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561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並經主席核正)

檔號:CB2/PL/WS

臨時立法會
福利事務委員會
特別會議紀要


日期 :1997年10月21日(星期二)
時間:下午2時30分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王紹爾議員(主席)
陳財喜議員(副主席)
何世柱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林貝聿嘉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莫應帆議員
陳婉嫻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江華議員
蔡素玉議員

缺席委員:

朱幼麟議員
李家祥議員
梁智鴻議員
許賢發議員
馮檢基議員
蔡根培議員
羅叔清議員
譚耀宗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羅祥國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衛生福利局副局長(2)
何永謙先生

衛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1)
趙崇幗女士

署理社會福利署署長
黃游倩如女士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社會保障)
簡何巧雲女士
代表團體:
香港老人權益聯盟
譚蝶魂女士
顏秀芳女士
簡淑英女士
彭偉成先生
梁惠珍女士
陳永堯先生
朱鳳女士
陳 榮先生
劉銳科先生
林培山先生
鄧珊珊女士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吳衛東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2)4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2)4
麥麗嫻女士



I.為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長者發放每月額
外援助金的開始實施日期


主席指示,是次會議只討論即時發放每月380元的額外
援助金予綜援受助老人長者的日期事宜。至於各代表
團體的在意見書內所載述提出有關於綜援的其他要求
,則只會轉達予政府當局以作考慮,不會在席上討論
。(在席上提交的意見書已隨臨立會CB(2)482號文件送
交缺席的委員參閱。)

2.陳婉嫻議員指出,行政長官在1997年10月8日發表《
施政報告》後,綜援受助長者隨即表達示不滿之情,
質疑政府當局為何不能即時向他們發放每月 380 元的
額外援助金,而且為何及增幅這樣為何這樣少微薄。
據其記憶所及,前立法局的議員亦曾極力要求政府當
局在有關於綜援的檢討尚待完成以前,應由即時起,
每月發放增加 300 元的額外援助金額予綜援受助老人
長者。她亦希望政府當局察悉,臨時立法會大部分議
員均支持即時發放每月的額外援助金予綜援受助老人
長者。

3.譚蝶魂女士代表香港老人權益聯盟,就綜援一事提
出以下要求 ─

  1. 即時將每月綜援金額即時增加600元發放每月600
    元的額外援助金額;

  2. 在1998年年初或之前,將綜援金額提高至2,900元
    ;及

  3. 不要取消每年發放的農曆新年特別津貼和康樂津
    貼。
她指出早於1997年4月,他們已要求由即時起,每月增
加綜援金額300元。因此,現時的 380 元額外援助金額
實不足夠,因為這個數額並未計及過去6個月的通脹情
況。況且,即時發放每月380元的額外援助金予綜援受
助長者,只會使政府的財政開支增加約2.6億6,000萬元
。以政府的龐大儲備而言,足夠應付裕如。她亦批評
政府擬取消每年發放的農曆新年特別津貼和康樂津貼
,實在過於吝嗇,因為這兩項津貼都是長者極為需要
的,取消老人亟需的農曆新年特別津貼和康樂津貼。

4. 香港老人權益聯盟的陳永堯先生批評政府當局的政
策自相矛盾。政府一方面承認現行的綜援金額不足,
另一方面卻決定在1998年4月1日才開始發放額外援助
金。既然有關於綜援的檢討已指出現行的綜援金額不
足,政府當局理應即時向長者發放每月 380 元的額外
援助金。他呼籲議員設身處地,了解為老人長者所處
的困境設想。,因為許多很多老人長者均長期患病,
有需要付出大筆需要花費大筆金錢治病醫療費用。

5. 彭偉成先生代表並沒有領取非綜援的受助老人長者
,表達對《施政報告》內有關於長者福利的部分表示
失望不滿,並指出老人根本不能從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根本不能受惠及長者。他建議政府當局增加高齡津貼
金額,並就非沒有領取綜援的受助老人長者的的生活
水平進行調查。

6. 本身是獨居非並沒有領取綜援的受助獨居長者老人
的梁惠珍女士,要求政府當局將申請綜援的資產限額
提高至 70,000 萬元。她表示由於本身薄有積蓄,故此
不符合領取綜援的資格。然而,在遷獲安置入住慈雲
山一個居住單位後,她實際上要負擔高昂的租金,現
時的單人房間租金高達每月 900 元的昂貴租金。她又
指出,老人的長者在醫療方面的開支每月平均需約700
元至800元。因此,老人為了一點安全感,為求晚年生
活有所保障,長者希望儲薄有少許積蓄,實在可以理
解。

7.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代表吳衛東先生表示,行政長官
經常提及,在制訂安老政策時,其目標旨在做到“老
有所養”,並承諾會極為著注重老人長者福利。既然
如此,他質疑為何政府當局不能即時向增加老人長者
發放額外的每月綜援金額。他指出,由此而增加的額
外費用開支僅屬少小數目,尤其與香港政府撥款10億
美元聯手協助泰國應付金融危機一事比較,只更屬九
牛一毛。他更詢問,如果有長者在新措施尚待推行期
間綜援金額增加前,一旦有老人死於因貧困無依而離
世困,則應由誰人承擔責任屬。

8. 何永謙先生告知議員,現時所討論的問題,其實亦
已由政府的最的高層官員其實已人士詳細席上所討論
的事項。政府當局決定不即時向老人發放每月額外援
助金,主要原因在於缺乏撥款以,無法應付 2 億餘多
元的預計費用開支。他闡釋謂,政府在綜援方面的開
支已大幅上升。事實上,在本財政年度的首季,綜援
開支已達22億元,但政府這一季綜援金額的預計同期
的綜援預算開支則只為16億元。換言之,在本年度首
季,綜援金額已超支達37%。

9. 何永謙先生進一步指出,政府在綜援方面的開支已
持續上升增加,其增幅與過去數年綜援個案量的上升
幅度一致。按照現時的情況預計,本年度綜援的開支
總額約為95億元,遠遠超過此開支項目的預算,即70
多億元的預算開支。他解釋,衛生福利局無法在該局
可動用的開支項目下調撥足夠的餘款以抵消,應付建
議在本財政年度增加380元援助金額而?新的額外費用
開支。

10.陳婉嫻議員指出,政府當局曾經毫不猶豫,以10億
美元協助泰國應付金融危機,但現在卻表示不能應付
2億多元的額外開支。她表示不能接受政府當局的解釋
,並強調臨時立法會議員和很多巿民均贊成,應即時
發放 380 元的額外綜援金予受助長者。她又批評政府
當局的解釋牽強,置長者的福祉於不顧。她建議政府
當局應考慮動用儲備金來應付這項開支,而這做法亦
有先例可援:前香港政府曾於1993至94年度動用儲備
金應付當時大幅增加的社會福利開支。此外,政府當
局亦可以考慮利用非經常開支,支付即時增加綜援金
額所需的款項。

11.何永謙先生在回應時呼籲議員體諒衛生福利局的處
境,因為該局每一財政年度可以動用的開支,僅限於
在該財政年度預算案內所獲撥的款項。他再次明確表
示,在衛生福利局可以動用的款項中,並無餘款可用
以支付2億多元的額外開支。

12.何世柱議員指出,自由黨要求將每月的綜援基本金
額增至3,100元,但政府建議只增加380元的綜援金額,
增幅實在遠較自由黨所建議者為小。他又認為,政府
當局應該即時將每月380元的額外綜援金支付予受助長
者,因為巿民大眾及臨時立法會議員均贊成應即時發
放這筆款項。此外,此擧亦不會引致鉅額開支;政府
既然持有豐厚的財政儲備,每日賺取的利息約達 1 億
多元,肯定可以應付這方面的開支。

13.杜葉錫恩議員表示,政府有能力斥鉅資擧行煙花匯
演,又解囊協助挽救泰銖。在這情況下,怎能令長者
相信,當局無法應付 2 億多元的額外開支?她懷疑政
府是否真的不能應付有關的額外開支,還是因為即時
增加綜援所涉及的工作過於繁複,政府當局為圖方便
才作出這個決定。何永謙先生在回答時解釋,他本人
不能確實表示政府當局能否從衛生福利局可動用的款
項以外覓得其他財政來源,以應付有關的開支。不過
,他答允把議員的意見轉告政府當局,以供考慮。

14.李啟明議員亦認為政府當局的解釋牽強,並詢問政
府當局何以不考慮向財務委員會申請追加撥款,以應
付該項開支。何永謙先生在回答時表示,只有在預算
案中已作出預算撥款的項目,才會獲得追加撥款。擧
例說,政府當局可以為應付綜援方面的開支增長而申
請追加撥款,因為在制定財政預算案的時候,綜援計
劃已經是政府當局所承擔的政策項目。不過,現時討
論的 2 億多元額外開支,則是由於政策轉變而引致,
而在制定現行的預算案時並沒有為此而預留款項。

15.蔡素玉議員認為,在英國管治期間,長者福利問題
一直受到忽視,因此,政府當局應該彌補過去的不足
,盡快作出改善。她樂於見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
誠意改善長者福利。香港現在繁榮富裕、成就卓越,
長者亦曾為此作出很大貢獻。因此,她希望政府當局
可以盡快在長者福利方面作出具體的改善。

16.莫應帆議員指出,前立法局議員一向均要求即時增
加長者的綜援金額;臨時立法會議員亦一直提出同樣
的要求。他懷疑衛生福利局局長和何永謙先生的聽覺
有問題,以致一直聽不到認為應即時增加長者綜援金
的要求。他認為只需要採取簡單的行政措施,已可以
滿足這個要求,但行政長官似乎並不知情;他對此感
到失望。他預計何永謙先生可能擢升有望,因為過往
的先例顯示,不接納增加綜援金的要求的官員往往仕
途順利,很快便會獲得晉升。

17.何永謙先生在回答時澄清,他已經盡力向議員闡釋
政府當局在此事上所考慮的問題,同時歡迎大家在討
論過程中提出不同的意見。不過,他認為議員無須作
人身攻擊,或對他作不公平的批評。莫應帆議員在回
應時澄清,他只是要求政府當局正視長者的需要,並
非作人身攻擊。

18.梁劉柔芬議員亦表示支持即時增加綜援金額,並要
求政府當局提供更多活動和工作機會給長者,令他們
的晚年生活更為豐盛。她又詢問政府當局何以在過去
數年來,一再無法對綜援個案量作準確的預測。何永
謙先生在回應時表示,當局可以在預測個案量方面再
作改善,但預測有欠準確的主要原因,在於綜援個案
量大幅增加,而綜援個案量大幅增加有多個原因,其
中包括當局加強宣傳綜援計劃、增加綜援的援助金額
,以及改善綜援計劃的資產限額。他解釋謂,雖然失
業率持續下降,但認識綜援計劃並申請援助的失業人
士則越來越多。他請議員注意,政府在綜援受助家庭
方面的開支,遠較為綜援受助長者付出的開支為多。
梁劉柔芬議員在回應時表示,香港只有 600 多萬人,
政府當局應該能夠對有需要領取綜援的人口數目及結
構,收集到更準確的資料。這些資料有助當局更準確
地預測綜援個案量,並制定更準確及合乎實況的財政
預算。

19.杜葉錫恩議員同意,對於那些因為母親不准留港而
須領取綜援的家庭,政府當局這方面的開支的確是過
多。由於這些家庭的父親需要放棄工作,在家照顧子
女,因而需要依賴公共援助生活。她認為這些款項運
用不當,情況令人憂慮。不過,她認為不應因為一些
因入境政策而導致的問題,而令長者生活艱難。陳婉
嫻議員亦認為,綜援個案量增加,部分原因在於政府
當局過往一直沒有積極協助失業人士,這些人士現在
便變成政府在財政方面的負擔。她提出警告說,如政
府不能及早正視社會人士對老年退休金計劃的需要,
在若干年後政府便須承擔沉重的負擔,因為香港的人
口正在迅速老化。

20.楊耀忠議員贊成即時增加長者的綜援金額,並認為
政府當局應該尋求各種可行的撥款方法。他又認為,
假如已證實確有需要即時增加長者的綜援金額,政府
當局應該盡其所能,尋求可以取得撥款的方法。

21.陳財喜議員認為,政府當局在批撥社會福利開支方
面過於謹慎。他建議何永謙先生和行政長官分別嘗試
在一個月內只使用2,060元,以便更深入了解長者的苦
況。

22.林貝聿嘉議員亦贊成即時實施每月增加 380 元綜援
金予領取綜援的長者。

23.陳婉嫻議員動議議案,措辭如下:

“本事務委員會要求政府由1997年10月開始發放每月
380元的額外援助金予綜援受助長者。”

24.陳財喜議員其後修正該議案,經修正後的議案措辭
如下:

“本事務委員會要求政府由1997年10月開始發放每月
380元的額外援助金予綜援受助長者,並反對政府取
消每年發放給長者的農曆新年特別津貼和康樂津貼。”

25.有關陳財喜議員就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何永謙先生
澄清,政府當局並非取消每年發放的農曆新年特別津貼
和康樂津貼。他解釋謂,政府當局實際上是建議把綜援
計劃下每年發放給長者的農曆新年特別津貼和康樂津貼
合併,並把原本每年發放 550元的援助金,大幅提升至
每月發放380元。

26.陳婉嫻議員認為陳財喜議員動議的修正案恰當,並要
求主席把議案付諸表決。

27.與會議員一致贊成經陳財喜議員修正的議案。

28.議員要求政府當局進一步考慮議員在議案內所述的要
求,並於一星期內回覆事務委員會。議員亦同意在會後
隨即着手安排與行政長官會面,以便親自向行政長官陳
述他們的意見。

29.會議於下午3時4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