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94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2/PL/BCS

臨時立法會
文康廣播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8年1月2日(星期五)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莫應帆議員(主席)
朱幼麟議員
吳清輝議員
胡經昌議員
陳財喜議員
楊孝華議員
劉漢銓議員
霍震霆議員

缺席委員:

馬逢國議員(副主席)
周梁淑怡議員
楊耀忠議員
顏錦全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議程第II項


文康廣播局副局長(文化及康體)
華陳真妮女士

文康廣播局文物政策參事
葉祖康先生

文康廣播局古物古蹟辦事處

執行秘書(古物古蹟)
招紹瓚先生

議程第III項


文康廣播局副局長(文化及康體)
華陳真妮女士

文康廣播局首席助理局長(康樂及體育)
麥敬年先生

規劃署助理署長(全港及次區域)
伍謝淑瑩女士

列席秘書:

總主任(2)2
李蔡若蓮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2)2
徐偉誠先生

I. 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臨立會CB(2)801號文件)

1997年12月5日會議的紀要獲確認通過。

II. 保存及保護考古遺址
(臨立會CB(2)784(01)號文件)

2.文康廣播局副局長(文化及康體)應主席所請,向議員
簡述政府當局所提供文件的內容。議員與政府當局在
會上的討論要點如下:

用於保護文物的資源

3.在用於保護文物的資源方面,文康廣播局副局長(文
化及康體 ) 指出,在 1997 至 98 年度,政府共撥款約
2,000萬元以保護文物及加深巿民對香港文物的認識。
此外,衛奕信勳爵文物信託、香港賽馬會和私人發展
商等非官方的機構,均有撥款資助這些搶救發掘的工
作。在1995至96年度,非官方機構共撥款約 800 萬元
進行文物保護的工作。在1997至98年度,這方面的資
助款項更有所增加,主要用以資助擧辦 "文物年" 計劃
。當局預計在1998至99年度,非官方機構將會撥款約
400萬元進行文物保護的工作。

考古工作

保存考古遺址


4.執行秘書(古物古蹟)在回答一位議員的提問時指出,
在進行某些發展計劃時,不一定可以保存得到考古遺
址。擧例說,在赤鱲角興建新機場,便無可避免地令
該區的考古遺址不復存在。執行秘書 (古物古蹟) 表示
,古物古蹟辦事處備存一份有關本港考古遺址的紀錄
。該處可以透過與負責規劃、地政及工務等各個部門
所訂定的常設行政安排,於各項會影響考古遺址的發
展工程處於規劃階段時,獲悉有關情況。該處會評估
該等發展對考古遺址的影響,並力求保存該等遺址。
如證實無法保存遺址,必須予以拆毀,古物古蹟辦事
處會向有關發展商尋求資助,用以在這些考古遺址進
行搶救發掘的工作。

搶救發掘的工作

5. 一位議員關注進行搶救發掘工作的資源可能不足。
他認為政府應該以積極的態度,在重建工程動工之前
進行搶救發掘的工作。擧例說,當局可以成立一支常
設的搶救文物隊伍,專責進行這類發掘工作,同時亦
可向香港以外地區的專家尋求協助。

6.文康廣播局副局長 (文化及康體) 在回應時解釋,按
照國際慣例,考古工作的目標是要力求保存考古遺址
。如果有關考古遺址受發展工程影響,同時又實在無
法加以保存,古物古蹟辦事處會採取適當的折衷方法
,包括在遺址進行重建前盡量搶救和發掘有關的資料
。近年來,政府已撥出更多資源,用以進行保護文物
活動和推展有關的教育/宣傳活動。執行秘書 ( 古物
古蹟 ) 補充說,當局自 1996 至 97 年度起,每年撥款
75萬元予古物古蹟辦事處,用以進行搶救發掘的工作
。該處會要求當局由1998至99年度起,把這項撥款增
加至150萬元。

7.在人力資源方面,執行秘書 (古物古蹟) 表示,大部
分搶救發掘計劃都由古物古蹟辦事處的內部人員親自
負責。在1997年,由於古物古蹟辦事處需要全力應付
擧辦 "文物年計劃" 的繁重工作量,因而令交由外界承
辦的搶救發掘計劃數目有所增加。為應付保護文物方
面日益繁重的工作量,當局會透過文物交流計劃邀請
國內及其他海外地區的文物發掘專家來港,以加強各
項搶救發掘計劃的人手。

歷史建築

8.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第 11 段載述,當局為保護重要
古蹟和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而訂有一個評級制度,把
歷史建築劃分為三個等級。文康廣播局副局長 ( 文化
及康體 ) 表示,有關建築物由古物古蹟辦事處負責鑑
別,再由古物諮詢委員會根據以下分級準則進行評級 ─

評級定義
一級具有重要價值的建築物,須在可行範圍內
盡力加以保存

二級具有特別價值的建築物

三級具有若干價值的建築物

她表示,當局會不斷將最新的資料加入這些建築物的
名單內,並會將名單送交各有關部門傳閱,以便有關
部門可在任何可能影響該等建築物的發展或規劃工程
進行前,先行徵詢古物古蹟辦事處和古物諮詢委員會
的意見。在分級準則方面,執行秘書 (古物古蹟) 表示
,古物古蹟辦事處會先行對那些被大專院校的學者和
專家視為具歷史意義的建築物進行實地考察,以評估
有關建築物的歷史價值,然後再由古物古蹟辦事處編
訂這些建築物的名單。文康廣播局副局長 ( 文化及康
體 ) 表示,由於香港近年的發展一日千里,當局現正
進行兩項全港性的研究,以便編製一份有關歷史建築
物和考古遺址的詳盡清單,並就保存和保護文化遺產
的工作制訂長遠策略。

9. 一位議員質疑這個把建築物分為三個等級的評級制
度,在保存歷史建築方面能否發揮效用,因為有關的
評級對私人發展商並無約束力。執行秘書 (古物古蹟)
表示,有關的評級只供內部參考,並無法律效力。到
底受重建工程影響的該等建築物會加以保存、遷置還
是拆毀,完全由有關的發展商決定。不過,古物古蹟
辦事處與各私人發展商一直保持緊密聯繫,力求保存
有關文物。假如有關文物實在無法加以保存,古物古
蹟辦事處會在有關建築物遭拆毀之前,盡量搶救其資
料及歷史文物。

10.有關座落於九龍公園的香港博物館現址的評級,文
康廣播局副局長 (文化及康體) 表示,該座建築物已被
評定為三級建築物,並已將有關的評級知會巿政總署
。由於主席身兼臨時巿政局博物館委員會的主席,他
在申報利益後表示,在策劃興建擬議的香港當代藝術
館工程期間,臨時巿政局和古物古蹟辦事處就有關的
評級缺乏溝通,他對這個情況表示失望。他表示,博
物館委員會一直不知道香港博物館現館址的評級,因
而浪費了大量時間和資源來研究香港當代藝術館的設
計,但這個設計卻須拆毀現時的香港博物館。在得悉
香港博物館現館址的評級後,博物館委員會似乎需要
檢討該委員會就香港當代藝術館的設計所作的決定。

檢討有關法例

11.有關政府當局擬於 1998 年檢討《 古物及古蹟條例
》一事,文康廣播局副局長 (文化及康體) 表示,現行
條例約於20年前制訂;當局打算檢討有關條例,以評
估這項條例在保存、保護及推廣本地文化遺產方面的
效用。政府亦正在檢討有關政策,以期找出須予改善
之處,同時確定哪些地方需要增撥資源。文康廣播局
文物政策參事在回答一位議員的提問時表示,擬議的
檢討工作將於1998年展開,希望於一至兩年內完成。
當局在進行檢討時會考慮海外地區在保護文物方面的
經驗,同時亦會顧及其他立法轉變對保護文物工作的
影響,例如在 1997 年2月制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後,對保護文物的工作產生何種影響。

12.一位議員建議,政府應該考慮訂立法例,以保護及
保存歷史遺址及建築物。主席補充說,巿區發展步伐
急速,重建工程更是有增無減,政府實應對《古物及
古蹟條例》作出適當修訂。他又促請政府提出一個具
體的檢討法例時間表,並提高檢討工作的透明度。政
府當局察悉這些意見。

教育及宣傳

13.主席表示,有關歷史文物的教育工作應由小學階段
開始。就此,他建議古物古蹟辦事處與各小學及中學
合作擧辦活動,並建議該處與 "文物之友" 合作擧辦有
關保護文物的講座及活動。政府當局察悉這項建議。

廣旅遊業

14.一位議員認為政府應該以新加坡在保護文物方面的
經驗作為學習的楷模,因為能好好保護文物,對推廣
旅遊業大有裨益。執行秘書 (古物古蹟) 在回應時表示
,政府曾經參考新加坡在保護文物方面的經驗。當局
曾經委派官員到新加坡考察,研究新加坡在保護文物
方面的心得。此外,在古物古蹟辦事處曾經擧辦的 3
次會議上,新加坡的專家曾應邀來港參與其中兩次,
擔任演講嘉賓。他表示,當局近年來一直不遺餘力,
以期提高巿民對本地文物的興趣,同時亦致力提供更
多機會,讓巿民更容易欣賞得到這些本地文物。中西
區文物徑現已開放,而當局亦會擧辦一些有專人帶領
的參觀活動,安排巿民前往各考古及歷史遺址參觀。
以上安排不但能令巿民更容易欣賞得到本地文物,同
時亦能推廣旅遊業。古物古蹟辦事處亦已印備有關各
古蹟文物所在地點的地圖,以供巿民取閱。此外,該
處亦有將地圖送交香港旅遊協會,以便該會派發給遊
客。

15.由於在巿區重建的過程中,會有越來越多的歷史建
築物遭拆毀,主席建議政府研究,以保存整個歷史文
物區的方式來保存文物是否可行。擧例說,當局可研
究能否保存某一街道上的所有建築物及構築物。他又
建議當局鑑定一些有關傳奇人物的古蹟遺址,例如與
張保仔有關的歷史遺址,為遊客提供更多參觀景點。
一位議員認為,當局應該參考沿中西區文物徑豎立紀
念碑的做法,在其他地區的重要歷史遺址和建築物旁
邊豎立紀念碑,以資紀念。他又建議當局在新機場設
有查詢香港文物的資訊站。政府當局察悉這些建議。

III. 新的康樂及體育場館
(臨立會CB(2)784(02)號文件)

16.文康廣播局副局長(文化及康體)應主席所請,向議
員簡介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她表示本港缺乏可擧行
多種國際體育賽事的場館,亦欠缺可供各體育總會使
用的訓練設施。為解決這個問題,規劃署已委聘顧問
,就有關提供康樂休憩設施的指引進行研究,並暫時
預留 3 個可作興建康體場館用途的地點,其中包括西
九龍填海區。

17.議員贊成在本港興建一座新的大型康樂及體育場館
的建議。鑑於香港旅遊協會亦計劃在西九龍填海區擧
辦世界博覽會 (世博) ,一位議員要求政府當局在考慮
選址時,以同時適合作上述兩項用途的選址為佳,以
免重複運用資源。他表示在世博結束後,用以擧辦世
博的地點便可開放給市民使用。規劃署助理署長 ( 全
港及次區域 ) 在回應時表示,擧行世博只屬臨時用途
,而且暫定用作擧行世博的地點並非擬建場館的地點
。不過,她同意把這項建議轉告各有關方面,以供考
慮。

諮詢兩個市政局

18.政府當局在文件第11段指出,規劃署會就顧問研究
所得的結果,先行諮詢臨時市政局和臨時區域市政局
的意見。一位議員請政府當局澄清該段的意思。規劃
署助理署長 (全港及次區域) 解釋,規劃署一直有諮詢
兩個市政局對該項研究的意見,並已於1997年10月和
11月將初步研究結果分別提交臨時市政局和臨時區域
市政局。當局將於 1998 年1月將顧問的最後報告提交
規劃及土地發展委員會通過,並會將結果告知兩個市
政局。獲通過的指引將予公布周知。

場館的施工時間表

19.一位議員強調,香港實在迫切需要一座可擧辦國際
體育賽事的大型體育場館。他促請政府從速規劃和興
建可擧行多種體育賽事的新場館,並向事務委員會提
交施工時間表。文康廣播局副局長 (文化及康體) 回應
時表示,政府在諮詢有關各方後,會盡快就新體育場
館的興建地點進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初步計劃,政府
希望在1998年年中開始進行該項可行性研究,預計需
時數月方可完成。待可行性研究完成後,政府便會在
周年資源分配計劃下要求撥款進行有關工程。預計有
關建造工程可於2001年年底前動工。

20.一位議員認為當局應該就新體育場館的設計諮詢場
館使用機構的意見。文康廣播局副局長( 文化及康體 )
在回應這項意見時表示,政府會邀請各有關方面,如
康體發展局、各體育總會和香港旅遊協會等場館使用
機構,參與上述場館的策劃過程。

21.主席和部分議員強調,文康廣播局應確保能有效地
協調各有關部門,以加快落實該項計劃。文康廣播局
副局長 (文化及康體) 向議員保證,政府負責建造大型
建築工程,而文康廣播局則負責統籌現時所討論的新
體育場館工程。政府稍後會考慮場館的建造方法和管
理問題。

22.主席在總結討論時重申,事務委員會認為政府應從
速興建一座新的大型康樂及體育場館。

IV. 下次及日後會議的討論事項

23.議員在考慮過討論事項一覽後,同意在日後的會議
討論以下事項 ─

1998年2月6日
  1. 於1998年就電視營運環境進行檢討的進展情況。

  2. 推廣文化交流活動的政策。

24.陳財喜議員建議在 3 月份擧行的會議席上討論藝術
政策檢討的進展情況。

25.會議於下午12時1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