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CB(2)537(01)号文件
临时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
1997年11月7日会议
1998年立法会選举選民登記工作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各委员汇报1997/98年度選民登記的推广工
作安排。
選民登記日期
2.選举管理委员会(選民登記)(地方選区)(立法会)
规例已在 1997年10月31日在宪报刊登,并于 11月5日生
效。地方選区的選民登記工作亦已于同一天展开。至于
功能界别和選举委员会界别分组的選民登記工作,则大
概于11月中在有关附属法例生效后展开。
3.1998年立法会選举的地方選区選民必须在1998年1月16
日前登記,以便列入该選举的選民名册內。
地方選区的選民登記工作
4.選民登記活动其中重要一环,是在1997年12月6日至12日
举行「選民登記家访周」。我們会在 12月 6日早上在香
港公园举行仪式,为選民登記家访周揭开序幕之后,我
們便会进行逐戶家访。民政事务总署会动员约 30 000人
(包括教师、中五或以上程度的学生、临时社区干事和
民政事务总署人员)探访全港约二百万个家庭。透过探
访,他們会鼓励合资格人士登記为選民,并且趁此机会
更新現有的選民名册。
5. 除了宣传選民登記家访周外,在整个選民登記期內,
尚有其他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的宣传活动。我們希望透
过这些宣传活动,让市民知道選民登記已经展开,所有
合资格人士应前往登記。此外,我們亦会提醒想登記为
選民但未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尽早向入境事
务处提出申请。
功能界别和選举委员会界别分组的選民登記工作
6. 在功能界别和選举委员会界别分组的選民登記工作方
面,我們会集中向特定对象作出宣传。選举事务处会与
各个代表机构、政府部门和专业团体联络,获取合资格
選民的姓名和地址资料。我們現正拟备呼吁信和申请表
格,并会在短期內寄给有关的合资格選民。此外,我們
会在适当的业內刊物、杂志和报章刊登宣传广告。選民
登記须知和申请表格会在各区民政事务处派发,而選举
事务处亦会设立电话熱線,解答公众的查询。
政制事务局
199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