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6次會議

日 期:1999年11月6日(星期六)
時 間:上午9時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 程

  1. 與代表團體舉行會議

  2. (上午9時至10時45分)

    1. 香港商標師公會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1953/98-99號文件發出)

    2. 香港律師會及亞洲專利權代辦人協會(香港會)
      (經修訂的意見書將於隨後奉上)

    3. Barry YEN律師
      (意見書已隨立法會CB(1)206/99-00(05)號文件發出)

  3. 討論政府當局就非政府機構提交的意見書的回應

  4.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30分)

    CB(1)248/99-00(01)號文件
    --政府當局提供的資料文件(中文本隨後奉上)

  5.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