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文件
有關臨時房屋區的政策及
安置臨時房屋區居民的安排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委員清拆臨時房屋區的政策,以及安置
這些居民的安排。

背景

2. 臨時房屋區(臨屋區)為無家可歸、受清拆或天災影響
,但又未能即時有資格入住永久租住公屋(公屋)的人
士,提供棲身之所。根據現行政策,臨屋區居民須符合
下列條件,才在清拆時有資格獲配公屋單位:

  1. 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已一直憑暫
    准租用證在臨屋區居住;或因一九九五年九月二
    十三日或之前公布的清拆行動,而在該日期之後
    遷入臨屋區,憑暫准租用證在臨屋區居住;

  2. 確實在受影響的臨屋單位居住;以及

  3. 在公布清拆日期前二十四個月內,不得擁有任何
    住宅物業,或簽訂任何合約,以購買住宅物業,
    或出售這類物業。
清拆尚餘的臨時房屋區

3. 我們會在二零零零年年底前全數清拆尚餘的舊型臨屋
區。這樣不但有助於改善受影響居民的生活環境,亦可
騰出土地用作發展用途。一種新型的多層中轉房屋會在
新界區興建,安置未合資格入住公屋的家庭。房屋委員
會 (房委會)正在物色房屋安置資源,把受影響的家庭安
置入住公屋或中轉房屋。

4. 由一九九三年四月起,清拆臨屋區的計劃已加快推行
。在此之前,全港共有五十五個臨屋區。截至一九九七
年十月底,已清拆了三十七個臨屋區。在尚待清拆的十
八個臨屋區中,有七個會在一九九七至一九九九年間清
拆,其餘十一個則會在二零零零年年底前拆卸。清拆時
間表載於附件甲

5. 現居於這十一個臨屋區而又合資格遷往公屋的4 896個
家庭,已曾經最少有一次透過「直接編配」的安排,給
于入住公屋的機會。截至一九九七年十月底,已有2503
個家庭(51%)已接受這個安排而獲得安置,而2 393個家
庭(49%)則拒絕編配安排,選擇留在臨屋區居住。安置
這十一個臨屋區居民的進度列在附件乙。房委會會繼
續尋求合適的房屋資源來安置這些家庭。

6. 在有足夠的安置資源條件下,房委會定會考慮盡可能
滿足受影響家庭的需要。

向臨屋區清拆計劃的受影響人士進行入息審查

7. 行政長官在十月八日的施政報告中表示,為確保租住
公屋單位是編配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政府將於一九九
八年向所有準公屋租戶實施入息審查包括收入和資產。
政府現正擬定這項政策的實施細則,並會審議對臨屋區
清拆所涉人士的影響。

房屋署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附件甲

十八個臨時房屋區的拆卸

臨屋區名稱家庭數目暫定清拆日期
青健200
興田294
欽州街147於1997/98年度清拆
興安489
城安511
青欣892於1998/99年度清拆
興盛217
將軍澳528
沙角尾806
啟樂871
啟和173
啟耀155
葵信112於2000年年底前清拆
葵樂121
青安130
發祥街546
龍坪道271
朗邊468
______
總數6 931


附件乙

餘下11個臨屋區合資格家庭的安置進度
(1997年10月31日的情況)


臨屋區
名稱
獲配屋建議
的家庭數目
接納配屋
建議的家
庭數目
拒絕接納
配屋建議
的家庭數
葵信1497376
青安1446381
葵樂19997102
將軍澳616320296
啟樂1 174573601
啟和20387116
啟耀1737598
發祥街933599334
龍坪道342163179
朗邊16748119
沙角尾796405391
_______________
總數4 8962 5032 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