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8-99)17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1月13日

總目153 - 政府總部:運輸局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重組運輸局的首長級架構;

  2. 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6,650元至123,850元);以及

  3. 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6,650元至123,850元),為期兩年。


問題

運輸局局長需要增加首長級人手支援,以便加強運輸策略規劃,以及應付運輸局不
斷增加的服務與工作量、工作範圍和複雜程度。

建議

2.我們建議開設兩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一個是常額職位,
另一個則是為期兩年的編外職位,以應付重要基建發展引致工作量和職責不斷增加。
我們並建議在增設這些職位後,重新分配有關職責和重組運輸局。

理由

3. 目前,運輸局設有三個部別-
  1. 運輸基建部由一名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4點)掌管。這個部
    別負責制定政策方針和政策大綱;監督運輸局的整體立法議程;策劃鐵路
    發展策略的實施;監督運輸基建計劃的規劃與進度;管理資源;監察公共
    交通機構和隧道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處理局內的行政工作。

  2. 運輸管理部由一名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掌管。這個部別
    負責制定交通管理政策;策導主要運輸研究;監督與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
    有關的運輸工程的規劃與進度;負責與內地的運輸連繫,以及道路、天橋
    和隧道的收費。

  3. 運輸服務部亦是由一名首長級乙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掌管。這個
    部別負責評估和制定公共運輸服務政策,並全面統籌公共運輸服務(包括
    水陸和鐵路運輸),以及負責處理交通諮詢委員會和其轄下交通投訴組、
    香港鐵路視察組,以及新機場運輸研究的工作。
不斷增加的工作量

4.政府不斷致力擴展本港的運輸基礎設施,以改善市民的生活環境、闢拓更多土
地供日後使用,以及應付因人口增長和經濟活動增加所帶來的交通需求。為達到
這個目的,我們會在未來十年加快進行主要鐵路和道路的基建工程計劃。運輸局
作為負責規劃、管理和統籌這些工程計劃,以及就這些工程計劃提供政策意見和
處理有關的立法事宜的決策局,在這段基建發展迅速的時期,該局的工作無論在
數量、範圍和複雜程度均會大幅增加。有關新計劃為運輸局帶來的工作和承擔簡
述如下-
  1. 西鐵第一期、地下鐵路將軍澳支線(下稱「將軍澳支線」)、鰂魚涌站紓
    緩乘客擠塞工程、馬鞍山至大圍的鐵路線(下稱「馬鞍山鐵路」),以及
    九廣鐵路紅磡至尖沙咀的支線(下稱「尖沙咀支線」)的規劃和工程現正
    全速進行。這些工程計劃合共耗資超過1,100億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西鐵第一期和將軍澳支線的建造工程已經展開。將軍澳支線和鰂魚涌
    站紓緩乘客擠塞工程預計會在2002年完成,而西鐵第一期和馬鞍山鐵路
    /尖沙咀支線則分別在2003年和2004年完工。此外,我們需要加快進行
    西鐵第二期其中一段鐵路的規劃工作,以便為香港與內地之間提供額外
    跨界運輸服務。這段鐵路支線的工程會在2003年西鐵第一期竣工前展開。

  2. 我們將會展開多項主要公路工程計劃,規模較機場核心計劃項目還要大
    。估計這些工程計劃的承擔總額約為689億元,而機場核心計劃項目的承
    擔總額約為340億元(兩者均按1997年12月價格計算)。籌劃中的新工程計
    劃包括連接新界西北部與香港仔的西部公路(由后海灣連接路起,經元朗
    公路至北大嶼山的十號幹線,再連接七號幹線,經堅尼地城至香港仔);
    青衣至長沙灣的九號幹線和長沙灣至沙田的延長段;中環灣仔繞道,以
    及中九龍幹線。現有公路,包括西貢公路、吐露港公路和元朗公路的大
    規模改善工程亦正在籌劃階段。各項主要工程計劃的一覽表載於附件1

  3. 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會在1999年年底完成,為本港下一期的鐵路發展制
    定長遠綱領。這項研究會在1999年年初就最急需進行的計劃提出中期建
    議。這項研究會涵蓋多個範疇,包括探究多項鐵路計劃的可行性,即北
    港島線、西港島線、東九龍線、連接馬鞍山鐵路與市區的第二條鐵路,
    以及第四條過海鐵路。

  4. 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會在1999年年初完成。這項研究會定出有關發展和
    提供運輸基建和運輸設施的詳細計劃,並制定最新的運輸策略。鑑於第
    三次整體運輸研究的規劃期會延展至2016年,故這項研究可提供較長遠
    運輸需求的粗略指標,以及透過檢討多項重要道路工程計劃的需要和較
    佳定線,解決潛在的交通問題,這些道路計劃包括連接新界東部與市區
    的東部公路和為改善交通情況而增建的新界東西部快速公路。

  5. 除基建發展外,當局需加倍致力制定交通管理措施和監察有關事宜,如
    使用高科技設備和措施(包括電子道路收費)以充分利用道路網絡的容車
    量;以及設計和推行載客量大的交通工具優先使用道路的措施、泊車需
    求和貨運研究、泊車轉乘計劃,以及改善交通安全。就運輸協調方面而
    言,各種公共交通工具的相互配合、跨界運輸事宜、道路和行車隧道的
    管理,以及對兩間鐵路公司的監察等,均急切需要運輸局在政策上提供
    更多意見。
5.有見及此,我們認為有需要加強和重組運輸局的首長級人手支援,尤其在鐵路擴
展方面的工作量和職責增加,就更有此需要。我們建議重組運輸局,以便更清楚劃
分職責和更公平地分配工作量,重組後的管理架構載於下文。運輸局的原有組織圖
和建議組織圖分別載於附件2附件3

重組建議

第一事務部
(+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

6.現有的運輸基建部將重組為第一事務部。這個部別負責運輸局的整體立法議程和
政策大綱;制定長遠及重要基建的發展規劃和檢討;統籌局內的工作,以及提供一
般支援和資源支援服務。運輸局副局長(運輸基建)(職級為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會
改稱為運輸局副局長(1),負責掌管第一事務部。他會由三名首席助理局長(職級為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他們的職銜分別為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運輸局首席助理局
長(7)和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8))、首席行政主任(資源管理)和總庫務會計師(運輸)
協助工作。他們的職責範圍如下-
  1.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負責處理道路運輸工程的政策和規劃,為公路基
    建改善計劃申請撥款,執行《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所賦予的職
    責,以及向房屋用地供應督導委員會提供有關運輸的意見。

  2.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7)負責就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和第三次整體運輸研
    究提供政策上的意見,並監察這兩項研究的進度。為應付跨界鐵路乘客
    的交通需求,他會監督一條鐵路支線的建築工程的規劃(為西鐵第二期部
    分項目);該條支線連接九廣鐵路上水站與落馬洲,將於2004年完成。首
    席助理局長(7)並會出任香港與內地跨界大型基建協調委員會(下稱「基協
    會」)的鐵路專家小組和皇崗/落馬洲旅客邊界通道小組的成員,並處理
    有關的事宜。

  3.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8)負責在各項策略規劃研究,例如全港發展策略檢
    討提供政策上的意見;處理所有城市規劃事宜,以及向基協會道路及橋樑
    專家小組提供運輸規劃的意見。他會監督跨界運輸事宜,以及在參與基協
    會和粵港合作聯席會議與內地當局進行商討方面協調運輸局的工作。首席
    助理局長(8)並負責協調有關運輸局的政策事宜;協助制定該局的政策綱領
    和方針;確保該局與立法會在公務上合作順利,以及使不同的綱領能在政
    策上互相配合。

  4. 首席行政主任(資源管理)會繼續負責資源管理和局內行政工作,而總庫務
    會計師(運輸)則負責公共交通機構和隧道公司的財務監察。
7.我們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的編外職位,為期兩年,職銜定為運輸局首席
助理局長(7),負責處理有關職務。在完成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第三次整體運輸研
究和有關的跟進工作,以及在確定鐵路支線的規劃,並把有關計劃交由第三事務部
(見下文第10段)執行後,這個編外職位即可取消。我們預計這些工作需時兩年完成
;不過,倘若我們能夠在較預期為早的時間完成工作,便可提早取消這個職位。運
輸局副局長(1)、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7)和運輸局首席助
理局長(8)的修訂職責表分別載於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

第二事務部

8.現有的運輸服務部將重組為第二事務部。這個部別將負責制定水陸(鐵路除外)運
輸服務的政策和全面統籌有關服務。運輸局副局長(運輸服務)(職級為首長級乙級政
務官)會改稱為運輸局副局長(2),負責掌管第二事務部。他會由兩名首席助理局長
(職銜分別為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1)和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2))協助工作-
  1.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1)負責處理與專利巴士有關的政策和行政事宜,包
    括續訂專營權、評審標書、加價申請和收費釐定機制。除監督一項有關各
    種公共交通工具的互相配合的研究外,他也參與制定公共小型巴士和的士
    的運輸政策事宜,包括處理加價申請。

  2.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2)負責監督有關專利渡輪服務的運輸政策和行政事
    宜,包括加價申請和專營權談判。他並會處理其他與渡輪有關的事宜,例
    如碼頭租賃政策、跨界渡輪服務和渡輪牌照。此外,他亦負責監督電車和
    山頂纜車的運輸政策事宜,以及交通諮詢委員會和其轄下交通投訴組的工
    作。
9.運輸局副局長(2)、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1)和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2)的修訂
職責表分別載於附件8附件9附件10

第三事務部
(+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

10. 現有的運輸管理部將重組為第三事務部。這個部別負責推行各項經行政長官會
同行政會議批准的鐵路計劃;監察所有有關鐵路日常運作和服務的事宜,以及執行
香港鐵路視察組的行政工作。該部別會積極參與制定有關交通管理、道路安全、泊
車轉乘計劃、紓緩擠塞措施和行車隧道管理的政策及策略,並監察其實施情況。由
於新鐵路計劃的規劃工作由第一事務部負責,故第三事務部與第一事務部在工作上
須緊密協調。第三事務部會由運輸局副局長(運輸管理)(職級為首長級乙級政務官)
執掌,其職銜會改稱為運輸局副局長(3)。他會由三名首席助理局長(職銜分別為運
輸局首席助理局長(3)、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4)和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6))協助工
作-
  1.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3)負責監督和監察有關地下鐵路公司(下稱「地鐵公
    司」)運作的運輸政策和行政事宜,以及將軍澳支線和鰂魚涌站紓緩乘客
    擠塞工程的施工情況。除監督以「建造、營辦及移交」合約形式批予營
    辦商營辦的隧道和與其專營權有關的政策事宜外,他還負責統籌所有行
    車隧道的管理工作。此外,他亦會負責協調和處理涉及港口及機場發展
    策略有關工程計劃的日常運輸事宜。

  2.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4)負責監察西鐵第一期、馬鞍山鐵路、尖沙咀支線、
    輕便鐵路支線和其他九廣鐵路公司基本工程計劃的施工情況。他並會監督
    與九廣鐵路公司日常運作和服務有關的事宜,例如車費、操作問題、物業
    發展和改善計劃。此外,他會執行與香港鐵路視察組的運作、鐵路安全的
    整體政策和泊車轉乘計劃政策有關的行政工作。

  3.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6)負責處理交通管理、道路安全、車輛和司機發牌方
    面的政策和行政事宜,並監督《泊車位需求和貨運研究》各項建議的實施
    情況。此外,他並會處理跨界陸路運輸事宜,以及就跨界通道管制站的交
    通管理措施與內地當局聯絡。
11.我們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職銜定為運
輸局首席助理局長(4)。我們考慮到出任上述擬議職位的人員需履行的職責和需具
備的經驗與資歷,與建議組織架構內其他首席助理局長的相若,故認為由屬首長
級丙級政務官級別的人員出任這個職位是恰當的。運輸局副局長(3)、運輸局首席
助理局長(3)、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4)和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6)的修訂職責表分
別載於附件11附件12附件13附件14

對財政的影響

12.按薪級中點估計,實施這項建議所需增加的年薪開支和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
(包括薪金和員工間接費用)如下-

按薪級中點估計
的年薪開支
每年平均
員工開支總額
職位數目
新設常額職位1,443,0002,502,2521
新設編外職位1,443,0002,502,252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86,0005,004,5042


我們已在1998-99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款項,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此外,實施
這項建議亦涉及重行調配運輸局內兩個一級私人秘書的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
估計,這兩個職位的年薪開支為583,680元,而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則為903,768
元。這項建議對財政和人手並無其他影響。

背景資料

13.1996年12月6日,各委員批准重行調派當時出任副運輸司(運輸管理)職位(職級為
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的人員掌管新設的運輸基建部,為期五年,以推展三項優先鐵
路計劃;此外,又批准開設一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和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
官編外職位,為期五年,出任人員分別掌管運輸管理部和協助副運輸司(運輸基建)
處理有關鐵路的工作[見EC(96-97)46號文件]。現行的運輸局組織圖顯示,上述首長
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的職銜定為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7),出任人員的主要職務是
協助運輸局副局長(運輸基建)推展將軍澳支線、馬鞍山鐵路和尖沙咀支線等鐵路計劃
。在建議的組織圖裏,這個編外職位會調往負責推行鐵路計劃的第三事務部,出任人
員的職銜定為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3)。第一事務部由一名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掌管
,該部會繼續負責策劃重要的基建發展,包括新道路工程計劃(見附件1)和鐵路計劃
(例如上水至落馬洲鐵路支線和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所確定的其他計劃)。

14. 1989年12月,財務委員會批准在運輸科(現稱「運輸局」)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
務官編外職位,以便就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的有關工程計劃提供運輸方面的意見。
由於機場核心計劃項目已經完成,這個職位遂於1998年4月1日到期撤銷。其後,當
局根據獲轉授的權力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開設期至1998年9月30日
為止,為期六個月,出任人員負責鐵路、行車隧道和其他與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有
關的工程計劃的政策和行政事宜。這個職位已於1998年10月1日到期撤銷。

15.1997年10月30日,當局根據獲轉授的權力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
為期六個月,出任人員擔任一個政府專責小組的成員,負責檢討中華汽車有限公司
(下稱「中巴」)專營權於1998年9月1日屆滿的問題,並確保港島區的巴士服務不會
中斷。由於中巴的專營權不獲續期,當局遂於1998年4月30日根據獲轉授的權力開
設另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出任這個職位的人員負責監察88條巴士線服
務的交接安排。這個職位於1998年10月30日到期撤銷。

16.從上文第4段可見,運輸局的工作量增加不少,故有需要保留該兩個於1998年10
月到期撤銷的編外職位(見上文第14和15段),讓目前出任有關職位的人員留任,以
負責運輸局重組後的修訂職務。目前,這兩名人員正出任後備人員職位,暫時借調
到運輸局。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17.在現今的經濟環境下,政府必須提高效率和生產力。因此,政府曾審慎考慮其
他方法,包括重行調配職位和開設短期的編外職位。根據上文所提出的理由,我們
認為有足夠理據支持這項開設職位建議。公務員事務局認為擬開設的職位的職系和
職級均屬恰當。

18.目前,公務員事務局由後備人員職位中,借調兩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到運
輸局,以協助應付該局增加的工作量。有關職位獲准開設後,這兩個後備人員職位
便會歸還公務員事務局。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19.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職位,建議的職級是恰當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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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局
1998年12月

EC(98-99)17 附件1

主要公路工程計劃(超過港幣5億元)

工程計劃名稱工程計劃預算費
(億元)
(按1997年12月
價格計算)
預定的施工/
完工日期
1998-99年度展開/進行中的建造工程
龍翔道和呈祥道改善工程111994/1998
紅磡繞道及公主道連接路131996/1999
屯門公路改善計劃101994/2000
舊政務司官邸附近道路交匯處與馬料水道路交匯處
之間一段吐露港公路的擴闊工程
191998/2001
青衣北岸公路121999/2002
________
小計:65
1998-99年度展開/進行中的初步設計/詳細設計工作
火炭路擴闊工程51999/2002
錦田公路改善工程91999/2005
荃灣第二區與嘉龍村之間的青山公路改善工程 282000/2003
東區走廊-介乎北角與西灣河之間的一段92000/2003
中環至灣仔繞道和東區走廊連接路108 2000/2010
九號幹線-長沙灣至沙田段79 2001/2004
柯士甸道、漆咸道與暢運道交界的行車天橋和
行人天橋計劃
62001/2005
九號幹線-青衣至長沙灣段1352002/2006
大埔公路(沙田段)的擴闊和重建工程52002/2006
彩虹道擴闊工程52002/2006
十號幹線-由北大嶼山至元朗公路235 2002/2007
________
小計:624
總計:689


EC(98-99)17附件4

運輸局副局長(1)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運輸局副局長(1)
職級: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運輸局局長
主要職務


1. 制定運輸局的整體立法議程和政策大綱,並監督有關工作;

2. 策導有關運輸事宜的長遠策略的規劃和檢討;

3. 監督運輸工程的規劃和進度;

4. 策導主要的運輸研究,並就一些對運輸有重大影響的研究提供政策上的意見;

5. 監督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和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

6. 就與內地的運輸連繫提供整體的政策指引;

7.監督運輸局在資源分配工作上的參與;就基本工程計劃訂定緩急次序和監察這
些工程計劃的實施;以及

8. 監督運輸局的行政工作,並在有需要時,代表運輸局局長執行工作。

EC(98-99)17附件5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
職級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 :運輸局副局長(1)
主要職務 :


1.處理基本工程計劃項目有關運輸的政策工作,包括審核所需的政策支援和就這
些工程計劃提供政策上的意見;

2.透過監督運輸局所提交有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資源分配工作的文件、工程計劃
可行性研究,以及呈交文件供工務小組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審批撥款申請,以取
得所需資源,進行政府的公路基礎建設改善工程;

3. 監察核准工程計劃的施工情況,並協助解決困難;

4.執行《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所定有關運輸局局長的職責,包括在憲
報刊登有關計劃,以及進行行政會議所批准的工程計劃;

5.就私營機構有關運輸基建工程的計劃給予意見,並負責為房屋用地供應督導委
員會提供服務;以及

6. 負責路政署和運輸署的內務管理。

EC(98-99)17附件6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7)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7)
職級:漯灝聾贗F務官
直屬上司:運輸局副局長(1)
主要職務 :


1.就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提供政策上的意見,並監察其進度;

2. 就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提供政策上的意見,並監察其進度;

3.就香港與內地跨界大型基建協調委員會的商討事項提供有關鐵路事宜的意見,
並為該委員會轄下的鐵路專家小組和落馬洲工作小組提供服務;

4. 監察和監督擬建的上水至落馬洲鐵路支線的策劃工作;以及

5.以政府小組成員的身分,與九廣鐵路公司商討法律、財政、用地和工程等事宜
,以期擬定工程項目協議;並就工程項目協議草擬本徵求行政會議批准,以及在
有關計劃獲行政會議批准後,執行上述協議。



EC(98-99)17附件7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8)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 :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8)
職級 :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 :運輸局副局長(1)
主要職務 :


1.統籌與運輸局有關的政策和一般事宜,包括施政報告的擬備工作、立法會事
務和不同政策綱領(如運輸基建、運輸服務和交通管理)之間的互相配合;

2.監督運輸局有關運輸基建、管理和服務等不同方面的跨界運輸事宜,並就與
內地當局在會議上的討論(如在香港與內地跨界大型基建協調委員會(下稱「基
協會」)和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協調運輸局的意見;

3. 向基協會轄下的道路及橋樑小組提供運輸政策上的意見;以及

4.就不同的策略性和地區規劃研究,如全港發展策略檢討,提供政策上的意見
,並處理所有城市規劃事宜,包括在需要時,代表運輸局出席基協會轄下的道
路及橋樑小組、城市規劃委員會和其他有關城市規劃事宜的跨部門委員會的會
議。

EC(98-99)17附件8

運輸局副局長(2)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 運輸局副局長(2)
職級: 首長級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 運輸局局長
主要職務


1. 評估和制定水陸(鐵路除外)公共運輸服務政策;

2. 統籌和監察公共運輸服務的提供和運作;

3. 監督處理公共交通機構的加價申請;

4. 監督與公共交通機構有關新專營權的談判;以及

5.監督為交通諮詢委員會(下稱「交諮會」)所提供的支援,以及交諮會
轄下交通投訴組的運作。

EC(98-99)17 附件9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1)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1)
職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運輸局副局長(2)
主要職務


1.在決策局層面上處理有關專利巴士的所有政策事宜和行政程序,包括
續訂專營權、評審標書、批出新的專營權、加價申請、路線發展和重整
、董事局事務和巴士車廠的政策等;

2.監督有關專利巴士的立法工作,如處理《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的修訂
工作、路線表和立法會決議的工作等;

3.監督有關巴士收費釐定機制和公共運輸服務與鐵路服務配合的研究工作;

4.制定各種公共運輸服務之間的協調安排,並監督有關安排的實施情況;
以及

5.監督公共小型巴士和的士的運輸政策,並審核這兩類運輸服務的加價申請。

EC(98-99)17 附件10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2)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2)
職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運輸局副局長(2)
主要職務


1.處理有關批出香港油蔴地小輪的專利渡輪服務的事宜;

2.在決策局層面上處理有關專利渡輪運作的所有政策事宜和行政程序,包
括續訂專營權、加價申請和重整路線等;

3.處理與渡輪有關的其他事宜,如檢討碼頭租用政策,以及就水上運輸、
跨界渡輪服務和渡輪牌照的未來發展進行的顧問研究;

4.監督有關交通諮詢委員會和交通投訴組的事宜;以及

5.監督電車和山頂纜車的運輸政策,並審核香港電車有限公司的加價申請。

EC(98-99)17 附件11

運輸局副局長(3)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運輸局副局長(3)
職級:首長級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運輸局局長
主要職務


1.監督所有與鐵路有關的日常事務和新鐵路計劃的推行;

2.就鐵路計劃與現有基礎建設的互相配合問題提供整體的政策指引;

3.監督與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有關的運輸工程計劃的策劃和進度;

4.監督為香港鐵路視察組所提供的支援;

5.監督收費道路和行車隧道的管理,以及以「建造、營運及移交」合約形
式批出的專營權;以及

6. 制定和監察交通管理政策和策略。

EC(98-99)17 附件12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3)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3)
職級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 :運輸局副局長(3)
主要職務


1.監督和監察有關地下鐵路公司(下稱「地鐵公司」)的運作和服務的運
輸政策和行政事宜,包括車費水平;

2.監督和監察鰂魚涌站紓緩乘客擠塞工程和將軍澳支線的規劃和施工情
況,包括與地鐵公司商討法律、財務、土地和工程的事宜、跟進工程項
目協議和賦權法例,以及進行一切所需的諮詢工作,以徵詢立法會和公
眾的意見;

3.監督和監察行車隧道的日常管理事宜,就隧道公司有關法律和財務事
宜提供政策上的意見,以及處理加價申請;

4.監督和統籌以「建造、營運及移交」合約形式批出的專營權的有關事
宜,特別是海底隧道專營權在1999年8月屆滿的問題;

5.就機場鐵路的營運合約與地鐵公司進行商討,並在機場鐵路啟用後監
察其運作;

6. 監督有關設置八達通的事宜;以及

7.監督和統籌與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有關的運輸工程計劃和相關的運輸
工程計劃(如青衣北岸公路、北大嶼山的港口發展和青馬管制區)的餘下
工作。

EC(98-99)17 附件13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4)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4)
職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運輸局副局長(3)
主要職務


1.監督與九廣鐵路公司日常運作和服務有關的事宜,包括車費、運作事宜、董
事局事務、物業發展和持續進行的建設工程改善計劃;

2.監察九廣鐵路公司新工程計劃的策劃和施工情況,包括西鐵第一期、馬鞍山
至大圍的鐵路線和九廣鐵路紅磡至尖沙咀支線、輕便鐵路支線和輕鐵與道路交
界處的改善計劃;

3. 監督鐵路安全的整體政策和香港鐵路視察組的行政事宜;以及

4. 監督泊車轉乘計劃的政策和實施情況。

EC(98-99)17 附件14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6)
建議職責說明

職位: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6)
職級: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直屬上司:運輸局副局長(3)
主要職務


1.在決策局層面上處理有關交通管理、道路安全和車輛與司機發牌事宜的
政策工作、行政和法律程序;

2. 實施泊車位需求研究和貨運研究的建議;

3.處理跨界道路運輸事宜,在與深圳、廣東和有關部門舉行關於商討跨界
通道管制站的交通管理措施的聯絡會議上擔任主席,以及監察道路改善計
劃和交通設施改善計劃的進度;以及

4. 處理有關車輛和污染問題的事宜,並出任柴油轉氣體計劃工作小組的委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