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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來港兒童的教育

簡介

自一九九五年起,教育署即致力為內地新來港定居
兒童提供全面教育服務。教育署除不時檢討有關服
務外,更因應實際情況的轉變,推出新的服務。本
文件第2至第15段綜列各項現有和即將推出的服務
。由於在短期內,符合資格來港定居的兒童的數目
可能會增加,政府已制訂應變措施,在有需要時,
提供額外學位和加強支援服務。

現有服務

入學安排

2.分區教育主任會因應新來港兒童的要求,提供協
助,安排他們在其居住地區的學校就讀;如該區沒
有合適學位,則會安排他們入讀另一區的學校。教
育署(教署)已於本年八月發出新修訂的「學校取
錄自內地定居本港的兒童」的行政通告,籲請各校
積極考慮這些兒童的入學申請。

3.由一九九六年四月開始,政府在羅湖出入境管制
站,各區民政事務處,及教育署分區辦事處派發有
關本港教育的資料單張,新來港兒童的家長,可以
利用這些單張夾附的回郵便條,要求教育署為其子
女提供教育方面的協助。教育署亦於一九九六年二
月成立中央安排入學小組,跟進這些入學要求,和
處理由分區辦事處轉介較複雜的入學個案。

適應及英語延續課程

4.由一九九五年四月開始,教育署推行一個由非政
府團體舉辦的60小時的適應課程,供6至15歲的新
來港兒童參加。 課程內容包括社會適應,中英語
文學習及功課輔導。至今已有約14,600名新來港兒
童參加這課程。

5.由一九九五年十月開始,非政府團體舉辦一個60
小時的英語延續課程,協助9至15歲並已完成適應
課程的新來港兒童提高英語水平。至本年六月為止
,約8,500名新來港兒童已參加此課程。

課程指引

6.教署已向全港學校及舉辦適應或英語延續課程的
非政府團體發出中、英、數三科課程指引,及「新
來港兒童的英語學習」教師手冊,提供教學內容及
策略大綱,供有關教師及導師參考。

英語學習教材套

7.教署已編制小一至小三程度的英語學習教材套,
協助新來港兒童學習英語,並已於本年五月將該教
材套派發給全港小學及開辦適應課程或英語延續課
程的非政府團體。

語文及數學測試

8.教署已編制一套中文、英文及數學測試,協助學
校評估新來港兒童的學業水平,作為取錄他們入讀
小一至中三班級的參考。 小學程度的測試已在本年
六月派發給各學校,中一至中三程度的測試則將在
一九九七/九八學年初發給學校。隨後,教署亦會
編制中四程度的同類測試。

15歲以上新來港青少年的教育

9.15歲以上的新來港青少年,若已達到與本港中三
畢業生相若的學業水平,可直接向學校申請入讀中
四。他們亦可與教育署各分區辦事處聯絡,查詢學
校資料及要求入學協助。這些學童亦可報讀職業訓
練局轄下各工業學院開辦的技工課程,或教署及非
政府團體舉辦的成人教育課程。由一九九六年九月
起,教署及非政府團體所舉辦的各項成人教育課程
的入學年齡已由18歲降至15歲,為15至18歲的新來
港青少年多闢了一條接受教育的途徑。

10.香港考試局已公佈由一九九八年度香港中學會考
開始,新來港青少年雖然未滿19歲(以會考年份的1
月1日計算),但如擁有內地高中二年級或以上的學
歷,亦可申請以自修生名義報考。至於年滿19歲或
以上的新來港青少年(以會考年份的1月1日計算),
則一貫以來都可以以自修生名義報考。

校內輔導服務

11.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新來港兒童可使用學校內的支
援及輔導服務,例如教育輔導和個人輔導及中、英
、數三科的輔導教學等。

12.教署亦為有特別嚴重學習或適應困難的兒童,提
供不同類別的加強輔導,以及其他評估和支援服務

新增服務

校本支援計劃

13.教署將在一九九七/九八學年推出一項校本支援
計劃。 在該計劃下,各公營學校會按照該校所收
錄的新來港兒童數目,獲得定額津貼。 每名小學
生的津貼額為2,000元,中學生則為3,330元。學校
可運用這些津貼,為新來港兒童提供校本支援服
務,例如開設輔導班,舉辦課外活動,制作及添
置特定教材。

14.教署現正著手制訂計劃的推行細節,並將於八月
底向學校發出通告,解釋有關安排。教署將會透過
視學及核數,監察校本支援計劃的實施情況。

短期全日制課程

15.這些課程的目的是讓新來港兒童在一個學校環境
內,作短期但全時間的學習,以提昇他們的學業水
平和學習技巧,為融入正規的學校課程,作好準備
。教育署已選出地點適中且有空置課室的五間小學
及兩間中學,在一九九七/九八學年以先導形式舉
辦短期全日制課程。

應付教育服務需求增加的措施

16.如果符合資格來港定居的兒童的數目增加至66,000
,而他們會在兩年內來港,這會對教育服務造成衝
擊。為應付這個可能的情況,我們準備採取以下步
驟:

  • 中央統籌小組
    教署會成立中央統籌小組,監察學位
    供應情況及各項支援服務。

  • 學位供應
    如有大量的兒童來港定居,教署會首
    先安排他們利用現有班級的空額,然
    後再在現有學校及新建學校的空置課
    室,加開班級。教署計劃在二零零一
    年底前,興建至少16間學校,作為長
    遠解決新來港兒童對學位需求的辦法

  • 入學協助
    教署會在各分區辦事處增設入學安排
    小組,並會加強中央安排入學組,以
    處理大量新來港兒童的入學申請。

  • 教師的需求
    如有需要為增開的班級招聘教師,教
    育署會延長招聘教師資訊服務的期間
    ,使一些已退休或已轉職至其它行業
    的教師可以重新投入教師行列。教署
    亦會就在職及職前的教師培訓,與香
    港教育學院及各間大學磋商。

  • 其它支援服務的額外撥款
    如有需要,政府會預留款項,開辦更
    多適應及英語延續課程、提供校本支
    援服務、及提供經濟援助予新來港兒
    童等。

宣傳

17.教育署透過不時發放新聞稿,經常在電台以廣東
話及普通話宣傳廣播,及發出學校通告,介紹為新
來港兒童而設的教育服務。


教育署
一九九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