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CB(3)578/98-99號文件

立法會

會議紀要
第14號
在1998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舉行的會議的紀要

出席議員:

主席范徐麗泰議員,G.B.S., J.P.
丁午壽議員,J.P.
田北俊議員,J.P.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J.P.
何秀蘭議員
何承天議員,J.P.
何俊仁議員
何敏嘉議員
何鍾泰議員,J.P.
李永達議員
李卓人議員
李柱銘議員,S.C., J.P.
李家祥議員,J.P.
李啟明議員,J.P.
李國寶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呂明華議員,J.P.
吳亮星議員
吳清輝議員
吳靄儀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J.P.
馬逢國議員
涂謹申議員
張文光議員
張永森議員,J.P.
許長青議員
陸恭蕙議員
陳國強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智思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鑑林議員
梁智鴻議員,J.P.
梁劉柔芬議員,J.P.
梁耀忠議員
程介南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宏發議員,J.P.
黃宜弘議員
黃容根議員
曾鈺成議員,J.P.
楊孝華議員,J.P.
楊 森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千石議員,J.P.
劉江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G.B.S., J.P.
劉健儀議員,J.P.
劉漢銓議員,J.P.
劉慧卿議員,J.P.
蔡素玉議員
鄭家富議員
司徒華議員
霍震霆議員,J.P.
羅致光議員,J.P.
譚耀宗議員,J.P.
馮志堅議員
鄧兆棠議員,J.P.

缺席議員:

夏佳理議員,J.P.

出席政府官員:
行政會議議員政務司司長
陳方安生女士,J.P.

行政會議議員財政司司長
曾蔭權先生,J.P.

行政會議議員律政司司長
梁愛詩女士,J.P.

政制事務局局長
孫明揚先生,J.P.

工商局局長
周德熙先生,J.P.

運輸局局長
吳榮奎先生,J.P.

房屋局局長
黃星華先生,J.P.

衞生福利局局長
霍羅兆貞女士,J.P.

財經事務局局長
許仕仁先生,G.B.S., J.P.

教育統籌局局長
王永平先生,G.B.S., J.P.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梁寶榮先生,J.P.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鄺其志先生,G.B.S., J.P.

庫務局局長
俞宗怡女士,J.P.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林煥光先生,J.P.

經濟局局長
葉澍堃先生,J.P.

工務局局長
鄺漢生先生,J.P.

民政事務局局長
藍鴻震先生,J.P.

保安局局長
葉劉淑儀女士,J.P.
列席秘書:
秘書長
馮載祥先生,J.P.

副秘書長
羅錦生先生,J.P.
作出立法會誓言

鄧兆棠議員作出立法會誓言。

文件

下列文件乃依據《議事規則》第21(2)條的規定提交: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1998年進出口(登記)(修訂)(第2號)規例》334/98
2.《安排指明(比利時王國政府關於民用航空服務)(雙重課稅)令》335/98
3.《安排指明(以色列國政府關於民用航空服務)(雙重課稅)令》336/98
4. 《1998年圖書館(市政局轄區)指定(第3號)令》337/98
5. 《〈法律適應化修改(關於國籍的事宜)條例〉 (1998年第28號)
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338/98
6. 《〈逃犯(新西蘭)令〉(1998年第263號法律公告)1998年(生效
日期)公告》
339/98


提交文件

第46號土地發展公司1997-1998年報

第47號職業訓練局
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度年報

第48號 臨時區域市政局截至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的

財政年度經審核的帳目結算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第49號區域市政局年報1997-98

第50號臨時市政局截至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經審核的資產負債表、收支總表及各專責委員會
的收支總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第51號市政局/臨時市政局年報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

第52號香港工業邨公司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八年年報

第53號香港工業科技中心公司97-98年報

第54號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一九九七/九八年報

第55號回應一九九八年七月發表的香港申訴
專員第十期年報的政府覆文


政務司司長提交《回應一九九八年七月發表的香港申訴專員第十期年報的政府覆
文》,並向本會發言。

質詢

第一至二十項質詢的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會各位議員參閱。

法案

首讀

《採用歐羅條例草案》
《1998年入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上述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依據《議事規則》第53(3)條的規定,受命安排二讀。

二讀

《採用歐羅條例草案》

財經事務局局長動議二讀,並向本會發言。

二讀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議事規則》第54(4)條的規定,條例草
案的二讀辯論中止待續,而條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1998年入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保安局局長動議二讀,並向本會發言。

二讀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議事規則》第54(4)條的規定,條例草
案的二讀辯論中止待續,而條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議員議案

致謝議案

繼續辯論1998年10月21日所動議的"致謝議案"。

兩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梁智鴻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財政司司長、教育統籌局局長、經濟局局長、工商局局長、資訊科技及廣播局
局長、運輸局局長、工務局局長、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衞生福利局局長、保
安局局長、政制事務局局長及律政司司長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在律政司司長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時,黃宏發議員按照《議事規則》第39條的
規定,要求作出澄清。律政司司長回應主席的問題時說,她想先繼續發言。

律政司司長發言完畢後,主席請黃宏發議員提出問題。黃宏發議員請律政司司
長澄清她發言的其中部分。

律政司司長發言答辯。

黃宏發議員再次起立向律政司司長提出更多問題。主席裁定黃宏發議員可藉質
詢形式,在本會會議質詢時間內提出有關事宜。

政務司司長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李卓人議員就梁智鴻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感謝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之後,加上",但由於行政長官沒有承認過去
一年政府的種種決策失誤並作出認真檢討及交代,更沒有在施政報告中提出促進
民主、挽救經濟、紓緩失業及改善民生的有效措施,因而進一步削弱市民對政府
施政的信心,本會深表遺憾"。

李卓人議員修正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

陳榮燦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本會進
行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在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8人,贊成修正案者4人,反對
者22人,棄權者2人;在由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30人
,贊成修正案者13人,反對者16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I。)由於議題
未獲得兩部分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宣布修正案被否決。

陸恭蕙議員就梁智鴻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感謝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之後,加上",但認為多個政策範圍的發展未
盡完善或被忽略,因而錯失增強市民信心的機會"。

陸恭蕙議員修正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

陸恭蕙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本會進
行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在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8人,贊成修正案者4人,反對
者22人,棄權者2人;在由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30人
,贊成修正案者14人,反對者15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II。)由於議題
未獲得兩部分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宣布修正案被否決。

李柱銘議員就梁智鴻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感謝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之後,加上",但對於施政報告既缺乏紓緩失
業及減輕民困的有效措施,並建議取消兩個市政局,逆民主潮流,朝行政專權的
方向而行,本會深表遺憾;本會亦促請行政長官全力維護香港的自由經濟及法治
制度,建立一個民主、自由、多元的社會,用獨立和創新的思維,推動香港的長
遠發展,挽回港人的信心"。

李柱銘議員修正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

李柱銘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本會進
行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在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8人,贊成修正案者5人,反對
者22人,棄權者1人;在由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30人
,贊成修正案者13人,反對者16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III。)由於議
題未獲得兩部分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宣布修正案被否決。

梁智鴻議員發言答辯。

梁智鴻議員原議案的議題付諸表決。

梁智鴻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本會進
行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在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8人,贊成議案者23人,反對
者5人;在由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30人,贊成議案者
15人,反對者14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IV。)由於議題未獲得兩部分
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宣布議案被否決。

下次會議

主席宣布本會將在1998年11月11日下午2時30分舉行下次會議。

本會在下午6時27分休會。

主席范徐麗泰
1998年 月 日

香港
立法會會議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