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香港人權法案(修訂)條例草案》
議程(修訂)

日 期:1998年2月9日(星期一)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室A


  1. 續議事項 臨時立法會法律事務部報告

  2. (上午10時45分至上午11時)

  3. 與政府當局擧行會議

  4. (上午11時至下午12時30分)

  5. 其他事項


  6. 未來工作路向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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