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臨 時 立 法 會 內 務 委 員 會
1997年 5月 3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   程



I. 通 過 1997年 4月 26日 第 2次 會 議 的 紀 要
(臨 立 會 164/96-97號 文 件 )

II. 續 議 事 項
     (a) 主 席 匯 報 與 臨 時 立 法 會 主 席 及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人 員 討 論 關 乎 臨 時 立 法 會 會 議 的 事 宜 的 情 況
     (b) 有 關 「 在 1997年 7月 1日 及 之 後 為 臨 時 立 法 會 提 供 秘 書 支 援 服 務 」 的 諮 詢 文 件
     (已 於 1997年 4月 24日 發 出 的 臨 立 會 145/96-97號 文 件)
     (c) 1997至 98年 度 過 渡 期 預 算 案

III. 臨 時 立 法 會 先 前 會 議 的 續 議 事 項
     (a) 根 據 《 議 事 規 則 》 第 54(4)條 交 付 內 務 委 員 會 處 理 的 法 案

IV. 將 於 1997年 5月 10日 臨 時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處 理 的 事 項
     (a) 法 案 -- 首 讀 及 二 讀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b) 法 案 -- 恢 復 二 讀 辯 論 、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及 三 讀
     《 假 日 (1997年 及 1998年 )條 例 草 案 》
     (c) 《 公 民 自 由 和 社 會 秩 序 諮 詢 文 件 》 的 議 案 辯 論
      上 述 議 案 將 由 廖 成 利 議 員 動 議 。 議 案 的 措 辭 隨 附 於 後 。

V. 將 於 1997年 5月 17日 臨 時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處 理 的 事 項
     (a) 法 案 -- 首 讀 及 二 讀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b) 法 案 -- 恢 復 二 讀 辯 論 、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及 三 讀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c) 議 案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VI. 其 他 事 項

臨 時 立 法 會 秘 書 處
1997年 5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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