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CB(3)249/98-99號文件

立法會
會議紀要
第6號

在1998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舉行的會議的紀要

出席議員:

主席范徐麗泰議員,G.B.S., J.P.
丁午壽議員,J.P.
田北俊議員,J.P.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J.P.
何秀蘭議員
何承天議員,J.P.
何俊仁議員
何敏嘉議員
何鍾泰議員,J.P.
李永達議員
李卓人議員
李柱銘議員,S.C., J.P.
李啟明議員,J.P.
李國寶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呂明華議員,J.P.
吳亮星議員
吳清輝議員
吳靄儀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J.P.
夏佳理議員,J.P.
馬逢國議員
涂謹申議員
張文光議員
張永森議員,J.P.
許長青議員
陸恭蕙議員
陳國強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智思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鑑林議員
梁智鴻議員,J.P.
梁劉柔芬議員,J.P.
梁耀忠議員
程介南議員
黃宏發議員,J.P.
黃宜弘議員
黃容根議員
曾鈺成議員,J.P.
楊孝華議員,J.P.
楊 森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千石議員,J.P.
劉江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G.B.S., J.P.
劉健儀議員,J.P.
劉漢銓議員,J.P.
劉慧卿議員,J.P.
蔡素玉議員
鄭家富議員
司徒華議員
霍震霆議員,J.P.
羅致光議員,J.P.
譚耀宗議員,J.P.

缺席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單仲偕議員
詹培忠議員

出席政府官員:

行政會議議員政務司司長
陳方安生女士,J.P.

行政會議議員財政司司長
曾蔭權先生,J.P.

行政會議議員律政司司長
梁愛詩女士,J.P.

運輸局局長
吳榮奎先生,J.P.

房屋局局長
黃星華先生,J.P.

衞生福利局局長
霍羅兆貞女士,J.P.

教育統籌局局長
王永平先生,G.B.S., J.P.

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梁寶榮先生,J.P.

保安局局長
葉劉淑儀女士,J.P.

工商局局長
譚榮邦先生,J.P.

財經事務局局長
黎高穎怡女士,J.P.

列席秘書:

秘書長
馮載祥先生,J.P.

副秘書長
羅錦生先生,J.P.

助理秘書長(一)
吳文華女士

助理秘書長(二)
林鄭寶玲女士


文件

下列文件乃根據《議事規則》第21條第(2)款的規定提交: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 1998年香港大學規程(修訂)規程 299/98
2. 《1998年鍋爐及壓力容器(豁免)(綜合)(修訂)令》 300/98
3. 《1998年古物及古蹟(歷史建築物的宣布)公告》 301/98
4. 《1998年儲稅券(利率)(第3號)公告》 302/98
5. 《〈1995年工業訓練(製衣業)(修訂)(第2號)條例〉
(1995年第31號)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303/98
6. 《〈1995年進出口(登記)(修訂)規例〉
(1995年第544號法律公告)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304/98
7.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上訴委員會)規例〉
(1998年第91號法律公告)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305/98
8. 《1998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第3號)規例》 306/98
9. 《1998年法例編正版(更正錯誤)令》 307/98
10. 《1998年陸軍義勇軍及海軍義勇軍恩恤金條例(修訂附表)令》 308/98
11. 《1998年大律師紀律審裁組法律程序(修訂)規則》 309/98

提交文件

第19號─入境事務處處長根據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
規例第10條擬備的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管理報告

第20號─香港貿易發展局
一九九七/一九九八年報

報告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周梁淑怡議員提交該委員會關於實施
《基本法》第七十九(六)條的程序安排報告書,並向本會發言。

質詢

1. 程介南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

運輸局局長作答。

6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運輸局局長答覆。

2. 張永森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運輸局局長作答。

一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運輸局局長答覆。

3. 何俊仁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保安局局長作答。

5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局局長及財經事務局局長答覆。

4. 吳清輝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教育統籌局局長作答。

4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局局長答覆。

5. 陳鑑林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衞生福利局局長作答。

8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衞生福利局局長答覆。

6. 呂明華議員提出第六項質詢。

工商局局長作答。

4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工商局局長答覆。

第七至二十項質詢的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會各位議員參閱。

法案

首讀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草案》


上述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依據《議事規則》第53(3)條的規定,受命安排二讀。

二讀

《人類生殖科技條例草案》


衞生福利局局長動議二讀,並向本會發言。

二讀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議事規則》第54(4)條的規定,條例草案
的二讀辯論中止待續,而條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恢復二讀辯論

《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


恢復辯論經於1998年7月8日動議的條例草案二讀議案。

鄭家富議員就他於1998年 7 月29日提交本會的《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委員
會報告》 向本會發言。

5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主席提醒與會者,不應在就條例草案進行的辯論中討論關於她就擬議修正案應否在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所作的裁決。

再有一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教育統籌局局長發言答辯。

二讀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二讀,並付委予全體委員會審議。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本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審議《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

第2、3及5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第1及4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

梁耀忠議員就第1及4條動議修正案,並向全委會發言。

7位議員及教育統籌局局長就修正案發言。

梁耀忠議員發言答辯。

修正案的議題付諸表決。

梁耀忠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全委會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全
委會進行記名表決。

全委會主席宣布在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5人,贊成修正案者 8 人
,反對者17人;在由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8人,贊成
修正案者21人,反對者6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I。)由於議題未獲得兩
部分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宣布修正案被否決。

第1及4條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題付諸表決。

鄭家富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全委會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全
委會進行記名表決。

全委會主席宣布在席議員有53人,贊成議案者36人,反對者 1 人,棄權者12人。
(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 II。)由於議題獲得在席議員過半數贊成,她宣布議
案獲得通過。

附表納入本條例草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全體委員會隨而回復為立法會。

三讀

教育統籌局局長報告謂

《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


無經修正已通過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他動議此條例草案予以三讀並通過。

條例草案三讀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條例草案經過三讀並獲得通過。

議員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的決議案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附錄III所載決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決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

一位議員就決議案發言。

決議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九(六)條動議的決議案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決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議決鑑於詹培忠議員於1998年8月1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犯有
刑事罪行,並於1998年8月3日被該法庭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有關詳情一如附表所
述),本會解除詹培忠議員的立法會議員職務。

附表


案件編號法庭被判犯罪行定罪日期被判處刑期判刑日期
高等法院刑事
案件1997年
第133宗
高等法院原訟
法庭
串謀偽造,違
反普通法及《
刑事罪行條例
》(第200章)
第71條
1998年
8月1日
監禁3年 1998年
8月3日

決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

6位議員就決議案發言。

梁智鴻議員發言答辯。

決議案的議題付諸表決。

劉慧卿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本會進行
記名表決。

主席宣布在席議員有47人,贊成決議案者45人,棄權者 1 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
紀要附錄IV。)由於議題獲得在席議員三分之二大多數贊成,她宣布決議案獲得通
過。她並宣布詹培忠先生喪失其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主席在下午6時58分暫停會議。

本會在晚上7時20分恢復會議。

狙擊港元活動

陳智思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本會促請政府採取具策略性及有效的措施,打擊進一步狙擊港元的投機活動,該等
活動已令本港經濟嚴重受損。政府所採取的措施必須以維護本地資本市場的信譽為
目的,同時須維持投資者的信心和市場的穩定性。

陳智思議員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何俊仁議員已作出預告,準備就此項
議案動議修正案。按照《議事規則》的規定,本會就議案及擬議修正案進行合併辯
論。

何俊仁議員就陳智思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並向本會發言:

在“本會促請政府”之後加上“盡快”;刪除“具策略性及有效的”,並以“適當
的立法和行政”代替;在“措施,”之後加上“改善現時金融市場的監管機制和市
場運作規則,藉此限制”;刪除“打擊進一步”;刪除“狙擊港元的”中的“的”
,並以“和市場”代替;刪除“該等活動已令本港經濟嚴重受損。政府所採取的措
施必須”,並加上“並且不再入市干預證券及期貨市場,”;刪除“地資本市場”
,並以“港國際金融中心”代替;及刪除“為目的,同時須維持”,並以“,以及
恢復本地及海外”代替。

晚上7時33分,代理主席在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主持會議。

何俊仁議員就陳智思議員議案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

10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主席在晚上8時40分恢復主持會議。

另有12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陳智思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財經事務局局長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何俊仁議員就陳智思議員議案動議的修正案的議題付諸表決。

何俊仁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本會記名
表決。

主席宣布在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4人,贊成修正案者 4 人,反對
者20人;在由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8人,贊成修正案
者13人,反對者14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 V 。)由於議題未獲得兩部分
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宣布修正案被否決。

陳智思議員發言答辯。

陳智思議員的原議案付諸表決。

程介南議員要求進行記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議事規則》第47(1)條命令本會記名
表決。

主席宣布在由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4人,贊成議案者23人,反對者
1 人;在由分區直選和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中,出席者28人,贊成議案者22
人,反對者2人,棄權者3人。(表決紀錄載於會議紀要附錄VI。)由於議題獲得兩
部分在席議員分別以過半數贊成,她宣布議案獲得通過。

市區重建

涂謹申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會發言:

本會促請房屋委員會參與協助安置受土地發展公司或將來成立的市區重建局重建計
劃影響的租戶。

議案的議題經提出待議。

12位議員及房屋局局長就議案發言。

涂謹申議員發言答辯。

議案的議題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下次會議

主席宣布本會將在1998年9月16日下午2時30分舉行下次會議。

本會在1998年9月10日凌晨12時08分休會。


主席范徐麗泰
1998年 月 日


香港
立法會會議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