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
第二次修修訂議程

1999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時45分
在立法會會議廳舉行

文件編號事項
1.EC(98-99)17建議在政府總部運輸局-
  1. 重組首長級架構;

  2. 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及

  3. 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
    兩年以應付重要基建發展引致工作量和職責不斷增加
(出席人員:運輸局副局長)

2.EC(98-99)20 建議在完成有關結束污水處理服務營運基金的剩餘工作和檢討餘下
職務後,刪除渠務署一個庫務署副署長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
和相應地重組該署的首長級架構

(出席人員:工務局首席助理局長/渠務署副署長)

3.EC(98-99)21 建議保留規劃署兩個編外職位,包括一個政府城市規劃師職位(首
長級薪級第2點)和一個總城市規劃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
1999年3月21日起,至土地發展公司解散之日或2000年6月30日為止
,日期以較早者為準,以應付推行市區重建措施和土地發展公司發
展項目所帶來的工作量

(出席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長/規劃署助理署長)

4.EC(98-99)22 建議保留政府總部教育統籌局一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首
長級薪級第2點),至2000年2月29日為止,以便繼續借調一名合適
的人員到僱員再培訓局

(出席人員:教育統籌局副局長/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
僱員再培訓局行政總監)

5.EC(98-99)18 建議在政府總部財經事務局開設兩個常額職位,包括一個首長級
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和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應付多個政策範圍,特別是公司、破產和
清盤、保險、職業退休計劃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這幾方面日益繁重
和複雜的工作

(出席人員:財經事務局局長/財經事務局副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