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7-98)70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1月28日


總目173-學生資助辦事處
分目153學生書簿津貼

    請各委員批准擴大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的適用範圍,
    把中四至中七的合資格學生包括在內。
問題

根據現行的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官立及資助類別學校中
四至中七的學生,即使通過入息審查和符合其他申領準
則,也沒有資格獲得資助,以購買所需的課本和文具。

建議

2. 學生資助辦事處監督建議由1998/99學年開始,更改學
校書簿津貼計劃。這項建議獲教育統籌局局長支持。更
改的範圍如下-

  1. 擴大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的適用範圍,使就讀於官
    立及資助類別學校,並通過入息審查和符合其他
    所有現行申領準則的中四至中七學生,也能受惠;

  2. 以就讀級別所需課本和文具的平均開支的80%為
    基準,釐定中四至中七學生可獲發的津貼額;以


  3. 把權力轉授庫務局局長,使他可根據上文(b)項的
    準則,訂定在1998/99學年實施這項修訂計劃時,
    中四至中七學生首次可申領的津貼水平,其後每
    年就書本和文具的平均費用再作修訂。
理由

3. 現時,就讀官立及資助類別學校的中四至中七學生,
如通過入息審查和符合其他申領準則,可獲政府減免學
費和提供學生車船津貼等資助;然而,他們卻沒有資格
獲得政府資助購買課本和文具。這種情況對某些家庭造
成財政困難,特別是近年課本價格大幅上升。因此,我
們建議把學校書簿津貼計劃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這類
學生,藉此減輕他們家庭的財政負擔。

4.四個高中級別所需課本和文具的平均費用差別甚大 。
一般而言,中四至中七的課本費用較高,因為這些級別
所用的課本,有部分可繼續在下個級別使用。為要盡量
滿足學生的需要,我們建議中學四個級別獲發的津貼額
應有所不同,而非如初中生般獲發劃一的津貼額。

5. 根據現時的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小學生獲發的津貼額
為小一至小六課本和文具的平均費用;中一至中三學生
獲發的津貼額則為這些班級課本和文具的平均費用的80%
。我們把後者定為80%,原因是中學課本較為耐用,學
生或可承用舊書,並可在學年完結時把課本出售。我們
在每個學年開課前的暑期,就不同級別學生所使用的課
本的實際費用進行調查,然後根據調查結果釐定這方面
的平均費用。對於中四至中七學生而言,我們建議每個
級別獲發的津貼額,應定為經調查的課本平均費用的80%。

6.當學生書簿津貼計劃的適用範圍在1998/99學年擴大至
包括中四至中七學生,我們會在1998年暑期進行調查,
然後根據調查結果釐定每個級別在課本和文具方面平均
所需的費用。為與修訂小學生和初中生書簿津貼額的現
行安排看齊,我們建議委員把權力轉授庫務局局長,使
他可把首次發放的津貼額定為有關級別課本和文具平均
費用的80%,並按照同樣方法在其後每年予以調整。

財政影響

7. 根據預測會就讀於官立及資助類別學校的中四至中七
學生人數、學生過去根據高中學費減免計劃成功申請減
免學費的比率 ,以及一項有關1997/98學年高中學生課本
和文具平均費用的調查結果,我們估計,按上述建議擴
大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可惠及約 100 600 名中四至中七學生
,每年所需的經常費用為7,400萬元。

8. 如獲委員批准,我們會在1998-99年度預算草案中預留
足夠款項,以支付這項建議的費用。

背景資料

9.學校書簿津貼計劃提供現金津貼,讓就讀於官立及資
助類別小學和中學(包括買位學校)的小一至中三合資格
學生購買所需的課本和文具。申請獲接納者可得全數津
貼或半數津貼,視乎其家庭人數和收入而定。我們會根
據學生所需的課本和文具的平均費用,按年修訂上述津
貼額。

10.在1997/98學年,小學生可得的全數書簿津貼為1,029
元;初中學生則可得1,683元。

教育統籌局
199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