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臨立會CB(1)240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CB1/PL/EA

臨時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7年8月22日(星期五)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曹王敏賢議員(主席)
劉江華議員(副主席)
朱幼麟議員
何鍾泰議員
吳清輝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莫應帆議員
陳財喜議員
陳榮燦議員
楊耀忠議員
葉國謙議員

缺席委員:

何承天議員
胡經昌議員
夏佳理議員
劉健儀議員
羅祥國議員
蔡素玉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參與所有議程項目的討論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部)
鄧國斌先生

環境保護署署長
羅樂秉先生

參與議程第V項的討論

署理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環境部)
高慧君小姐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廢物設施)
黃耀錦先生

環境保護署主管人員(廢物設施規劃)
劉美明博士

參與議程第VI項的討論

署理工務局副局長(計劃及資源)
劉國材先生

渠務署署長
郭禮莊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1)1(署任)
袁家寧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2
鄧曾靄琪女士


I.通過會議紀要
(臨立會CB(1)102號文件)

1997年7月22日會議的紀要獲得確認通過。

II.下次會議的日期及討論事項

2.議員同意討論以下事項
  1. 在1997年9月19日擧行的事務委員會下次會議
    討論的事項

    1. 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及

    2. 建築工程塵埃、車輛廢氣等造成的空氣污染。

  2. 在1997年10月24日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的事項

    1. 中央焚化設施(將與衞生事務委員會一起
      討論);及

    2. 工商業污水附加費計劃。
III.自上次會議後發出的參考文件
(臨立會CB(1)123號文件 ─ 環境保護署署長為Asian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撰寫的文章)

3.議員察悉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該份參考文件。

IV. 簡介規劃環境地政局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工作
(臨立會CB(1)150(01)號文件)

4.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部)簡介上述文件的重
點,該文件載述規劃環境地政局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工
作。

噪音污染

5.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署長回應主席所提有關可接受
噪音聲級的查詢時解釋,根據環境規劃標準,在學
校外圍的可接受噪音聲級是65分貝。學校最好不要
座落於噪音聲級超逾該標準的地方。然而,倘在找
尋合適的校址方面遇到困難,因而必須將學校設於
嘈吵的地方,教育署便會確保有關方面採取紓緩噪
音措施,例如裝設隔音窗戶及空氣調節設施,以提
供理想的教學環境。

6. 議員關注到商業樓宇裝修工程所造成的噪音滋擾
,尤其是在辦公時間內。他們建議商業樓宇裝修工
程應只限於在非辦公時間進行,並應進一步作出限
制,規定只可在某些時段使用若干類會發出巨大聲
浪的建築器材。

7. 環保署署長回應時解釋,政府當局僅限於向易受
噪音影響的地方如住宅區、學校、醫院、診所及法
院等,提供免受噪音滋擾的保護措施。由於根本沒
可能不准許進行裝修工程,亦無法寧靜地進行工程
,因此,在經過妥協後終得出《噪音管制條例》(第
400 章)的規定,以便作出法定管制,限制及減少特
定的環境噪音的來源。關於議員建議進一步限制會
發出巨響的器材的使用時間一事,環保署署長表示
建造業人士很可能會提出反對。他強調,雖然環保
署希望為市民提供較大保護以免受噪音滋擾,但亦
必須定下底線,現有法律已提供了公正持平的處理
方法。儘管如此,政府當局仍會考慮議員的建議。

空氣污染

8. 一位議員關注到本港近日空氣質素差劣及空氣污
染來源的問題。環保署署長解釋,造成空氣污染的
因素很多。污染來源既有來自中國,亦有源於香港
本身。在一般情況下,空氣污染幾乎完全由本地因
素造成。然而,在特殊天氣情況下,例如在颱風期
間,中國須在較大程度上為本港的污染問題負責。
根據過去多年的經驗,每當風從西北面吹來,本港
的能見度便會下降。隨著深圳及廣東一帶日趨工業
化及經濟活動日益頻繁,無疑會促成本港的空氣污
染問題。同樣地,香港亦須為邊境一帶的污染問題
負責。

9. 議員關注到在裝修工程中使用天拿水而造成異味
的問題,環保署署長表示,對使用天拿水作出管制
一事屬勞工處的工作範圍。他答應查核並以書面證
實環保署在監管使用天拿水方面須擔當何種職責。

水污染

10.一位議員關注到已排出的污水可能從污水渠口倒
流回本港沿岸地方,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部
)回應時解釋,由於污水渠極長,故發生上述情況的
機會極微。此外,排出的污水已在昂船洲的污水處
理廠經過化學加工一級處理,其水質已屬可以接受。

11.至於城門河的污染問題,環保署署長解釋問題的
癥結在於該河流速緩慢,以致受污染的沙泥在河床
積聚。政府當局現已委聘顧問進行研究,找出處理
受污染沙泥的最佳方法。此外,當局亦正另行處理
造成污染的根源。環保署署長應議員所請,答應提
供城門河污染情況的報告。

環境教育

12.有關提供環境保護教育的問題,環保署署長贊同
議員的意見,認為由多個部門及組織聯手合辦的公
眾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工作。簡言之,教育署負責
訂定課程內容,目的是把環境教育引進範圍廣泛的
教學活動中。環保署則會每年為學校提供一系列環
保講座及座談會。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的教育小組
亦會籌辦各種活動,加強學生的環保意識,其中一
項活動是學生環保大使計劃。總括而言,有關當局
已推行範圍廣泛的環境教育活動。

地區及國際性合作

13.議員察悉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下稱“聯絡小組”
)已成立多年,其目的是促進粵港在雙方皆感關注的
污染管制工作上的合作及協調。在國際合作方面,
香港是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的成員,一向積極參與其
在環保方面的工作。此外,和國際間買賣危險及受
污染廢物的活動有關的《巴賽爾公約》,亦已延伸
適用於香港。簡言之,香港在保護環境方面已採納
了國際的標準及行事方式。

其他事宜

14.議員詢問環保署是否需要額外人手進行環保工作
,環保署署長回應時表示,該署現已有足夠人手應
付緩急次序各有不同的工作。事實上,觀乎環保署
的工作範圍,就國際標準而言該署已屬規模較大的
部門。

15.一位議員建議政府當局應採取較積極的措施,提
高市民的環保意識。在制訂環保政策時,亦應參考
其他已發展國家的經驗,特別是有關廢物分類及循
環再造的工作。

V. 香港減少廢物計劃初稿諮詢文件
(臨立會CB(1)150(02)及(03)號文件)

16.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部)扼要匯報減少廢
物計劃 (下稱“減廢計劃”) 初稿的公眾諮詢工作的
進展。減廢計劃的目的是減少需棄置的廢物量;延
長現有堆填區的可用期;以及減低在運輸、處理及
棄置廢物方面日益增長的成本。該計劃的其中一部
分,是由政府當局研究將先進的廢物焚化發電技術
引進香港。

政府的角色

17.議員大致贊同,減少廢物是本港廢物管理策略的
主要取向,特別是將先進的廢物焚化發電技術引進
香港,以縮小廢物的體積。然而,他們認為減廢計
劃若要取得成功,環保署及其他政府部門必須加強
合作。議員引述最近一則報導,指政府物料供應處
大量購入足夠兩年供應量的普通影印紙,此擧反映
出環保署未能獲得其他政府部門對採購綠色產品計
劃的支持。議員又認為政府應扮演積極的角色,確
保廢物生產者會把可再用的廢物分類、收集並運往
廢物再造公司,例如在與清潔公司簽訂合約時,鼓
勵他們採取廢物分類措施。

18.政府當局的代表回應時提出下列各點

  1. 雖然規劃環境地政局及環保署均以環境理由提
    倡及支持使用再造紙,但庫務局必須考慮使用
    再造紙所帶來的成本影響。

  2. 政府當局會透過夥伴合作的形式,在政府內部
    及社會各界鼓勵實行減少廢物及廢物分類的措
    施,這做法較強制性制度更具靈活性。政府部
    門內的環保經理網絡,有助監察一切有關環保
    工作的事宜,包括廢物分類、循環再造,以及
    和能源效益及節省能源有關的措施。此外,當
    局亦有採取行動,加強兩個市政局、房屋委員
    會及房屋協會在減少廢物及廢物回收方面所擔
    當的角色。在有需要時,當局亦會進行立法工
    作,以支持推行減少廢物及廢物回收的工作。

  3. 政府當局明白到有需要統籌廢物回收及循環再
    造措施的執行工作。然而,本港的循環再造工
    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以市場作主導,故只有
    商業價值高的物料才擁有高回收率。
19.主席回應政府當局所提有關再造紙成本影響的意
見時指出,由政府帶頭優先採購再造紙及其他有利
環境的產品,當可刺激再造業的發展。此擧將有助
於提高生產規模以達致更大的經濟效益,並可改善
產品質素,以及減低生產成本,從而降低再造產品
的售價。一位議員強調,政府當局務需採取更積極
的態度以推廣廢物再造工作,而不應依賴市場動力。

20.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部)回應時強調,待
減廢計劃於1998年年中實施後,規劃環境地政局將
可透過政府內部及非政府組織的夥伴合作形式,在
鼓勵參與減廢工作方面擔當更理想的統籌角色。此
外,當局亦會考慮提供更多土地,以便展開更多循
環再造活動,並會致力推廣優先採購計劃,鼓勵人
們選購含較多再造物料的產品。

廢物管理策略

21.部分議員批評政府當局的廢物管理策略有欠貫徹
,在採用焚化設備及棄置於堆填區兩個做法之間左
搖右擺。他們認為在決定本港的廢物管理策略前,
應先委聘顧問進行更詳細的研究及規劃,並把本港
土地不足的限制列為考慮因素之一。他們又希望知
道,採用焚化方式處置大量廢物的做法會帶來怎樣
的成本影響。其他議員建議政府當局應參考人口密
度較高的國家如日本的經驗。此外,當局亦應考慮
把更先進的焚化技術引進本港,特別是可將廢物轉
化為能源的技術。

22.環保署署長解釋,位於市區的舊式焚化爐造成嚴
重的污染問題。這些焚化爐並無效用,故須全部關
閉。雖然政府當局已委聘顧問負責設計堆填區,但
若干類廢物的增長速度卻遠較預期為高,以致堆填
區的可用期大大縮短。因此,當局預料長遠而言,
將須使用焚化方式處理廢物。政府當局向議員保證
,新的廢物焚化發電技術將會遠較傳統的焚化爐有
效,所造成的污染問題則會較少。舊式焚化爐的排
放物含有過量塵埃、酸性氧化物及致癌物質。隨著
最新的科技發展,設計較佳及運作情況較理想的新
焚化爐所排放的有毒污染物,已大幅減低至獲得世
界衞生組織接納的水平。然而,在選擇設置焚化爐
的地點時仍需非常審慎,政府當局將會進行可行性
研究及環境影響評估,以物色設置新焚化爐的適當
地點。至於日本方面,據報過去並未理會市區焚化
爐排放致癌物質的問題,但此事現已成為當地市民
極表關注的事項。

其他事項

23. 一位議員就減廢計劃諮詢文件圖 1.1提出質疑,
該圖顯示 1997至2011年的廢物數量預測。環保署助
理署長回應時解釋,在作出該圖所示的廢物數量預
測時,已顧及未來數年的人口增長推算。政府當局
會定期進行檢討,以監察該計劃的進展。此外,有
關方面更會在計劃實施後的第4及8年進行大規模的
檢討工作,如有需要,更會對該計劃作出修訂。

24.在總結是項議題的討論時,主席要求政府當局在
1998年年中落實減廢計劃前,先行考慮議員的意見。

VI. 污水滲漏
(立法局CB(1)150(04)及CB(1)158號文件)

25.環保署署長強調,接二連三發生污水滲漏事件,
導致屯門及赤柱部分泳灘需暫時封閉,完全是前所
未有的意外事故。然而,此等事故卻突顯了現時不
同政府部門在緊急情況下的溝通渠道的不足之處。
因此,當局已採取下列改善措施

  1. 制定緊急行動計劃,以改善渠務署及環保署之
    間的溝通。在該計劃下,有關的渠務署總工程
    師會在發生污水滲漏事件後,以電話及傳真通
    知有關的環保署分區污染管制辦事處的首席主
    任。如泳灘水質可能會受到不良影響,以致對
    泳客構成危險,環保署便會在可行情況下盡快
    通知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由該兩個部門
    決定是否需要封閉有關泳灘。

  2. 渠務署將撥款進行一項顧問研究,並交由環保
    署管理。是項研究的目的是鑑別哪些泳灘較易
    受污水處理廠排出的污水污染,以及提出短期
    及長遠的措施,以減少及消除泳灘受污染的危
    險。此外,有關方面亦會研究旱季截流系統所
    造成的問題。政府當局將會應議員的要求提供
    資料,列出設於泳灘旁的旱季截流泵房的位置。

  3. 由環保署訂定及實施的泳灘監察計劃,旨在就
    泳灘水質趨勢進行一般監察。鑑於公眾對泳灘
    污染情況日益關注,環保署由1997年8月1日開
    始,把泳季期間監察泳灘水質的次數增至每周
    一次,並會每周發表新聞公布,供市民參考。

  4. 當局現正採用新的化驗分析法分析泳灘水質樣
    本,此新方法可將進行分析所需的時間由3 天
    縮短至1天半。
26.環保署署長回答議員的提問時提供以下補充資料

  1. 泳灘監察計劃涵蓋本港41個憲報刊登的泳灘。

  2. 現時並沒有既定的國際標準,訂明泳灘受污水
    污染的“安全”水平。目前就測定大腸桿菌含
    量而使用的化驗方法,相信是現有的最快測定
    方法。美國環境保護局剛公布一項新的化驗方
    法,當局現正對之加以研究。
27.一位議員感到關注的是,渠務署不直接告知市政
總署/區域市政總署發生污水滲漏,以致泳灘水質
受到污染的消息,反而須經環保署向該兩個部門傳
達該訊息,因而會阻延封閉泳灘的行動。既然此事
會影響泳客的健康,該兩個部門應獲得有關泳灘水
質的第一手資料。主席建議設立泳灘污染情況的警
告系統。

28.環保署署長回應時解釋,環保署在接獲發生污染
事故的消息後,會立刻就事故性質會否影響泳灘水
質一事作出專業判斷。如發現會對水質造成影響,
環保署不會坐待水質分析結果,而會即時告知市政
總署/區域市政總署可能需要封閉泳灘,情況正如
處理赤柱正灘的事故一樣。該署隨即會抽取水質樣
本進行化驗,以測定污染程度,然後將有關結果告
知市政總署/區域市政總署,由該兩個部門決定是
否封閉泳灘。環保署署長回應議員時解釋,如發生
污染事故,市政總署/區域市政總署會立即發出新
聞公布,就有關泳灘的水質向市民提出警告。如需
封閉該泳灘,便會懸掛紅旗及貼出告示,派駐該泳
灘的市政總署/區域市政總署人員亦會使用擴音器
,將有關事故通知泳客。

29.一位議員建議進一步增加監察泳灘水質的次數,
環保署署長回應時解釋,除非發生污水滲漏的意外
,否則泳灘水質不會有很大的變化。事實上,較諸
其他國家如英國,本港每周進行一次水質監察工作
已屬較頻密的安排,實無需再行增加監察次數。然
而,環保署署長請議員留意,每逢大雨過後,泳灘
水質均會惡化,因為化糞池滿溢後會排出污水,加
上近岸處的污染物亦會被冲下海中。因此,環保署
在發出新聞公布時,會同時作出一項標準聲明,提
醒市民在大雨過後,泳灘水質指數相當可能會變得
較差,並會勸喻市民在大雨過後的數天內,不要在
水質指數屬第3或4級的泳灘游泳。如有需要,環保
署會考慮增加個別泳灘的水質監察次數。

30.一位議員詢問可否將分析水質樣本所需的一天半
時間進一步縮短,環保署署長就此解釋,由於需要
培養細菌,分析工作需經一段時間方可完成。該署
已採用現有的最快分析方法,並會繼續研究可進一
步縮短分析過程的方法。

31.渠務署署長證實該署已採用經修訂的程序,應付
泳灘水質可能會受到影響的緊急情況。渠務署已修
訂進行溝通的過程,並規定須由較高級人員進行聯
絡工作,以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該署希望在完成
第25(b)段所述的顧問研究後,政府當局會制訂更全
面的緊急應變計劃。至於在屯門發生的事故,渠務
署署長解釋,有關事故實由承辦商造成。現時的排
污渠管長 900 米,並由混凝土渠管連接而成。有關
方面現正建造長1 700米的焊接鋼管以取代現有渠管
,新造鋼管可減低污水滲漏的危險。他向議員保證
,渠務署會繼續改善系統設計,確保把出現問題之
處即時通知污水處理廠承辦人,並會定期檢查海底
渠管,確保渠管情況可以接受。

32.關於如何監察在海底排污渠管附近進行的海事工
程的問題,渠務署署長表示在獲得海事處批准後,
渠務署會堅持承辦商使用浮標,以劃分禁區及方便
渠務署人員進行監察工作。在維修海底排污渠管方
面,潛水檢查亦為廣獲採用的方法。為進一步作出
管制,有關方面會考慮規定必須進行潛水檢查工作
,作為批准展開工程的條件。

33.議員結束是次討論時強調,當局有需要加強執行
和環境有關的法律,藉以保障水質,並須改善各個
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情況。

34.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11時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