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臨立會PWSC7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2/2

臨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轄下的
工務小組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8年2月17日(星期二)
時 間:上午9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何世柱議員(主席)
何鍾泰議員(副主席)
王紹爾議員
何承天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胡經昌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鑑林議員
馮檢基議員
楊孝華議員
劉健儀議員
鄧兆棠議員
簡福飴議員
顏錦全議員
羅祥國議員

缺席委員:

吳清輝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鵬飛議員
張漢忠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莫應帆議員
程介南議員
劉皇發議員
霍震霆議員
譚耀宗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劉嫣華女士
庫務局副局長(3)

梁寶榮先生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孔郭惠清女士
工務局副局長

羅樂秉先生
環境保護署署長

許雅達先生
庫務局首席助理局長(工務)

李承仕先生
拓展署署長

鮑紹雄先生
建築署署長

陳鄭蘊玉女士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9)

鄭文耀先生
教育署助理署長(學位分配及支援)

唐海怡女士
工業署署長

王天予女士
工業署助理署長

鄭錦榮先生
工商局首席助理局長(B)

張琼瑤女士
保安局副局長(2)

賴國鍈先生
政府產業署署長

梁國新先生
路政署署長

陳洪傑先生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

勞昇貽先生
運輸署總工程師(港口及機場發展)

葉麗清女士
首席運輸主任/市區

廖漢波先生
海事處總經理(策劃)

許文韶先生
水務署署長

范能知先生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

李美嫦女士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1)

馮康醫生
醫院管理局副總監(醫院規劃及發展)

陳秀芳女士
衛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衛生(2))

楊榮贊先生
渠務署總工程師/顧問工程管理

列席秘書:

劉國昌先生
高級主任(1)6

列席職員:

吳文華女士
助理秘書長1

甘伍麗文女士
總主任(1)5


工務計劃

提升工程計劃為甲級

總目702 ─ 港口及機場發展

PWSC(97-98)132 321CL 屯門第38區特殊工業區的
填海及提供公用設施工程


一位議員詢問,預算費因何要把5億7,170萬元的通脹
準備金包括在內,以及因何需為基本工程計劃使用按
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費。庫務局副局長表示,工
程預算費使用按付款當日計算的價格,是為了克服固
定價格核准預算費所遇到的問題,後者是根據某一個
特定日期的普遍採用造價計算,並無顧及工程計劃合
約期內的通脹因素。現行建議的工程費用是計及 5 億
7,170萬元的通脹準備金而按付款當日的價格制定。她
補充,實際的投標價會是經過一番激烈競投下的結果
,而工程預算費中列入通脹準備金不會鼓勵投標者抬
高價格。

2.關於預算的顧問費,拓展署署長澄清,大部分撥款
會用作支付顧問聘用的駐工地人員的開支。一小部分
會用作就監督有關人員而向顧問支付的酬金。施工期
間的顧問費估計為 1,800 萬元。至於考慮中的工程計
劃的時間表,拓展署署長表示,雖然工程計劃的開支
會在5年內支付,政府當局計劃在1998年7月展開擬議
工程,以期在2001年6月完工。

3.一位議員指出,鑑於工務小組委員會文件所提供的
資料有限,即使並非不可能,議員亦很難判斷擬議的
預算費是否合理。他建議政府當局應在日後的工務小
組委員會文件中保證所提供的預算費是合理的。庫務
局副局長解釋,在擬備工務小組委員會文件時,政府
當局會嘗試向議員盡量清楚說明政府當局在制定預算
費時考慮的主要因素。拓展署署長補充,政府當局會
為每項工程計劃製備詳細的設計,並使用此項資料計
算出工程計劃的預算開支。若工程計劃的範圍需要有
所更改,或在財務委員會核准撥款後修訂工程預算費
,當局會另行提交具有充分理由的建議,供議員考慮。

4.議員普遍認為當局必須密切監察工務計劃。鑑於議
員關注到當局如何計算工程預算費及有關的監察機制
,議員同意在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進一步討論
此事項。一位議員同時要求政府當局提供進一步資料
,說明過去數年內完成的工程計劃的預測及實際開支
。庫務局副局長察悉該位議員的要求,他並補充,周
年預算中亦有該等資料。

5.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3 ─ 建築物

PWSC(97-98)129 85ET 按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
書的建議為現有官立學校進行改善工程 ─ 第4期工程


6.部分議員質疑當局是否有需要及合理的理由,聘用
顧問為學校改善計劃第 4 期的30間官校進行改善工程
。建築署署長在答覆時解釋,學校改善計劃所涉及的
學校約有 960 間。在這些學校中,很多是以非標準設
計建造,而一些學校則在多年前建成,因此會有必要
就校舍的結構及成分進行詳細的地盤勘測。由於建築
署沒有足夠的內部人手資源,政府當局已建議委聘顧
問進行地盤勘測、可行性研究、詳細設計、擬備合約
文件及相關的工程計劃管理工作。他補充,有關學校
改善計劃的建議在1993年獲行政局通過後,政府當局
即進行該計劃。委聘顧問的建議並非一項新安排,並
在以前數期的學校改善計劃已有採用。

7.部分議員認為,為考慮中的工程計劃進行可行性研
究的顧問費太昂貴。建築署署長表示,建築專業的顧
問費只佔預算建造費總額的6.8%。鑑於顧問在投標前
所須承擔的複雜工作,擬議的收費屬合理。

8.鑑於學校改善計劃是一項長遠的計劃,部分議員詢
問,政府自行聘請合約僱員,甚至常額人員,以進行
所需的工程,而非聘請外間顧問,會否較符合成本效
益。主席表示該問題將需在有關的事務委員會討論。
關於個別工程計劃的具體比較,一位議員建議,議員
可在審核周年預算時向政府當局提交書面問題。

9.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24 3GA 白石角科學園 第1期

10.在察悉工業署已進行兩項顧問研究,探討是否有理
由在本港發展一個科學園,部分議員對是否需要進行
另一次研究表示有所保留。

11.建築署署長解釋,3 次顧問研究各有不同的目的。
首兩次研究的目標是確定在香港發展科學園的可行性
。第一次的研究探討有關選址及由此所產生的城市規
劃及填海需要,而第二次的研究則關乎科學園的各項
要求及其運作模式。現行建議則集中於建築方面,並
會聘請顧問就整體的分期發展進行地盤勘測及詳細規
劃。

12.建築署署長在回應一位議員時表示,擬議的顧問費
是進行詳細設計和擬備投標文件的費用,該項收費達
3,630萬元,佔第1期第一階段建造預算費 5 億3,160萬
元的 6.82%。該署仍在計算施工期間的顧問預算費。
鑑於科學園發展在香港而言屬前所未有,當局或需在
施工期間委聘同一批顧問進行有關的工程。

13.鑑於第一次顧問研究在1992年進行,其間已經過 6
年,議員促請政府當局加快建造科學園,並詢問可否
把研究期縮短。建築署署長表示,擬議研究雖會在
1999年11月完成,但實際的建造工程必須待目前正進
行的填海工程完成後方可展開。詳細的設計一俟完成
後,政府當局會就該等建築物的建造費要求議員的批
准。目標是在2001年年中前完成必要的工程,使科學
園可在2001年年中啟用。

14.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38 46JA 觀塘利安道部門宿舍
47JA 觀塘康寧道部門宿舍
48JA 荔景荔枝嶺路部門宿舍
49JA 西九龍填海區部門宿舍

15.關於重新發展9個現有宿舍用地所帶來的收入,政
府產業署署長表示,以現今的土地發展標準而言,該
等土地在很大程度上未盡其用。在重新發展後,總建
築面積會提高 2.5 倍。視乎日後賣地的收入,重建所
得的收入會接近建造4個部門宿舍工程的工程預算費。

16.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6 ─ 公路

PWSC(97-98)133 582TH 中九龍幹線 顧問設計費及
地盤勘測工作


17.一位議員詢問,首次研究在1991年展開後,當局
用了多少時間去研究和擬備初步的設計。她亦詢問
是否有合理的理由以高昂的費用反覆進行顧問研究
。鑑於擬建的中九龍幹線會在2007年年底才完工,
她擔憂東西九龍道路的交通擠塞情況會在此期間進
一步惡化。因此,她促請政府當局加快完成工程計
劃。

18.路政署署長解釋,政府當局已以總數達2,600萬元
的費用進行兩項可行性研究,以確定中九龍幹線的路
線。鑑於市區已充分發展,當局難以在中九龍物色到
額外的東西行連接道路,而不會對現有的交通、環境
及現有建築物帶來嚴重的不良影響。在評估30多條橫
越九龍半島的路線方案後,政府當局已最後確定有關
幹線的路線而只涉及最少數目的樓房拆卸和安置。但
當局需要為此幹線搬遷 4 座政府大樓,拆卸少量私人
樓宇,並減低幹線的設計速度,以減少路線的彎度及
對現有建築物的影響。在完成研究的檢討階段,環境
評估及初步設計,以及諮詢區議會的意見後,工程計
劃會在明年刊登憲報,並預期在2007年前完工。政府
當局會密切監察工程的進度,並與有關的臨時區議會
定期保持聯絡,以加快工程計劃的落成。此工程計劃
的完工日期會配合啟德新填海區道路網絡的實施計劃。

19.一位議員認為顧問研究擬進行5年半,所費時間過
長。他建議政府當局應在日後的工務小組委員會文件
中提供足夠資料,說明政府當局在加快完成工程方面
所面對的困難。路政署署長表示,在正常的情況下,
完成一項詳細研究約需時2至3年。由於工程涉及一個
檢討期、初步及詳細設計、擬備投標文件及就批出合
約而作出評估,此項顧問研究必須有較長的研究期。
由於搬遷政府大樓及安置受影響私人樓宇的住戶需要
很長的時間,顧問研究在招標及批出合約前必須顧及
此方面的工作,因此比一般的顧問研究需要更長的籌
備時間。

20.在察悉當局為制定現行路線而為擬建幹線設計較低
的車速,並考慮到中九龍的廣大發展和東西行路線的
持續增長,議員憂慮到幹線通車時,容量會不足以應
付交通需求。一位議員認為,所有新建的主幹道路較
適宜為雙程三線標準。他因此要求政府當局檢討擬議
路線的設計,把幹線提升至雙程三線分隔道路的標準。

21.運輸署總工程師(港口及機場發展)表示,當局適宜
在西九龍填海區及東南九龍日後的發展項目之間提供
雙程三線分隔道路,以應付交通需求。路政署署長補
充,該署其實已研究建造雙程三線分隔道路隧道的可
行性。不過,當局需為有關建議拆卸幹線兩旁多座建
築物。由於這個做法會令當局必須安置大量居民,因
此認為不可接受。在此情況下,政府當局最多只可提
供雙程兩線的隧道。

22.一位議員就政府當局的意見作出跟進時詢問,當局
可否修改設計,在建築物的地基下提供一條隧道,以
避免拆卸建築物。路政署署長表示,該署亦已研究該
個方案,但為達到此目的,隧道必須設於超過50米深
的地底。基於此項限制,並考慮到對該幹線可接受斜
度的最大程度,必須全面修改整個道路網絡,才可能
把隧道接駁道路連接到東南九龍發展計劃已規劃的道
路網絡。此外,該連接路不會在填海區的理想位置。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補充,中九龍幹線並非東西行道
路的唯一連接道路。西九龍填海區及東南九龍發展計
劃均有其他已規劃的道路發展。機場鐵路及東涌接駁
線會在今年稍後投入運作,政府當局亦會檢討是否有
需提供額外的公路基礎設施,以配合東南九龍發展計
劃的規劃發展。

23.一位議員對道路工程計劃的高昂顧問費甚表關注。
她指出,在同一個會議中,小組委員會考慮為道路工
程支出的顧問費(PWSC(97-98)133、126及130號文件)
預算總額已達約 5 億元。由於預計會有多項大規模的
道路計劃在籌備中,她詢問,由政府自行招聘員工負
責有關的工程,而非委聘外間顧問,會否更符合成本
效益。

24.議員察悉,工程計劃的資料文件已送交交通事務委
員會,以供傳閱,但該事務委員會的委員未有機會討
論該項建議。鑑於議員提出的多項關注,主席建議此
項目應由有關的事務委員會作進一步討論。若政府當
局願意重新提交該文件,他樂意為此召開一個工務小
組委員會特別會議。一位議員補充,政府當局亦應考
慮加快工程計劃的規劃階段。庫務局副局長表示政府
當局會撤回文件,並在把建議重新提交小組委員會重
新研究前,安排為交通事務委員會及規劃地政及工程
事務委員會進行一次聯合簡報。

25. 政府當局撤回此項目。

PWSC(97-98)126 694TH 由西九龍至沙田的十六號
幹線工程


26.在察悉沙田臨時區議會已對工程計劃表示關注,一
位議員詢問有關諮詢工作的最新情況。路政署署長澄
清,沙田臨時區議會並無提出反對,但要求當局提供
額外資料,說明在十六號幹線啟用後,可否禁止重型
車輛使用大埔道,以及為沙田的受影響居民所提供的
消減環境影響措施。政府當局會在 1998 年3月再次諮
詢沙田臨時區議會。關於當局計劃與臨時市政局及臨
時區域市政局進行的諮詢,以及兩個市政局的設施會
否受工程計劃影響的問題,路政署署長答允在會議後
提供所需的資料。

27.鑑於顧問合約的性質,主席提醒政府當局作出評估
,以研究為道路工程開設額外職位及聘請公務員承擔
道路工程,會否較符合成本效益。

28.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30 714TH 七號幹線 堅尼地城與香港仔
之間的一段 勘測及初步設計


29.一位議員指出,最新修訂的《第二次整體運輸研究
》建議七號幹線應在2011年之前建成,以應付預測增
加的交通量。然而,鑑於自進行該項研究以後,人口
的預計增加,當局有迫切需要盡早完成工程計劃。路
政署署長解釋,政府當局的目標,是在2003年展開香
港仔至沙灣一段的建造工程,並最遲在2007年完工。
但沙灣至堅尼地城路段的工程會視乎青洲填海工程的
進展。現行的安排是在2010年前完成此段的道路工程
,以配合填海計劃。該署會諮詢獲委託進行填海區內
所有工程的拓展署,研究可否加快進行道路工程及填
海工程計劃。一位議員建議,若青洲填海計劃不能如
期進行,政府當局應另行考慮在海上建造該項工程計
劃的可行性。

30.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39 69TI 彩虹地下鐵路毗鄰的公共運
輸交滙處


31.一位議員對交滙處上層的設計表示關注,因為該層
並無提供連接龍翔道的斜道。首席運輸主任/市區表
示,政府當局已研究該項建議,但由於地盤限制,認
為並不可行。她表示,往龍翔道方向的駕駛人士在向
南駛往龍翔道前,應沿清水灣道北行至彩雲邨。

32.一位議員非常擔憂坪石邨附近的交通情況會在施工
期間惡化。他並指出,由於坪石邨的道路由房屋署管
理,運輸署應與房屋署緊密聯繫,以解決交通方面的
問題。首席運輸主任/市區答覆,政府當局會密切監
察有關情況,以確保交通保持暢順。若有必要,當局
會劃定禁區。當局亦會在施工階段成立一個交通聯絡
小組,以監察工程的進度,並在有必要的時候採取交
通管理措施。鑑於該位議員的關注,她答允安排一次
試路,以證明工程計劃對區內交通情況的影響。

33.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在回應一位議員時證實,政府
會以正常的市價把毗鄰彩虹地下鐵路站的土地,包括
現時坪石巴士總站佔用的地方,撥給地下鐵路公司興
建一座商業綜合大樓。為免出現銜接上的問題,現行
的建議是尋求批准所需的撥款,以 6,180 萬元為付款
上限,把興建公共運輸交滙處的建造工程委託給地鐵
公司。

34.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7 ─ 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PWSC(97-98)134 183CL 大埔發展計劃 餘下工程


35.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27 436CL 青洲發展計劃第I階段
─填海及重建海旁設施


36.拓展署署長在回應一位議員時表示,青洲填海計劃
不屬前立法局制定的《保護海港條例》的管轄範圍。

37.一位議員關注到政府當局接獲有關生態及海上安全
方面的反對意見,以及工程計劃對海岸使用者可能造
成的滋擾。拓展署署長在答覆時解釋,在 1997 年5月
,政府當局已就青洲發展計劃在生態、水質和海上交
通影響方面進行一項深入的研究。該項研究定於1998
年 8 月完成。此項研究的初步結果及政府當局對關注
事項作出的回應見文件的附件 I 。現行研究會集中考
慮可否重新編排青洲發展計劃,以應付人口由
103 000增加至 135 800的預測增長。拓展署署長表示
,所有這些研究均屬工程計劃的初步準備研究。政府
當局仍未決定是否進行青洲發展計劃,並在作出結論
前,一併考慮多項進行中的研究結果。

38.關於工程計劃將於何時完工,拓展署署長表示,當
局打算分階段推行青洲發展計劃,填海工程會在2002
年年中展開,其他道路工程則在2004年展開。

39.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25 469CL 在啟德機場原址進行的九龍
東南發展計劃 ─ 早期發展工程


40.一位議員詢問當局會否保留啟德機場北面停機坪的
某些建築物作紀念之用,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在回應
時表示,政府當局曾考慮這個可能性,但認為機場並
無任何現有建築物有值得保留的歷史價值。

41.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總目709 ─ 水務

PWSC(97-98)131 85WC 為啟德機場早期發展計劃而
設的配水庫及相關的水務設施


42.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在答覆一位議員時證實,擬進
行的水務工程並不屬《保護海港條例》的管轄範圍。

43.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為以資助金進行的工程計劃申請新承擔額/更改
承擔額

總目708 ─ 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PWSC(97-98)140 17EC 按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
告書的建議為現有中學進行
改善工程 ─ 第3期工程
18EC 按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
告書的建議為現有小學進行
改善工程 ─ 第3期工程

44.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42 19EC 按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
告書的建議為現有資助中學
進行改善工程 ─ 第4期工程
20EC 按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
告書的建議為現有資助小學
進行改善工程 ─ 第4期工程

45.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35 教資會工程計劃

47EG 何東夫人紀念堂重建計劃第2期(香港大學)

24EK 學生宿舍發展計劃第I及第II期(香港理工大學)

48EG 補助新生物科學大樓家具及設備項目的開支
(香港大學)


46.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36 26MM 聖母醫院專科門診部、護士
學校和登記護士學生宿舍重建工程


47.議員察悉當局毋需為此工程計劃的建議修訂而要求
任何額外政府撥款。

48.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41 37MM 青山醫院重建計劃 ─ 第II期

49.在回應一位議員有關精神科服務的關注時,醫院管
理局副總監( 醫院規劃及發展 )證實,部分目前由青山
醫院提供的精神科服務會轉移到九龍醫院,因而導致
青山醫院的病床數目會由 1 700 張減至1 500張。醫院
管理局剛完成一項有關病人,包括精神科病人,在未
來10年對病床需求的檢討,而檢討報告會供醫院管理
局內部、政府當局及臨時立法會有關的事務委員會考
慮。對於該位議員提醒該局考慮醫務人員是否足夠的
問題,他表示察悉,並向委員會保證,醫院管理局會
致力改善全面的精神科服務。

50.一位議員問及工程計劃1億1,430萬元的高昂打樁費
。建築署署長在回應時表示,這是由於使用會深入地
底 40米的大直徑螺旋樁所致。此外,由於醫院只有5
層高,與上蓋的成本比較,打樁費會顯得不合比例地
高昂。關於限制醫院高度的原因,醫管局副總監 ( 醫
院規劃及發展)解釋,青山醫院的病人有特別的需要。
醫院的大部分病人長期留院,有必為他們提供一些休
憩用地,以及綠化和舒適的環境,例如天台花園,為
這些病人製造有助他們康復的環境。為達致此目標,
該局建議興建 5 層高的建築物,以免病人需要利用升
降機上落。

51.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7-98)137 42MM 醫院改善計劃第IV期
─ 13間公營醫院的改善工程


52.由於13間公立醫院在很久前興建,一位議員關注是
否有石棉的問題,因為這會對病人、工人及員工構成
危險。建築署署長答覆,倘在進行重建或改善工程期
間在建築物發現石棉,當局會按照嚴格的指引,在展
開建造工程前清除石棉。這會保證不會危及任何人士
。由於石棉已禁止使用,這個問題不會在新建的大廈
出現。

53.一位議員注意到,青山醫院是考慮中的建議所包括
的13間醫院之一,而小組委員會剛考慮該醫院第 2 期
重建工程的撥款項目(PWSC(97-98)141)。她詢問當局
因何不把同一間醫院的工程納入同一個項目,以減少
開支。建築署署長在回應時表示,考慮中的工程計劃
是有關改善工程的項目,涉及多間醫院的連串改善工
程。該等工程與個別醫院的重建計劃並無衝突。就青
山醫院的情況而言,重新鋪蓋屋頂的工程是為重建計
劃地盤範圍以外的宿舍進行。建築署署長補充,當局
可要求現有合約的保養期承造商進行必要的維修工程
,而這樣會加快有關進度。

54.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修訂甲級工程計劃的範圍/核准預算費

總目709 ─ 水務

PWSC(97-98)128 164WF 赤柱及淺水灣供水計劃 ─
第5階段


55.一位議員詢問水管因何要敷設在較原來規劃更深層
的地方,以致增加工程預算費。渠務署總工程師/顧
問工程管理解釋,這主要是由於在挖掘坑槽時遇到無
法預知的大量岩石,以及有關地下公用設施管道的資
料不準確所致。另一位議員詢問,顧問的報告有否特
別提出該等問題,以及有關責任應由政府當局還是顧
問承擔;渠務署總工程師/顧問工程管理在回應時表
示,當局通常會向公用設施公司要求取得所需資料。
顧問亦會考慮是否需要進行詳細的勘測。就考慮中的
工程計劃而言,問題是由於公用設施公司提供不準確
的資料所致。關於有關顧問會否列入黑名單的問題,
渠務署總工程師/顧問工程管理表示,該項表現會記
錄在顧問的半年報告內,供政府當局日後考慮。

56.有關工務計劃的討論文件通常提到工程計劃會製造
就業機會的說法,一位議員要求當局保證工務局與教
育統籌局保持聯絡,以確保為此方面提供適當的培訓
。工務局副局長向該位議員保證,教育統籌局與建造
業訓練局保持密切聯繫,以確保當局會籌辦合適的培
訓課程,以配合本港的人力需求。

57.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58. 小組委員會會議於下午12時1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