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交通事務委員會
水上運輸服務的未來發展


引言

本文件討論本港渡輪服務日後可發揮的作用和發展。

政府對渡輪服務的政策

2.對於那些沒有陸上交通工具可供選擇的離島區市民,
渡輪是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渡輪也替來往中環與新市
鎮的乘客提供多一種交通服務的選擇。此外,港內渡輪
亦可作為陸上交通工具的輔助。

3. 本港現有的渡輪服務主要由兩間專營公司營辦,即香
港油蔴地小輪船有限公司(油蔴地小輪)和天星小輪有
限公司(天星小輪)。油蔴地小輪營辦的網絡共有13條
航線,而天星小輪營辦的網絡則有 3 條港內航線。渡輪
服務的專營權由行政會議審批。

4. 另一方面,當局亦可採用發牌形式,准許渡輪服務營
辦商經營個別航線。由於有些航線的服務需求不大,例
如非必需的航線服務、遊覽服務和特別服務(如為載有
危險品的車輛提供汽車渡輪服務),當局沒有充分理由
把這些航線的經營專營化。設立持牌渡輪服務,便可應
付乘客對這類服務的需求。這類牌照由運輸署署長發出
。目前共有21條定期的持牌渡輪航線,另有87條“街渡
”航線,為偏遠的沿海村落提供服務。在一九九七年,
專營及持牌渡輪(“街渡”服務除外)每天共接載
200 000名乘客(附件A)。

5. 鑑於經營成本上升而乘客量下降,渡輪服務的專營公
司一直面對重大的經濟困難。政府已就現有的專營渡輪
網絡進行詳盡檢討,探討如何能使營辦商善用現有資源
,以維持及改善必需的渡輪服務。結果,油蔴地小輪取
消了一些非必需的航線,使該公司得以調配資源,維持
並改善必需的離島線服務。非必需的航線從專營渡輪網
絡中取消後,如理由充分的話,可採用持牌服務形式招
標承辦,讓市場的需求決定這類航線是否值得繼續營辦
,以及其服務水平、收費額和經營規模。

渡輪的未來作用

6.隨着道路及鐵路的基礎設施不斷發展,一些渡輪服務
的作用預料在短期內會有所轉變,情形如下:

  1. 來往梅窩及愉景灣的航線 ─ 當梅窩至大蠔的連接
    道路及愉景灣隧道分別建成後,上述航線不再是
    必需的航線。不過,往中環的客運服務會維持不
    變,以便可紓緩陸上交通對道路系統造成的壓力。

  2. 來往新界西部的航線 ─ 當路上交通擠塞時,上述
    航線可為乘客提供另一種選擇,但在機場鐵路、
    三號幹線及西鐵建成後,上述航線的作用便會減
    弱。
7. 如住宅發展工程竣工後,當局未能及時提供足夠的道
路基礎設施,便可暫時採用渡輪服務,例如在東區走廊
落成前來往中環至港島東區的沿岸渡輪服務。一些日後
進行的房屋發展計劃,也可能會出現類似的情況,例如
,鋼線灣房屋發展計劃可能在七號幹線落成前完成。

發展渡輪服務所受到的制肘

8. 與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比較,渡輪在運作上面對多個不
利因素,對商業營運構成壓力,並限制了渡輪擴展服務
的機會。

競爭力日減

9. 渡輪只來往兩個固定地點,與設有多個中途站的巴士
和鐵路系統不同,因而限制了渡輪招徠乘客的範圍及乘
客基礎。雖然按照政策,渡輪碼頭附近設有轉車設施,
方便乘客轉乘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但這些設施能否提高
渡輪服務的吸引力,受制於多個因素,例如轉車所引致
的不便,需要額外時間和交通費。為渡輪增設中途站也
不會有幫助,因為這樣會使航行時間大增。

10.此外,渡輪服務的競爭力也受到下列發展影響:

  1. 新建的道路及鐵路基礎設施 ─ 道路及鐵路網絡
    日趨完善,效率愈來愈高,而陸上公共交通服
    務亦相應擴展,不斷吸引渡輪乘客改用其他交
    通工具。

  2. 海港填海計劃 ─ 碼頭受海港填海計劃影響,須
    遷至新填海區,但填海區一帶仍未全面發展。
    乘客步行的路程較遠,亦較以往不便,難免使
    受影響的渡輪航線乘客量下降。

  3. 海港內的船速限制 ─ 海上交通流量與日俱增,
    基於安全理由,有必要在海港內更嚴格實施船
    速限制。渡輪的航行時間因而延長,減低了渡
    輪服務的吸引力。

  4. 改善服務的誘因不足 ─ 由於沒有合理的經濟回
    報及具吸引力的前景,渡輪服務營辦商都不願
    作出投資,改善服務質素,以滿足市民日漸提
    高的期望。這樣導致乘客量進一步下降,結果
    出現惡性循環。
高昂的營運成本

11. 渡輪服務的營運成本高昂,高速渡輪每個座位每年
的資本是空調巴士的四至六倍(附件B),所需的操作
人員數目亦較其他交通工具為多。

昂貴的碼頭設施

12. 碼頭和相關的轉車設施興建需時,費用亦相當高昂
,舉例來說,興建只有一個泊位設施的碼頭約需 5,000
萬元,而且需時兩至三年建成。只有那些具有強大需
求量和發展前景的航線,才值得興建永久碼頭。另一
方面,位於主要地點的碼頭數量不足亦限制了渡輪服
務的發展,結果造成惡性循環。

未來方向
中期改善措施


13.離島居民會繼續需要渡輪服務,這些服務必須維持
,並加以改善。在這方面,政府正與油蔴地小輪就中
區填海區的碼頭發展計劃進行磋商,研究可否利用從
碼頭發展獲得的利潤改善必需的離島渡輪服務,並減
低日後的加價壓力。建議的改善措施包括購置更快速
的船隻,並為中環碼頭提供空調設備。

14.除了提供必需的離島交通服務,渡輪服務亦可紓緩
陸上交通對道路系統造成的壓力;在陸上交通擠塞時
,渡輪也可提供另一種選擇。舉例來說,住宅發展計
劃完成,但道路基礎設施未能及時配合,導致路面出
現短暫的擠塞情況,在這段期間,渡輪便可發揮其作
用。不過,從商業角度而言,短期的需求是無法使渡
輪服務順利營運下去的。當局會探討是否有合適的地
點可以設置浮躉式碼頭、及登岸式梯級以及轉車設施
,為乘客提供短暫而有需要的服務。

15.此外,政府當局現正探討其他方法,改善渡輪服務
的營運方式,使服務合乎商業原則,並吸引更多的乘
客。這些方法包括:

  1. 增加非來自船費的收入來源,例如鼓勵船公司利
    用碼頭設施作商業用途;

  2. 豁免港內的船速限制;

  3. 改善碼頭及附近範圍的設施,例如榕樹灣碼頭;

  4. 在渡輪碼頭上蓋和附近範圍進行商住發展計劃,
    以吸引更多乘客;以及

  5. 興建有蓋的行人道,方便乘客前往渡輪碼頭。
長遠的發展

16.從宏觀而言,政府會在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中更詳
細地探討水上運輸服務的市場價值,與及渡輪服務的
作用,研究時會考慮日後的人口分佈情況和交通模式
。研究會在一九九九年年初完成。在區域的層面,我
們在進行各地區的交通和城市規劃研究時,會檢討個
別地區對渡輪服務的需求,包括探討渡輪能否發揮作
用,紓緩陸上交通的擠塞情況,例如港島南區和南丫
島的規劃研究。

運輸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

附件A

(第一頁)
現有渡輪服務一覽表



專利渡輪服務
過海渡輪服務


1. 愛丁堡廣場—尖沙咀



2. 灣仔—尖沙咀

3. 愛丁堡廣場—紅磡

4. 北角—紅磡

5. 北角—九龍城

6. 北角—觀塘

7. 灣仔—紅磡

8. 中環—尖沙咀(東)

新市鎮渡輪服務

9. 中環—屯門

10. 中環—荃灣/青衣

港外線渡輪服務

11. 中環—長洲

12. 中環—梅窩

13. 中環—坪洲

14. 中環—榕樹灣

15. 中環—索罟灣

16. 坪洲—梅窩—芝麻灣—長洲

持牌渡輪服務
乘客渡輪服務


1. 中環—愉景灣

2. 香港仔—模達—索罟灣

3. 坪洲—喜靈洲

4. 愉景灣—梅窩

5. 馬料水—塔門

6. 長洲—二浪灣

7. 中環—二浪灣

8. 中環—北角村

9. 灣仔—屯門

10. 中環—黃金海岸

11. 中環—青龍頭

12. 香港仔—鴨洲

13. 西灣河—三家村

汽車渡輪服務

14.北角—觀塘(危險品車輛)

15.北角/觀塘—愉景灣(包抬危險品車輛)

16.北角/觀塘—梅窩(包括危險品車輛)

旅遊渡輪服務

17.大廟灣—北角

18. 尖沙咀—梅窩/長洲

19. 中環—屯門—沙螺灣—大澳

20. 荃灣—屯門—沙螺灣

21. 馬料水—東平洲

附件B

渡輪及巴士的資本費用及僱員需求的比較

渡輪載客量資本費用每年及每座
坐的資本費用
船上/車上
僱員需求
雙體船1500
200
$45.0M
$6.5M
$6,000
$4,600
7
3
三層船21,500$55.0M$1,2208
冷氣巴士3130$2.0M$1,1001


註:

1.500座的雙體船的平均使用期為15年,而200座的雙體
船的平均使用期為7年。

2.三層船的平均使用期為30年。

3.冷氣巴士的平均使用期為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