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草案》
1998年 2 月 16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程



  1. 與政府當局會晤

  2. (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

    - 繼續討論條例草案

    -逐條審議草案條文

  3. 其他事項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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