神;

  5. 遵從規管的負擔評估 ── 我們已完成一項 試驗研究,以評估商界遵從規管措施的負擔 和為社會帶來的相關利益。第二項試驗研究 已經展開。由於這是一個全新的工作範疇,
    我們計劃進行第三項試驗研究;以及

  6. 部門審查和規管工作 ── 我們將制訂指引, 協助部門進行內部審查。有關指引將有助部 門製備內部的方便營商推行計劃,作為第III
    階段工作的基礎。

4. 我們亦已開始進行其他研究,包括檢討現時採用的公 用表格、酒店和賓館的牌照事宜、娛樂牌照事宜和出售 未落成物業同意書。這些研究完成後,我們便會與有關 部門推行研究建議的措施。我們亦會進行更多研究。

推廣服務業

5. 現時香港的經濟以服務業為主導,在一九九五年,服 務業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83.8%。即使不包括公營部 門,在一九九五年所佔比率仍高達72.8%。按絕對價值 計算,一九九五年服務業的增值額在本地生產總值中佔 8,540億元,較一九九四年增加610億元,與一九八五年 比較,增幅接近四倍。服務業亦是本港職位的主要來源。 服務業所僱用的人數,在總就業人數中所佔比率,在過 去十年顯著上升,由一九八六年的55.2%,增至一九九六 年的78.7%。在一九九六年,每四名受僱工人便有三人從 事服務業。

6. 財政司在一九九五年八月成立了一個專責小組,以加 深對香港經濟情況的瞭解,並提高政府和廣泛市民對情 況的認識,使我們可以為未來作出更好準備。一個由非 政府成員組成的特別諮詢小組向專責小組提供意見,而
工商科則提供支援。

7. 專責小組已完成工作,而最後報告亦已於三月十二日 與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財政預算案一併發表。該報告載 述在實施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財政預算案附件公布的71 項政策取向的最新進展。此外,亦提出其他新措施,以 加強政府提出的一套包含八個主要部分的服務業支援策 略,並臚列為支援14個主要服務行業而將會推展的另外
56項政策取向。

8. 截至一九九七年年初,政府的推廣服務業工作一直由 工商科統籌。這項安排在初期仍屬可行,但在長期而言, 則並不足夠,原因是服務業涉及多個不同政策範圍,必 須作出妥善的統籌。專責小組認為,應在布政司署轄下 成立一個專責工作單位,履行這項工作,其主管應直接
向財政司負責。

9. 政府當局一直在考慮,應以哪種形式的長遠安排,替 代專責小組和特別諮詢小組,最後決定成立一個服務業 推廣策略小組。這個小組的職權範圍和成員名單載於 附件4。服務業推廣策略小組的首次會議將於四月二十
五日舉行。

工商服務業推廣署

10. 由於服務業和工商業這兩方面的推廣計劃對本港的 經濟發展十分重要,同時亦與商界有直接關係,因此, 政府計劃把這兩項工作一併交由建議新設的工商服務業 推廣署負責,該署將隸屬財政司辦公室。

11. 新成立的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的結構十分精簡,其編 制包括三名首長級人員(一名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一 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和一名首席管理參議主任)以及13名 輔助人員,包括一名高級政務主任、一名總管理參議主 任、兩名總行政主任、兩名一級行政主任、兩名二級文 員和五名不同職級的私人秘書。


布政司署
布政司及財政司辦公室
一九九七年四月


附件1

營商諮詢小組 -- 職權範圍

  1. 就發展及推行方便營商計劃的各項目標,以及計 劃可能對商界造成的影響,向財政司提供意見; 方便營商計劃的目標包括:

    • 削減繁瑣規則、取締過分規管;

    • 減輕商界遵從規管的負擔及政府執行規
      管的成本;

    • 在適當的市場情況下,把某些公營服務
      轉由私營機構營辦;以及

    • 改善現有政府服務和引進新服務。

  • 找出商界為遵從規管及在使用政府服務方面遇到 的問題和困難,並就解決方法向財政司提出建議。


    附件2

    營商諮詢小組 -- 成員

      主席: 財政司
      成員: 鮑磊先生
      林英偉先生
      郭炳江先生
      李乃熺博士
      李耀光先生
      李澤鉅先生
      羅旭瑞先生
      羅富昌先生
      伍清華先生
      潘德禮先生
      田北辰先生
      經濟司
      財經事務司
      規劃環境地政司
      工商司
      庫務司
      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署長


    附件3

    營商諮詢小組轄下工作小組的
    職權範圍

    1. 削減繁瑣規則及取締過分規管工作小組
      (主席:鮑磊先生)

      根據方便營商計劃的整體目標 ──

      • 制訂有關取締過份規管及削減繁瑣規則的 計劃,包括考慮提高政府部門內部和部門 之間工作協調的可能性,以期改進政府向 商界提供的服務,並改善商界的營商環境;

      • 就制訂和推行上述計劃商定工作方案;

      • 監察上述計劃的制訂工作和推行情況;以

      • 定期向營商諮詢小組報告工作進度。

  • 減輕遵從規管負擔工作小組(主席:李乃熺博士)

    根據方便營商計劃的整體目標 ──

    • 監察為評估遵從規管的負擔及評估規管措 施的社會和經濟利益而進行的試驗研究進 度,以及檢討研究結果,並按需要進行新
      的研究;

    • 就如何減輕遵從規管負擔進行研究,並制
      訂計劃在政府內推行,以減輕該等負擔;

    • 就制訂和推行上述計劃商定工作方案;

    • 監察上述計劃的制訂工作和推行情況;以

    • 定期向營商諮詢小組報告工作進度。

  • 把公營服務轉由私營機構營辦工作小組
    (主席:田北辰先生)

    根據方便營商計劃的整體目標 ──

    • 訂定宜轉交政府以外機構營辦的政府服務, 包括轉由半官方機構和商業機構營辦;

    • 制訂安排上述服務轉辦事宜的計劃,並商
      定工作方案推行該計劃;

    • 監察上述計劃的制訂工作和推行情況,並
      在計劃推行後進行檢討;以及

    • 定期向營商諮詢小組報告工作進度。


    附件4

    服務業推廣策略小組

    職權範圍

    就香港作為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體系,以及作為亞洲區 內卓越服務中心的發展事宜,向財政司提供意見。

    成員

      財政司曾蔭權先生(主席)
      陳坤耀教授
      鄭家純先生
      張永霖先生
      范鴻齡先生
      方鏗先生
      霍建寧先生
      馮國經博士
      李榮鈞先生
      羅旭瑞先生
      麥高誠先生
      施文信先生
      譚耀宗先生
      唐英年先生
      經濟司
      財經事務司
      教育統籌司
      工商司
      政府新聞處處長
      工商服務業推廣署署長(秘書)




    Last Update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