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1997年 2 月 27日

FCR(97-98)98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 2 月 27 日


總目177-資助金: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
分目955消費者委員會
新項目「贖回總辦事處按揭物業」

    請各委員批准發給為數3,920萬元的一筆過補助
    金予消費者委員會,以便贖回其總辦事處按揭
    物業。

問題

消費者委員會需要政府提供額外資助,以擴展和改善
服務,從而保障和推廣消費者的權益。

建議

2.我們建議發給為數3,920萬元的一筆過補助金予消費
者委員會 (下稱「消委會」),讓其可以贖回總辦事處
按揭物業,而省下的經常資助金則可用作擴展工作計
劃,並改善有關給予消費者意見和處理投訴的服務。

理由

3.1992年8月,在政府同意下,消委會購置位於北角一
座商業大廈的單位作為其總辦事處,所需費用為4,690
萬元,由一間本地銀行以十成按揭形式貸予消委會。
有關按揭協議內的其中一項條款訂明消委會須在不超
過 240 個月內(即至2012年8月),分期攤還該筆貸款,
年息為最優惠利率加1.25厘。

4.我們於1992年同意消委會寧買不租的建議,是因為
我們認為,長遠而言,消委會在自置的地方運作,是
更恰當和更經濟的做法。因此,我們同意准許消委會
動用政府經常資助金內原本用以支付租金的款項 ( 在
購置物業後便無須支付租金 ) 來償還按揭貸款,並在
有需要時,藉相應提高經常資助金額的辦法,讓消委
會能( 根據上文第 3 段所載的條款 )清還有關按揭的負
債。與此同時,消委會向我們承諾不會在事先未經政
府書面批准的情況下,向任何其他人士出售、出租、
轉讓、抵押、押記或處置該物業的任何部分。消委會
在停止佔用該物業時,亦須無條件地把業權轉歸政府
。在達成協議時,消委會借取貸款的按揭年息為7.75
厘。按這息率計算,該項按揭貨款會分 180 期攤還,
每月供款額為441,446元,每年則為530萬元。

5.自1992年8月以來,按揭利率曾上調10次。為了保持
每月的還款額不變,消委會必須延長還款期。在1997
年12月,分期還款期已達最長限期的240個月。因此,
從該時起,消委會每月須從經常資助金支取更多款項
支付按揭供款。

6.根據政府與消委會的協定,我們必須增加給予消委
會的經常資助金,以應付增加的按揭供款。與此同時
,消委會也向工商局局長提出增加資源的要求,以便
擴展和改善該會的服務。

7.我們已就消委會的按揭負債作出檢討。截至1998年
2月底,消委會已支付66期按揭供款,總數為2,920萬
元(包括2,150萬元的利息支出,以及770萬元本金的還
款)。按目前年息 11.5 厘計算,消委會仍須支付4,150
萬元利息和償還3,920萬元本金。因此,我們認為政府
協助消委會贖回按揭,以便該會重新調配省下的經常
資金,用以擴展和改善服務,會更具成本效益。我們
建議發放為數 3,920 萬元的一筆過補助金予消委會作
上述用途。

8.贖回按揭後,消委會會繼續履行上文第 4 段所述有
關使用和處置物業的承諾。一如以往,如消委會不再
使用有關物業,便會把業權轉歸政府。

9.我們已經與消委會討論須優先作出改善的服務範圍
。我們同意每年省下的530萬元經常資助金,應用作
改善消委會的服務,範圍如下-

  1. 在促進競爭方面 - 監察經營手法;為有關行
    業和專業團體引進一套促進競爭的營運守則
    架構,並鼓勵這些行業和團體採納促進競爭
    的營運守則;進行更多與競爭有關的研究,
    監察市場價格,以及調查有關競爭的投訴;

  2. 在改善向消費者提供的直接服務方面 - 引入
    新的電話投訴和諮詢熱線服務系統,並在地
    區和全港層面,加強消費者教育工作;

  3. 在加強法律和政策研究方面 - 增強消委會的
    法律和政策研究功能,以支援該會的投訴服
    務和測試工作,並研究消費者保障法例的新
    範疇,例如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和誤導性廣告
    ;以及

  4. 在建立獨立和專業的機構形象方面 - 提供額
    外資源以增強與新聞和傳播媒介的聯繫;加
    強對主席和其他委員的行政支援,並協助消
    委會總幹事保持與內地和國際間其他對等機
    構之間的聯繫,包括國際消費者聯會。消委
    會總幹事現正出任該聯會的會長,任期由1997
    年至2000年。

財政影響

10.如各委員批准,我們會運用獲轉授的權力,透過追
加撥款,在本財政年度內支付消委會所需的3,920萬元
,以便該會立即贖回按揭。

背景資料

11. 消委會總辦事處佔地約1 000平方米,是大部分消
委會職員的辦公地方。該辦事處設有一個會議室,供
消委會舉行會議和記者招待會,亦設有一個圖書館,
收藏有關保障消費者權益的主要刊物。

12.總辦事處處所的業權歸屬消委會。該會負責支付按
揭責任以外的所有開支,包括與該物業有關的差餉、
維修費、索償和應付費用等。消委會在 1997-98 年度
獲政府給予的經常資助金,為數約5,800萬元。


工商局
199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