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參考用

臨時立法會
環境事務委員會及交通事務委員會

的士以外的石油氣車輛的供應

引言

臨時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
於1998年 3 月26日聯席會議中,要求政府提供有關將
石油氣車輛技術推廣至其他類型柴油車輛的研究資料。

石油氣車輛技術的應用

2.世界各地使用的石油氣車輛,大部分都是輕型車輛
如小型客車、的士、貨車及輕型貨車。部分單層巴士
也以石油氣操作。這些車輛大都是由汽油車輛改裝而
成。不過,外國經驗顯示,原廠製造的石油氣車輛在
安全、廢氣排放及車輛動力方面都較改裝車輛優勝。
因此,政府決定引進原廠製造的石油氣車輛,以達到
最高的車輛效能標準。

適用石油氣車輛的供應

3.市場上已有符合本地規格的原廠石油氣的士。政府
現正與各大汽車生產商緊密聯繫,探討提供其他石油
氣車輛的可行性。在這方面的進展摘要如下:

  1. 石油氣小巴及輕型貨車

    一家歐洲汽車生產商可以為本港市場提供 4 公
    噸以下的石油氣小巴及輕型貨車。該石油氣小
    巴較日本製造的柴油小巴貴20%左右。日本也
    有生產石油氣小巴,但只供本土市場使用。我
    們正與日本汽車生產商研究可否為本港製造石
    油氣公共小巴。

  2. 石油氣巴士

    只有兩家歐洲巴士生產商有興趣製造符合本地
    規格(例如右方駕駛、低地台設計及設有空調)
    的單層巴士,並需7至9個月來準備投產。如果
    香港有具體的實施計劃,該兩間巴士生產商願
    意研究可否為香港提供使用石油氣的雙層巴士。

  3. 其他重型石油氣車輛

    重型車輛(包括石油氣巴士)需要採用丙烷含量
    較高的石油氣,與本港現正採用的家用石油氣
    不同。引進這種特別的石油氣,需另設基本設
    施。汽車生產商對生產重型石油氣車輛興趣不
    大。現時使用中的重型石油氣車輛數目亦不多
    ,而且都是經改裝而成。

石油氣車輛技術的推廣

4.視乎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的最後結果,當局的計劃
是以的士為起步點,然後視乎以下的情況,將石油氣
車輛技術推廣至其他類型的柴油車輛︰

  • 能提供足夠的石油氣補充站;

  • 有合適和合乎經濟效益的車種;

  • 證實更大規模引入石油氣車輛較引入其他正在
    發展的科技,為更環保和經濟的做法;

  • 石油氣車輛數目增加所引起的累積風險,能保
    持於一個可接受的水平。

5.當局正在研究上述各項的因素,以決定使用石油氣
的車輛類別和轉用的步伐。



規劃環境地政局
199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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