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勞資糾紛的簡報

背景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於1997年11月6日以掛號信通知45名
車房員工,從1997年11月11日起解僱他們。 在 1997年
11月8日,超過 100名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的員工,聯同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香港巴士分會)(簡稱“工會”)
代表在柴灣車廠聚集,以示對解僱事件的不滿。工會
於 1997年11月10日與資方會面,討論這次事件及提出
他們的要求。

工會及員工關心的問題

2. 工會代表對45名被裁減的員工的未來就業及補償表
示關注。就此,他們要求資方考慮轉聘持有公共巴士
駕駛執照的被解僱員工為巴士司機。他們亦要求資方
給予被解僱員工特惠補償。

3.工會在1997年11月12日發出通告,通知全體車房員工
於1997年11月14日停工,外勤司機在早上10 時始出廠。

勞工處的調解

4. 自從是次勞資糾紛發生以來﹐勞工處勞資關係組一直
協助勞資雙方解決問題。經勞資關係組的努力調解下﹐
勞資雙方在11月12日和11月13日出席了聯席會議。

5. 在97年11月13日的第二次聯席會議上﹐雙方同意被裁
減的員工可獲發放以每年 $1,700為基數並以年資計算的
特惠款項。此外﹐中華汽車有限公司亦同意轉聘持有公
共巴士駕駛執照的被解僱員工為巴士司機。由於雙方達
成協議﹐工會決定取消原定於97年11月14日採取的工業
行動﹐而是次勞資糾紛亦告解決。

勞工處
199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