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立會CB(2)892(01)號文件

臨時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
(截至1998年1月19日的情況)


A. 由議員提出討論的事項

1. 跟進保障公務員人身安全以免其在執行職務期間遭
暴力對待的事宜

由主席於1997年9月18日提出討論。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
工事務委員會在1997年9月22日會議上,曾就地政主任遇
襲事件引發的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期間的人身安全問題進
行討論,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亦獲邀出席有關討論。

議員可決定是否需要跟進此事。

2.在海外申請香港簽證及台灣旅客入境簽證的事宜

由楊孝華議員於 1997年10月16日提出討論。楊議員認為
,政府當局應放寬其處理在海外申請香港簽證及台灣旅
客入境簽證的政策。

3. 邊境禁區及禁區紙

分別由張漢忠議員及主席於1997 年10月16日提出討論。
張議員認為本港土地資源有限,因此,政府當局應檢討
其政策,研究應否繼續使用邊境禁區作為打擊非法入境
的緩衝地帶。

議員在1997年12月18日會議上同意,待事務委員會於
1998年年初參觀邊境禁區後,才於1998年2月討論此事。

4. 家庭暴力事件

由主席於1997年10月16日及1997年12月15日提出討論。
對於導致配偶及子女傷亡的家庭暴力事件有日益增多
的趨勢,主席表示關注。主席建議討論政府當局處理
虐妻及虐兒個案的方法,以及干犯該類罪行所須接受
的刑罰。

5. 保護證人

由主席於 1997年11月17日提出討論。主席建議討論保
護證人的安排,特別是以下事項:

  1. 認人程序及對被認出的人隱瞞證人的身份。

  2. 在保護證人計劃下申請獲得接納的人數,以及申
    請獲接納和提出上訴的個案所佔的比率。
6. 警方處理輕微罪行個案的方法

由簡福飴議員於1997年12月6日提出討論。簡議員致主
席的函件載於附件。

議員於1997年12月18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同意於1998
年2月討論此事。

7.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的成年子女申請居留權的
事宜


由主席於1997年12月15日提出討論。主席建議討論香港
永久性居民在內地的成年子女申請居留權時需要辦理的
手續。

B.由政府當局提出討論的事項

討論日期
1.實施跨部門工作小組就《法律改革委
員會拘捕問題研究報告書》提出的建議
的進度報告
1998年2月
2.建議購置直升機以取代政府飛行服務
隊現有直升機隊
1998年2月
3.跟進越南難民/船民/非法入境者的
事宜
1998年3月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