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37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2/PL/BCS

臨 時 立 法 會
文 康 廣 播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1997年9月5日(星期五)
時 間 :上午10時45分
地 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莫應帆議員(主席)
馬逢國議員(副主席)
何世柱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胡經昌議員
陳財喜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耀忠議員
顏錦全議員

缺席委員:

朱幼麟議員
吳清輝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劉漢銓議員
霍震霆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議程第II項

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
劉吳惠蘭女士

文康廣播局副局長(文化及康體)
華陳真妮女士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
陳育德先生

議程第III項

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
劉吳惠蘭女士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
陳育德先生

議程第IV項

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
劉吳惠蘭女士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
陳育德先生

首席電訊工程師(諮詢及策劃)
蘇達寬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2)2
李蔡若蓮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2)6
林培生先生





I. 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臨立會CB(2)99號文件)

1997年7月22日的會議紀要獲確認通過。

2.議員察悉政府當局提供的資料文件(臨立會CB(2)233 號
文件)。該份文件旨在匯報,當局在第八屆香港書展擧行
期間,執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工作情況。

II. 由文康廣播局人員簡述該局的政策目標
(臨立會CB(2)219(01)號文件)

3.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應主席所請,扼要陳述政府當局
所提供文件的要點,並因應議員表示關注的下列事項,
一一作出回應。

文康廣播局與兩個市政局的關係

4. 一位議員認為,文康廣播局與兩個市政局之間的協調
工作,過去一直未如理想,尤以文化及康體方面的工作
為然;同時亦一直沒有充分利用各項資源。他詢問文康
廣播局有否任何計劃,加強該局與兩個市政局之間的協
調。另一位議員認為,文康廣播局與兩個市政局在政制
架構上的現行關係,對促進本港的文康發展並無助益。
雖然香港投入文康工作的資源在世界位居第二,但康體
界及文化界一直抱怨當局沒有充分善用資源。她認為現
在是適當時候認真研究此事,以期尋求長遠辦法,解決
這些存在已久的問題。副主席同意該位議員的意見,並
促請政府當局檢討有關文化康體事務的整體政策目標,
尤應檢討資源分配、設施管理,以及市民和本地藝術團
體的參與程度。

5. 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察悉各議員的意見並解釋謂,文
化康體事務的政策事宜由文康廣播局負責,而文康廣播
局局長亦會在臨時立法會會議席上,回答關於兩個市政
局工作的質詢;儘管如此,文康廣播局的權限,卻並不
包括兩個市政局及其執行部門(即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
總署)的工作。她表示,兩個市政局為獨立自主的機構,
由法例賦權兩個巿政局管理轄下文康設施及自行籌辦活
動。兩個市政局的經費,以及推行工作的款項,均並非
透過文康廣播局獲得撥款。兩個巿政局運用資源的情況
,亦由另一個監管機制進行規管。她闡釋謂,若文康廣
播局與兩個市政局在政制架構上的關係有任何改變,則
整個政制架構及有關法律條文亦須作出相應修訂。如擬
作出改變,有關事宜應交由政制事務局而非文康廣播局
考慮。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察悉,臨時立法會將於1997
年 9 月10日的會議席上就“檢討地區行政”進行議案辯
論,她建議議員屆時把握機會,表達意見。一位議員認
  為,檢討地區行政的工作需時,政府當局現時應認真考
慮,就規管兩個市政局及政府在提供藝術及文化服務方
面運作情況的現行法定架構及政制架構,進行檢討。有
見及此,主席表示,事務委員會可於日後的會議席上討
論此事。

淫褻物品審裁處

6. 一位議員認為有需要提高淫褻物品審裁處 (審裁處)進
行法律程序的透明度,以便公眾得悉審裁處評定類別的
準則。她建議應考慮公開進行審裁處的聆訊。署理文康
廣播局局長在回應時表示,由於呈交審裁處評定的物品
最後可能會被評定為淫褻,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物品
便不得公開展示或發布,故此審裁處公開進行聆訊會有
實際困難。此外,鑑於有大量物品呈交審裁處評定類別
或作出裁決,而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審
裁處須於物品呈交後 5 天內將其暫定類別,因此審裁處
經常須於極短時間內完成工作。公開進行聆訊反會令審
裁處的工作事倍功半。

7. 有關令公眾人士更清楚知悉審裁處所採用的評定類別
標準,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告知與會者,經審裁處評定
類別的物品會存放於儲存庫,市民可以查閱該等物品。
凡物品經評定為淫褻或不雅,審裁處均會清楚指出該物
品屬淫褻或不雅的部分。為確保審裁處能反映社會人士
對淫褻或不雅物品所持的標準,審裁委員小組的委員人
數業已增加。

8. 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亦澄清,審裁處的角色只是裁定
呈交該處的物品的類別;至於裁定某人是否觸犯了《淫
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所訂的罪行,則屬法院的權力
範圍。

9. 另一位議員把他以往出任審裁委員小組委員的經驗告
知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他表示由於時間緊迫,加上有大
量物品呈交審裁處評定類別,因此,審裁處公開進行聆
訊會有實際困難。他認為公開進行上訴聆訊的做法更為
切實可行。

10.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察悉議員關注的事項,並答允向
司法機構政務長轉達議員的意見,以供考慮。

香港藝術發展局五年策略計劃書及香港康體發展局
五年整體發展規劃書


11.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應一位議員的要求,答允就香港
藝術發展局的五年策略計劃書及香港康體發展局的五年
整體發展規劃書,分別提交進度報告。

III. 將於1998年進行的廣播政策檢討工作的進度

12.有關電視廣播環境的檢討工作將於1998年進行,署理
文康廣播局局長向委員會口頭匯報這項檢討工作的進度
。她表示,鑑於廣播業的科技發展一日千里,政府將於
1998年檢討廣播政策,以期加強業內競爭,並為巿民提
供更多選擇。當局業已開始籌備檢討工作,並已於1997
年 4 月下旬邀請各有關人士及團體,就檢討範圍發表意
見。當局預計,檢討範圍可望於1997年年底前敲定,諮
詢文件則會於1998年首季內發表,徵詢巿民意見。

13.一位議員關注,香港不同地區的住戶是否均能接駁有
綫電視網絡,並詢問此問題會否納入1998 年廣播政策檢
討的範圍之內。她認為,有綫電視網絡的持牌人應該確
保向其牌照所涵蓋範圍內的所有住戶提供服務;這點至
為重要。

14.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表示,有綫電視網絡現時的覆蓋
範圍,已較其牌照所訂明的範圍更廣。影視及娛樂事務
管理處現正監察有關情況。假如有綫電視未能遵照牌照
規定行事,其履約保證的保證金便會遭沒收。據她所知
,有綫電視須與屋邨的管理公司達成協議,方可為屋邨
內的住戶提供有綫電視服務,但有綫電視在與若干屋邨
的管理公司達成協議方面遇到困難。雖然有綫電視有權
要求電訊管理局在過程中作出仲裁,但有綫電視迄今只
曾要求電訊管理局作出兩次仲裁。此外,在接駁有綫電
視網絡及大廈的公共天綫方面,亦有技術上的問題。在
若干情況下,有綫電視須在大廈加設公共天綫,以接駁
有綫電視網絡。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認為,從商業角度
而言,有綫電視定會盡量迎合其未來顧客的需要,並會
盡量通過磋商解決問題,而不會動輒要求仲裁。

15.議員察悉,當局將於1999年就有綫電視的牌照進行中
期檢討。

IV.《版權條例》第82條對利用衛星電視共用天綫系
統進行廣播的影響

(臨立會CB(2)219(02)號文件)

16.應主席所請, 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向議員簡介政府
當局的文件內容。議員察悉,直至目前為止, 只有兩
間衛星廣播機構(即CNBC及有綫新聞網絡)根據《版權
條例》第 82 條給予通知,撤銷免費再傳送其節目的隱
含特許。

17. 一位議員詢問,該等通知對現時觀看衛星電視節目
的觀眾有何影響。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表示,現時共
有15 個衛星電視共用天綫系統的持牌人再傳送CNBC
的節目予7 000 個住戶,另有 175 個衛星電視共用天綫
系統的持牌人再傳送有綫新聞網絡的節目予大約4萬個
住戶。至於經由衛星廣播(香港)有限公司向本港約50萬
戶觀眾傳送的衛星電視節目,當局已在其所持的衛星電
視上行/下行牌照作出安排,使現時由衛星電視共用天
綫系統營辦商免費再傳送的衛星電視節目得以延續。這
50 萬戶觀眾佔全港觀看衛星電視廣播節目住戶的96%。
由於有綫電視亦轉播有綫新聞網絡的節目,因此,撤銷
隱含特許對現時觀看衛星電視節目的觀眾而言,影響相
當輕微。

18.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告知各議員,政府當局原本建議
押後《版權條例》第82 條的生效日期,直至當局完成有
關政策的檢討工作為止。然而,政府當局的建議最終不
獲前立法局的支持,第82條亦由1997 年 6月27日起正式
生效。不過,該條規定,如要撤銷隱含特許,須預先給
予 6 個月通知,因此,衛星電視共用天綫系統的持牌人
仍有充裕時間,與有關的衛星廣播機構磋商,另作安排
。一位議員建議,如有觀眾在 6 個月通知期屆滿後,認
為難以接受有關的另行安排,當局或可考慮加以協助。

19.議員察悉,衛星電視共用天綫系統持牌人所擔當的角
色,將會成為1998年廣播政策檢討的其中一項研究議題。

V.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臨立會CB(2)219(03)號文件)

20.議員同意,下次會議定於1997年10月3日(星期五)上午
10時45分擧行,討論事項如下

  1. 管制及規管電影業使用爆炸品事宜;及

  2. 管制及規管透過互聯網傳送的淫褻及不雅資訊。
21.議員亦討論到擬於日後會議席上商議的其他議題的先
後次序。會上同意,日後將按以下先後次序討論下列議
題:

  1. 卡拉OK場所的發牌事宜

    事務委員會將於日後的會議席上,考慮應否與保
    安事務委員會擧行聯席會議,討論卡拉 OK場所
    的新發牌制度;保安局及兩個臨時巿政局現正審
    議這個新制度。

  2. 由臨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及香港藝術發展
    局向事務委員會簡述其工作情況

    副主席建議,香港康體發展局應獲列入該議程項目
    之內。

  3. 檢討文康廣播局與兩個巿政局的關係

    臨時立法會於1997年9月10日會議席上就“檢討地
    區行政”進行議案辯論後,事務委員會將考慮應
    否與政制事務委員會擧行聯席會議,檢討文康廣
    播局與兩個巿政局在政制架構上的關係及三者的
    職能。
22.一位議員建議,事務委員會應討論報刊報道黑社會
活動的情況。有關這項建議,事務委員會察悉,這項
議題不屬文康廣播局的職權範圍。此事應屬於資訊政
策事務委員會的討論範圍。

VI. 其他事項

23.應一位議員所請,政府當局答允提交進度報告,闡
述 1993年發表的《藝術政策檢討報告》所提出事項的
進展情況。

24.主席表示關注,最近有報刊報道,可透過互聯網取
得研製爆炸品的資料。他詢問,政府當局是否有任何
措施,規管這類資料的發布。署理文康廣播局局長表
示,文康廣播局的職責,是規管透過互聯網傳送淫褻
及不雅資訊的事宜;規管互聯網上與保安事務有關的
資料,並不屬於文康廣播局的政策範圍。

25.會議於下午12時3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