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PWSC(97-98)66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1月12日


總目711-房屋
供水-食水供應
B270WF-元朗供水設施-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庫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 B270WF 號工程計
    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8 億5,480萬元,用以建造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庫和進
    行相關的水管敷設工程。
問題

到 2000年,天水圍現時的食水和沖廁用水供應系統的供
水量,將不足以應付該區各項發展項目所引致的食水和
沖廁用水需求。

建議

2. 水務署署長建議把 B270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8億5,480萬元,用以
建造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庫,以及敷設相關的食水管和沖
廁用水水管。這項建議獲房屋局局長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 這項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1. 建造儲水量達80 000立方米的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庫;

  2. 由元朗市鎮至擬建的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庫敷設長約
    4.2公里、直徑1 400毫米的幹管;

  3. 由擬建的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庫至天水圍敷設長約4.4
    公里、直徑1 800毫米的主配水管;

  4. 在天水圍敷設長約2.4公里、直徑介乎600至 1 600毫
    米的食水配水管;以及

  5. 在天水圍敷設長約2.0公里、直徑介乎150至600毫米
    的沖廁用水配水管。
理由

4.天水圍現時是由橫洲食水配水庫供應食水,該配水庫
每日可供水 78 000立方米。政府在1994年決定發展天水
圍發展區第3、30和31區,以及天水圍預留區約 53公頃
的土地,以便增建房屋,在2004年供增多的約170 000人
口入住。鑑於這些地區的房屋發展計劃規模龐大,我們
預期有關地區的食水和沖廁用水需求量,會由現時的每
日 65 000立方米增至2000年的每日115 000立方米。到
2000年,每日的供水量尚欠37 000立方米才足以應付所
需。

5. 為了應付增加的用水需求和確保新發展項目獲得供水
,我們需要在丹桂村北建造一座儲水量達80 000立方米
的食水配水庫和進行相關的水管敷設工程,以改善現有
的供水系統。如無法提供足夠食水應付需求,天水圍的
房屋發展計劃便會受到影響。

財政影響

6.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
為8億5,480萬元,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建造費用514.0
(i) 配水庫175.3
(ii) 敷設水管338.7
(A) 物料99.7
(B) 敷設工程239.0
(b) 顧問費55.9
(i) 施工階段3.0
(ii) 工地人員開支52.9
(c) 應急費用57.0
______
小計626.9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d) 通脹準備金227.9
______
總計854.8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7.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因數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8-99119.01.16358138.5
1999-2000198.11.26830251.3
2000-01108.51.38244150.0
2001-02114.71.50686172.8
2002-0386.61.64248142.2
_____________
626.9854.8
_____________


8. 我們按政府對 1998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
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我們會
以總價合約形式為建議的配水庫建造工程招標。至於水
管敷設工程,由於我們未能確知岩土和現有設施的情況
,以致無法以合乎總價合約所需的精確程度,準確預計
挖掘量、特別彎曲度、路面修復情況和許多其他項目,
因此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合約形式,為這項工
程招標。由於施工期超過21個月,配水庫的建造合約和
水管敷設工程合約均會訂有可因應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

9.我們估計每年的經常開支會增加191萬元。這項工程計
劃本身會引致水費增加,水費的實質增幅為0.4% 。

公眾諮詢

10.我們分別於1997年7月24日和7月31日,徵詢元朗臨時
區議會轄下環境改善委員會和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的意見
。兩個委員會均支持這項工程計劃。

環境影響

11. 環境保護署署長於1995年3月完成一項環境檢討,所
得的結論是,這項工程計劃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
因此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我們會在工程合約訂明標
準的環境污染管制條文,藉以控制施工期內的噪音、塵
埃和地盤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以符合既定的標準和
準則。我們亦會把廢水排放至公共污水收集系統,以控
制配水庫在運作時產生的廢水所造成的影響。

土地徵用

12.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地政總署署長會清理 6
公頃政府土地,以興建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庫。這項土地
清理工作不會影響任何住戶。估計清理土地的費用為50
萬元,我們會在總目 701「土地徵用」項下撥款支付這
筆費用。

背景資料

13.我們於1995年9月把B270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

14. 我們已委聘顧問就這項工程進行詳細設計和地盤勘
測工作,所需的940萬元費用已在整體撥款分目B100HX
「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小規模房屋發展和有關
工程、研究及勘測工作」項下撥款支付。顧問已大致完
成詳細設計工作。

15.現時,承辦商通常需要數月時間向供應商購買所需物
料,然後才能在工地實際展開水管敷設工程。鑑於我們
須完成水管敷設工程,以配合房屋發展計劃和天水圍的
其他工程計劃,房屋局局長已批准在整體撥款分目
B100HX 「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小規模房屋發
展和有關工程、研究及勘測工作」項下增訂一個項目,
預計會為這個項目提供 490萬元,用以在工程合約生效
前購買 B270WF號工程計劃所需約 5% 的水管物料。這
樣,合約一生效,獲選的承辦商便會有一些所需的水管
物料展開水管敷設工程。

16.我們會在是次會議把一份相關的文件(PWSC(97-98)65)
提交委員審批。該份文件建議把總目709項下34WF號工
程計劃「元朗至屯門之間增設輸水幹管設施」的一部分
提升為甲級。34WF 號工程計劃項下由元朗至丹桂村的
一段水管會在山下路、朗天路和元朗公路毗連的行人徑
敷設,這段水管的路線會與B270WF號工程計劃下建造
的一段水管的路線相同。為免對公眾造成不便,以及為
了減低成本,我們建議以一份合約敷設上述兩段水管。
我們計劃於1998年4月展開B270WF號工程計劃和34WF
號工程計劃的一段水管敷設工程,於2000年10月竣工。

房屋局
1997年11月




PWSC(97-98)66附件

B270WF-元朗供水設施-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庫


顧問費詳情

估計顧問費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a)施工階段工
程的顧問費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15
9
40
16
3.0
3.0
2.5
0.5
(b)由顧問委聘
的駐工地人員
進行工地監督
工作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296
475
40
16
2.1
2.1
34.4
18.5
_____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55.9
_____




  1. 施工階段工程的顧問費是暫定費用,包括在第56/96
    號顧問合約「元朗供水設施-丹桂村北食水配水
    庫」的整筆報價內。待B270WF 號工程計劃獲准
    提升為甲級後,便可由政府審批通過。

  2. 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
    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
    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 1996 年4月1日,總
    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55,390元,總薪級第16 點的月
    薪為 18,595 元)。如工地人員由顧問提供,則採用
    倍數2.1。

  3. 上述有關駐工地人員的數字,是根據水務署署長
    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待我們聘請駐工地人員後
    ,才能知道實際所需的人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
    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