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7/98-18

臨時立法會
議程
(修訂本)

1997年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立法會(選民登記)(上訴)規例》541/97
2.《人體器官移植規例》551/97
3.《家庭崗位歧視條例(1997年第91號)
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552/97
4.《家庭崗位歧視(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
的法律 程序)規例(1997年第497號法
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553/97
5.《1997年地方法院平等機會(修訂)規
則(1997年第464號法律公告)1997年
(生效日期)公告》
554/97
6.《1997年勞資審裁處(一般)(修訂)
規則(1997年第465號法律公告)1997年
(生效日期)公告》
555/97


提交文件

1. 第40號─香港工業邨公司
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年報

(由工商局局長提交)

2. 第41號─香港工業科技中心公司
年報1996-97

(由工商局局長提交)


II.質詢

1.吳清輝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指出,將成立一個成員包括
學者、工商界代表和政府官員的高層委員會,就將科技
發展成果轉化成商品所需的措施和架構安排,向其提出
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行政長官將於何時委出該委員會的成員;

  2. 該委員會將於何時召開第一次會議,訂定未來的
    具體工作方向;

  3. 就該委員會的透明度及問責性,會有何安排;及

  4. 當局會否鼓勵該委員會與本會轄下有關委員會溝
    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2. 曹王敏賢議員問:

據報道,泰國發現一些經核技術加工的貓眼石,輻射含
量超過美國安全標準約五十倍及本港的法定安全標準約
二十五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有否任何措
施防止經核技術加工的、輻射含量超出標準的寶石及礦
石運進本港?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3. 鄭耀棠議員問:

就當局聘請的臨時員工及短期員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現時該兩類員工的數目分別為何;

  2. 該等員工與政府發生僱傭糾紛時,可向哪個部門
    尋求協助;及

  3. 現時根據甚麼原則決定將一個臨時編制職位或短
    期編制職位轉為常額及可享退休金編制的職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4.蔡根培議員問:

有關收數公司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本港目前共有多少間經營追討欠款業務的公司;

  2. 過去 3 年,當局一共接獲多少宗個案,投訴收數
    公司使用不法手段;該等投訴的性質為何;以及
    其中導致起訴及定罪的個案共有多少宗;及

  3. 當局會否考慮立法規管收數公司追討欠款的手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財經事務局局長

5.陳財喜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未來 3 年內會否有政府部門轉以營運基金方式運
    作;若有,該等部門為何;預期在何時開始以營
    運基金方式運作;及

  2. 當局基於甚麼準則決定將該等部門轉以營運基金
    方式運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庫務局局長

6. 羅祥國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本港《證券(內幕交易)條例》與美國和英國有
    關法例的主要分別為何;

  2. 自該條例在1991年生效以來,當局

    1. 引用該條例成功檢控的個案數目為何;所涉
      及的罪行和刑罰分別為何;

    2. 當局在引用條例提出檢控遇到的主要困難為
      何;及

    3. 如何評估該條例在管制上市公司進行“內幕
      交易”方面的成效;及


  3. 政府會否實踐承諾,在1998年檢討該條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 7. 王紹爾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當局計劃何時完成興建座落於何文田南部的屋邨
    及何文田邨整體重建計劃第一期;及

  2. 該兩項工程在完成後能否提供足夠出租單位,供
    受何文田邨及山谷道邨重建計劃影響而須搬遷的
    居民入住?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 8. 倪少傑議員問:

本港出口產品因東南亞國家貨幣大幅貶值而面對劇烈競
爭。就此,政府會否考慮暫時凍結向本港工業徵收排污
費,協助其渡過困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務局局長

* 9. 李啟明議員問:

據悉,近日經羅湖出入境管制站過境的人數增加近兩成
,過境人士須輪候頗長時間辦理出入境手續。就此,政
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當局有否應變計劃,在短期內增加羅湖出入境管
    制站辦理出入境手續的人手;若否,原因為何;


  2. 當局將採取甚麼長遠措施,解決該出入境管制站
    人手不足的問題,以縮短過境人士輪候辦理出入
    境手續的時間?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0. 唐英年議員問:(譯文)

據悉,赤鱲角新機場將於1998年4月啟用,而託運商及
貨運代理業均急欲知道在新機場經營貨運的成本。就
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會否參考國際民航組織發出的指引,按照以發展
    舊機場原址的收益補助新機場發展的原則,把發
    展啟德機場原址的收益補助新機場的發展開支;
    若然,有關計劃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2. 會否確保在日後招標發展啟德機場的特建機場貨
    站(香港空運貨站有限公司二號貨站)時,該貨
    站會用作貨物集散地;

  3. 是否知悉根據利潤管制計劃,在新機場首年營運
    期間,機場貨站就處理每公噸貨物所收取的費用
    上限為何,以及釐定該收費上限的基準;及

  4. 機場管理局會否向託運商及貨運代理業解釋有關
    基準;若然,將於何時作出解釋;若否,原因為
    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11. 陳榮燦議員問: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出售的部分樓宇單位實質可
用面積與售樓說明書所列的實用面積不相符。就此
,政府是否知悉:

  1. 房協及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有否計劃覆檢
    其轄下即將出售的樓宇單位的實質可用面積與售
    樓說明書所列的實用面積是否相符;若有,具體
    計劃為何;

  2. 房協及房委會計算樓宇單位的建築樓面面積與實
    用面積的準則分別為何及有否考慮就兩者制訂一
    套標準計算方法;及

  3. 房協及房委會有何措施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12. 葉國謙議員問:

香港回歸祖國後,內地獲專業資格的醫生及醫科畢業生
仍須通過執照試才可在本港執業,而本港醫科畢業生卻
無須通過該試便可在本港執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
會:

  1. 當局對內地醫生及醫科畢業生在香港執業的要求
    有別於本港醫科畢業生,理據為何;及

  2. 有否對內地醫生及醫科畢業生在本港執業的政策
    進行檢討;若有,進展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3. 劉江華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在1996-97年度,修畢由社會福利署擧辦的保健員
    訓練課程的人數,以及有多少畢業生入職安老院
    為保健員;

  2. 現時保健員每月平均薪酬(包括福利和津貼,如
    房屋津貼等)為何;及

  3. 保健員的流失率為何;流失原因為何;當局有何
    措施吸引更多人士加入保健員工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4.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據報道,屯門湖景晨輝學校位於湖景邨地下一個垃圾
房邊旁,因此備受異味及樓上墮下的物件困擾。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計劃將該校遷往一個較佳
及較安全的地點,並為其提供標準設施;若有,遷校
計劃將於何時進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5. 鄧兆棠議員問:

據報道,一些新發展區,例如屯門區,發生甚多兒童
受性侵犯的個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當局有否研究該類個案為何多在新發展區發生;

  2. 現時有多少受資助機構在各新發展區跟進該類個
    案;及

  3. 當局會否提供更多資源進行教育,以防止兒童受
    性侵犯?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6. 許賢發議員問:

就近日一名懷疑患上產後抑鬱症的婦女在自殺不遂後
涉嫌把4個月大的女兒從高層樓宇擲下街道的個案,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該名婦人在自殺不遂後被送往醫院急症室接受治
    療,當天當值醫療人員基於甚麼原因或理據,決
    定該名婦人無須留院觀察;

  2. 該名婦人在事發前曾否接受公營醫療機構提供的
    產後抑鬱症輔導或治療服務;若否,原因為何;


  3. 當局會否設立機制,讓在非公營醫療機構分娩的
    婦女及其家人,可無須經轉介即獲得公營醫療機
    構提供的產前及產後輔導服務;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7. 葉國謙議員問:

據報道,醫院管理局轄下的焚化爐在處理醫療廢物時
,排出的廢氣未能符合環境保護署的標準,特別是廢
氣所含的重金屬及鹽酸量更分別超出標準三千七百倍
及一百倍的水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醫院管理局轄下各個醫療廢物焚化爐的分布情況;
    當局有否評估該等焚化爐在運作時對環境產生的影
    響;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2. 當局在短期內會採取何種措施,減低該等焚化爐排
    放出的廢氣的污染程度?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18. 劉健儀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有否打算向本會提交《土地
業權條例草案》;若否,有否計劃在香港設立土地業
權註冊制度,及有關計劃的詳情和進展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19. 胡經昌議員問:

就海外傳媒對有關香港的報道,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過去 3年 ,在設有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外地城巿
    中,傳媒對香港共作出多少宗報道,其中有多少宗
    為負面或與事實不符的報道;香港駐當地的經濟貿
    易辦事處對該等報道曾發出多少次聲明以澄清誤解
    或陳述事實;及

  2. 曾否有當地傳媒拒絕刊登或報道由香港經濟貿易辦
    事處發出的聲明;若有,共有多少宗此類事件和涉
    及的城巿為何;拒絕的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20. 王紹爾議員問:

香港電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每年耗用公帑五億多元。
文康廣播局與香港電台簽訂的“架構協議”第2.1段訂明
“香港電台的編輯方針獨立,廣播處長作為總編輯,負
責確保有一個編輯監控系統,保證提供公正、平衡及客
觀的新聞,公共事務及一般性節目以告知、教育及娛樂
大眾。”文康廣播局在一本小冊子中訂明在廣播事務中
,該局的其中一項目的是“使香港電台能繼續有效地擔
當公共廣播機構的角色,提供商營廣播機構一般不會製
作的資訊、娛樂和教育節目。”而香港電台在服務承諾
中承諾“香港電台的首要目的,是提供有特色、高質素
及一些商營廣播機構未能、或也許不能製作的電台和電
視節目。香港電台的編輯方針完全獨立。”就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會:

  1. 曾否研究香港電台製作的政治性節目,例如“九十
    年代”、“頭條新聞”、“清談一點鐘”、“自由
    風,自由Phone”等,有否違反該等協議及承諾;
    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2. 為何香港電台的服務承諾只提及其編輯獨立,而沒
    有提及廣播處長作為總編輯須確保有一個編輯監控
    系統,保證提供公正、公平及客觀的節目;

  3.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當局有沒有重新作出全面
    檢討,以釐定香港電台作為一個公營廣播機構的任
    務和職責,使香港電台的播放內容能符合特區的整
    體利益;及

  4. 當局曾否授權或容許香港電台某些職員(包括合約
    職員)把其個人政治立場透過公營電台加以推廣;
    若然,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文康廣播局局長

III. 法案

首讀


1.《1997年海底隧道(海底隧道規例)(修訂)條例
1997年(修訂)條例草案》

2.《1997年大老山隧道(大老山隧道規例)(修訂)
條例1997年(修訂)條例草案》

3.《1997年公積金計劃立法(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1997年海底隧道(海底隧道規例)
(修訂)條例1997年(修訂)條例草案》
運輸局
局長

2.《1997年大老山隧道(大老山隧道規
例)(修訂)條例1997年(修訂)條例
草案》
運輸局
局長

3.《1997年公積金計劃立法(修訂)條
例草案》
財經事務
局局長


IV.議案

《印花稅條例》


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將《印花稅條例》第29I(1)條修訂,廢除“1997年12月31
日”而代以“1999年12月31日”。

就庫務局局長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夏佳理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修正庫務局局長會於1997年11月26日的臨時立法會會議
上根據《印花稅條例》(第117章)第29I(2)條提出的議
案,刪去“1999年12月31日”而代以“1998年6月30日”。

V. 議員議案

1. 《釋義及通則條例》

李鵬飛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於1997年11月5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嘉道理
農場暨植物園附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7年第504號法
律公告)第22條修訂,廢除“律政司”而代以“律政司
司長”。

2. 檢討本港金融市場運作機制

劉漢銓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近期發生國際金融風暴,本會促請政府在維持自由
開放市場的原則下,盡快檢討本港金融市場的運作機制
,包括股票市場、外匯市場和期指市場的連鎖關係,尤
其須妥善監管股票借貸活動及拋空期指的情況,以加強
政府對突發性投機活動和金融危機的應變能力;政府亦
應採取有效措施,加深一般股民對股市運作及金融衍生
工具的了解。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3. 出售公屋予住戶計劃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政府打算推行出售公屋予住戶計劃,本會促請政府
採取以下具體政策:

  1. 以在出售公屋單位時的重建建築成本價出售公屋
    單位;

  2. 出售後的公屋單位仍由房屋署負起管理責任;

  3. 設立維修保養基金,作為保養維修大廈之用;

  4. 出售後的公屋單位只可轉售予公屋業主,公屋租
    戶或輪候公屋登記冊的申請人;

  5. 容許有真正財政困難的業主將單位售回給房屋委
    員會,並可恢復租戶身分;及

  6. 房屋委員會須負起重建業已出售公屋的責任,並
    承諾如他日重建業已出售的公屋,必定負起賠償
    及安置業主的責任。
就馮檢基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1. 李鵬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鑑於政府打算推行」,並以「為確保」代替
    ;刪除「予住戶」;在「計劃」之後,加上「取得
    成功」;刪除「以在」及「時」;刪除「重建」,
    並以「售價以有關單位原來的」代替;刪除「出售
    公屋單位」,並以「為計算基礎」代替;刪除「出
    售後的公屋單位仍由房屋署負起管理責任;」;刪
    除「(3)」;在「維修大廈之用;」後,加上「(3)
    容許公屋租戶自由選購可供出售的公屋單位;及」
    ;在「出售」之前,加上「容許」;刪除「後的」
    ;刪除「只可轉售予公屋業主,公屋租戶或輪候公
    屋登記冊的申請人;」,並以「的購買者在一定年
    限後將物業自由轉讓」代替;及刪除「(5)容許有真
    正財政困難的業主將單位售回給房屋委員會,並可
    恢復租戶身份;及(6)房屋委員會須負起重建業已出
    售公屋的責任,並承諾如他日重建業已出售的公屋
    ,必定負起賠償及安置業主的責任」。

  2. 程介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 建築成本價出售公屋 」中的「出售」,並
    以「,加上折舊率,作為訂定」代替;在「公屋單
    位」之後,加上「售價的基數 」;刪除「出售後」
    ,並以「售出」代替;在「仍由房屋署負起管理責
    任」之前,加上「數目如達到單位總數的一定比例
    ,房屋署應負起協助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責任
    ;若出售單位未能達到指定的售出比例,則全部售
    出及未能售出的公屋單位」;在「設立維修保養」
    之前,加上「房屋署應將出售公屋單位所得款項,
    撥出一定比例作為」;在「設立維修保養」之後,
    加上「大廈」;刪除「,作為保養維修大廈之用」
    ,並以「的本金」代替;刪除「出售後的公屋單位
    只可」,並以「容許業主將購入的公屋單位在 3 年
    後」代替;在「 轉售予」之後,加上「其他」;在
    「登記冊的申請人」之後,加上「,或經補地價後
    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及」;及刪除「;及(6)房屋委
    員會須負起重建業已出售公屋的責任,並承諾如他
    日重建業已出售的公屋,必定負起賠償及安置業主
    的責任」。


出席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臨時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