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43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1月14日

總目149-政府總部:衞生福利局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政府總部衞生福
    利局開設下述常額職位,由1998年1月14日起生效-

    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3點)(127,900元至135,550元)

    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110,000元至116,800元)

問題

衞生福利局現時的人手編制,不足以應付老人服務政策
的制定和推行事宜,以及監督有關的工作。

建議

2.我們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和一個
高級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以提高衞生福利局的工作
能力,為新成立的安老事務委員會提供支援,並協調老
人服務政策的制定和推行事宜,以及監督這方面的工作。

理由

現有的老人服務組


3. 前衞生福利科於1994年11月成立老人服務組,由一名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擔任主管,他的職銜定為首席助理衞
生福利司(老人服務)[現稱衞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老人
服務)],負責協調和監察有關老人福利、健康和醫療服
務的政策事宜。衞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老人服務)的
職責表載於附件1

4. 雖然老人服務組已於1994年成立,但社會人士對老人
問題仍非常關注,認為需要有一個更加強而有力的協調
機制,以包含老人的所有需要,其中包括健康和醫療、
心理、護理、經濟、住屋、社會和康樂方面的需要。這
些需要,無論是個別或綜合而言,均對老人的整體福利
有所影響。安老服務應是一項持續不斷的工作,同時應
由各部門協力提供,不應受到個別部門職責範疇的制肘。

照顧長者的新措施

5. 「照顧長者」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策略性政策目
標之一。行政長官在1997年7月委任安老事務委員會,負
責就老人服務與計劃的政策制定、統籌和推行等工作提
供意見,而有關服務和計劃將會全面照顧到老人各方面
的需要。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跨越多個政策範圍,涉及多
個決策局、執行機構和非政府團體。為向安老事務委員
會提供所需的支援,衞生福利局須成立一個高層小組,
把各個服務單位聯合起來,同心協力為老人提供多元化
的服務。

6. 我們已擬訂一套政策綱領和新措施,目的是令長者老
有所養、老有所屬和老有所為。為老人提供住屋和住院
照顧服務將會是主要的改善和檢討範疇。衞生福利局已
展開一項需求評估工作,並會在1998年夏季或之前,向
安老事務委員會提出一項全面策略,以應付長遠的需求。

7. 目前,超過半數的院舍宿位是由私營安老院提供,但
私營安老院的服務水準參差不一。政府會推行經改善的
買位計劃,在未來三年把買位數目增加2 400個,令買位
計劃下的宿位總數達3 600個,此舉一方面可鼓勵私營安
老院營辦人提高服務水平,另一方面可補受資助安老院
院舍宿位的不足。衞生福利局會展開一項全面的檢討,
範圍包括:(a) 合適院舍的供應;(b) 合資格人員的人手
供應;(c) 買位計劃的條款和條件,以及(d) 買位計劃的
管理。這些事項需要多方面的互相配合,包括庫務局、
規劃環境地政局、房屋局、教育統籌局、各政府部門、
公營機構和私營機構。在制定政策及協調上述各部門和
機構的工作上,衞生福利局擔當着重要的角色。

8. 對於大部分並非住在安老院的老人而言,為他們提供
家居和社區支援服務,使他們能在家安享晚年是至為重
要的。現時的服務中,有多項需要評估和檢討。在1997
年的政策綱領內,政府已承諾就家務助理服務進行檢討
,以期改善服務質素。當局會透過剛設立的護老者支援
和資源中心,為護老者提供支援服務。對於亟需照顧的
老人,當局亦會設立36支綜合服務隊,為他們提供社區
支援網絡和外展服務。衞生福利局須審慎協調和密切監
察這些新措施的推行。

9. 為老人提供基層健康服務,是另一項備受關注的工作
範疇。衞生署會在未來兩年設立18間長者健康中心,為
社區內的老人提供預防和治療兼備的基層健康服務。當
局亦會設立18支外展醫療隊,以提供預防疾病的基層健
康服務。這些新設的服務須經審慎協調,以確保能與福
利機構和醫院管理局互相配合,使各種服務能以最具經
濟效益的形式提供。安老事務委員會會密切監察這些新
服務的發展情況,而衞生福利局則有責任在協調方面擔
當主導的角色。

掌管重組後的老人服務組的副局長
(新增的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10.目前,衞生福利局局長由兩名副局長協助工作。衞生
福利局副局長(1) (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負責健康和醫療
方面的工作,而衞生福利局副局長(2) (首長級乙級政務
官)則專責福利事宜。鑑於市民關注的焦點日漸集中在不
斷增加的老人人口問題上,加上安老事務委員會的成立
,衞生福利局局長建議在衞生福利局開設一個首長級乙
級政務官職位,職銜定為衞生福利局副局長(2)(現有的衞
生福利局副局長(2)的職銜則改為衞生福利局副局長(3))
,出任該職位的人員負責全面協調各項對老人有影響的
計劃的政策制定工作,所包括的範疇涵蓋各個政策範圍
,無論有關政策範圍屬或不屬於衞生福利局管理。衞生
福利局副局長(2)會為安老事務委員會提供所需的支援,
並負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政策事宜,該計劃的受
助人大部分是老人。衞生福利局副局長(2)的建議職責表
載於附件2。

掌管重組後的福利組的副局長
(現有的首長級乙級政務官職位)

11. 衞生福利局副局長(3)負責有關家庭、兒童和青年福
利服務的政策制定工作,並監督資助政策和多個慈善基
金的管理工作。他亦須負責制定康復服務政策的有關工
作。衞生福利局副局長(3)的建議職責表載於附件3。

12. 未來一年,衞生福利局副局長(3)將急需集中處理多
項家庭和兒童福利事務,以及進行一項大規模的康復計
劃方案檢討的工作。此外,還有多項檢討工作有待完成
,包括學校社會工作服務的提供、《領養條例》、社工
界的人力需求、社會福利資助制度等。衞生福利局副局
長(3)和他的屬下職員於未來一年都要致力應付上述多項
工作。

13.為了配合領養服務近年的發展,我們認為有需要檢討
《領養條例》的運作情況。預計這項檢討會包括多項重
要的事宜,例如刪除有歧視成分的條文、立法管制私人
領養、授權非政府機構提供領養服務(本地和海外),以
及進行相關的法例修訂工作。我們會諮詢福利機構、法
律界人士和公眾人士。此外,衞生福利局副局長(3)也負
責就少年法庭進行照顧保護訴訟時提供法律代表一事,
進行有關的政策檢討。在進行這項檢討時,需考慮《聯
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規定,以及研究把當值律師服務
擴展至這些司法程序的可能性。

14.在處理有關家庭和兒童福利的多項事務,衞生局副局
長(3)須確保制定合適的法例,以便香港特區能履行《國
際擄兒童民事方面公約》所定的國際責任,以確保這
條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除了這些立法工作外,衞生福
利局副局長(3)也要監督各部門有效地執行這條公約,以
確保一旦發生擄兒童的事件時,能迅速把有關兒童送
回原居地。

15.再者,政府正為福利機構制定新的資助制度。衞生福
利局副局長(3)須全力處理有關工作,以訂立一套獲福利
機構接納的資助建議,並使該等建議得以順利推行。鑑
於公眾對現建議的撥款計算方法若干部分表示關注,衞
生福利局和社會福利署會再行徵詢福利機構的意見,然
後才確定整套計劃。進行這項諮詢工作,必須與非政府
機構緊密聯絡,預計這項工作將佔衞生福利局副局長(3)
來年工作量的一大部分。此外,在監管慈善籌款活動方
面,也須進行類似的諮詢工作。

16.至於青年服務方面,衞生福利局副局長(3)正積極參與
學校社會工作服務的檢討工作;這項檢討工作需要對有
關服務的提供方式進行詳細分析,並因應提供服務的機
構和受助人的回應,研究改善服務的方法。

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

17.為處理安老事務委員會成立後所衍生的新工作,衞生
福利局局長建議開設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首長級
薪級第2點),職銜定為衞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老人服
務)(2),以掌管安老事務委員會和轄下委員會的秘書處。
如前文所述,安老事務委員會的職務範圍包括一些不屬
衞生福利局的政策範圍,而該委員會已確定老人住屋問
題為需優先研究的項目。衞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老人
服務)(2)須就為老人提供房屋的事宜,與房屋局和其他有
關機構密切聯絡。他亦須就與老人有關的服務(健康和福
利事宜除外),例如提供老人就業機會,藉以提高他們的
自我價值觀,與政府決策局/部門聯絡。

18.衞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老人服務)(2)另一項主要職
責是制定和推行有關策略,鼓勵私營安老院提供優質的
老人服務,以便在提供老人住院照顧服務方面,彌補受
資助安老院現有服務的不足。這項工作涉及全面檢討買
位計劃;監察《安老院條例》的實施,以及與各決策局
、部門、志願團體和私營機構合作,提供適當的地方和
充足的人手,以供開辦私營安老院。衞生福利局首席助
理局長(老人服務)(2)的建議職責表載於附件4。由於有關
工作集中於秘書服務和協調工作,因此,我們認為開設
一個行政職系的職位是恰當的。

19.我們已檢討現時四名負責福利和康復工作的首席助理
局長的職務,並認為他們無法兼顧上文第17至18段所述
的新工作。負責老人和社會保障事宜的兩名首席助理局
長已全力推展1997年施政報告所開列的新措施。第三名
首席助理局長負責所有福利事務 ( 老人和社會保障事宜
除外 ),而職銜定為康復專員的第四名首席助理局長則
處理康復工作。他們亦須全力應付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工
作。

20.衞生福利局轄下老人服務組和福利組各個首席助理局
長的修訂職責表載於附件5。衞生福利局的現有組織圖載
附件6

21.根據獲轉授的權力在衞生福利局開設的高級首席行政
主任編外職位將於1998年1月14日到期撤銷。我們建議在
衞生福利局開設該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位,由上述日期
起生效,以便繼續為安老事務委員會提供支援。

財政影響

22.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實施這項建議所需增加的年薪
開支如下-

職位數目
新設常額職位2,941,2002


這項建議所需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員
工間接費用)為5,091,048元。

23.此外,實施這項建議亦需增設兩個一級私人秘書職
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這兩個職位的年薪開支為
551,760元,而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則為858,792元。

24.在1997-98年度的預算內已預留款項,以支付這項建
議的開支。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25.公務員事務局考慮出任上述兩個擬設職位的人員所
須肩負的職務和職責後,認為這些職位的職系和職級
是恰當的。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26.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
述職位,建議的職級是恰當的。

衞生福利局
1997年12月

EC(97-98)43附件1

衞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老人服務)的職責表
(重新分配職責前)


1.有關老人福利、醫療和健康服務的政策事宜。

2.籌劃和監督一項有關老人的需求的顧問研究。

3.監察老人服務工作小組建議的推行。

4.與各政府部門和決策局聯絡和互相配合,並且徵詢各
政府部門和決策局的意見,以便協調和推廣各項老人
計劃和政策。

5.就老人的需求問題與非政府機構、專業團體和其他有
關組織聯絡和互相配合,以及徵詢他們的意見。

EC(97-98)43附件2

衞生福利局副局長(2)
建議職責


整體職責

就制定、發展和實施政府的安老政策和各項社會保障計
劃,以及協調政府各項老人福利計劃等工作,向衞生福
利局局長負責。

具體職務

1.在制定安老政策和策略方面,向安老事務委員會提供
支援。

2.與臨時立法會轄下福利事務委員會保持聯繫,並把相
關事項提交該委員會通過。

3.制定策略,以助提供老人住院照顧服務;與社會福利
署合作,監察住院照顧服務的供求情況,以及監督《安
老院條例》的執行。

4.在社區支援服務及老人健康和醫療服務方面,向社會
福利署、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提供政策指引,並監察有
關進度和發展。

5.定期檢討為老人提供的經濟援助,包括綜合社會保障
援助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

6.就為老人福利而提供的房屋、教育和其他服務,與政
府各決策局、部門和公營機構聯絡。

7.監督有關老人和社會保障事宜的意見擬備工作,以協
助編訂施政報告、財政預算案和進行資源分配工作。

EC(97-98)43附件3

衞生福利局副局長(3)
建議職責


整體職責

就制定、發展和實施政府有關各項福利事宜(與老人和
社會保障有關事宜除外)的政策和計劃,向衞生福利局
局長負責。

具體職務

1.制定、檢討和實施所有福利事宜(老人和社會保障事
宜除外)的政策建議,特別集中處理與兒童、(邊緣)青
少年、家庭、弱能人士和資助非政府機構有關的事務。

2.與臨時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社會福利諮詢委員
會、康復諮詢委員會和其他委員會保持聯繫,並把相
關事項提交各委員會通過。

3.出任福利組的主管和管理該組的工作,並訂定工作
的緩急次序和目標。

4.監督有關的基本和附屬法例的修訂工作。

5.社會工作者和部分從事福利服務的專職醫療人員的
人力策劃。

6.管理多項慈善基金和有關的諮詢/上訴委員會(包括
政府獎券基金、香港賽馬會贊助名單、香港太平洋戰
爭紀念撫恤金和何東爵士慈善基金等)。

7.監督有關福利事宜(老人和社會保障事宜除外)的意見
擬備工作,以協助編訂施政報告、財政預算案和進行
資源分配工作。

8. 透過每季進度檢討機制和其他方法,監督社會福利署
、技能訓練中心、運輸署復康巴士服務和環境諮詢服務
的財政表現。

EC(97-98)43附件4

衞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老人服務)(2)
建議職責


整體職責

就多項職務向衞生福利局副局長(2)負責,包括為安老事
務委員會提供秘書支援服務;制定和推行一套策略,以
便在私營安老院行業發展優質的老人住院照顧服務,以
及就為老人提供足夠房屋事宜,與決策局、部門和其他
團體聯絡。

具體職務

1.出任安老事務委員會和轄下委員會秘書處的主管,包
括為1999國際長者年的中央統籌委員會提供服務。

2.執行《安老院條例》所委予的政策職務。

3.制定和推行一套策略,以便在私營安老院行業發展優
質的老人住院照顧服務。

4.檢討買位計劃,以期在三年內把買位數目增加兩倍,
藉此提高私營安老院的質素。

5.就提供合適的地方和人手開辦私營安老院,與決策局
、部門和其他團體聯絡。

6.就為老人提供房屋方面,與房屋局、房屋署、香港房
屋協會和土地發展公司聯絡,並監察有關進度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