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衞生事務委員會
一九九八年二月九日會議
監察傳染病及搜集/處理有關資料

引言

本文件旨在概括地說明本港的傳染病監察系統,包括
搜集和處理資料事宜。

背景

2.衞生署負責預防及控制傳染病的工作,並運用香港法
例第141 章《檢疫及防疫條例》所授的權力,進行調查
,以追查病源及追尋與病人有接觸的人士,以及採取其
他預防及控制措施。

監察網絡

3. 經過多年來不斷改進,衞生署以公營及私營機構所提
供的醫療設施網絡作為基礎,制定了一項有效率的疾病
監察計劃。《防止傳染病傳播規例》第 4 條訂明,醫生
若有理由懷疑有傳染病發生,須向衞生署署長呈報。就
收到的呈報,衞生署即會採取一連串的行動,包括確定
傳染病的種類,就病例進行調查,追查病源及追尋與病
人有接觸的人士,以達到遏止及預防疾病蔓延。

4. 藉著這個傳染病監察網絡,衞生署能有效地監察各種
傳染病的趨勢和動向。有關傳染病的資訊是以雙向方式
傳遞的,衞生署透過多種方式向公營及私營醫療機構搜
集傳染病的資料,包括呈報病例、化驗報告、例行問卷
調查及統計等。衞生署會定期透過電腦化系統整理這些
資料,以便編纂報告,監察公共健康。

5. 與此同時,衞生署透過多種渠道向醫護專業人士及公
眾人士發布有關傳染病的最新資訊,包括公共健康及流
行病學期刊、互聯網網頁及年報。在最近的甲類 H5N1
流行性感冒事件中,署方為社會各界人士提供了各種專
業指引、參考便覽、熱線服務和特別座談會,以增進他
們對這種新病毒的了解。根據經驗所得,現有的通訊方
式,可以迅速而有效地幫助有關方面交換傳染病的資訊。

6.除了例行的監察工作外,衞生署還推行了數項監察計
劃,專門針對一些對市民健康構成特別威脅的傳染病,
例如食物衞生監察計劃和流行性感冒監察計劃。衞生署
更藉流行性感冒監察計劃,在 1997 年8月發現了首宗人
體感染甲類流行性感冒H5N1病毒的病例。

7. 為方便監察工作,衞生署為有關的醫療服務單位提供
專業支援和意見;為各項診斷測試提供化驗服務,以輔
助診斷及確定所屬病例;就霍亂及瘧疾等對市民健康構
成特別威脅的傳染病,定期舉行跨部門會議,與有關政
府部門交流最新的資訊,制訂適當的預防及控制策略。

8.在國際方面,衞生署又與世界衞生組織和其他國家的
衞生當局保持緊密聯繫,監察傳染病的情況。署方亦密
切注視世界各地的相關情況,與世界衞生組織及其他地
方的衞生當局交換最新的流行病學資訊,例如,香港每
月均會與鄰近地區,包括澳門、廣州、深圳、珠海及海
南省,交換傳染病的資料。

9. 展望未來,衞生署確信有需要加強傳染病監察方面的
技術和訓練。一所先進和高度自動化的公眾衞生化驗中
心將於2001年年中落成,這座新的化驗中心將可令部門
的化驗工作的負荷從每年可進行875 000個化驗大幅度提
升至每年120萬次,從而改善追查病源及執行管制措施的
效率和速度。衞生署亦會繼續派員到外國著名的傳染病
控制中心受訓,例如在美國阿特蘭大的疾病控制及預防
中心。

結論

10.香港有一套有效而全面的傳染病監察系統。為保障
全港市民的健康,及作為對抗傳染病的首要措施,這
個系統將會精益求精,以應付不斷變化的傳染病情況。

衞生署
一九九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