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

協助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融入社會

引言

政府的目標在確保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指居
港不足一年的人士)能迅速及順利地融入本港
社會。本文件報告了政府在此方面的各項工
作。

民政事務總署的角色
督導委員會

2.民政事務總署負責監察和評估提供予新來
港人士的各項服務。我們於一九九五年十二
月成立了一個督導委員會,由民政事務總署
署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各有關政策局和部
門的代表。委員會的工作在了解新來港人士
的特別需要,並考慮如何制訂適當措施去協
助他們融入社會。十八區民政事務處均已設
立了同類的跨部門委員會,以輔助督導委員
會的工作。委員會不時邀請為新來港人士服
務的非政府機構出席其定期會議,讓這些機
構與政府建立起真正的夥伴關係,為提供更
完善的服務而共同努力。

對新來港人士的問卷調查

3.自從九六年二月起,民政事務總署與入境
事務處作出安排,在新來港人士申領身分證
時,派發一份簡單的問卷給他們填寫。這些
問卷結果提供了新來港人士的資料概況,並
有助各個服務單位有效地制訂各項計劃。民
政事務總署則定期檢討問卷內容,從中取得
最適當的資料。

定期探訪

4.自九五年十一月起,民政事務總署署長便
定期探訪新來港人士和那些為他們提供特殊
教育及適應服務的非政府機構。這類探訪不
但有助我們了解新來港人士的需要,而且有
助政府監察此等服務的成效。

服務指南

5.民政事務總署根據各有關政府部門和非政
府機構所提供的資料,印製了一份服務指南
(見附件),全面介紹新來港人士現時可以
獲得的各項服務,並定期更新這些資料。這
本指南以簡體字編寫,目前在羅湖檢查站、
其他政府辦事處和志願機構派發。至現時為
止,我們已先後印製了兩版,派發總數超過
30萬本; 第三版的編印工作正在進行中。有市
民要求編製英文版的服務手冊,以滿足其他
少數人士的需要。政府目前仍在考慮這個要
求。

一般服務

6.新來港人士有權享用各項一般服務,如住
屋、社會福利、就業和健康護理服務。跟其
他香港市民一樣,他們須要符合一些資格才
能享用上述某些服務。舉例來說,新來港人
士可以在來港居住滿一年後,根據綜合社會
保障援助計劃申請經濟援助;倘若申請人確
實有經濟困難,社會福利署署長可以豁免有
關的居留規定。

專門服務
(A) 教育服務
協助安排入學

7.分區教育主任會因應要求,協助安排新來
港兒童在居住區內的學校就讀;如果該區沒
有合適的學位,則會安排他們入讀另一區的
學校。在他們獲妥善安排學位前,分區教育
主任並會緊密跟進。教育署已發出新修訂的
通告,籲請各學校積極考慮這些兒童的入學
申請。

8.自從一九九六年四月起,政府在羅湖出入
境管制站、教育署分區辦事處以及各區民政
事務處派發資料單張;這些單張內附預付郵
資和印明回郵地址的回條,以便新來港人士
為其子女的教育尋求協助。教育署亦於一九
九六年二月成立中央安排入學小組,跟進這
些入學要求,以及在有需要時處理由分區辦
事處所轉介的較複雜入學個案。

適應及英語延續課程

9.自從一九九五年四月起,一些非政府機構
開始為6至15歲的新來港兒童舉辦60小時的
適應課程;課程內容包括社會適應、中英語
文學習和功課輔導。至今已有約14,600名新
來港兒童參加了這項課程。

10.自從一九九五年十月起,非政府機構開
始舉辦60小時的英語延續課程,協助9至15
歲並已完成適應課程的新來港兒童提高英
語水平。截至本年六月為止,已經有約8,500
名新來港兒童參加了這項課程。

課程指引

11.教育署已經向全港學校和舉辦適應課程
或英語延續課程的非政府機構發出中、英
、數三科的課程指引,以及「內地來港學
童的英語學習」教師手冊,為教師和導師
提供教學大綱。

英語自學教材套

12.教育署已經編製了小一至小三程度的英
語自學教材套,協助新來港兒童學習英語
,並於本年五月把教材套派發給全港各小
學,以及所有為新來港兒童開辦適應課程
及/或英語延續課程的非政府機構。

語文及數學測試

13.教育署編製了一套中、英、數三科的測
試,以協助學校評估報讀小一至中三班級
的新來港兒童的程度。小學程度的測試已
於本年六月分發給各學校;而中一至中三
程度的測試亦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初派
發了給學校。教育署稍後會編製中四程度
的同類測試。

15歲以上新來港青少年的教育

14.15歲以上的新來港青少年,如果具備相
當於完成本港中三學業的程度,可以直接
向學校申請入讀中四。他們亦可與教育署
各分區辦事處聯絡,查詢學校資料及要求
協助安排入學。此外,這批新來港青少年
也能報讀職業訓練局轄下各工業學院開辦
的技工課程,或由教育署及非政府機構舉
辦的成人教育課程。由一九九六年九月起
,我們已經把各項成人教育課程的入讀年
齡由18歲下調至15歲,為15至18歲的新來
港青少年增闢一條接受教育的途徑。

15.香港考試局(考試局)已經公布由一九九
八年開始,新來港青少年即使未滿19歲(以
應考香港中學會考年份的1月1日計算),
但如果具備內地高中二年級的程度,可以
用自修生名義向考試局申請報考香港中學
會考(中學會考)。至於年滿19歲的新來港青
少年(以應考中學會考年份的1月1日計算),
則一向都可以用自修生名義報考。

校內輔導服務

16.凡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新來港兒童,均可
以利用校內的多項支援及輔導服務,例如
教育與個人輔導服務,以及中、英、數三
科的輔導教學服務。

17.教育署亦有為在學習或適應方面有嚴重
困難的新來港兒童提供各類加強輔導教學
服務,以及其他評估和支援服務。

學校為本支援計劃

18.學校為本支援計劃已於一九九七至九八
學年開始推行。凡取錄新來港兒童的官立
及資助學校,均可獲發給整筆津貼:小學
每人2,000元,中學每人3,330元。學校可
以利用這筆津貼為新來港兒童提供學校為
本支援服務,例如開設導修班或舉辦課外
活動、製作特別教材、添置特別輔導教材
等。

短期全日制課程

19.教育署已經找到地點適中而且有空置課
室的五家小學和兩家中學,在一九九七至
九八學年試行舉辦短期全日制課程。這些
課程的目的是讓新來港兒童在一個學校環
境裏作短期全日制學習,以提升他們的學
業水平和學習技巧,為融入正規學校作好
準備。

提供學位

20.為了向新來港兒童提供足夠學位,教育
署將於一九九七/九八至一九九九/二零零零
學年期間興建7間小學和9間中學。

(B) 社會福利援助
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新來港人士提供的服務

21.自七十年代初以來,社會福利署一直資
助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有需要的新來
港人士提供服務。該服務社是新來港人士
抵港後的第一個聯絡點,所提供的服務包
括:

  1. 在紅磡火車站旅客服務處的一般
    諮詢服務和協助;
  2. 在入境事務處的尖沙咀辦事處提
    供諮詢及資料查詢服務予申領香港
    身分證的新來港人士;
  3. 舉辦適應課程,以協助新來港人
    士認識本地社區及適應本地生活;
  4. 為不諳廣東話的新來港人士舉辦
    初級廣東話班;
  5. 輔導和轉介服務;以及
  6. 設立聯誼小組,讓新來港人士彼
    此分享個人經驗,建立互助網絡。

22.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亦將於本年年底前
於黃大仙和深水埗增設兩個中心,以方便
新來港人士使用該社的各項服務。

與非政府機構的協調

23.社會福利署與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和各有
關的非政府機構保持定期聯繫,並鼓勵這
些機構在提供服務時顧及新來港人士的需
要。這些機構會派出分區代表,出席地區
服務統籌委員會的定期會議。透過上述會
議,社會福利署和非政府機構合力找出各
區新來港人士的需要,從而重新調配資源
,去籌辦一些特別切合新來港人士需要的
活動計劃。

為新來港兒童而設的特別計劃

24.社會福利署將運用渣打銀行慈善基金撥
款捐助的125萬元,在本年九月起為新來港
兒童展開一項名為「你我齊創香港家」的
兩年計劃。社會福利署各服務單位與位於
八個新來港人士聚居地區的非政府機構,
將舉辦一系列特別設計的活動,以協助新
來港兒童及其家庭建立朋輩扶持和互助網
絡。這項計劃預計可使約3,000名新來港兒
童受惠。

(C) 協助就業

25.大部分新來港人士不熟悉本港的工作文
化與本地勞工市場的情況。此外,他們大
多不具備本港僱主所要求的工作技能和經
驗。

26.為了使新來港人士可報讀僱員再培訓計
劃的課程,政府已修訂了《僱員再培訓條
例》。勞工處不久便會在港島筲箕灣開設
一個就業輔導中心,專為新來港人士提供
切合他們需要的全面就業輔導服務。中心
的服務範圍包括提供本港勞工市場的資料
、就業輔導、簡介本港的工作慣例和條件
、擇業指導、就業選配和職業轉介等。這
些服務都經過精心設計,旨在讓新來港人
士更清楚了解本港的就業市場,以便他們
在求職前能作好準備,並於就業後能迅速
適應新工作。

(D) 房屋

27.政府的政策是協助本港所有家庭(包括內
地新來港人士)獲得適當和可以負擔的房屋
居住。房屋署會繼續鼓勵新來港人士在輪
候公屋登記冊上登記,使他們的申請在符
合居港七年的資格時,可以立即獲得處理。

28.現時很多新來港人士已經與住在私人住
宅單位的家人同住。新來港人士如果在尋
找居所時遇到困難,可以獲得暫時安置於
臨時收容所,直至他們能自行安排居所為
止。新來港人士如果是公共租住房屋或中
轉房屋住客的家屬,可以獲准與家人同住
;如果因此導致居住環境擠迫,這些住戶
可以申請重新編配較大的單位。此外,凡
因健康及社會福利理由而有真正配屋需要
的新來港人士及其家人,在獲社會福利署
推薦後,房屋署可以安排給予體恤安置。
如果新來港人士的家人符合既定準則,他
們也可以與家人一同購買居者有其屋計劃
的住宅單位。

增撥資源

29.一九九七至九八財政年度,各有關部門
共動用約1.78億元提供上述新增服務,比去
年支出增加了110%。舉例來說,民政事務
總署動用528萬元增設了15個新職位,以
協助監察和評估為新來港人士提供的服務
。各有關的政府部門會於下一個財政年度
爭取更多的額外資源。

宣傳

30.民政事務總署的服務指南有助增進市民
對現有服務的認識。各政府部門也已經加
強宣傳各項新增的服務。由於新來港人士
的情況普受社會人士關注,督導委員會每
幾個月便舉行一次新聞簡報會,讓市民知
道有關新來港人士的最新情況。下一次簡
報會定於九月十九日舉行。

未來路向

31.我們與非政府機構已經建立起真正的夥
伴關係,共同致力協助新來港人士迅速而
順利地融入本港社會。其中一個令人鼓舞
的例子是,香港賽馬會最近決定撥款資助
香港青年協會舉辦「融匯香江」計劃,為
那些在適應方面遇到困難的新來港定居家
庭提供指引、輔導、轉介服務及團體活動
。我們預期會有更多其他非政府機構向賽
馬會提出同類申請; 他們的工作將與政府的
努力相輔相成。我們喜見社區正群策群力
為新來港人士提供服務。

32.我們會繼續鼓勵非政府機構制訂及推行
新措施去協助新來港人士。同時,有關政
府部門會不斷作出檢討及改善, 致力為新
來港人士提供更完善的服務。

民政事務總署
一九九七年九月


Last Updated on 29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