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事務委員會向臨時立法會提交的報告

目的

此份報告旨在匯報人力事務委員會在臨時立法會會期
內的工作。根據臨立會《議事規則》第77(14)條的規
定,此份報告將於1998年4月8日臨立會會議席上提交
議員省覽。

事務委員會

2.臨立會於1997年7月16日藉決議成立人力事務委員會
,旨在監察及研究與勞工及人力規劃事務有關的政府
政策及大眾關注的事項。事務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載於
附錄I。

3.事務委員會由20名議員組成。陳鑑林議員及梁劉柔
芬議員分別當選事務委員會正副主席。事務委員會的
委員名單載於附錄II。

主要工作

4.事務委員會密切監察勞工法例的發展。當局於1997
年7月暫時終止實施3項與勞工權益有關的條例,該等
條例分別就僱員集體談判權、強制准予僱員復職及放
寬對職工會活動的限制等方面作出規定。事務委員會
為此曾與政府當局擧行會議,研究暫時終止實施該等
法例對僱員所享有的法定權利及權益,以及對香港勞
資關係制度所帶來的影響。雖然議員對暫時終止實施
該等成文法則及日後路向持不同意見,但他們促請政
府當局先廣泛諮詢及考慮公眾提出的意見,然後訂定
立法建議,供有關的法案委員會進一步研究。除暫時
終止實施的條文外,議員亦曾檢討改善職業性失聰補
償及增加法定假期事宜。 ( 如有需要,三月份會議擧
行後可提供補充資料。)

5.事務委員會另一項重點工作是研究如何保障本地工
人的就業機會。議員深入研究現時提供的各項職業訓
練及僱員再培訓課程。他們促請政府當局保證會主動
對該等課程作出調整,以迎合巿場不斷變化的需求及
整體就業情況。議員亦與政府當局共同探討對求職人
士提供更有效協助的各種可行途徑,包括透過進行電
腦化,加強勞工處本港就業輔導組及就業選配中心的
服務,以及向由內地新來港人士提供就業輔導及援助。

6.就輸入勞工的問題,事務委員會一直監察補充勞工
計劃的推行情況。議員亦曾訪問負責處理根據該計劃
申請輸入勞工的個案的就業選配中心。由於政府打算
推行多項大規模的房屋及基建工程計劃,建造業未來
的人力需求將會甚為殷切,政府當局因而提出建造業
輸入勞工計劃。議員對該計劃持有不同意見。然而,
議員一致認為必需盡量協助本地工人就業,並讓他們
優先填補職位空缺。事務委員會亦促請政府當局在推
行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前,必須密切留意本港經濟環
境的任何變化及失業人數上升的趨勢。議員稍後察悉
,政府當局在考慮到本港現時的經濟及勞工巿場的情
況,以及公眾對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的反應後,在
1998年2月決定暫時擱置此項計劃。

7.至於有關的建造業人力狀況問題,議員促請政府當
局與僱主團體及職工會緊密合作,研究吸引新僱員加
入及避免技術工人流失的方法,例如以定期合約及按
月方式而並非以按日支薪方式僱用工人。事務委員會
亦曾討論各項新措施的成效,其中包括擴展建造業培
訓計劃,以及為建造業工人進行中級工藝測試,藉此
評估他們的技術水平,協助他們成功受僱。政府當局
察悉委員的意見,並會將意見轉交四方工作小組作進
一步考慮。該小組由政府、有關的行業團體、職工會
及培訓機構代表組成,負責研究方法,以應付未來10
年業內勞工需求。

8.事務委員會十分關注現時經濟低迷的情況所造成的
失業問題。議員曾進行深入的討論,研究僱員及僱主
所面對的困難,並要求政府當局提供更積極的援助,
例如提供更多的財政優惠措施以協助刺激經濟、改善
再培訓服務與安排就業服務之間的協調工作,以及勸
阻僱主不要動輒裁員。議員亦曾就政府當局提出有關
協助失業人士的一系列建議進行商議,特別是提供更
多職位空缺及再培訓機會的資料、加強僱主、培訓機
構與政府之間的合作,為長期職位特別設計再培訓課
程、以及加強實施打擊就業方面年齡歧視的措施。事
務委員會將會繼續監察針對失業問題而持續推行的措
施及日後新措施的成效。

9.有關職業安全及健康方面,事務委員會曾研究政府
當局提出的各項新措施,包括加強保障在密閉空間及
高空工作的工人的安全、強制規定為建造業及貨櫃裝
卸工人提供安全訓練,以及廣泛推行宣傳活動,以提
倡職業安全及健康。議員特別指出有需要繼續加強在
教育及執法兩方面的工作,以及勞資雙方與當局合作
,促進工作安全及健康。

10.在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期間,事務委員會共擧行
了9次會議,並進行一次訪問。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