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1)996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CB1/PL/ED

臨時立法會
教育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8年1月16日(星期五)
時 間:上午10時45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吳清輝議員(副主席)
林貝聿嘉議員
唐英年議員
馬逢國議員
曾鈺成議員

列席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缺席委員:

楊耀忠議員(主席)
朱幼麟議員
李家祥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黃宏發議員
楊釗議員
葉國謙議員
羅祥國議員

列席公職人員:

參與討論所有議程項目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3)
黎以德先生

教育署署長
余黎青萍女士

參與討論議程項目III

課程發展處總監
梁一鳴博士

參與討論議程項目IV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6)
聶世蘭女士

教育署助理署長(學校行政)
李慶煇先生

列席秘書:

高級主任(1)1
司徒少華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4
袁家寧女士


由於主席另有要事處理,副主席代替主席主持會議。


I. 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臨立會CB(1)797號文件)

2.事務委員會1997年12月19日會議的紀要獲得確認通過。

II.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3.有關1998年2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45分擧行的下
次定期會議,議員同意該次會議的議程會包括以下事
項,但確實的討論事項有待政府當局確定 ─

  1. 中小學學位的供求問題;

  2. 學校巴士安全措施;及

  3. 推行資訊科技教育的策略。

III. 修改教科書

(臨立會CB(1)773(01)號文件以及一名市民的來函。該
函件從多方面評論有關教科書的問題,業已在會議席
上提交,並隨臨立會CB(1)814(02)號文件送交議員參
閱。)

4.課程發展處總監向議員簡介現時當局有何安排,減
少教科書不必要的改版。議員察悉,作出此等安排後
,近年課本不必要的改版次數已大幅減少,家長由於
無須經常為子女購買新書,經濟負擔也因而減輕。

5.一位議員表示,修訂課本,以更新資料,會提高教
科書的質素。教育署署長回應時澄清,文件所闡述的
安排純粹針對減少教科書不必要的改版而設。不過,
政府當局雖然會容許出版商為更新資料而修訂課本,
但也會經常鼓勵有關的出版商印製補充資料或訂正資
料而非把全書重印。

6.該名議員亦指出,由於學生習慣在印有習作的書本
上寫答案,因此他們仍有必要購買新書。政府當局的
代表答稱,舊書不免載有先前使用者的筆記,不少學
生因而較喜歡使用新書。故此,購買新書與否實屬個
人選擇。然而,政府當局答允將議員認為應另行出版
習作簿的意見轉達出版商作進一步考慮,但當局表示
,由於學生仍須購買新習作簿,此項安排或許未能有
效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

7.有關政府當局建議向課本出版商收取省覽教科書的
費用的做法是否恰當,政府當局的代表解釋,政府一
向以來並無審查課本。出版商除非想將所出版的課本
列載在教育署所發出的《適用書目表》內,供學校參
考,否則無須將課本樣本呈交課本檢閱小組省覽。課
本檢閱小組在省覽課本樣本時,會核查課本所載的資
料是否屬實及內容是否持平。鑑於部分收到的課本樣
本質素欠佳,在用詞及印刷方面出錯,政府當局認為
此項建議會防止出版商濫用課本檢閱小組的服務,鼓
勵他們更用心擬備課本樣本,從而提高課本的質素,
以及減少日後需要改版的次數。政府當局回應議員時
表示,當局仍在研究各項細節安排。初步構思是按照
省覽課本所涉及的工作量而釐定收費;如某些科目的
教科書供應量不足,則當局可豁免省覽該等科目的課
本的費用,以鼓勵出版商出版更多此等科目的教科書。

8.席上提交的函件(臨立會CB(1)814(02)號文件)載列多
項建議,包括採用較輕的紙張印製課本;分冊出版教
科書,以減輕書本的重量,以及改善課本的版面編排
,方便學生閱讀。課程發展處總監評論此等建議時向
議員保證,出版商正試行或研究類似的建議。他答允
將此等建議轉達出版商,但提醒議員謂,分冊出版教
科書雖是大勢所趨,但卻會使印刷成本更為高昂。

9.議員關注有否足夠的中文教科書,方便推行教學語
言政策。為使他們放心,政府當局表示,正如《中學
教學語言指引》所載,自1986年開始,政府一直透過
中文課本獎勵計劃,鼓勵出版商出版中文課本,因此
現時已有多種中文課本可供選擇。議員察悉,出版商
最近亦已承諾印製更多優質的中文課本,以應付推行
母語教學政策後不斷增加的需求。

IV. 檢討向幼稚園提供直接資助的安排
(臨立會CB(1)784(01)及814(01)號文件)

10.教育署助理署長向議員簡介對幼稚園資助計劃 ( 下
稱“該計劃”)所進行檢討的結果以及當局提出的初步
建議。教育署署長提醒議員注意,有關建議尚在考慮
階段,並非最後決定。

對該計劃的改善建議

11.對於當局建議,把目前以學生人數為基礎的資助模
式更改為直接與教師的薪金掛鈎,藉以鼓勵幼稚園在
聘請更多合格教師的同時,不會把額外的負擔轉嫁到
家長身上,議員普遍表示支持。但他們懷疑,在財政
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該計劃能否實現其目標。在察悉
倘若所有非牟利幼稚園均參加該計劃,政府每年撥出
的1億2,000萬元津貼額只夠支付幼稚園教師薪金總支
出的大約12%後,部分議員指出,此津貼額實屬偏低
,他們認為,長遠而言,當局應把津貼額調高至佔該
項支出至少50%,另有部分議員更進一步建議,當局
應津貼幼稚園教師的全部薪金。

12.當局指出,參加資助計劃的幼稚園的教師流失率較
低、曾受訓練的百分比較高以及平均年薪較高,並藉
此強調,該計劃在改善幼稚園教育的質素方面頗為有
效。

13.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強調,雖然全面資助幼稚園教育
並非當局的政策,但政府已採取各項措施,以確保不
會有兒童因其家庭財政困難而無法入讀幼稚園。該計
劃的其中一個目的,是減輕幼稚園因聘用更多合格幼
稚園教師而面對的增加學費的壓力。關於每年的津貼
總額,教育統籌局副局長表示,當局已就此為1998至
99學年額外撥款 3,500 萬元。此外,除該計劃外,當
局亦提供其他形式的資助,以確保不會有兒童因其家
庭經濟狀況欠佳而被剝奪接受學前教育的機會。該等
資助包括學費減免 ( 1998至99年度此方面的預算將會
超過3億2,000萬元)、向非牟利幼稚園發還租金和差餉
(1997至98年度此方面的預算達 1 億5,000萬元)以及在
公共屋邨預留單位供開辦非牟利幼稚園之用。議員察
悉,若全面資助幼稚園教師的薪金,每年所需的款項
粗略估計約為20億元。當局在考慮應否全面資助幼稚
園教師的薪金時,須顧及其他許多方面對財政資源需
求殷切的情況。教育統籌局副局長指出,實施新的資
助模式,使資源能作更符合成本效益的調配,是更為
可取的做法。教育署署長和教育署助理署長補充說,
雖然當局不遺餘力地推廣該計劃,但許多符合資格的
幼稚園並沒有參加該計劃,以致當局在1996至97年度
為該計劃撥出的款項僅動用了一半。擬議新方案的目
的,是回應幼稚園辦學人士對津貼額應與教師的薪金
掛鈎所表達的關注。

14.議員認為,津貼額偏低及該計劃訂立的條件嚴格,
可能是令到部分幼稚園對該計劃卻步的原因。為提高
該計劃的吸引力,他們敦促當局提高津貼額、放寬資
助條件和提高符合資助資格的學費分界點。教育署署
長在回應時指出,符合資助資格的學費分界點已於上
學年由相當於非牟利幼稚園加權平均學費的 1.2 倍提
高至 1.5 倍。為保障家長和學生的利益,實有需要對
幼稚園所收取的學費訂立合理的上限。至於該計劃的
吸引力,當局預期,若採用新的資助模式,將會參加
該計劃的非牟利幼稚園的百分比可能會由目前的60%
增至70%以上。

合格幼稚園教師的供求情況

15.當局告知議員,為進一步提高幼稚園教育的質素,
由 1999年9 月開始,任何幼稚園若要符合資格根據該
計劃獲得資助,其所聘用的合格幼稚園教師的比例須
至少達 50 %。該個百分比到 2000 年會進一步提高至
60%。議員察悉,為增加合格幼稚園教師的供應量,
以滿足上述需求,香港教育學院將開辦更多訓練課程
。當局亦已提高幼稚園教師的入職資格,以便由1998
年 9 月開始,規定新聘用的幼稚園教師的最低入職要
求是中學會考兩科合格,其中一科必須為中文、中國
文學或英文。薪金較高亦能鼓勵現職合格助理幼稚園
教師和新入職人士接受適當訓練,成為合格幼稚園教
師。合格幼稚園教師的建議薪級為總薪級表第 7 點至
第18點(即現時的薪金約為12,000元至22,000元),相比
之下,合格助理幼稚園教師的薪級則為總薪級表第 3
點至第11點(即現時的薪金約為9,000元至15,000元)。

16.關於會否設定一個最後期限,規定所有幼稚園在該
期限過後不得再聘用合格助理幼稚園教師或未經訓練
的教師,當局強調,在有足夠的合格幼稚園教師供應
前,有需要讓合格助理幼稚園教師繼續受聘。隨著合
格幼稚園教師的供應量不斷增加,幼稚園的合格助理
幼稚園教師及未經訓練的教師數目將透過自然流失而
減少。

17.議員關注是否有足夠的合格幼稚園教師訓練學額,
以實現當局承諾在1999年及2000年所要達到的目標,
教育署助理署長在回應時表示,在現有的 8 000 名幼
稚園教師當中,已有3 244名合格幼稚園教師及2 638
名合格助理幼稚園教師。香港教育學院已在 1997 至
98年度停辦合格助理幼稚園教師訓練課程,並會在未
來3年每年提供超過1 000個合格幼稚園教師訓練學額
。經擴展的合格幼稚園教師訓練課程將令合格幼稚園
教師的供應量每年增加大約10%。

18.至於合格幼稚園教師訓練課程的內容和質素,教育
署助理署長表示,該項課程是由訓練幼稚園教師以及
幼兒工作員的專業人士共同設計。當局向議員保證,
該項理論和實踐並重、為期 360 小時的合格幼稚園教
師在職訓練課程,將能令修畢課程的人士獲得充足訓
練,可在幼稚園和幼兒中心任職。

19.部分議員認為,由於良好的領導才能有助提高幼稚
園教育的質素,因此,當局應規定幼稚園校長具備更
高學歷。當局在評論此項建議時指出,當局已明確地
在其政策中規定,由2004年開始,幼稚園校長必須持
有幼稚園教育證書。為配合此項發展,香港教育學院
將擴展其開辦的幼稚園教育證書課程。至於如何進一
步提高幼稚園教師和校長的學歷,議員察悉,當局目
前並無此方面的計劃。不過,政府代表向議員保證,
由於政府有決心提供優質教育,因此日後將會有進一
步措施提高有關教育工作者的學歷。

20.副主席指出,臨立會已於1998年1月14日通過由蔡
素玉議員提出的“檢討本地學前教育政策”的議案,
並敦促當局為學前教育提供更多資源和認真考慮議員
在是次會議席上表達的意見。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在回
應時,答允把議員的意見向政府轉達。

21. 會議於下午12時4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