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1034號文件

檔 號:CB2/BC/5/97

1998年2月20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1998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目的

本文件旨在匯報《1998 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的商議工作,並請議員支持在1998年3月4日恢復條例草
案的二讀辯論。

條例草案

2. 條例草案在1998年1月14日提交臨時立法會,其目的
是:

  1. 停止應用《入境條例》(第115章)(下稱"該條例")第
    IIIA部所載現時只適用於抵港越南人的特殊條文;

  2. 澄清有關羈留某些人以等候遣離香港的權力;及

  3. 賦權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行使目前只有入境事務
    處處長及副處長方可行使的發出遣送離境令及下
    令作出羈留的權力。
3.關於停止應用該條例第IIIA部條文的規定倘獲得通過,
將被當作由條例草案刊登憲報當日,即1998 年1月9日開
始實施。

法案委員會

4.在1998年1月23日內務委員會會議上,議員決定成立法
案委員會研究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的委員名單載於


5.法案委員會由楊孝華議員擔任主席,與政府當局擧行
了一次會議。

法案委員會的商議過程

6.法案委員會商議的要點綜述於下文各段。

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

7.該條例第IIIA部載有特殊條文,處理在未獲許可的情
況下從越南入境人士的個案,使當局可配合"第一收容
港政策"進行羈留、甄別及覆核甄別決定的工作。法案
委員會支持取消該項政策的決定,因此亦支持為落實
該項決定而停止應用該條例第 IIIA部條文,從而令有
關該項政策的條文不再適用於新抵港的人士。

條例草案的追溯效力

8.法案委員會注意到,條例草案第2條規定該條例第IIIA
部條文不再適用於新抵港的越南非法入境者,此條倘獲
得通過,即會在條例草案刊登憲報當日開始生效。法案
委員會對條例草案的追溯效力表示關注。

9.政府當局解釋,當局不會輕率提出具追溯效力的條例
草案。倘政府當局只宣布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而未
有同時實施相應的法例修訂,便有可能吸引大批越南人
及來自內地的越南非法入境者在條例草案開始生效之前
湧入本港,要求港府把他們甄別為難民或給予庇護。為
免在臨時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期間,出現大批越南人及
來自內地的越南非法入境者湧入本港的問題,政府當局
認為條例草案第 2 條應由刊登憲報當日開始生效。政府
當局進一步表示,自宣布取消"第一收容港政策"以來,
當局只截獲 35 名越南非法入境者。政府當局亦證實,
根據條例草案的規定,新抵港的越南人及來自內地的
越南非法入境者將獲得相同的對待。

10. 鑑於政府當局指出可能會出現上述後果,法案委員
會接納條例草案第2條應被當作由1998年1月9日開始生
效。

日後向越南非法入境者發出遣送離境令的安排

11.政府當局回應法案委員會時解釋,隨著該條例第IIIA
部條文不再適用,當局須根據該條例第 18 條(倘在抵港
後兩個月內遣送離境)或第19條(倘在抵港後超過兩個月
遣送離境 ),把越南非法入境者遣離香港。由於在越南
非法入境者抵港後,當局通常需時 4至 6個月才可把他
們遣送離境,政府當局將須根據該條例第 19 條執行遣
送離境的工作。按照現行的第 19 條,遣送離境令必須
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或副處長親自發出,至於高級首席
入境事務主任級或以上的人員,則獲賦權根據該條例
第IIIA部條文發出遣送離境令。根據 1997 年的紀錄,
在該年抵港的越南非法入境者約有1 700人,入境事務
處處長或副處長須花費多得不成比例的時間來處理該
等個案,例如發出所需的遣送離境令。有及見此,政
府當局認為有需要賦權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級人員根
據第19條發出遣送離境令,以分擔此等額外的工作量。

建議

12. 法案委員會建議:

  1. 在1998年3月4日臨時立法會會議上恢復條例草案
    的二讀辯論;及

  2. 條例草案第2條應被當作由 1998 年1月9日開始生
    效,以免出現大量越南人及來自內地的越南非法
    入境者在當局修訂法例前湧入本港的情況。

徵詢意見

13.謹請議員支持上文第12段所載的法案委員會建議。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16日

附錄

《1998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Bills Committee on
Immigration (Amendment) Bill 1998


楊孝華議員(主席) Hon Howard YOUNG, JP (Chairman)

何鍾泰議員 Dr Hon Raymond HO Chung-tai, JP
李啓明議員Hon LEE Kai-ming
李鵬飛議員Hon Allen LEE, JP
杜葉鍚恩議員 Hon Mrs Elsie TU, GBM
周梁淑怡議員 Hon Mrs Selina CHOW, JP
胡經昌議員Hon Henry WU
夏佳理議員Hon Ronald ARCULLI, JP
陳榮燦議員Hon CHAN Wing-chan
廖成利議員Hon Bruce LIU Sing-lee
劉江華議員Hon LAU Kong-wah
劉漢銓議員Hon Ambrose LAU Hon-chuen, JP

合共 : 12位議員
Total : 12 Memb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