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19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9月2日


總目46 - 公務員一般開支
分目083 可收回的薪金及津貼
(機電工程營運基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對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
首長級人員結構作出下述變更 ─

  1. 重行調配下述常額職位 ─

    2個政府機電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110,000元至116,800元)

    1個總機電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2,650元至98,300元)

    1個總電子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2,650元至98,300元)

    1個總屋宇裝備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2,650元至98,300元);以及

  2. 把下述屬總工程師級別的專業職系職位改為可
    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的職位 ─

    2個總機電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2,650元至98,300元)

    2個總電子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2,650元至98,300元)

    1個總屋宇裝備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2,650元至98,300元)


問題

我們需要重組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首長級人員結構,
以便進一步改善和加強為客戶提供的服務。

建議

2. 為了對一般服務科、特定服務科,以及這兩科轄下
各部的首長級人員結構作出合理的改革,並重新分配
這些單位的職責,機電工程署署長(即機電工程營運
基金總經理),建議由1997年10月1日起實施改革,並
獲得工務局局長支持。建議改革如下:
  1. 重行調配2個政府機電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
    第2點)、1個總機電工程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1 點)、1 個總電子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
    點)和1個總屋宇裝備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
    第1點),合共5個首長級職位,以便按需要重
    新分配職責;以及

  2. 把2個總機電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
    2個總電子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和1
    個總屋宇裝備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
    ,合共 5 個首長級職位,改為可由多類專業
    職系人員出任的職位(由總機電工程師/總電
    子工程師/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組別人員擔任)
    ,以提高人力資源調配的靈活性。
理由

3. 為進一步改善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在各方面的現,
機電工程署署長最近完成了一項有關營運基金運作
和組織的檢討。檢討結果顯示,實有需要進一步重
組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架構,部分服務區域化,以
及設立多類專業工作隊。這些結果,與效率促進組
聘請的管理顧問公司就機電工程營運基金進行高層
次業務檢討後提出的意見,不謀而合。顧問公司認
為服務區域化是管理層須在未來六個月進行的最重
要工,以確保機電工程營運基金運作成功。

有需要把運作區域化和設立多類專業工作隊

4. 為跟進檢討結果,機電工程署署長擬在全港交通
便利的地點設立新的分區辦事處,加快為客戶提供
服務。分區辦事處是一個獨立的外設工場,通常會
設於主要客戶的樓宇內,為所屬樓宇和附近一帶的
客戶提供全面的日常維修保養服務。此外,當客戶
要求機電工程署提供其他服務時,有關的分區辦事
處也是機電工程營運基金與客戶之間的單一聯絡點。

5. 這些分區辦事處大部分會設於現有的樓宇。為便
於管理一般服務科和特定服務科轄下各部,以及提
高人力資源調配的靈活性,掌管這些部別屬總工程
師級別的專業職系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將改為
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的職位,並成立由不同
界別、組別和行業的人員組成的多類專業工作隊。

6. 目前以職能劃分的結構將會有所改善。根據行結
構,若客戶需要電子、機電和屋宇裝備工程的服務
時,便須接觸不同的部別。建議重組結構和設立多
類專業工作隊,可讓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提供更切合
客戶需要的服務、簡化運作程序、提高效率,以及
提高人力資源調配的靈活性。成功實施這些建議,
可確保所提供的服務更具經濟效益,並完全滿足客
戶的要求。

重組組織架構

7. 機電工程署署長亦擬重新調配部分與市政工程部
和衞生工程部有關的工作。他建議按以下安排重組
組織架構 ─
  1. 把一般服務科和特定服務科分別改稱為工程
    服務科一和工程服務科二;

  2. 成立新的運輸、保安和中央工程部,並把現
    時電子工程部、屋宇裝備部、機電工程部和
    市政工程部的部分職責轉撥予這新設的部別;

  3. 成立新的工程策劃部,並把現時機電工程部
    和電子工程部的部分職責轉撥予這個新設的
    部別;

  4. 成立新的一般工程部,並把現時屋宇裝備部
    和機電工程部的部分職責轉撥予這個新設的
    部別;以及

  5. 把所有職位重新調配往上述三個新部後,解
    散現有機電工程部、電子工程部和屋宇裝備
    部。
8. 機電工程署署長認為,車輛工程部、財務部和業務
發展科在現階段應維持不變。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現行
和建議的組織圖載於附件1和附件2。重組和重新調配
職位的建議詳情載於下文第9至14段。

工程服務科一

9. 我們會把一般服務科改稱為工程服務科一,負責管
轄三個部別,即現有的車輛工程部,以及下文第11和
12段所述的兩個新部別。現時的政府機電工程師(一
般服務經理) 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將改稱為工程
科經理(1)。這個首長級職位現行和修訂的職責說明分
別載於附件3(a)附件3(b)

工程服務科二

10.我們會把特定服務科改稱為工程服務科二,負責管
轄三個部別,即市政工程部、衞生工程部,以及下文
第13段所述的一個新部別。現時的政府機電工程師(特
定服務經理)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將改稱為工程科
經理(2)。這個首長級職位現行和修訂的職責說明分別
載於附件4(a)4(b)

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部

11. 這個設有870個職位的新部別,將負責為所有紀律
部門、運輸署及路政署提供服務。這個新部別將接手
執行以下職責:電子工程部的維修和操作電子設備及
系統的工作、屋宇裝備部的屋宇裝備裝置工作、機電
工程部和市政工程部為機電和空氣調節裝置提供的維
修及工場服務,以及市政工程部和電子工程部現時在
青馬管制區進行的隧道監察及相關工作。按上述建議
把有關服務合併後,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部便可為
保安和運輸組別的部門提供全面的機電、空氣調節、
屋宇裝備和電子工程服務,從而提高服務效率和改善
對客戶要求的回應。我們會把現時的總機電工程師(
機電工程經理)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改為可由多
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的職位(即可由總機電工程師/總
電子工程師/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組別人員擔任),出任
該職位的人員將掌管這個新部別。這個首長級職位的
建議職責說明載於附件5

工程策劃部

12.這個設有75個職位的新部別,將接管現時機電工程
部和電子工程部屬下各個工程設計組,專責處理工程
設計工作。這個新部別將負責進行範圍廣泛的機電、
空氣調節和電子工程項目,其中包括供電系統、行李
和包裹處理系統、鍋爐裝置、洗衣設備、特別裝置的
空氣調節和製冷系統等。有關工作包括擬備技術規格
、評估標書和提出建議、設計系統、採購及安裝設備
和系統。機電工程署署長認為宜把這些工作統一由工
程策劃部負責,以便有需要時能迅速以更有效率的方
式,把專業知識和先進的設備應用在新的工程項目上
。此外,統一提供服務亦能增加所能完成的工作量。
我們會把現時的總電子工程師(電子工程經理)職位(首
長級薪級第1點),改為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的
職位(即可由總機電工程師/總電子工程師/總屋宇裝
備工程師組別人員擔任),出任該職位的人員將掌管這
個新部別。這個職位的建議職責說明載於附件6

一般工程部

13. 這個設有717個職位的新部別,將負責為所有政府
部門提供出勤服務,但由新成立的運輸、保安及中央
工程部,以及現時衞生工程部和市政工程部負責的主
要特有客戶,則不包括在內。一般工程部將在機電、
空氣調節、屋宇裝備、電子設備和系統的安裝和維修
方面,提供更切合客戶需要的服務。此外,這個新部
別亦會負責管理建築工程的中央維修合約,並就所有
有關屋宇裝備工程的政策事宜和屋宇裝備界別的員工
事宜,與建築署進行協調。我們會把現時的總屋宇裝
備工程師(屋宇裝備經理)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改
為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的職位(即可由總機電
工程師/總電子工程師/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組別人員
擔任),出任這個職位的人員將掌管這個新部別。這
個職位的建議職責說明載於附件7

市政工程部

衞生工程部

14.除了把上文第11和13段所提及的部分次要職務改由
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部和一般工程部負責外,市政
工程部(共有1 404個職位)主要會繼續為臨時市政局和
臨時區域市政局所有設施,提供操作、維修和採購服
務。衞生工程部(共有1 172個職位)則會繼續為醫院管
理局(下稱「醫管局」)和其他與衞生事務有關的機構
,提供切合客戶需要的操作、維修和採購服務。我們
會把現時的總機電工程師(市政工程經理)職位(首長級
薪級第1點)及總電子工程師(衞生工程經理)職位(首長
級薪級第1點),改為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的職
位(即可由總機電工程師/總電子工程師/總屋宇裝
備工程師組別人員擔任)。這兩個首長級職位現行和
修訂的職責說明分別載於附件8(a)8(b)9(a)9(b)。 進一步檢討

15.為進一步對我們的服務作出合理的改革,以及加強
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架構內工作上的協調,以滿足客戶
的需求,我們會根據經驗所得,繼續研究部別之間是
否有需要把服務及工作調配和重組。不過,進一步的
職務調動預料會屬較輕微的性質,對有關的部別主管
(首長級薪級第1點)和科別主管(首長級薪級第2點)的整
體職責,影響不大。

財政影響

16.建議的變動不會對財政造成影響。

背景資料

17. 前立法局在 1996年6月26日根據營運基金條例,
通過有關成立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決議。根據營運
基金的安排,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在職員工會保持
公務員身份。不過,由於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在財政
和會計方面為獨立單位,故其一切開支,包括僱用
公務員的整體員工開支,均須以營運基金的收入支
付。

18. 財務委員會於 1996年7月19日批准機電工程署進
行重組,以便該署能有效地管理機電工程營運基金
和部門內其他工作。重組安排於1996年8月1日起實
施。

19.自1996年8月1日成立機電工程營運基金以來,機
電工程署署長採取了多項新措施,加強為客戶提供
的服務,以及促進與客戶的良好關係。這些措施包
括發展財務資訊系統,協助評估機電工程營運基金
的經濟效益,以及擬訂服務表現指標,衡量營運基
金的業績。機電工程署署長亦正研究價格基準,就
提供類似的服務,把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競爭能力
與私人機構作比較;同時,又不斷檢討和改善業務
和運作程序,以及為員工推行切合運作需要的新工
作文化和價值觀。此外,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員工
定期與客戶舉行聯絡會議,並向區域市政局、市政
局和醫管局等主要客戶進行客戶滿意程度調查,收
集它們對服務的意見,包括營運基金內服務提供的
協調情況、對客戶需要的回應和了解、對客戶需要
優先處理項目的認識,以及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服務
收費等問題。主要的目的,是以迅速和有效的方式
,為客戶提供優質和具經濟效益的服務;滿足客戶
的需求;鞏固和維持與客戶的業務往來;以及確保
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在財政上的可行性,特別是在三
年約束期過後,客戶可逐步自由選擇服務商時,這
點尤為重要。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20.公務員事務局考慮過出任有關職位的人士所須肩
負的職責範圍和水平,以及所需的專業知識後,支
持重行調配職位和改變職位類別的建議。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21.由於這項重行調配職位和改變職位類別的建議不
會對有關職位的管轄範圍和職責造成重大改變,故
如獲批准,當按照議定程序,把有關的實施情況向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報告。

工務局
1997年8月



EC(97-98)19 附件3(a)
一般服務經理
現行職責說明


職系/職級:政府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2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向營運服務經理負責,專職管理和發展有關車輛維修
、機電和電子工程服務方面的業務,以滿足客戶的需
要和期望,並確保這些以營運基金經營的業務,能符
合經濟效益和自給自足。主要的職務和職責包括 ─
  1. 管理和策劃有關車輛維修、機電和電子工程服
    務的業務,務求長期保持經營能力;

  2. 確保這些業務能按照既定的政策和業務目標妥
    善地經營,令客戶深感滿意;

  3. 指導這些業務的發展路向,以迎合客戶不斷轉
    變的需要和期望;

  4. 參與制訂涉及業務發展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部門
    政策;以及

  5. 管理多個顧客帳戶,以確保所有服務均是適當
    地結合和配套,能滿足個別客戶的需求。



EC(97-98)19 附件3(b)

工程科經理(1)
修訂職責說明


職系/職級:政府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2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向營運服務經理負責,專職管理和發展有關車輛工
程服務、工程管理和顧問服務、運輸和保安工程維
修服務,以及其他專業中央支援服務方面的業務;
確保服務能滿足客戶的需要和期望,並確保這些以
營運基金經營的業務,能符合經濟效益和自給自足
。主要的職務和職責包括 ─
  1. 管理和策劃車輛工程部、工程策劃部,以及
    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部的業務,務求長期
    保持經營能力;

  2. 確保這些業務能按照既定的政策和業務目標
    妥善地經營,令客戶深感滿意;

  3. 指導這些業務的發展路向,以迎合客戶不斷
    轉變的需要和期望;

  4. 參與制訂涉及業務發展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部
    門政策;以及

  5. 管理多個顧客帳戶,以確保所有服務均是適
    當地結合和配套,能滿足個別客戶的需求。



EC(97-98)19 附件4(a)

特定服務經理
現行職責說明


職系/職級:政府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2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向營運服務經理負責,專職管理和發展衞生工程、市
政工程和屋宇裝備方面的業務,以滿足客戶的需要和
期望,並確保這些以營運基金經營的業務,能符合經
濟效益和
自給自足。主要的職務和職責包括 ─
  1. 管理和策劃衞生工程、市政工程和屋宇裝備方
    面的業務,務求長期保持經營能力;

  2. 確保這些業務能按照既定的政策和業務目標妥
    善地經營,令客戶深感滿意;

  3. 指導這些業務的發展路向,以迎合客戶不斷轉
    變的需要和期望;

  4. 參與制訂涉及業務發展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部門
    政策;以及

  5. 管理多個顧客帳戶,以確保所有服務均是適當
    地結合和配套,能滿足個別客戶的需求。


EC(97-98)19 附件4(b)

工程科經理(2)
修訂職責說明


職系/職級:政府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2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向營運服務經理負責,專職管理和發展衞生工程、市
政工程和一般工程服務方面的業務,以滿足客戶的需
要和期望,並確保這些以營運基金經營的業務,能符
合經濟效益和自給自足。主要的職務和職責包括 ─

  1. 管理和策劃衞生工程部、市政工程部和一般工
    程部的業務,務求長期保持經營能力;

  2. 確保這些業務能按照既定的政策和業務目標妥
    善地經營,令客戶深感滿意;

  3. 指導這些業務的發展路向,以迎合客戶不斷轉
    變的需要和期望;

  4. 參與制訂涉及業務發展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部門
    政策;以及

  5. 管理多個顧客帳戶,以確保所有服務均是適當
    地結合和配套,能滿足個別客戶的需求。


EC(97-98)19 附件5

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經理
職責說明


職級: 總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或
總電子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或
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即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


職務和職責

向工程科經理(1)負責,專職掌管運輸、保安及中央
工程部,提供機電、屋宇裝備、空氣調節和電子工
程方面的操作、維修和採購服務,以滿足客戶的需
要和期望。主要的職務和職責包括 ─
  1. 確保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業務能按照既定的
    政策和業務目標來經營,並對業務的盈虧、經
    濟效益和客戶的滿意程度負責;

  2. 建議修改有關的政策和業務目標,以提高運輸
    、保安及中央工程業務的潛力和長遠的經營能
    力;

  3. 與客戶的管理高層緊密聯絡,以得知他們的需
    要和對服務質素的期望,以及在政策/運作方面
    可能出現而會影響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業務
    的轉變;

  4. 為運輸、保安及中央工程業務擬備和實施策略
    性業務計劃和發展計劃,包括服務的編排組合
    、類別和質素,以及新業務和設施的發展;

  5. 制訂運作指令和程序,並釐定表現指標和目標;

  6. 監察這些表現指標和目標,找出任何偏離表現
    指標和目標的情況,進行調查和採取修正措施;

  7. 與管理參議部聯絡,以改善現時的運作,並領
    導管理參議部各工作改善小組執行工作,以及
    率領推行業務流程改善計劃和就取得ISO 9002
    證書所作的品質管理;以及

  8. 策動和管理員工,並參與運輸、保安及中央工
    程業務的組織發展、人力策劃和拓展工作。


EC(97-98)19 附件6
工程策劃經理
職責說明

職級:總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或
總電子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或
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即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

主要職務和職責

向工程科經理(1)負責,專職掌管工程策劃部,提供
機電、空氣調節和電子工程服務,包括工程設計、
工程管理和技術顧問等服務,以滿足客戶的需要和
期望。主要的職務和職責包括 ─

  1. 確保工程策劃部業務能按照既定的政策和業
    務目標來經營,並對業務的盈虧、經濟效益
    和客戶的滿意程度負責;

  2. 建議修改有關的政策和業務目標,以提高工
    程策劃部業務的潛力和長遠的經營能力;

  3. 與客戶的管理高層緊密聯絡,以得知他們的
    需要和對服務質素的期望,以及在政策/運作
    方面可能出現而會影響工程策劃部業務的轉
    變;

  4. 為工程策劃部業務擬備和實施策略性業務計
    劃和發展計劃;

  5. 制訂運作指令和程序,並釐定表現指標和目
    標;

  6. 監察這些表現指標和目標,找出任何偏離表
    現指標和目標的情況,進行調查和採取修正
    措施;

  7. 設立和維持一套品質管理系統,以期取得
    ISO 9001證書;以及

  8. 策動和管理員工,並參與工程策劃部業務的
    組織發展、人力策劃和拓展工作。


EC(97-98)19 附件7

一般工程經理
職責說明

職級:總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或
總電子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或
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即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


主要職務和職責

向工程科經理(2)負責,專職掌管一般工程部,提供
機電、屋宇裝備、空氣調節和電子工程方面的操作
、維修和採購服務,以滿足客戶的需要和期望。主
要的職務和職責包括 ─
  1. 確保一般工程業務能按照既定的政策和業務
    目標來經營,並對業務的盈虧、經濟效益和
    客戶的滿意程度負責;

  2. 建議修改有關的政策和業務目標,以提高一
    般工程業務的潛力和長遠的經營能力;

  3. 與客戶的管理高層緊密聯絡,以得知他們的
    需要和對服務質素的期望,以及在政策/運作
    方面可能出現而會影響一般工程業務的轉變;

  4. 為一般工程業務擬備和實施策略性業務計劃
    和發展計劃,包括服務的編排組合、類別和
    質素,以及新業務和設施的發展;

  5. 制訂運作指令和程序,以及釐定表現指標和
    目標;

  6. 監察這些表現指標和目標,找出任何偏離表
    現指標和目標的情況,進行調查和採取修正
    措施;

  7. 與管理參議部聯絡,以改善現時的運作,並
    領導管理參議部各工作改善小組執行工作,
    以及率領推行業務流程改善計劃和就取得
    ISO 9002證書所作的品質管理;以及

  8. 策動和管理員工,並參與一般工程業務的組
    織發展、人力策劃和拓展工作。


EC(97-98)19 附件8(a)

市政工程經理
現行職責說明

職級:總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向特定服務經理負責,專職掌管市政工程部,提供
機電、屋宇裝備和電子工程方面的操作、維修和採
購服務,以滿足客戶的需要和期望。主要的職務和
職責包括 ─

  1. 確保市政工程業務能按照既定的政策和業務
    目標來經營,並對業務的盈虧、經濟效益和
    客戶的滿意程度負責;

  2. 建議修改有關的政策和業務目標,以提高市
    政工程業務的潛力和長遠的經營能力;

  3. 與客戶的管理高層緊密聯絡,以得知他們的
    需要和對服務質素的期望,以及在政策/運作
    方面可能出現而會影響市政工程業務的轉變;

  4. 為市政工程業務擬備及實施策略性業務計劃
    和發展計劃,包括服務的編排組合、類別和
    質素,以及新業務和設施的發展;

  5. 制訂運作指令和程序,並釐定表現指標和目
    標;

  6. 監察這些表現指標和目標,找出任何偏離表
    現指標和目標的情況,進行調查和採取修正
    措施;

  7. 與管理參議部聯絡,以改善現時的運作,以
    及領導管理參議部各工作改善小組執行工作
    ;以及

  8. 策動和管理員工,並參與市政工程業務的組
    織發展、人力策劃和拓展工作。


EC(97-98)19 附件8(b)

市政工程經理
修訂職責說明

職級:總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或
總電子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或
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即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


主要職務和職責

向工程科經理(2)負責,專職掌管市政工程部,提供
機電、屋宇裝備和電子工程方面的操作、維修和採
購服務,以滿足客戶的需要和期望。主要的職務和
職責包括 ─
  1. 確保市政工程業務能按照既定的政策和業務
    目標來經營,並對業務的盈虧、經濟效
    益和客戶的滿意程度負責;

  2. 建議修改有關的政策和業務目標,以提高市
    政工程業務的潛力和長遠的經營能力;

  3. 與客戶的管理高層緊密聯絡,以得知他們的
    需要和對服務質素的期望,以及在政策/運作
    方面可能出現而會影響市政工程業務的轉變;

  4. 為市政工程業務擬備和實施策略性業務計劃
    和發展計劃,包括服務的編排組合、類別和
    質素,以及新業務和設施的發展;

  5. 制訂運作指令和程序,並釐定表現指標和目
    標;

  6. 監察這些表現指標和目標,找出任何偏離表
    現指標和目標的情況,進行調查和採取修正
    措施;

  7. 與管理參議部聯絡,以改善現時的運作,並
    領導管理參議部各工作改善小組執行工作,
    以及率領推行業務流程改善計劃和就取得
    ISO 9002證書所作的品質管理;以及

  8. 策動和管理員工,並參與市政工程業務的組
    織發展、人力策劃和拓展工作。

EC(97-98)19 附件9(a)
衞生工程經理
現行職責說明


職級:總電子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主要職務和職責

向特定服務經理負責,專職掌管衞生工程部,提供
機電、屋宇裝備和電子工程方面的操作、維修和採
購服務,以滿足客戶的需要和期望。主要的職務和
職責包括 ─

  1. 確保衞生工程業務能按照既定的政策和業務
    目標來經營,並對業務的盈虧、經濟效益和
    客戶的滿意程度負責;

  2. 建議修改有關的政策和業務目標,以提高衞
    生工程業務的潛力和長遠的經營能力;

  3. 與客戶的管理高層緊密聯絡,以得知他們的
    需要和對服務質素的期望,以及在政策/運作
    方面可能出現而會影響衞生工程業務的轉變;

  4. 為衞生工程業務擬備和實施策略性業務計劃
    和發展計劃,包括服務的編排組合、類別和
    質素,以及新業務和設施的發展;

  5. 制訂運作指令和程序,並釐定表現指標和目
    標;

  6. 監察這些表現指標和目標,找出任何偏離表
    現指標和目標的情況,進行調查和採取修正
    措施;

  7. 與管理參議部聯絡,以改善現時的運作,並
    領導管理參議部各工作改善小組執行工作;
    以及

  8. 策動和管理員工,並參與衞生工程業務的組
    織發展、人力策劃和拓展工作。



EC(97-98)19 附件9(b)
衞生工程經理
修訂職責說明

職級:總機電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或
總電子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或
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首長級薪級第1點)
(即可由多類專業職系人員出任)

主要職務和職責

向工程科經理(2)負責,專職掌管衞生工程部,提供
機電、屋宇裝備和電子工程方面的操作、維修和採
購服務,以滿足客戶的需要和期望。主要的職務和
職責包括 ─
  1. 確保衞生工程業務能按照既定的政策和業務
    目標來經營,並對業務的盈虧、經濟效益和
    客戶的滿意程度負責;

  2. 建議修改有關的政策和業務目標,以提高衞
    生工程業務的潛力和長遠的經營能力;

  3. 與客戶的管理高層緊密聯絡,以得知他們的
    需要和對服務質素的期望,以及在政策/運作
    方面可能出現而會影響衞生工程業務的轉變;

  4. 為衞生工程業務擬備和實施策略性業務計劃
    和發展計劃,包括服務的編排組合、類別和
    質素,以及新業務和設施的發展;

  5. 制訂運作指令和程序,並釐定表現指標和目
    標;

  6. 監察這些表現指標和目標,找出任何偏離表
    現指標和目標的情況,進行調查和採取修正
    措施;

  7. 與管理參議部聯絡,以改善現時的運作,並
    領導管理參議部各工作改善小組執行工作,
    以及率領推行業務流程改善計劃和就取得
    ISO 9002證書所作的品質管理;以及

  8. 策動和管理員工,並參與衞生工程業務的組
    織發展、人力策劃和拓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