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四月建造業訓練局
就《1999年工廠及工業經營
(修訂)條例草案》發表之意見

1. 立場

建造業訓練局支持政府立例,強制性規定所有受僱於建築地盤和貨櫃搬運倉庫的人士
,均須接受基本安全訓練。建造業訓練局(以下簡稱建訓局)深信為建造業僱員提供
這方面的訓練,將有助於加強他們的安全知識及意識,從而防止工地意外的發生。

2. 建訓局的配合及寬限期之設立

為了讓所有建造業僱員有時間接受安全訓練,在條例草案獲得立法會通過14個月後,
有關強制性安全訓練的規定才生效,建訓局認為這做法是適當的。建訓局會在14個月
的寬限期內,盡力為所有建造業僱員提供法例所規定的安全訓練課程。據勞工處估計
本港建造業現僱用80,000名建造業僱員,而參加過建訓局基本安全訓練課程而又獲發
証明書(俗稱平安咭)的建造業僱員已超過68,000名,故此建訓局有極大的信心,可
以在寬限期內為所有尚未、但有意接受基本安全訓練的建造業僱員提供這類訓練(建
訓局目前每年可為多達50,000名建造業僱員提供這類訓練)。

3. 為專業人士推出多媒體自學教材

由於擬議的強制性安全訓練規定,亦會適用於經常在建築地盤工作的專業人士和技術
人員,建訓局亦已為這批為數約20,000名的人士編製及推出了「多媒體自學教材」,
使他們可以用自學的形式取得有關的證明書。此多媒體教材內容豐富,末部亦包括一
個考試。此教材除可滿足安全訓練的要求外,也可作為有關專業人員的安全資料庫,
方便他們查閱,對管理地盤安全,相信亦有一定幫助。

4. 建訓局曾作出之努力

由於預期政府會立例強制性的要求建造業僱員接受安全訓練,建訓局早在1996年已設
計好訓練課程的內容,並在得到勞工處的審批後在96年6月5日開辦一天制的「平安咭」
課程。本局在過去三年多的時間內,不斷透過各方面的宣傳,如電台、電視廣告及地
盤招募隊等吸引建造業僱員盡快報讀這項基本安全課程。此外本局亦將「平安咭」課
程加插在所有本局舉辦的「建造業新力軍」培訓課程內,每一位修讀此類課程的學員
皆要完成這個必修項目,通過考試才可以畢業。

到建訓局報讀「平安咭」課程的建造業僱員,除可選擇本局任何一個訓練中心上課外
,本局更設有三部「流動教學車」可以「到會式」地去到任何有適當設備的建築工地
舉辦「平安咭」課程;所有修讀「平安咭」課程的建造業僱員在上課當天考試合格後
更可即時獲發「可隨身携帶」的證書。到本年三月底為止,已共有68,366名業內人士
透過本局舉辦的課程成功獲發「平安咭」,合格率為百分之九十八。

5. 支持實施安全管理制度及同意設寬限期

建訓局支持政府訂立規例,規定僱用100名或以上工人的建築地盤、船塢、工廠,以及
其他指定工業經營的承建商或東主,以及進行合約價值為1億元或以上的建築工程的承
建商或東主,須採用安全管理制度14項元素的其中十項,以及對他們的安全管理制度
進行安全審核。建訓局亦支持在本規例獲得立法會通過後12個月後,安全管理制度的
規定才生效,以便政府有時間展開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宣傳活動。建訓局將在
政府就如何遵守新規定提供適當的指引和意見後,不遺餘力地作出培訓方面的配合,
協助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

一九九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