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會議

臨立會CB(3)70號文件

臨 時 立 法 會
會 議 紀 要
第 15 號

1997年7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會議的紀要


出席議員:

主席范徐麗泰議員,J.P.
王紹爾議員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J.P.
何承天議員,J.P.
何鍾泰議員,J.P.
吳亮星議員
吳清輝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國寶議員,J.P.
李啟明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G.B.M
周梁淑怡議員,J.P.
林貝聿嘉議員,J.P.
胡經昌議員
倪少傑議員,J.P.
夏佳理議員,J.P.
袁 武議員
馬逢國議員
張漢忠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梁振英議員,J.P.
梁智鴻議員,J.P.
梁劉柔芬議員,J.P.
許賢發議員,J.P.
陳財喜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鑑林議員
曾鈺成議員
程介南議員
馮檢基議員
黃宏發議員,J.P.
黃宜弘議員
黃英豪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楊 釗議員
楊耀忠議員
葉國謙議員
詹培忠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J.P.
劉健儀議員,J.P.
劉漢銓議員,J.P.
蔡根培議員,J.P.
鄭耀棠議員
鄧兆棠議員,J.P.
霍震霆議員
簡福飴議員
顏錦全議員
羅叔清議員
羅祥國議員
譚耀宗議員,J.P.
蔡素玉議員


缺席議員:

田北俊議員,J.P.
李鵬飛議員,J.P.
唐英年議員,J.P.
莫應帆議員
廖成利議員
鄭明訓議員,J.P.


出席公職人員:

陳方安生女士,J.P.
政務司司長

曾蔭權先生,J.P.
財政司司長

梁愛詩女士,J.P.
律政司司長

吳榮奎先生,J.P.
政制事務局局長

霍羅兆貞女士,J.P.
衞生褔利局局長

王永平先生,J.P.
教育統籌局局長

梁寶榮先生,J.P.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鄺其志先生,J.P.
庫務局局長

林煥光先生,J.P.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鄺漢生先生,J.P.
工務局局長

尤曾家麗女士,J.P.
保安局局長
列席秘書:

秘書長
馮載祥先生,J.P.

副秘書長
羅錦生先生,J.P.

助理秘書長(二)
林鄭寶玲女士

助理秘書長(三)
陳欽茂先生
文件

下列文件乃依據《議事規則》第21(2)條的規定提交: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 《1997路綫表(九龍巴士公司)
(第2號)令》
394/97

2. 《1997年銀行業條例(根據第2(14)
(d)條作出的宣布)(第2號)公告》
395/97

3. 《1997年商船(油類污染的法律責
任及補償)(修訂)條例(1997年第
46號)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396/97


提交文件

第1號 ─ 製衣業訓練局
一九九六年度年報

第2號 ─ 建造業訓練局
一九九六年度年報

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楊孝華議員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並向本會發言。

質詢

1.杜葉錫恩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

律政司司長作答。

兩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律政司司長答覆。

2.梁智鴻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衞生福利局局長作答。

6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衞生福利局局長答覆。

3.葉國謙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保安局局長作答。

一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局局長答覆。

4.劉江華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工務局局長作答。

兩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工務局局長答覆。

5.顏錦全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工務局局長作答。

10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工務局局長答覆。

6.羅叔清議員提出第六項質詢。

保安局局長作答。

7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局局長答覆。

第七至十八項質詢之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會各位議
員參閱。

議案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


律政司司長動議附錄I所載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

兩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律政司司長發言答辯。

議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公共財政條例》

庫務局局長動議附錄II所載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庫務局局長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顏錦全議
員已作出預告,準備就議案動議修正案。她提議進行合
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及擬議修正案。由於沒有議員反
對,主席遂命令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及擬議修
正案。

顏錦全議員就庫務局局長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並向
本會發言:

修正庫務局局長會於1997年7月23日的臨時立法會會議
上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章)第29條提出的議案
,刪去第4(b)段而代以 -

“(b)在扣除所有與土地基金的管理和管控有關的開支
後,所有與土地基金的投資有關的應收帳項及賺得的
投資收入的款項(但不包括所有與土地基金的投資有
關而賺得的利息或股息),及所有因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處置任何土地基金的全部或部份資產而賺得的款項;”。

顏錦全議員就庫務局局長議案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經
提出待議。

13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庫務局局長就修正案發言。

顏錦全議員就庫務局局長議案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付
諸表決。

陳婉嫻議員要求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
》第47(4)條命令本會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贊成修正案者 15人,反對者 29人,棄權者3
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III。)她宣布顏錦
全議員就庫務局局長議案動議的修正案被否決。

庫務局局長的原議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法案

首讀

《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草案》

《1997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1997年應課稅品(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上述法案經過首讀,並依據《議事規則》第53(3)條的規
定,受命安排二讀。

二讀

《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草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二讀,並向本會發言。

二讀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議事規則》第
54(4)條的規定,上述法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
法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1997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1997年應課稅品(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庫務局局長動議二讀,並就上述兩項法案逐一向本會發
言。

二讀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議事規則》第
54(4)條的規定,上述兩項法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
而該兩項法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草案》

恢復辯論經於1997年7月9日動議的法案二讀議案。

3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保安局局長發言答辯。

二讀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法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中國國籍(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恢復辯論經於1997年7月9日動議的法案二讀議案。

一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保安局局長發言答辯。

二讀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法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本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審議下列法案: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草案》

下述條文及附表納入本法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

第1、3、6、7及10至15條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保安局局長就第2、4、5、8及9條動議修正案,並向全
委會發言。

修正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經修正的第2、4、5、8及9條納入本法案的議題付諸表
決,並獲得通過。

新訂的第 9A條、新訂的第 11A條之前的標題及新訂的
第11A條經過首讀。

保安局局長動議二讀新訂的第9A條、新訂的第11A 條
之前的標題及新訂的第11A條,並向全委會發言。

二讀新訂的第 9A條、新訂的第 11A條之前的標題及新
訂的第 11A 條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得
通過。

新訂的第9A條、新訂的第11A 條之前的標題及新訂的
第11A條經過二讀。

保安局局長動議本法案應增補新訂的第9A條、新訂的
第11A條之前的標題及新訂的第11A條。

增補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保安局局長就附表動議修正案,並向全委會發言。

修正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經修正的附表納入本法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
過。

《中國國籍(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下述條文及附表納入本法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

第1、2及4至7條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保安局局長就第3條動議修正案,並向全委會發言。

修正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經修正的第3條納入本法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
過。

附表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全體委員會隨而回復為臨時立法會。

三讀

保安局局長報告謂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草案》及

《中國國籍(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經修正後已通過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她動議此兩項法
案予以三讀並通過。

兩項法案三讀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得通
過。

兩項法案經過三讀並獲得通過。

議員議案

《釋義及通則條例》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就1997 年7月9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香港終審
法院規則》及《香港終審法院費用規則》(即分別刊登
於憲報的1997 年第384及385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
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 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
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至1997年8月20日的會議。

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調低差餉徵收率

顏錦全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本會促請特別行政區政府還富於民,從速將差餉總徵收
率調低四成,由5%減至3%。

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

一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下午6時45分,代理主席於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主持會
議。

另有11位議員及庫務局局長就議案發言。

主席於晚上7時43分恢復主持會議。

顏錦全議員發言答辯。

議案的議題付諸表決。

顏錦全議員、周梁淑怡議員及夏佳理議員要求記名表決。
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4)條命令本會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贊成議案者28人,反對者9人,棄權者6人。(
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 IV 。)她宣布議案獲得通
過。

減低稅收

夏佳理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本會促請政府減低利得稅及薪俸稅,以及考慮實施本會
議員或會就一九九八至九九財政年度預算案建議的其他
徵稅措施,力求達致財政收支平衡。

夏佳理議員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羅祥國議
員及陳財喜議員已分別作出預告,準備就此項議案動議
修正案。她提議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及兩項擬
議修正案。由於沒有議員反對,主席遂命令進行合併辯
論,一併辯論議案及兩項擬議修正案。

羅祥國議員及陳財喜議員分別就議案及其各自的擬議修
正案向本會發言。

10位議員就議案及兩項修正案發言。

夏佳理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庫務局局長就議案及兩項修正案發言。

羅祥國議員就夏佳理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減低利得稅及薪俸稅,以及考慮實施本會議員或
會就一九九八至九九財政年度預算案建議的其他徵稅措
施,力求達致財政收支平衡”,並以“成立‘稅制檢討
委員會’,以考慮各方面的稅制改革,其中包括:(1)引
進溫和累進稅制;和 (2) 設立新的稅務寬減(例如‘首次
置業利息支出’免稅額、鼓勵企業‘研究與發展’免稅
額、減少中下階層薪俸稅負擔等)。本會並認為為了避免
削弱特區的財政基礎,現階段實不宜減低利得稅。此外
,政府在現時有大量財政儲備的情況下,應增加支出,
以改善民生福利及不斷惡化的貧富懸殊情況”代替。

羅祥國議員就夏佳理議員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經
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

羅祥國議員要求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
第47(4)條命令本會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贊成修正案者6人,反對者33人,棄權者兩人。
(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 V。)她宣布羅祥國議員
就夏佳理議員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被否決。

陳財喜議員就夏佳理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利得稅及”;在“薪俸稅,”之後加上“進行全
面的稅制檢討,”;刪除“或會”;及在“收支平衡”
之後加上“,以符合基本法有關的規定”。

陳財喜議員就夏佳理議員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經
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

陳財喜議員要求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
第47(4)條命令本會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贊成修正案者13人,反對者27人,棄權者1人。
(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VI。)她宣布陳財喜議員
就夏佳理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被否決。

夏佳理議員發言答辯。

夏佳理議員原議案的議題付諸表決。

夏佳理議員要求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
第47(4)條命令本會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贊成議案者25人,反對者12人,棄權者4人。
(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VII。)她宣布夏佳理議
員的原議案獲得通過。

教育檢討

朱幼麟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本會要求特別行政區政府在這新紀元進行一項全面、中
肯及集合社會各階層意見的教育檢討,以期解決殖民統
治時代所遺留下來的教育問題,及達致協助本港年青人
在二十一世紀取得卓越成就的目標。

朱幼麟議員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陳財喜議
員已作出預告,準備就此項議案動議修正案,而吳清輝
議員亦已作出預告,準備就陳議員的擬議修正案動議修
正案。她提議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修正案及
進一步的修正案。由於沒有議員反對,主席遂命令進行
合併辯論,一併辯論議案及兩項修正案。

陳財喜議員就朱幼麟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並向
本會發言:

刪除“在這新紀元”;刪除“一項”;刪除“、中肯及
集合社會各階層意見”,並以“及廣泛”代替;刪除“
以期解決殖民地統治時代所遺留下來的教育問題,及達
致”;及刪除“年青人在二十一世紀取得卓越成就的目
標”,並以“學生在德、智、體、群、美等各方面的培
育及發展,增強其公民意識,國家民族觀念,及認識基
本法”代替。

陳財喜議員就朱幼麟議員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經
提出待議。

吳清輝議員就陳財喜議員的擬議修正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並向本會發言:

在“特別行政區政府”之後加上“對香港的教育”;在
“廣泛”之前刪除“及”,並以“而”代替;在“檢討
”之前刪除“教育”;在“學生”之前刪除“協助本港
”,並以“促使”代替;在“德、智、體、群、美等”
之後刪除“各”;刪除“的培育及發展”,並以“得以
全面提高”代替;在“公民意識”之前刪除“其”,並
以“學生的”代替;刪除“意識,”中的“,”,並以
“及”代替;及刪除“及認識基本法”,並以“擴闊國
際視野,從而優化本港學生的素質及競爭力,以配合香
港在二十一世紀發展的需要”代替。

吳清輝議員就陳財喜議員修正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
經提出待議。

一位議員就議案及兩項修正案發言。

晚上10時15分,代理主席於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主持
會議。

另有10位議員就議案及兩項修正案發言。

主席於晚上11時06分恢復主持會議。

主席請陳財喜議員就吳清輝議員的修正案第二次發言。

朱幼麟議員就兩項修正案發言。

教育統籌局局長就議案及兩項修正案發言。

吳清輝議員就陳財喜議員修正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
付諸表決。主席表示她認為修正案獲得通過。

朱幼麟議員及陳婉嫻議員要求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
《議事規則》第47(4)條命令本會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贊成修正案者23人,反對者11人,棄權者1人。
(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VIII。)她宣布吳清輝議
員就陳財喜議員的修正案所動議的修正案獲得通過。

由陳財喜議員就朱幼麟議員議案所動議,並經吳清輝議
員修正的修正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朱幼麟議員發言答辯。

由朱幼麟議員動議,經陳財喜議員修正後再經吳清輝議
員修正的議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下次會議

主席宣布本會將於1997年8月20日下午2時30分擧行下次
會議。

會議遂於晚上11時35分休會。

主席范徐麗泰
1997年 月 日
香港
立法會會議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