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1)127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PL/MP

人力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1998年3月23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陳鑑林議員(主席)
梁劉柔芬議員(副主席)
田北俊議員
何世柱議員
李啟明議員
林貝聿嘉議員
唐英年議員
夏佳理議員
莫應帆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榮燦議員
馮檢基議員
黃宜弘議員
劉漢銓議員
鄭耀棠議員
羅祥國議員

缺席委員:

王紹爾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廖成利議員
譚耀宗議員

列席公職人員: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
張建宗先生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
梁悦賢女士

教育統籌局助理局長
何詠詩小姐
列席秘書:
總主任(1)3
楊少紅小姐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4
袁家寧女士
I 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臨立會CB(1)1152及1157號文件)

1998年2月23日會議的紀要獲得確認通過。

2.議員通過事務委員會擬在1998年4月7日臨時立法會會
議席上提交的報告,並授權主席及秘書根據是次會議的
商議結果,在有需要時修改該報告的內容。

3.議員察悉,秘書處已按照主席的指示,致函要求政府
當局就事務委員會各項待議事項的最新情況提供資料。
他們同意,該等事項應由特別行政區首屆立法會轄下的
人力事務委員會跟進處理。

II 檢討公眾假期的建議安排
(臨立會CB(1)1150(01)號文件)

4.當局最近諮詢有關團體的意見,考慮由1999年開始,
取消兩天現時並非法定假日的公眾假期,並以勞動節(5
月1日)和佛誕(農曆四月初八)兩天新增的公眾假期取替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向議員簡述該次諮詢的結果。議員
察悉,當局共聯絡了36個主要的僱主和僱員團體、金融
服務業代表機構,以及主要宗教團體的代表,其中28個
團體已作回覆。在這28個團體中,3個沒有意見,其餘
25個團體大部分選擇取消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佔該25
個團體68%)及10月2日(佔該25個團體60%)的公眾假期。

5.議員要求當局就諮詢結果,特別是僱主和僱員的意見
,提供更多資料。教育統籌局副局長答允向事務委員會
提供資料,說明曾作覆的僱主及僱員團體中,支持刪除
勝利紀念日及10月2日兩天公眾假期的團體數目/比例。

公眾假期的數目

6.由於並無壓倒性的多數意見支持取消哪兩天假期,陳
婉嫻議員重申其意見,認為政府只須將現有公眾假期增
加兩天。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回應時重申,政府當局的政
策決定是將香港每年的公眾假期日數限定於現時17天的
水平。此項政策已在事務委員會會議席上及臨時立法會
某次會議席上充分討論。他亦指出,由於香港較鄰近國
家及貿易夥伴所享有的公眾假期日數為多,因此也許不
宜進一步增加此類假期的日數,否則香港經濟的競爭力
可能會受到影響。根據政府當局的估計,增加一天假期
,整體薪酬支出會提高0.2%,金額約達7億元。

決定刪除假期時須要考慮的因素

7.副主席認為,當局應顧及公眾對享有長周末假期或連
續數天假期的喜好。因此,她不屬意取消復活節星期一
或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的假期。何世柱議員雖然贊同長
周末假期有其好處,但卻指出也許無必要一年訂立3個
長周末假期。主席補充謂,雖然一年有3個長周末假期
可使公眾就休假計劃作出靈活安排,但他們不大可能在
3次假期皆出外旅遊。

8.至於其他考慮因素,議員沒有堅持要平均分布一年的
假期,但部分議員特別指出有需要減少對金融服務業的
影響。

應刪除哪兩天公眾假期

9.主席邀請議員發表意見。何世柱議員建議取消勝利紀
念日及復活節星期一這兩天公眾假期。何議員表示,當
局或可刪除前者,因為沒有必要訂定假期,供擧辦紀念
活動之用,該等活動大可在先前的星期日擧辦;後者則
可由佛誕取替,因為兩者均為宗教節日。另一方面,何
世柱議員不支持刪除10月2日的公眾假期,因為內地亦
將此日列為假期。主席持相同的意見。田北俊議員及夏
佳理議員表示支持刪除勝利紀念日及10月2日兩天公眾
假期,因為政府當局的諮詢結果顯示,大多數團體屬意
採取此做法。主席邀請議員就該兩名議員的建議置評,
在場議員對此項建議並無異議。

立法時間表

10.一名議員詢問立法時間表,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回覆
時表示,由於有關公眾假期的安排會影響商業計劃及
決策,政府會致力在1998年7月向新一屆立法會提交所
需的立法建議。

11.主席總結討論時,促請政府當局作出決定前先仔細
考慮議員的意見。他亦要求政府當局,如取消勝利紀
念日的公眾假期,則須籌辦活動紀念該日。教育統籌
局副局長回應時答允跟進聯絡仍未作覆的團體,如該
等團體的取向有重大分歧,則會通知事務委員會。

III 其他事項 -- 與失業有關的事宜

(香港工會聯合會就就業前景進行調查的結果在席上提
交,其後並隨臨立會CB(1)1199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12.主席提及在較早前發出的臨立會CB(1)1187號文件
,並告知議員,政府當局已同意向議員簡述與失業問
題有關的事宜。

政府當局提出的額外措施

13.教育統籌局副局長特別指出,政府當局會採取以下
額外措施,應付日趨嚴重的失業問題--
  1. 由1998年3月30日開始,勞工處轄下本港就業輔
    導組各中心的辦事處、以新來港定居人士為服
    務對象的就業輔導中心,以及就業選配中心的
    開放時間會延長一小時(即由上午9時至下午6
    時30分)。

  2. 由1998年4月開始,所有勞工處轄下的就業輔導
    中心會實施電腦化,為求職者提供有關職位空
    缺的中央登記紀錄。為了配合此項發展,勞工
    處亦會加強與僱主的聯繫,更妥善協調及整理
    有關職位空缺的資料,從而加強就業選配及安
    排就業服務。

  3. 雖然再培訓服務仍會以30歲或以上而學歷不超
    過初中程度的人士為主要服務對象,但當局或
    會放寬再培訓課程的取錄準則,為30歲以下的
    人士提供再培訓。

  4. 政府當局正聯絡各中小型企業及其他僱主團體
    ,找出有長期職位空缺的工作類別,以便僱員
    再培訓局可特別為這些工作類別推行度身訂造
    並提供訓練津貼的再培訓計劃及/或在職培訓
    計劃。當局會與行業組織合作籌辦此等課程,
    以確保所得資格獲得有關僱主團體正式認可。

  5. 為保持再培訓學員的就業能力,當局為學員安
    排就業後會為他們提供一年的跟進服務,確保
    他們可符合僱主的要求及在勞工市場保持競爭
    力。
14.當局聲稱,工業署轄下的中小型企業委員會已對第
13(d)段提及的各項新措施作出積極回應,並建議可考
慮開辦專門為培訓電腦程序員而設的再培訓課程,田
北俊議員在回應時指出,工業署轄下的中小型企業委
員會僅屬諮詢機構,當中並無可採取跟進行動的成員
機構。他補充說,當局亦曾接觸香港總商會,但由於
其會員來自不同行業,且他們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下亦
很困難才能維持本身的業務,因此,該商會目前並未
能與當局合辦獲僱主認可的再培訓課程。李啟明議員
就此敦促當局擔當協調角色,確保各行各業通力合作
,共同渡過經濟難關。副主席強調,當局在規定中小
型企業為須要轉業的工人提供在職訓練時必須小心謹
慎,以免該等企業被迫聘用效率低劣的職員。她亦強
調,當局必須在教育及人力方面作長遠規劃。

15.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在回應議員的各點關注事項時指
出,工業署轄下的中小型企業委員會的成員已承諾向
各行業團體轉達當局提出的各項建議。至於合辦再培
訓課程一事,他澄清謂,當局屬意的合作伙伴是有關
的行業團體。他進一步指出,香港零售管理協會已同
意合辦該等課程。

議員的建議

16.部分議員雖然歡迎當局提出的新措施,但他們仍認
為,政府在處理失業問題時不夠積極,且缺乏危機感
和遠見。該等議員重申,本港的失業問題不斷惡化,
影響面不再局限於基層勞工,同時亦波及中層僱員,
因此當局必須採取更為有效的措施應付。議員提出以
下建議,供當局考慮
  1. 當局有需要提供更多財政優惠,例如寬減稅項
    和差餉,藉以創造更為有利的營商環境,從而
    促進各行業的發展。

  2. 政府應認真研究市民提出的各項措施的可行性
    ,包括設置小販特區,以及參照香港工會聯合
    會的建議發放失業津貼。

  3. 鑑於失業問題的牽涉面甚廣,各有關決策局及
    部門應加強合作。失業問題應交由更高層次的
    機構(例如策略發展委員會)研究。

  4. 為確保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當局應採取多項
    行政措施,例如當承建商承投政府工程時,規
    定他們須優先聘用本地工人,以此作為招標條
    件。

  5. 政府應制定措施,協助本地工人填補須依賴輸
    入勞工的行業的職位空缺。該等職位包括家庭
    傭工以及建造業某類工種的工人。
17.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向議員保證,政府將會運用現行
措施和考慮新方案,應付失業問題。關於向中層僱員
提供協助的問題,他表示,勞工處正就職位空缺事宜
與僱主緊密聯絡,並已在各就業輔導中心特別闢出地
方,展示適合具備較高學歷及中層管理經驗的求職人
士的職位空缺資料。他認為,並無可即時見效的良方
解決現時的失業問題,但他預期,在政府和社會各界
的共同努力下,失業情況經過一段時間後將會得到改
善。

18.關於提供財政優惠的問題,教育統籌局副局長指出
,當局業已作出某些稅務優惠。電訊市場開放以及當
局為改善向老人提供的院舍服務而作出更大財政承擔
,亦會為本港市民創造更多新職位。他並答允研究議
員提出的各項建議的可行性。至於在制定解決方案時
如何確保得到其他政府部門/決策局的緊密合作,議
員察悉,教統局一直與其他有關的部門/決策局、主
要培訓機構及僱主團體保持聯絡,評估勞工市場的最
新情況,以及討論如何在協助失業人士方面多做工夫。

19.關於如何確保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教育統籌局副
局長提醒議員謂,當局的首要目標一直是透過為本地
工人提供持續、靈活及密集式的培訓和再培訓,以應
付本港對勞工的需求。例如,當局將向建造業訓練局
提供一筆8,000萬元的撥款,以便該局可大幅擴展短期
課程,從而培訓更多建造業工人,為建造業的興旺作
好準備。此外,僱員再培訓局亦已開辦旨在培訓學員
擔任本地家庭傭工的課程。

其他關注事項

20.部分議員提及由香港工會聯合會進行的一項調查,
其結果顯示,只有5.5%的受訪者認為再培訓對他們有
幫助,而有23.2%的受訪者則希望終止輸入勞工。他們
並敦促當局當局不應只著重再培訓。不過,教育統籌
局副局長則提請議員留意,曾接受再培訓人士的平均
就業率為70%。應議員的要求,他將會就修讀僱員再培
訓局開辦的課程後成功就業的人士的就業情況(例如他
們的在職時間等)提供進一步資料。他堅稱,培訓和再
培訓是長遠解決失業問題的最佳方法,因此,當局應繼
續優先推行此方面的工作。

21.上述調查結果顯示市民希望當局終止輸入外勞,教
育統籌局副局長對此作出評論時指出,當局應繼續容
許確實無法由本地工人填補空缺的工種輸入勞工,以
此作為緩衝措施,舒緩在勞工供應的任何環節所出現
的短缺問題。他向議員保證,政府的輸入勞工政策是
確保本地工人優先獲得就業機會。他就此告知事務委
員會,為逐步消除依賴外勞的情況,一個大型發展商
已同意為本地工人提供開鑿隧道工作的在職訓練,此
項需要特別技能的工種以往一直被外勞壟斷。

22.部分議員對於建造業訓練局及職業訓練局為協助建
造業工人求職而設的中級工藝測試的效用表示懷疑。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應該等議員的要求,答允提供有關
300多名已通過該項測試的建造業工人的就業情況資料。

23.主席在總結會議時,感謝議員及當局在臨立會會期
內對事務委員會工作的貢獻。

24.會議於下午4時1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