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790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CB2/PL/WS

臨 時 立 法 會
福 利 事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要

日 期 :1997年10月9日(星期四)
時 間 :上午8時正
地 點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王紹爾議員(主席)
陳財喜議員(副主席)
朱幼麟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林貝聿嘉議員
陳婉嫻議員
馮檢基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江華議員
羅叔清議員
譚耀宗議員
蔡素玉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袁 武議員
葉國謙議員
鄧兆棠議員

缺席委員:

何世柱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莫應帆議員
許賢發議員
蔡根培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衛生福利局局長
霍羅兆貞女士

衛生署署長
陳馮富珍醫生

社會福利署署長
梁建邦先生

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
黃游倩如女士

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服務)
朱楊珀瑜女士

衛生福利局署理副局長(1)
高德津先生

衛生福利局副局長(2)
何永謙先生

衛生福利局副局長(3)
喬樂平先生

衛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1)
趙崇幗女士

衛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2)
鄧仲敏小姐

衛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老人服務)
黃浪詩女士

康復專員
蔡志華先生

房屋署副署長(建設)
潘承梓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2)4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2
林鄭寶玲女士

高級主任(2)4
麥麗嫻女士

I.衛生福利局局長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作簡報

關懷長者


衛生福利局局長表示,該局致力為長者提供服務,以
做到“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為”為目標。衛
生福利局認為,長者如要生活無憂、安享晚年,經濟
保障實在是極為重要的因素。一般來說,長者應可從
三方面保障其晚年的經濟生活:長者本身的積蓄、其
他家庭成員時加孝敬,及/或供款式的退休保障計劃
。由社會福利署在今年委聘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在
全港的長者當中,有一部分須依靠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綜援)作為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其中部分接受綜
援的長者除須應付基本需要方面的開銷外,還需要應
付其他開支,例如購買禮品、出外用膳、醫療、參與
社交活動、購買香煙等。政府當局得悉調查結果後,
決定增加綜援受助長者可以領取的援助金額,以協助
他們應付參與各項社交和康樂活動所需的開支。此擧
亦符合政府當局的一貫政策,就是鼓勵長者在退休後
仍然積極參與社交活動。

2.衛生福利局局長表示,由 1998 年4月1日起,當局會
把綜援計劃下每年發放給長者的農曆新年特別津貼和
康樂津貼合併,並把原本每年發放 550 元的援助金,
大幅提升至每月發放 380 元。衛生福利局局長解釋謂
,當局在考慮過最近就綜援受助長者開支模式進行調
查研究所得的結果後,才建議作出這項安排,以便這
些長者可以更靈活地運用這些津貼。此外,亦有很多
綜援受助長者表示希望當局能夠按月發放這兩項津貼
,讓他們可以隨時運用;因此,當局亦為切合這些長
者所提出的要求才制訂這項安排。

3.衛生福利局局長表示,在提高長者綜援金的基本金
額後,合資格的綜援受助長者仍可根據綜援計劃申領
以下津貼 ─

  1. 租金津貼;

  2. 由公營醫院及診所提供的免費醫療及保健服務;


  3. 其他特別津貼,以應付綜援受助長者各種特別需
    要。

衛生福利局局長表示,援助金額按照《施政報告》所
公布的實質增幅予以調整後,由1998年 4 月起,單身
長者及長者夫婦平均每月將可以分別領取3,670元及
5,980元的援助金。援助金額會因應通脹情況再作調整。

4.衛生福利局局長表示,為做到“老有所屬”,衛生
福利局會為長者提供多種支援服務,以協助長者盡量
在家安居,並鼓勵巿民體念親恩,多加照顧家中長者
。當局將於1998至99年度提供的該類服務包括 ─

  1. 在1998至99年度,成立12支外展醫療隊及開設12
    間提供綜合服務的長者健康中心,並於1999至
    2000年度另外成立6支外展醫療隊及再開設6間這
    類長者健康中心,為長者提供預防、健康教育及
    醫療護理服務;

  2. 增設15支家務助理隊,為長者提供援助;及

  3. 成立兩個護老者支援和資源中心,為護老者提供
    支援及訓練。

5.衛生福利局局長表示,衛生福利局將於未來數年,透
過以下方法,大量增加受資助院舍宿位的供應量及改善
服務質素 ─
  1. 增加資助院舍宿位的數目;

  2. 改善買位計劃,以增加住宿院舍的宿位供應量;

  3. 增設5間護養院,為亟需照顧的長者提供約7 000
    個宿位;

  4. 在受資助的安老院增設一項照顧老人癡呆症患者
    的補助金;

  5. 在1998至2000年,訓練 270 名登記護士,在安老
    院提供服務;及

  6. 請安老事務委員會評估長者對院舍照顧服務的需
    求。

6.衛生福利局局長告知議員,房屋委員會已承諾,在
2002年年底前,額外提供3萬個出租公屋單位給長者。
此外,香港房屋協會亦會推行一項新的“ 長者住屋計
劃 ”,在巿區興建一些單位,供長者終生租住。預計
將於2001年年底前完成兩項這類試驗計劃,提供約500
個單位。

7.衛生福利局局長表示,為做到“老有所為”,衛生
福利局將會為各老人服務中心成立共 36 支綜合服務
隊,又會推行老人義工計劃,鼓勵長者對社會作出貢
獻,並積極投入社區活動。當局亦會增設老人中心,
以切合長者對參與社交和康樂活動的需要。

8.衛生福利局局長表示,該局亦承諾提供福利服務以
照顧殘疾人士的需要,並幫助需要特別照顧的兒童/
青少年。擧例說,該局會改善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加
強社會服務令計劃,並會以試驗計劃的形式,設立兩
支青少年流動工作隊,為在夜間仍流連在外的青少年
提供協助。

9.衛生福利局局長補充說,該局負責的另一項政策範
圍,是為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提供服務,讓他們來港
後更易於融入本港社會。

議員提出的問題

10.應主席所請,衛生福利局局長同意提供資料,闡明
政府當局在福利服務政策範疇下推行各項新服務承諾
的預算開支。

11.衛生福利局局長在回應楊孝華議員的詢問時解釋,
有關把每年發放給長者的農曆新年特別津貼和康樂津
貼納入每月的基本援助金額內的新安排,是因應眾多
綜援受助長者的要求而提出的,他們都表示希望能更
為靈活地運用這些津貼。衛生福利局局長表示,在提
高每月援助金額後,所有綜援受助長者可以領取的基
本援助金額會增加 380 元。衛生福利局局長補充說,
每類綜援受助人的每月標準援助金額,均會因應通脹
率每年調整一次。衛生福利局局長在回應楊孝華議員
的進一步提問時表示,參加了“長者定居廣東省續領
綜援計劃”的長者,亦可獲發放每月 380 元的額外援
助金。同時,當局每次調整標準援助金額,定居廣東
省的綜援受助長者亦可享有同樣的綜援金額增幅。

12.林貝聿嘉議員認為,對老人家來說,農曆新年屬於
大時大節,他們在這段期間自然需要有較多開銷。因
此,她要求政府當局考慮除發放每月額外 380 元援助
金外,另外每年發放一次農曆新年特別津貼。衛生福
利局局長表示,當局已曾詳細考慮這個問題,但她會
再研究這項要求。

13.林貝聿嘉議員認為,現時將可免列入計算範圍的入
息訂於1,720元是偏低。她認為這樣只會令綜援受助人
不願就業,因為根據現行政策,如果申請人的收入超
過1,720元,則超過該數額的款項須從綜援金額中扣除
。她又批評,把綜援受助人接受僱員再培訓的年齡訂
於30歲及以上不合理,並認為如年齡在30歲以下的女
性綜援受助人仍想投身工作行列,應容許她們接受再
培訓。衛生福利局局長同意,在1998年進行的綜援檢
討中,會把上述事項列入檢討範圍之內。

14.馮檢基議員提及衛生福利局將於1998年就綜援計劃
的範圍及管理問題進行的檢討,並問及這項檢討的內
容會否與周永新教授就綜援計劃進行的研究內容有所
重覆。衛生福利局局長在回應時解釋,周永新教授就
綜援計劃進行的研究共有兩項,有關綜援受助長者開
支模式的研究業已完成,而有關非綜援受助長者的另
一項研究則尚在進行當中。衛生福利局局長表示,衛
生福利局將會進行的檢討與周永新教授所進行研究的
焦點會有所不同。該局所進行的檢討會就多方面作出
建議,包括如何鼓勵及協助綜援受助人重新投入工作
行列,以及其他涉及綜援計劃管理問題的事宜。社會
福利署署長補充,當局在決定增加 380 元每月援助金
時,曾經研究周永新教授就綜援計劃進行的首項研究
的結果。

15.羅叔清議員問及推行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的
現況。衛生福利局局長在回應時表示,據她所知,有
關強積金的附屬法例即將提交臨時立法會研究。

16.陳婉嫻議員要求政府當局即時向領取綜援的長者發
放每月 380 元的額外援助金。至於較早時提出的兩項
要求,即增加綜援每月標準援助金額至最少 3,000 元
及推行老年退休金計劃,她亦促請政府當局就這兩項
要求作出回應。衛生福利局局長在回應時解釋,增加
380元援助金屬 1998 至99年度的新政策,因此必須從
1998至99年度經核准的預算中撥款應付有關開支。由
於時間所限,主席要求衛生福利局局長在另一場合再
就另兩項建議作出回應。

17.社會福利署署長在回答李啟明議員的提問時表示,
有關申領綜援的資產限額的檢討工作尚未完成,因為
仍須等待周永新教授就非綜援受助長者進行的調查結
果。有關李議員就“長者定居廣東省續領綜援計劃”
而提出的另一項提問,社會福利署署長解釋謂,規定
申請人必須在緊接移居中國大陸前,連續領取綜援金
不少於 3 年,旨在確保受惠老人是綜援的長期受助人
。這項規定可以防止先前已移居中國大陸的香港年老
居民濫用此計劃,特意暫時返回香港申領綜援,然後
立即返回中國。至於是否可以放寬有關居住期的規定
,社會福利署署長表示,當局稍後檢討這項計劃時會
考慮這個問題。

18.蔡素玉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否考慮將“長者定居
廣東省續領綜援計劃”擴展至包括中國其他省份,以
及推行的時間表為何。社會福利署署長在回應時解釋
,當局業已選擇廣東省作為這項試驗計劃的首個試點
,並會等待一段時間,證明在廣東省推行的計劃取得
成功後,才會考慮將這項計劃擴展至包括中國其他省
份。社會福利署署長表示,現階段不宜急於把這項計
劃擴展至其他省份,因為中國其他地方尚未在醫療及
住宿照顧方面提供到所需的配套服務。

19.蔡素玉議員認為,在有關福利的新政策綱領內,並
無提及任何具體措施,解決婦女面對的問題及照顧她
們的需要。她又進一步詢問,政府當局在提供日間託
兒所名額方面所採取的政策,以及有何具體措施,協
助單親家庭的母親及離婚婦女追討贍養費。社會福利
署副署長( 服務 )在回應時表示,過去數年來,幼兒中
心的名額已經大幅增加。她表示,政府當局可於2000
年年底前達到整體的目標。她向議員簡介新近制定的
《1997年幼兒中心( 修訂 )條例》,並表示政府當局已
提供支援,協助在各區成立互助幼兒小組,以配合巿
民對暫託幼兒服務的需求。蔡素玉議員認為政府當局
提供的服務毫無新意。由於討論時間不足,主席建議
蔡素玉議員或可在會後要求當局作進一步澄清及提供
進一步的資料。

20.陳財喜議員認為,政策綱領沒有正視貧窮的問題,
亦沒有提供具體的政策以縮窄貧富差距。他促請政府
當局設定貧窮綫並制訂政策,協助在貧窮綫下生活的
人士。

21.會議於上午8時4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