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資料文件
安寧花園土地沉降維修事宜


目的

本文件是就房屋署在安寧花園因土地沉降所造成的損毀
的維修工程進展情況告之各議員。

背景

2. 安寧花園的發展商,Hening Investment Ltd,曾作出承
諾,負責在十年內(直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為止)維修
任何因土地沉降所造成的損毀及負擔有關的維修費用。
隨着發展商與業主之間所發生的紛爭,房屋署便根據業
主所報稱的266項損毀調查其成因,並發現其中的 96 項
損毀是由土地沉降所引致的。因此,房屋署已要求發展
商履行其承諾並必須在下列限期內修妥這96項由土地沉
降所造成的損毀:

    甲) 在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完成三項會對公
    用設施構成影響的損毀的急切性維修;和

    乙) 在本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完成修妥餘下的
    損毀。
3. 在十一月十七日的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政府已發
表若發展商未能於限期內履行其承諾,修妥因土地沉降
所造成的損毀及負擔有關費用,房屋署便會先執行有關
的維修,然後循法律途徑向發展商追討所涉及的款項。

現時情況

4. 發展商並未能按照十一月二十八日的限期內完成急切
性的維修。因此,房屋署在翌日已調派署方的保養承辦
商到安寧花園展開有關的維修工程。預計該三項急切性
維修需時約四個星期。當完成後便會隨即展開維修其餘
的損毀項目。

5. 為使維修工程得以順利進行,房屋署已與業主立案法
團成立了一個聯絡小組,以便安排維修工程上的工作。
第一次的聯絡會議已在十一月二十七日舉行,這聯絡會
議會繼續定期召開,以解決任何有關維修事項上的問題。

房屋署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