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1)1333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CB1/PL/EA

臨時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期:1998年3月26日(星期四)
時間:上午9時45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曹王敏賢議員(主席)
劉江華議員(副主席)
吳清輝議員
胡經昌議員
陳財喜議員
陳榮燦議員
楊耀忠議員
葉國謙議員
羅祥國議員
蔡素玉議員

缺席委員:

朱幼麟議員
何承天議員
何鍾泰議員
夏佳理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莫應帆議員
劉健儀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參與議程第III及IV項的討論

署理環境保護署署長
司徒高義先生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
蘇啟龍先生

參與議程第III項的討論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廢物及水質)
駱基賢先生

參與議程第IV項的討論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地區污染管制)
趙德麟博士

環境保護署高級環境保護主任
劉銘清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1)1
梁慶儀小姐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1
司徒少華女士
I. 通過會議紀要及事務委員會報告
(臨立會CB(1)1076及CB(1)1170號文件)

1998年1月23日擧行的事務委員會會議的紀要
(CB(1)1076號文件)獲得確認通過。

2.議員通過事務委員會報告的擬本(CB(1)1170號
文件),但該份報告須按主席所提建議作出修改,
在第8段加入實例以說明內地與本港已加強彼此的
跨境合作。他們察悉該報告將於1998年4月8日臨
時立法會會議席上提交議員省覽。

II. 上次會議後發出的參考文件
(臨立會CB(1)1104號文件《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
金第10號每季營運報告》)

3.議員察悉自上次會議後,秘書處曾發出上述參
考文件。

III.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II期工程的第I階
段環境影響評估工作的進度報告

(臨立會CB(1)1179(01)號文件)

4.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廢物及水質)向議員簡介
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II期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
研究的背景及進度。該項研究的目的是選定較佳
的長期污水處理水平及排污渠口地點,以便處理
收集所得的污水。

5.議員察悉顧問公司已着手利用從測量工作及測
試計劃中搜集所得的數據,研製電腦化的風險評
估模型及全三維水質模型。這些電腦化模型將會
成為進行影響評估的基礎,從而有助甄選較佳的
方案。當局預計第I階段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可於
1998年6月中完成,隨即開始進行為時6個星期的
公眾諮詢。當局會在1998年8月選出較佳的方案,
然後立即展開第II階段研究工作,包括就選定方
案進行詳細的環境影響評估。此階段的研究工作
可望於1998年年底完成。

6.按照原來目標,上述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應於1998
年1月完成,議員對於研究工作出現嚴重延誤感
到失望,並要求當局作出解釋。一位議員雖原則
上支持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但卻批評政府當局
在展開該計劃第I期工程前沒有先行進行環境影
響評估研究,並認為最近在第I期工程中進行挖
掘隧道工程時遇到的問題,可歸咎於事前沒有進
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該位議員進一步促請政府
當局暫停進行有關的建築工程,並全面檢討策略
性污水排放計劃及進行詳細的環境影響評估,以
便就日後的工作路向作出決定。她的意見獲得部
分議員贊同。

7.政府當局回應時解釋,現時的環境影響評估研
究工作是由一個獨立的國際專家小組建議進行的
,該小組負責監督各顧問公司於1994年就策略性
污水排放計劃第II期工程各個選擇方案進行檢討
的工作。有關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於1996年5月
展開。由於第I階段研究工作規模龐大及相當繁
複,因此,當局需要較原來估計中更長的時間才
可完成研究工作。顧問公司除需要花較多時間與
中國有關當局商討在內地水域進行海洋測量的事
宜外,亦花費了大量時間研製只適用於本港情況
的電腦化風險評估模型及全三維水質模型。雖然
研究工作有所延誤,但當局亦因而能夠加入近期
所得資料如最新的人口預測數字,對研製上述模
型的工作帶來莫大裨益。

8.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強調,策略性污
水排放計劃的作用重大,是長遠解決本港海港水
質污染問題的辦法。關於議員懷疑最近在該計劃
第I期工程的挖掘隧道工程中遇到的問題,可能和
事前未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有關一事,規劃
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澄清兩者並無任何關連
。他表示鑑於挖掘隧道工程的規模龐大,加上市
區地勢複雜,出現技術問題實不足為奇。議員察
悉事務委員會將於1998年4月1日與規劃地政及工
程事務委員會擧行聯席會議,討論挖掘隧道工程
的進度。

9.議員查詢電腦化風險評估模型及全三維水質模
型的詳情、運作情況及可靠程度。環境保護署助
理署長(廢物及水質)回應時解釋,該兩個模型會
用作評估污水對海洋動物的影響,以及預測在不
同的污水處理程序及排污渠口地點選擇下的海洋
環境狀況。署理環境保護署署長表示,環境保護
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會利用實地測量所得的數
據核證利用該等模型進行評估的結果,以確保該
等模型可得出可靠資料。他補充,為達致理想的
水質指標,當局會對兩項概括的方案組合作出考
慮,這兩項組合分別是較高污水處理水平配合短
排污水管,或較低污水處理水平配合長排污水管
。就排污渠口的地點而言,當局已物色4個可行的
選擇,包括昂船洲、南丫島以西、南丫島以東及
擔杆海峽。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環境)強調,
政府當局在挑選較佳方案時,會審慎研究各個污
水處理水平及排污渠口地點對成本及環境的影響。

10.一位議員建議政府當局擧行簡報會,講解該兩
個模型的運作情況。主席表示對此感興趣的議員
可與臨時立法會秘書處聯絡,以便與政府當局作
出有關安排。

11.關於就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下較佳的長期污水
處理及排放方案進行公眾諮詢一事,一位議員促
請政府當局把諮詢期延長至最少兩個半月,讓市
民及各個關注團體包括首屆立法會能夠擁有充分
時間,研究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及表達其意見。

12.主席在結束是次討論時促請政府當局認真考慮
議員提出的意見。政府當局察悉議員認為有需要
就甄選較佳方案一事,徵詢首屆立法會的意見。

IV. 城門河的水質污染問題
(臨立會CB(1)1179(02)、CB(1)1204(01)及
CB(1)1204(02)號文件)

13.議員察悉,此事由臨時立法會議員於1998年1
月與沙田臨時區議會議員會面後轉交事務委員會
討論。他們贊同沙田臨時區議會議員的看法,認
為城門河的水質污染問題嚴重,且對政府當局在
實施改善水質措施方面的進展緩慢感到失望。部
分議員促請政府當局考慮沙田臨時區議會議員的
建議,把城門河改建為人工湖,作為長遠解決污
染問題的方法,以及藉此提高該處作為康樂活動
中心的價值。

14.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地區污染管制)回應時
強調,政府當局在過去10年一直透過實施管制
措施,致力改善城門河的水質。有關的改善措
施包括根據《水污染管制條例》頒布吐露港及
赤門水質管制區,以及實施禽畜廢物管制計劃
。雖然該區的人口不斷增加及城門河集水區的
發展迅速,但該處的環境狀況一直逐有改善。
至1997年年底,排進城門河的污水量已減少近
90%。當局接獲的投訴亦大幅減少,在1997年
只接獲4宗有關城門河近大圍段發出臭味的投
訴。環保署將會繼續努力,務求減輕城門河餘
下的污染量。該署為此而採取的措施包括展開
渠道接駁計劃,為沙田未敷設污水渠的鄉村接
駁污水渠,以及加強進行執法工作,遏止人們
非法向城門河集水區排放污水。至於改善城門
河河底受污染沉澱物的問題,環境保護署助理
署長(地區污染管制)表示,1997年12月完成的
顧問研究建議制訂一套把生物處理及挖泥方法
結合起來,既具備成本效益又符合環境標準的
改善策略。改善工程可望於2000至2001年展開
,並於2002至2003年完成。環保署預料在實施
上述改善措施後,城門河的水質最終可達到指
定水平,並且能在2005年符合有關標準,撥作
主要進行划艇活動的水上康樂活動分區的有益
用途。

15.關於把城門河改建為人工湖的建議,環境保
護署助理署長(地區污染管制)表示,有關的政
府部門及顧問公司已就該項建議進行研究,並
認為此議並不可行,因為在實行該項建議時將
須興建堤壩,此擧可能會妨礙河水自然流動,
削弱城門河作為整個沙田新市鎮的排洪渠道以
調控區內洪水情況的能力。此外,壩內河水停
留不動亦會使沉澱物增加,導致河水水質進一
步惡化。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地區污染管制)
補充,當局已告知沙田臨時區議會該項建議並
不可行。

V. 其他事項

16.由於是次會議是臨時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
最後一次例會,主席藉此機會感謝各委員的支
持及政府當局在會期內的合作。

17.議事完畢,會議於上午10時4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