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32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 11月5日



總目144--政府總部:政制事務局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

  1. 開設下述編外職位,開設期至1999年3月31日為止 --

    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3點)(127,900元至135,550元)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110,000元至116,800元)

  2. 把政制事務局1997-98年度常額編制內所
    有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
    年薪總值上限提高1,451,460元,即由
    14,966,000元增至16,417,460元,以便
    開設兩個非首長級職位。

問題

政制事務局局長需要額外人手,以進行區域組織架
構的檢討工作。

建議

2.為協助政制事務局局長檢討區域組織架構,我們
建議--

  1. 開設兩個編外職位,包括一個首長級乙級政
    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和一個首長級丙
    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開設期
    至1999年3月31日為止;以及

  2. 把政制事務局1997-98年度編制內按薪級中點
    薪額估計的年薪總值上限提高1,451,460元,
    即由14,966,000元增至16,417,460元,以便開
    設兩個非首長級職位。

理由

有需要檢討區域組織

3.臨時立法會在本年9月通過一項動議,促請政府全
面檢討地方行政,包括兩個市政局和區議會的角色
、職能、分工和資源分配等,使地方行政更能配合
社會的發展。行政長官其後在10月份發表的施政報
告中宣布,政制事務局會進行上述檢討。

4.在這個背景下,政制事務局局長已概括地提出這
次檢討工作的時間表,這個時間表載於附件1。按
照這個時間表,我們須立即展開這次檢討的準備工
作。檢討工作會持續進行,直至明年9月/10月為
止,屆時政府會就區域組織的未來架構,作出決定
。政制事務局局長已在10月向臨時立法會議員簡述
該時間表。

檢討範圍

5.正如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所載,這次檢討工作會
重新探討兩個市政局和區議會的架構。檢討的範圍
非常全面,當中涉及多個重要事項,包括--

  1. 應否保留現時由兩個市政局和區議會組
    成的兩層架構,並予以精簡,或是把這
    兩層架構合而為一;以及

  2. 現行架構是否需要作出任何更改,如需
    要的話,便須研究:

    1. 「新」組織的角色和職能;
    2. 「新」組織的財政安排;
    3. 「新」組織的行政支援;以及
    4. 有關更改所需的過渡安排。
我們會成立一個跨部門策導委員會,詳細訂明檢討
的範圍,並監督檢討的進行。

有需要成立一個新組別

6.現時,政制事務局局長由兩名副局長輔助,職銜
分別定為政制事務局副局長(一)和政制事務局副局長
(二),各帶領一組。第一組由政制事務局副局長(一)
出任主管,負責監督全面落實《聯合聲明》和《基本
法》的工作,以及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央人
民政府和其他內地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第二組由政
制事務局副局長(二)出任主管,負責監督各項選舉安
排,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選舉於明年5月
舉行前,該組人員的工作編排非常緊密。由於這兩組
人員現正全力處理各項有關工作,因此,政制事務局
局長需要增添人手,以便進行這次檢討工作。

新組別的職責和組成

7.我們建議在政制事務局成立一個臨時新組別,職
責如下--

  1. 召開跨部門策導委員會會議,並為委員會
    提供支援服務;

  2. 訂定檢討範圍和策略;

  3. 出席臨時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兩個臨
    時市政局和臨時區議會的會議,以及與政
    黨和關注團體舉行會議;

  4. 在檢討工作進行期間,與有關決策局和部
    門聯絡;

  5. 擬備公眾諮詢文件,蒐集、整理和分析各
    界人士對有關建議所發表的評論和意見,
    並監察公眾意見;

  6. 制訂有關區域組織未來架構的建議;以及

  7. 實施檢討所得出的決定。

8.鑑於這些工作非常重要,工作量亦極為繁重,我
們建議開設一個新組別,該組的職位包括--

  1. 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職銜定
    為政制事務局副局長(三);

  2. 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職銜定
    為政制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六);以及

  3. 兩個非首長級職位,包括一個高級政務主
    任職位和一個政務主任職位,職銜分別定
    為助理局長(六A)和助理局長(六B)。

建議的政制事務局組織圖載於附件2。

9.這個檢討工作組的主管是上述跨部門策導委員會
的召集人,全權負責檢討的統籌工作。說得更具體
些,他將會負責制訂公眾諮詢策略、擬備公眾諮詢
文件,以及制訂有關區域組織未來架構的建議。作
為一項重要檢討的負責人,他需要與行政長官、政
府高層人員、局長和部門首長保持緊密聯絡,並經
常與行政會議、臨時立法會、兩個臨時市政局、臨
時區議會和政黨舉行會議。鑑於檢討工作組的主管
職責重大,工作重要,我們認為這個職位應由一名
屬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級(首長級薪級第3點)的首長
級高層人員出任,出任人員須具備所需經驗和能力
,以處理複雜的政治問題。

10.為使這個組別的主管得到足夠的首長級支援,我
們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出任人員
負責協助制定政策建議、與有關決策局和部門聯絡
,以及出席與各方舉行工作或諮詢會議。這兩個首
長級職位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3附件4

11.兩名分屬高級政務主任和政務主任職級的助理局
長將協助上述兩名首長級人員執行分析市民意見和
進行研究等職務。如各委員批准這項建議,我們會
透過部門編制委員會慣常的審理程序來開設這兩個
非首長級職位。

12.我們會調配政制事務局內的現有資源,為這個新
組別提供所需的秘書支援。

時間編排

13.檢討工作現已成為市民公開討論的題目。為使有
關工作能夠繼續推展,我們需要盡快成立一個跨部
門策導委員會。我們會在短期內安排會議,徵詢兩
個臨時市政局、臨時區議會和政黨對此事的看法。
根據載於附件1的工作時間表,我們需要在1998年9
月/10月底前完成檢討工作,然後實施檢討所得出
的決定。據此,我們建議以編外形式開設這兩個首
長級職位,開設期至1999年3月31日為止。一俟檢討
完成,我們即會刪除這兩個非首長級職位。

財政影響

14.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實施這項建議所需的額外
薪金開支總額 為--

職位數目
首長級編外職位2,941,2002
非首長級職位1,551,6602
總計:4,492,8604

這項建議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員工
間接費用)為7,547,856元。

15.我們並沒有在1997-98年度政制事務局項下的預算
內預留款項,以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估計在本財
政年度餘下數月所需的款額為1,872,025元。如建議
獲委員批准,我們會運用獲轉授的權力,提供所需
的追加撥款。我們會在1998-99年度的預算草案內預
留所需款項。

背景資料

16.區域組織現行的制度是以兩個市政局和18個區議
會所組成的兩層架構作為運作基礎。在區域層面,
臨時市政局和臨時區域市政局分別負責為市區和新
界的居民提供廣泛的文康市政服務。兩個市政局在
保障環境和食物衞生、公眾健康,以及提供文娛服
務和康體設施方面,擔當一個重要的角色。兩個市
政局均財政自主,收入主要來自政府徵收的樓宇差
餉的部分收益。

17.在地區層面,18個臨時區議會主要擔當諮詢的角
色,就地區事務,並按情況所需,就全港性的問題
,提供意見。區議會就影響區內居民利益或福利的
事宜;區內公共服務和設施的供應和用途,以及政
府在地區推行的計劃是否足夠和其優先次序,向政
府提供意見。臨時區議會亦負責監督社區會堂的管
理。此外,臨時區議會亦獲撥公帑,在地區進行小
規模環境改善工程和推行社區參與計劃。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18.公務員事務局同意有需要在政制事務局增設一個
組別,全權負責區域組織架構的檢討工作。該局考
慮過出任上述擬設職位的人員所須肩負的職務和職
責後,認為有關職位的職級、職系安排和開設期均
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19.由於擬設的職位屬編外性質,故若獲准開設,我
們當按照議定程序,向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
委員會報告。


政制事務局
1997年10月


EC(97-98)32附件1

區域組織架構檢討:時間表

1997年

10月至12月 徵詢關注團體和公眾的意見,包括
與臨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
臨時區議會和政黨舉行會議。

成立跨部門策導委員會,監督檢討
的進行;會議由政制事務局召開,
其他有關決策局和部門均有參與。

1998年

1月至4月內部檢討,包括擬備諮詢文件。
5月至6月公眾諮詢。
7月至8月就公眾諮詢期收集所得的意見進行審
議。
9月/10月決定區域組織的未來架構。
10月後實施有關決定。


EC(97-98)32附件3

政制事務局副局長(三)
(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
職責說明

就下述工作向政制事務局局長負責 -

  1. 統籌區域組織架構檢討的整體工作;

  2. 召開負責這次檢討工作的跨部門策導委
    員會會議;

  3. 制訂公眾諮詢策略和擬備公眾諮詢文件

  4. 制訂有關區域組織未來架構的建議;

  5. 因應區域組織現行架構的轉變,統籌各
    項過渡安排的準備工作;

  6. 出席政務司司長政策小組的會議;以及

  7. 督導新組別的工作。


EC(97-98)32附件4

政制事務局首席助理局長(六)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2點))
職責說明

就下述工作向政制事務局副局長(三)負責 -

  1. 就統籌檢討工作和跨部門策導委員會的
    工作提供支援;

  2. 出席與兩個臨時市政局、臨時區議會和
    政黨舉行的會議;

  3. 協助下列工作 -

    1. 制訂公眾諮詢策略;

    2. 擬備公眾諮詢文件;以及

    3. 制訂有關區域組織未來架構的建議;

  4. 分析有關這次檢討的政策事宜和公眾意
    見/傳媒反應;

  5. 與有關決策局和部門聯絡;以及

  6. 協助準備和統籌檢討完成後的各項過渡
    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