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98/99-39(1)

立法會

議程
1999年6月2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 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1999年雜類牌照(修訂)規例》130/99
2.《1999年選區(區議會)宣布令》131/99
3.《1999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2) (第4號)公告》132/99
4.《1999年宣布增加退休金公告》133/99
5.《1999年孤寡撫恤金(增加)公告》134/99
6.《1999年輔助醫療業條例(適用)令》135/99
7. 《〈1985年輔助醫療業、助產士註冊及護士註冊(修訂)
條例〉(1985年第67號)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
136/99
8. 《〈物理治療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第359
章,附屬法例)1999年(生效日期)公告》
137/99

提交文件

1. 第128號選舉管理委員會
一九九九年區議會選舉選區分界建議報告書

(由政制事務局局長提交)

2.第129號優質教育基金截至一九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經審核周年帳目連同審計署署長報告書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報告

財務委員會審核1999至2000年度開支預算草案的報告(1999年6月)

(由財務委員會主席夏佳理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II. 質詢

1. 楊森議員問:

政府曾表示會以《基本法》條文並沒有清楚列明立法原意及立法目的,作為提請全國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該等《基本法》條文的準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基本法》中哪些條文並沒有清楚列明立法原意及立法目的;及

    (二) 政府所指的立法原意及立法目的,是單指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制
    定《基本法》時所持的立法原意及立法目的,還是包括其他組織
    (例如全國人大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在《基本法》頒布後
    就《基本法》的條文提出的有關意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律政司司長

2. 李華明議員問:

現時由房屋署管理的公共屋邨的診所經營權,交由新邨西醫協會負責批出,私人執業
醫生必須加入該協會成為會員,才有資格透過協會安排進行抽籤,獲得該等診所的經
營權。另外,現時公共屋邨的醫生對人口比例亦較全港的有關比例為低。就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考慮容許全港所有私人執業醫生均可競投公共屋邨的診所經
    營權,以及提高公共屋邨的醫生對人口比例,使其與全港的有關
    比例看齊;

    (二) 當局有否根據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的指示,評估該編配政策有否
    違反公平競爭的原則,以及向其提交報告;若有進行評估及提交
    報告,委員會有否進一步研究該項政策是否符合公平競爭的原則
    ;若沒有提交報告,原因為何;及

    (三) 廉政公署有否就該項編配政策進行預防貪污及其他不法行為的研
    究;若有,曾於何時進行及研究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3. 黃容根議員問:

去年1月1日,一艘貨輪在塔門洲及赤洲對開海面沉沒,至今仍有一個貨櫃殘留在海中
;該貨櫃所載的塑膠廢料近日隨水流出貨櫃,在附近海域漂流,令海域內的海魚養殖
區有大量養魚死亡,海洋生態亦受到嚴重破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在該艘貨輪沉沒的地點的附近海域,至今尚有多少數
    量的塑膠廢料未能撈獲;有何計劃清理該等塑膠廢料;

    (二) 會否要求肇事貨輪的擁有人向受損失的養魚戶作出賠償;若否,
    原因為何;及

    (三) 政府會否考慮制訂一套方法,打撈船隻沉沒時所載的物件,確保
    其不會殘留在海中;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4. 劉漢銓議員問:

今年4月26日,一種名為“切爾諾貝爾”的電腦病毒入侵及嚴重破壞世界各地的電腦
系統。據報,本港5個政府部門的電腦系統亦受到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哪個政府部門負責研究及制訂措施,以防止病毒入侵政府部門的
    重要電腦資訊系統及資料庫;該部門為防範電腦病毒而制訂的具
    體措施為何;

    (二) 當局會否因應今次事件制訂防範病毒入侵電腦系統的長遠措施;
    若然,詳情為何;及

    (三) 為確保中小型企業的電腦系統運作正常,當局會否考慮定期向它
    們提供免費的防止病毒軟件及指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5. 吳亮星議員問:

當局近日已完成灣仔軒尼詩道各路綫巴士站的重組工作,藉以紓緩因巴士輪候入站造
成的交通擠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區的交通情況有否因而改善;

    (二) 當局有否接獲關於新巴士站位置的投訴;若有,投訴的主要
    內容為何;及

    (三) 有否計劃實行其他措施,進一步改善該區的交通情況;若有
    ,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6. 周梁淑怡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售賣未完稅柴油的活動的情況為何;

    (二) 當局採取何種措施打擊該種活動;過去1年,因經營非法加油
    站而被檢控的人數及被定罪人士的平均刑罰為何;及

    (三) 在該等檢控個案中,有多少宗個案涉及的非法加油站是設在民
    居內,以及當局有何措施保障有關居民的安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庫務局局長

*7. 張永森議員問:

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附表3第5段就業主立案法團會議的法定人數作
出規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計算法定人數時:

    (一) 是以業主總人數還是業主所擁有的業權份數作為計算基礎;及

    (二) 獲業主授權出席法團會議的代表是否亦計算在內;若然,是以
    獲授權代表的總人數、委任該等代表的業主人數,還是委任該
    等代表的業主所擁有的業權份數,作為計算基礎;換言之,當
    100 位業主委任同一人代表他們出席法團會議,在計算會議法
    定人數時,該代表是被視為1人抑或是100人;另外,當100位業
    主委任35人為他們代表出席該會議,該等代表是被視為35人抑
    或是100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8. 吳清輝議員問:

據悉,特區政府與內地有關部門成立了多個聯絡組織,就兩地的環境保護問題進行磋
商,當中包括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及其轄下技術小組及專家小組、粵港合作聯席會
議及香港污水排放計劃專家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可否在上述組織每次舉行會議前公開有關會議的議程,使公眾可
    以事先就議題提供意見;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 可否在上述組織每次舉行會議後,公布會議的結果及決定,以加
    強該等組織的透明度及問責性;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9. 司徒華議員問:

據悉,公立醫院的救護員在載送愛滋病病人時,均會戴上手套及口罩,並穿上白色塑
膠袍及長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規定救護員在載送愛滋病病人時必須穿上特別的裝束;若
    有,原因為何;

    (二) 有否評估救護員在載送愛滋病病人時,是否有必要穿上特別的
    裝束;若有,詳情為何;及

    (三) 有否就載送病人途中應如何照顧愛滋病病人向救護員提供訓練
    及工作指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考慮提供此類訓練
    及工作指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10. 曾鈺成議員問:

據報道,當局自1997年年中開始已沒有簽發香港往返內地的過境直通巴士牌照。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境直通巴士牌照的數目由哪個本港或內地部門釐定;該部門
    根據甚麼準則及程序釐定該等牌照的數目;

    (二) 該部門有否定時檢討該等牌照的數目;若有,最近一次檢討在
    何時進行,檢討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該部門計劃何時發出新牌照;在發出新牌照時,該部門如何確
    保該等牌照是按公平及公開的原則分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1. 蔡素玉議員問:

就電腦系統的資訊保密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宗舉報個案涉及未經授權人士(俗稱“黑
    客”)擅闖他人的電腦系統並瀏覽或存取資料;當中偵破的個案
    數目分別為何;及

    (二) 當局有何計劃協助中小型企業認識在互聯網進行交易時應採取
    的資訊保密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12. 鄭家富議員問:

根據當局於本年5月12日就本會的一項質詢所提交的書面答覆,過去3年,政府僱員的
職業受傷個案逐年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政府有何機制確保公務員遵守《總務規例》第700條關於職業安
    全的規定;

    (二) 違反該規例的處分為何;過去3年,每年因違反該規例而遭處分
    的公務員數目;該等處分的詳情為何;及

    (三) 政府有否計劃修訂香港法例第59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使其適用於政府及政府僱員?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3. 譚耀宗議員問:

房屋署在去年11月1日重組編配公屋的地理分區(“編配選區”),把編配選區的數目
由原來的8個改為4個。新編配選區的面積廣闊,覆蓋多個相隔甚遠的地區,例如擴展
市區便包括將軍澳、沙田及荃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採用新編配選區以來,有多少名公屋申請人因3個配屋地點均
    遠離其選擇的地區而放棄入住公屋;

    (二) 鑑於編配選區的面積廣闊,當局會否考慮根據該等申請人所選
    擇的地區再向他們編配公屋單位;及

    (三) 當局會否檢討編配選區的劃分,以免同一編配選區覆蓋的範圍
    過大;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14.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機場快綫的服務時間是每天上午6時至凌晨1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自新機場啟用以來,在機場快綫服務時間以外抵港班機的
    數目;及

    (二) 機場管理局有否制訂應變措施,以協助在機場快綫服務時
    間以外抵港的旅客在辦理必要的入境及海關手續後,可方
    便快捷地離開機場?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15.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現時青山公路近深井一帶的村屋,大部分所排出的住宅污水經雨水渠直接流入
大海,而其他接駁有中央化糞池的村屋,則經常因化糞池滿溢引致污水經雨水渠流出
大海。據悉,當局計劃在深井興建的一所污水處理廠須待2004年才竣工。就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該區未有接駁適當污水處理設施的村屋數目;

    (二) 當局有何措施改善該區各中央化糞池滿溢的問題;及

    (三) 在該污水處理廠未投入服務前,當局有何措施減少該區未經
    處理的污水流入大海?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16. 梁劉柔芬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未來5年本港對科技、工程及資訊科技人才(“科
    技人才”)的需求;

    1. 若有評估,詳情為何;估計各類別科技人才由本地專
      上院校提供及從外地輸入的人數分別為何;

    2. 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以及會否考慮就本港短期、
      中期及長期的科技人才需求進行評估;若會,何時進
      行評估;及

    (二) 當局如何確保各專上院校在設定該等科技人才的培訓學額時,
    可以配合本港的需求?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7. 張文光議員問:

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97-98年報,證監會在該年度內進行
例行視察時,發現共有197名投資顧問及51名商品交易顧問違反《操守準則》。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上述個案涉及違反的《操守準則》中各條準則的分項數字;

    (二) 證監會如何跟進該等個案,以及有否處分違規人士;若有,
    詳情為何;及

    (三) 證監會可根據哪些條例向違規人士作出紀律處分?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18. 單仲偕議員問:(譯文)

關於保障私隱的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互聯網電子郵件地址(“電郵地址”)是否屬於香港法例第486章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訂的個人資料;若否,原因為何;

    (二) 現時有否規定,禁止任何人在未經電郵地址擁有人授權的情況
    下,向第三者披露其電郵地址;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任何人在未經電郵地址擁有人授權的情況下,出售和電郵地址
    目錄或載有該等資料的產品,是否違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梁耀忠議員問:

有關向法律援助署(“法援署”)申請法律援助,藉以就醫療失誤事故提出訴訟的事
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3年:

    (一) 法援署接獲的申請個案數目;當中有多少宗獲得批准;

    (二) 法援署審批每宗申請個案平均需時多久;有否考慮採取
    措施,以縮減審批該等申請個案所需的時間;及

    (三) 就處理完畢的個案而言,

    1. 向法援署提出申請至個案審結平均需時多久;

    2. 庭外和解的個案數目;

    3. 由法庭裁定的個案數目;當中原告人勝訴的個案數目;及

    4. 法庭裁定原告人獲得賠償的個案數目,以及每名原告人平
      均得到的賠償金額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20. 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據報,預期中國今年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這將會提供新機會給本港在內地營商的人
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考慮在北京及國內其他主要城市設立商務統籌辦
事處,為在內地營商的香港企業家提供協助?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1999年陸軍義勇軍及海軍義勇軍恩恤金(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999年陸軍義勇軍及海軍義勇軍恩恤金(修訂)條例草案》 : 衞生福利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 《1999年防止賄賂(修訂)條例草案》 : 政務司司長
2. 《1999年司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政務司司長
3. 《1999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1號)條例草案》工商局局長
4. 《1998年法律適應化修改(第10號)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局局長
5. 《1999年儲稅券(修訂)條例草案》庫務局局長

IV. 議員議案

1. 童黨問題

何世柱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鑑於童黨問題日益嚴重,本會促請政府徹底檢討有關成因,並採取一套全面對策,以
保護青少年的成長,其中包括:

  1. 加強警方、學校和社會服務機構之間的溝通和合作,以確保邊緣青少年
    及其家庭能獲得適當的照顧和輔導,包括為家長開設課程,向他們灌輸
    家庭教育的知識,使他們重視對子女的照顧和教育;同時把現時在個別
    地區實行的各項邊緣青少年計劃推廣至本港其他地區;

  2. 正視青少年失業問題,盡量為失業的青少年提供臨時工作;

  3. 透過城市規劃把新開發和重建後的社區發展為多階層社區,並採取措施
    以防止該等地區出現罪惡黑點;

  4. 充分考慮各社區的獨特人口結構和地理位置等情況,從而靈活決定區內
    青少年服務設施的數量和規模;

  5. 加強有關倫理、道德和法治的學校教育,以及此等方面的師資培訓,並
    引入多元化課程,為性向不同的學生提供更多選擇及發展機會;

  6. 盡早落實一校一社工的目標;

  7. 檢討現時的刊物分級制度和尺度,以防止青少年受暴力及色情刊物影響
    ,並就暴力及色情電子遊戲採用分級制度;及

  8. 研究現時對青少年罪犯施加的刑罰是否適當,並加強復康服務,協助他
    們培養健康的生活模式,改過自新。
出席的政府官員: 衞生福利局局長
教育統籌局局長

2. 前總督府命名

楊孝華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把前總督府正名為"前總督府"。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