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FC31/98-9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1/2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第5次會議紀要

日  期 : 1998年9月18日(星期五)
時  間 : 下午2時30分
地  點 :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夏佳理議員(主席)
陳鑑林議員(副主席)
丁午壽議員
田北俊議員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
何秀蘭議員
何承天議員
何俊仁議員
何敏嘉議員
何鍾泰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柱銘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華明議員
呂明華議員
吳亮星議員
吳清輝議員
吳靄儀議員
馬逢國議員
涂謹申議員
張文光議員
許長青議員
陳國強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智思議員
陳榮燦議員
梁耀忠議員
程介南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宏發議員
黃容根議員
曾鈺成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 森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健儀議員
劉漢銓議員
鄭家富議員
司徒華議員
羅致光議員
譚耀宗議員

缺席委員:

李卓人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李國寶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張永森議員
陸恭蕙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黃宜弘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慧卿議員
蔡素玉議員
霍震霆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俞宗怡女士
庫務局局長

林鄭月娥女士
庫務局副局長

林健強先生
庫務局首席行政主任(一般事務)

黎以德先生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3)

蔡曉芬女士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2)

張秀文女士
教育署助理署長

馮泳萍女士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1)

范能知先生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

張建宗先生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1)

余志穩先生
副行政署長

戴淑嬈女士
助理行政署長

列席秘書:

吳文華女士
助理秘書長1

列席職員:

楊少紅小姐
總主任(1)3

袁家寧女士
高級主任(1)4


項目1 -- FCR(98-99)27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1998年9月4日所提出的建議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2 -- FCR(98-99)28

總目40 教育署
‥分目700 一般其他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為實驗室的預備室安裝空氣調節設備而向資助中學和特殊學校發放
一筆過的津貼」


2.就一位議員有關應否向官立中學發放一筆過津貼,以便該等中學可如資助中學一
樣自行進行所需工程的問題,教育統籌局副局長(3)在回應時證實,政府當局的長遠
目標,是在所有資助及官立中學推行校本管理。不過,由於一些程序上的安排仍有
待最後落實,當局這次已委託建築署為官立中學提供服務。他預期安裝的工作需時
不會太長,因為涉及的官立中學僅有37間。儘管如此,政府當局仍會在可行的情況
下,考慮給予學校較大的彈性。

3.一位議員詢問,當局是否有計劃在特殊學校安裝空氣調節設備。教育統籌局副局
長(3)表示,政府當局正積極考慮此問題,並會在有決定後作出公布。

4.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3 -- FCR(98-99)29

總目190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700 一般其他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2000年數位校正工作」


5.一位議員詢問,由8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委聘一名顧問/承辦
商處理有關2000年數位的共通問題,會否較具成本效益。教資會秘書長在回應時表
示,大學聯合電腦中心其實正協調人手支援及有關服務的提供,以便可共用資源及
避免工作有所重覆。

6.至於 8 所院校之間的撥款要求因何會有差異,教資會秘書長解釋,這是由於個別
院校的不同環境、不同發展階段和有關設備的精密程度等各項因素所致。議員察悉
,就香港浸會大學的情況而言,由於其部分設備為新近裝置或透過其他撥款更新,
因此該院校為其硬件及軟件而提出的撥款要求較其他院校要低許多。不過,教資會
秘書長向議員保證,各院校的撥款要求建議業經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及資訊科技署審
核,並認為大致合理。

7.關於擬議撥款會預備作何用途,教資會秘書長指出,額外要求的5,626萬元新承擔
額,是為教資會資助院校各自中央管理的資訊科技系統和應用系統進行校正工作,
使其可處理2000年數位。他補充,上述款額只佔解決2000年數位問題所需資金總額
不足 50% 。至於並非由中央管理的資訊科技系統和應用系統,政府當局及教資會均
預期院校方面會以本身的經常撥款進行必要的檢查和校正工作。

8.就議員對教資會資助院校處理2000年數位工作進展的關注,教資會秘書長表示,
院校處理2000年數位的進度,由達到目標30%至70%不等,據院校方面表示,所有中
央管理的資訊科技系統和應用系統,均預計會在1999年年底前可完全處理2000年數
位。有關此方面,議員察悉,雖然並無正式的監管規定,但教資會亦要求院校方面
不時報告他們在處理2000年數位問題方面的最新情況。

9.至於會否再有有關2000年數位計劃的撥款要求,庫務局副局長表示,在須由財務
委員會核准的此類建議中,當前的撥款建議可能會是最後一項。政府當局內部或仍
會有數項部門的校正計劃,不過所需款額每項均不足 1,000 萬元,無須財務委員會
核准。就一位議員有關政府內部及相關的非政府機構處理2000年數位的較廣泛問題
,庫務局副局長在答覆時告知議員,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已答允就此事向資訊科技及
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定期報告。

10.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4 -- FCR(98-99)30

總目190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492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補助
經常帳新分目「居所資助計劃」
經常帳新分目「居所資助計劃以外有關房屋的開支」


11.吳清輝議員申報利益,表明他是香港浸會大學的教職員。

12.張文光議員表示,民主黨支持為教資會資助院校合資格的教職員提供擬議的居所
資助計劃。不過,民主黨提出以下供政府當局考慮的關注事項:

  1. 教資會資助院校應制訂有效措施,防止僱員享受雙重房屋福利;

  2. 若有關院校已盡力而仍不能租出或出售空置的公帑資助宿舍,政府應考慮免
    收其有權就該宿舍收取的70%估計租金收入;

  3. 當局應審慎檢討居所資助津貼用作支付租金時領取津貼期最長僅為10年(即有
    權享用居所資助津貼的期限)的規定,因為院校方面需要招聘一些或會在香港
    逗留超過10年的國際知名學者;及

  4. 政府在房屋福利方面減省開支所帶來的長期節省,最終應導致學費減低。

13.自由黨雖支持此項建議,但田北俊議員關注到樓價在過去一年的波動,或會影響
居所資助計劃準受款人的按揭計劃,他並詢問,資助的款額會否因應樓價的變動而
調整。

14.庫務局副局長在回應時扼要地重申,為教資會資助院校建議的居所資助計劃與提
供予公務員者大致相若。她指出,財務委員會在1994年10月已通過向庫務局局長轉
授權力,由1995年4月1日起,根據上年同期的物業價格變動幅度,每年調整公務員
的居所資助津貼額,惟調整幅度不得超過同期內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增幅。議員察
悉,居所資助津貼額自1994年以來增加約 16%,而至目前為止,每年均核准調高津
貼額。庫務局副局長在答覆一位議員時表示,由於檢討價格變動的參考期與調整津
貼額的生效期時間上有差異,每年4月1日生效的經調整津貼額未必能完全反映當時
的樓價。

15.庫務局副局長就此進一步解釋,由於樓價在過去一年左右急跌,居所資助津貼額
可能會下調。政府當局會有需要根據現行的調整機制,檢討上年同期的物業價格變
動幅度,並已因此而向教資會資助院校表明,當局根據居所資助計劃向院校支付的
居所資助津貼額,會如適用於公務員的津貼額般向上或向下調整。

16.關於領取居所資助津貼的人士在有關款額出現變動時所取得的津貼額會否有變,
庫務局副局長澄清,根據現行的公務員規則,居所資助津貼的領款人會根據他在首
次領取該項津貼當日的津貼額表繼續領取款項。有關款額隨後若有修訂,只會適用
於在修訂生效後首次加入居所資助計劃的人員。

17.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5 -- FCR(98-99)31

總目184-- 轉撥各基金的款項
‥分目990 給予賑災基金的款項


18.一位議員關注使用賑災基金撥出的款項作行政用途的問題。行政署副署長就此向
議員保證,政府當局在賑災基金撥出款項後,會以書面提醒有關的非政府機構,賑
災計劃的行政費用必定不可超過撥款總額的5%。這是為了確保撥款的主要部分會用
作賑災之用。在賑災計劃完成後,非政府機構將須就討劃提交一份評估報告,以及
有關撥款用途的已審核帳目。

19.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20. 會議於下午3時15分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