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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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2月17日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醫療資助金
37MM - 青山醫院重建計劃 - 第2期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批准開立為數14億
    7,080萬元的承擔額(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以便
    進行青山醫院第2期重建計劃。
問題

青山醫院的地方不足、治療設施又不合標準,未能符合
提供精神科護理和康復服務方面的現今要求。

建議

2.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建議開立為數14 億7,080
萬元的承擔額(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以便進行青山醫
院第2期重建計劃。這項建議獲衞生福利局局長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這項工程計劃包括拆卸現有不合標準的第7至12 號和
A至J座病房大樓、禮堂、服務大樓和行政樓,以便騰
出地方作下述用途-

  1. 興建兩座五層高的病房大樓(D座和E座);

  2. 興建一座兩層高的行政及專職醫療服務大樓(F座);

  3. 興建一座兩層高的支援服務大樓(S座);

  4. 興建一座單層建築物,供屋宇設備組使用;以及

  5. 闢設一個中央花園,提供綠化的環境,以助精神
    病人康復。中央花園另可用作連接青山醫院各主
    要大樓的走廊。
4. 在第2期重建計劃下興建的五座新大樓,總樓面面積
為39 350平方米,會提供多種服務和設施,詳情如下-

  1. D座和E座會提供748張精神科病牀。這些病牀分
    別設於不同的病房,包括急症病房、次急症病房
    、保安/法醫病房,以及特別/深切治療病房。
    這兩座大樓並會設有醫院的主要廚房、中央藥房
    和病人活動中心;

  2. F座會設有放射診斷組的日間程序中心、職業治
    療部、物理治療部、X光部、辦事處、當值候命
    室,以及渡宿室;

  3. S座會設有中央消毒物品供應部、被服更換組、
    貯物室和殮房;以及

  4. 屋宇設備組設有冷凍機房和醫療氣體機房。
理由

5.青山醫院建於1961年,最初計劃提供1 000張精神科
病牀。到1967年,院方增建兩座病房大樓,整體病牀
數目增至 1 200 張。由於本港對精神病科服務的需求
日增,病牀數目在 1979 年再增至1 900張,但病房的
空間卻沒有增加。院舍和屋宇裝備經過長年累月的使
用,已經殘舊,而屋宇裝備更屆原定使用年限之末,
有礙院方為病人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而院方亦要支
付不斷增加的維修保養費用,使醫院可以繼續提供服
務。此外,病房大樓和其他大樓現已極度擠迫,運作
效率亦未能配合新的醫療程序。

6. 要解決上述問題,全面重建醫院是最符合成本效益
的方法。這樣並會提供一個更理想的環境,有助精神
病患者康復。1992年,香港賽馬會捐出 5 億元,用以
進行第1期重建計劃,興建兩座新的病房大樓(A座和
B座),用以遷置752張病牀,有關工程已於1996年1月
完成。第1期計劃餘下的部分,是興建另一座新大樓
(C座),以提供門診服務、日間護理服務和診斷與治
療服務,預計這項工程會於 1999年年初完成。兩座
新病房大樓的病房會符合更高的標準,為病人提供
更舒適的環境。

7.雖然在第1期計劃下興建的兩座病房大樓已經落成,除
非另一期重建計劃能夠落實,否則其他的舊院舍仍有上
文第5段所述的種種問題。因此,現須進行第2期重建計
劃,徹底改善醫院的環境,以幫助精神病患者康復。院
內綠化舒適的環境會有助精神病患者康復,並能加強病
人、病人親屬與義工在病人康復過程中的參與和溝通。
這項工程計劃會分兩個階段進行。第1階段的範圍包括D
座、F座和屋宇設備組,計劃於2000年年底完成;第2階
段的範圍包括E座和S座,計劃於2004年年初完成。

8.第2期重建計劃完成後,病房的環境會大為改善。院方
會改善病房設施,並適當地配置有關的輔助設施,以提
高運作效率,並符合治療精神病患者和幫助他們康復的
現代概念。此外,我們會加強精神科社康服務,在院內
提供地方設置日間護理、社康護理、小組心理治療、職
業治療和康復護理服務。

9. 由於在大埔醫院和北區醫院等其他醫院增設的精神科
病牀會陸續投入服務,加上精神病科服務未來的路向是
着重社康護理和日間護理,因此醫管局現計劃在重建計
劃完成後,把青山醫院的精神科病牀數目減至1 500張的
適當水平。醫管局會作出適當的調遷安排,一方面使工
程得以順利進行,另一方面繼續向病人提供醫護服務。

財政影響

10.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
為14億7,080萬元(見下文第11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地盤工程和拆卸工程12.8
(b) 打樁工程114.3
(c) 建築工程387.8
(d) 屋宇裝備271.3
(e) 渠務和外部工程53.2
(f) 家具和設備42.0
(g) 顧問費29.1
(h) 應急費用90.5
______
小計1,001.0(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i) 通脹準備金469.8
______
總計1,470.8
______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這項工程計劃的建築面積為43 000平方米。按1996年12
月價格計算,建造費用的單位價格(不包括「家具和設
備」費用和「顧問費」,但包括「應急費用」)為每平
方米21,626元。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
附件

11.如獲委員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8-99451.1635852.4
1999-20002201.26830279.0
2000-20012801.38244387.1
2001-20022001.50686301.4
2002-20031301.64248213.5
2003-2004751.79030132.5
2004-2005321.9514362.4
2005-2006202.1270642.5
____________
1,0011,470.8
____________


12.我們按政府對1998至2006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
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建
築署署長可預先清楚界定這項工程計劃的打樁工程和建
築工程的範圍,出現不明確情況的機會甚微,故這兩項
工程會各自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批出。

13.青山醫院重建後,病牀數目會減至適當的水平,因而
會騰出現有資源。這些資源會重新調配,用以提高醫院
服務的標準。該院精神科病牀的營運費用會提高,接近
現時每張病牀的費用,符合現今標準。醫管局經諮詢機
電工程署署長和建築署署長後估計,按1996年12月的價
格水平計算,這項工程計劃會令每年的經常開支淨增加
1,045萬元,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建築署提供的服務4.00
機電工程署提供的服務6.45
______
總計10.45
______


這項工程計劃會令電費增加,估計每年淨增加1,500萬
元。這筆開支會由現有的資源支付。

環境影響

14. 環境保護署署長於1997年4月完成環境檢討。根據
檢討所得的結論,這項工程計劃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
影響,因此,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我們在進行拆
卸工程前,會遵照有關的法例規定,拆除和處置含石
棉物料。我們會按有關指引和法例規定,收集和處置
醫院運作時產生的醫療和化學廢物。

15.至於施工期間的短期影響,我們會實施有關合約所
定的適當紓減環境影響措施,控制塵埃、噪音和地盤
流出的水,以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準則。

公眾諮詢

16. 我們於1996年2月諮詢屯門區議會,區議員均支持
建議的重建計劃。

土地徵用

17. 由於工程會在醫院現時的範圍內進行,因此無須
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8.建築署署長已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地盤勘測工作,
現正利用內部人手進行繪製詳細藍圖的最後階段的工
作。如獲委員批准,我們計劃在 1998 年4月動工,在
2004年3月竣工。

衞生福利局
1998年2月

8037MM - 青山醫院重建計劃 - 第2期
顧問費和營運基金收費詳情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 估計費用
(百萬元)
(A)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I) 工料測量
(a)合約開始前的服
務(擬備招標文件,
評審標書)^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24
119
40
16
3
3
4.0
6.6
(b) 合約開始後的服
務(合約管理,帳目
結算)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24
119
40
16
3
3
4.0
6.6
_______
小計21.2
(II) 結構工程技術人員181631.0
(B) 機電工程營運基
金收費
(在裝置、測試和啟用
各階段提供意見的費
用,.以及保養期內的
監察費用)
4.2
(C) 電訊管理局營運
基金收費
(就電訊系統的策劃、
設計和裝置提供諮詢
服務的費用)
2.7
_______
總計29.1
_______




1.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總額
( 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聘在顧
問的辦事處工作。(在1996年4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
薪為55,39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8,595元。)

2. 上述數字是根據建築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待
我們透過一貫的競投方式選定顧問後,才能知道實際的
人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

3. 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於1996年8月1日根據《營運基金條
例》設立後,機電工程署向政府部門提供機電裝置設計
和技術顧問服務,須收取費用。上述數字是根據建築署
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服務費的實際數額須待政府
與機電工程署再作商議後,才能確定。

4. 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於1995年6月1日根據《營運基金
條例》設立後,電訊管理局向政府部門提供電訊系統裝
置設計和技術顧問服務,須收取費用。上述數字是根據
建築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服務費的實際數額須
待政府與電訊管理局再作商議後,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