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201號文件

檔 號:CB2/PL/AJLS

臨 時 立 法 會
司 法 及 法 律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1997年7月22日(星期二)
時 間:上午10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劉漢銓議員(主席)
黃英豪議員(副主席)
王紹爾議員
朱幼麟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夏佳理議員
張漢忠議員
楊耀忠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健儀議員
蔡素玉議員

缺席委員:

曾鈺成議員
廖成利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2)4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2)4
麥麗嫻女士

高級主任(2)7
馬健雄先生


I. 選擧正副主席
(臨立會CB(2)53號文件的附錄II)

委員推選葉國謙議員主持是次選擧正副主席的會議部
分。

2.葉議員提醒與會各人,委員若是身為與司法及法律
事務委員會有關的政府諮詢團體(見臨立會CB(2)53號
文件的附錄I)主席/副主席,便無資格參加競選。

3. 張漢忠議員提名劉漢銓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主席,
劉健儀議員和議。由於再無其他提名,葉議員宣布劉
漢銓議員當選為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漢銓議員接手主
持會議。

4. 葉國謙議員提名黃英豪議員出任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杜葉錫恩議員和議。由於再無其他提名,主席宣布
黃英豪議員當選為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II. 本會期的會議時間表

5. 委員通過,事務委員會日後的會議將於每月第二個
星期一下午4時30分擧行。委員察悉,1998年1月及之
後的會議確實日期將於較接近開會日期時明年初之前
作實。

III. 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6. 委員通過下兩次會議將分別於1997年9月8日下午4時
30分及1997年10月13日下午4時30分擧行。下次會議將
討論以下事項 ─
    ─ 搬遷家事法庭;及
    ─ 實施《1997年法律服務立法(雜項修訂)條例》。
IV. 其他事項

7. 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10時5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