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FC192/98-99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1/F/1/2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第20次會議紀要

日  期 :1999年6月25日(星期五)
時  間 :下午2時30分
地  點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

夏佳理議員(主席)
丁午壽議員
田北俊議員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
何秀蘭議員
何敏嘉議員
何鍾泰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卓人議員
李柱銘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李華明議員
呂明華議員
吳亮星議員
吳清輝議員
馬逢國議員
涂謹申議員
張文光議員
張永森議員
許長青議員
陸恭蕙議員
陳國強議員
陳智思議員
陳榮燦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程介南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宏發議員
黃宜弘議員
黃容根議員
曾鈺成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森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健儀議員
劉漢銓議員
劉慧卿議員
鄭家富議員
司徒華議員
霍震霆議員
羅致光議員
譚耀宗議員
馮志堅議員
鄧兆棠議員

缺席委員:

陳鑑林議員(副主席)
何承天議員
何俊仁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國寶議員
吳靄儀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陳婉嫻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耀忠議員
蔡素玉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俞宗怡女士
庫務局局長

林鄭月娥女士
庫務局副局長

林健強先生
庫務局首席行政主任(一般事務)

陳永生先生
工務局副局長

鄺慶業先生
工務局總助理局長

蘇啟龍先生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

郭禮莊先生
渠務署署長

韓志強先生
渠務署助理署長

彭樂民博士
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

葉澤民先生
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馬錦霖先生
資訊科技署助理署長

張少卿女士
工商局副局長

區汝良先生
海關助理關長

周藹桐先生
海關資訊科技高級參事

黎以德先生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

李百全先生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

鄭文耀先生
教育署助理署長

汪學寧先生
土木工程署總土力工程師(山泥傾瀉勘測)

葉柏操先生
屋宇署總屋宇測量師(斜坡安全)

關錫寧女士
經濟局副局長

傅霞敏女士
經濟局首席助理局長

韋徐潔儀女士
漁農處處長

張文剛先生
漁農處助理處長

列席秘書:

吳文華女士
助理秘書長1

列席職員:

楊少紅小姐
總主任(1)3

袁家寧女士
高級主任(1)4


項目1 -- FCR(1999-2000)22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1999年6月2日所提出的建議

因應工務小組委員會提出的要求,主席同意將PWSC(1999-2000)39號文件分開處理。

2. 此項建議(PWSC(1999-2000)39號文件除外)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1999-2000)39 312DS 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I階段:主要工程施工的監督工作

3. 議員察悉,當局建議將核准預算費增加9,880萬元的原因,是施工期較原定時間為長,因而須延長負責監督工程的駐工地人員的任期,而顧問費用亦因監工期延長而增加。李永達議員重申,他極為關注政府在取消原定合約方面應負的法律責任,特別是政府在仲裁中敗訴時的安排。

4.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回應時,請議員參閱當局向工務小組委員會提供的補充資料(PWSCI(1999-2000)4)。政府當局已在文件內披露所有相關資料,說明政府的立場及導致是次仲裁的情況。根據法律意見,由於仲裁仍在進行,政府當局不能進一步評論法律責任的問題。然而,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向議員保證,待仲裁程序完結後,政府當局會向議員作全面的報告。李永達議員強調,如發現政府在此事上犯錯,事件應交由財務委員會跟進。

5. 劉慧卿議員亦關注李永達議員提出的問題,並詢問如發現政府犯錯,當局會否對個別職員採取紀律處分。渠務署署長答覆時重申,政府當局會進行調查。主席就此表示,有關仲裁的事宜應透過其他渠道跟進。然而他指出,若個案在雙方同意下和解,便不會裁定訴訟各方的責任。

6. 劉慧卿議員提及近日報章上有關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I階段工程再度延誤的報道,渠務署署長解釋,在觀塘至土瓜灣一段的隧道挖掘工程進行時,鑽探機傳動軸曾出現罕見的機械故障。有關承造商目前正在世界各地搜尋更換的配件,預期工程將會延誤3至5個月。由於出現問題的隧道管很短,而逾50%的挖泥工程經已竣工,渠務署署長預計故障事件不會對深層隧道的完工合約造成重大影響。負責該合約的工程師會在稍後階段審定能否依據合約合法地申請將工程延期。渠務署署長答覆劉慧卿議員時表示,負責完成工程的承造商具備足夠的資源及積極性。

7. 至於更多人關注的問題,即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I階段工程會否再度延誤,渠務署署長表示,由於只有約50%的深層隧道挖泥工程經已完成,因此不能絕對保證工程不會再度延誤或出現超支。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及渠務署署長向議員保證,目前用於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的82億元撥款,應足以應付計劃工程的整體成本,而建議增加的9,880萬元核准預算費,亦可透過其他項目節省所得的款項填補。

8. 規劃環境地政局副局長向議員提供有關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的最新資料時指出,當局一直有向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及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季度報告,匯報策略性污水排放計劃第I階段工程的事宜。他答應於日後的報告加入有關工程進度及所遇到的困難的資料,供所有立法會議員參閱。

9. 就此項建議表決時,劉慧卿議員要求將她對此項建議所持的保留意見記錄在案。

10.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2 -- FCR(1999-2000)23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 -- 電腦化計劃
司法機構
‥ 分目A025YL 實施資訊系統策略計劃(第III期)
總目80 -- 司法機構
‥ 分目001薪金

11. 關於因實施司法機構資訊系統策略而獲得的名義上的節省額9,490,000元,以及減免的成本5,543,000元,司法機構副政務長澄清,如司法機構的工作量維持穩定,將可透過削減職員開支節省上述款額。

12. 庫務局副局長就此解釋,倘若有關部門/決策局因推行電腦化而取得可變現的節省額,庫務局會將該部門/決策局的節省額自有關的預算草案中扣除。至於以多個辦事處眾多職員的節省百分比計算的節省額,由於不容易變現,通常的安排是容許各部門保留節省所得的款額,以備應付預期增加的工作量。庫務局副局長向議員保證,財務委員會文件提及的檢討,是指庫務局會密切跟進,倘若預期增加的工作量並無出現,庫務局或會考慮以其他適當的方法處理節省所得的款額。

13. 劉慧卿議員強調,司法機構推行電腦化計劃時,亦應顧及法官的需要。關於司法機構資訊系統策略為法官帶來的直接得益,司法機構副政務長指出,舉例而言,在司法機構資訊系統策略第II期推行的電子化法律參考系統,就可令法官直接受惠。在司法機構資訊系統策略第III期推行的擬議自動化領導資源工具,亦可讓各個法庭的首席法官更有效地調配資源。司法機構副政務長補充,為推行司法機構資訊系統策略各期計劃而設立的各個工作小組,均有法官出任成員。顧問在擬備研究報告時,亦曾諮詢法官的意見。因此,政府當局已注意到,顧及法官的需要十分重要。

14.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3 -- FCR(1999-2000)24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 -- 電腦化計劃
政府總部:工商局
‥ 分目A008XV 電子數據聯通系統
總目31-- 香港海關
‥ 分目001薪金
總目47-- 資訊科技署
‥ 分目001薪金

15. 工商局副局長提及推行電子系統對中小型企業產生的影響時表示,儘管當局已致力協助中小型企業邁向電腦化,但貿易商提交的申請仍可以人手處理。政府與貿易通電子貿易有限公司(下稱"貿易通")簽訂的協議訂有條文,規定可透過非電子媒介提交與貿易有關的文件。工商局副局長指出,據貿易通表示,約30%的客戶每月提交的進出口報關單不足10份,這些客戶或屬於較小型的企業類別。然而,她會向資訊科技及廣播局查證是否備有中小型企業業務自動化規模的統計數字。

16. 關於在打擊逃稅方面的預期效益,海關助理關長表示,透過電腦自動交互核對各種應課稅品許可證的資料,可避免在人手處理過程中或會出現的延誤及人為錯誤,從而可將逃稅的機會減至最低。

17.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4 -- FCR(1999-2000)25

貸款基金
總目252 -- 給予學校/教師的貸款
‥ 新分目「私立學校改善斜坡貸款計劃」

18. 楊森議員表示,民主黨的議員支持現時的建議。吳清輝議員亦認為此項建議合理,並表示予以支持。

19. 至於借貸的學校不能還款的問題,教育署助理署長表示此問題並不存在,因為所有貸款均需抵押,抵押可以是物業的法定押記或銀行擔保。如屬無抵押貸款,申請的學校須提供擔保人。

20. 至於擬議的1億元承擔額是否足以向其他需要協助的私立學校提供貸款,教育署助理署長告知議員,多間學校已接獲建築事務監督發出的危險斜坡修葺令,須進行勘測及鞏固工程,其中16間學校表示難以在短期內籌得資金進行有關工程。他向議員保證,該筆款項應足以為這些學校及更多學校提供貸款。此外,該項貸款計劃是循環的貸款安排,還款會記入該計劃的帳目下,以供再作借貸。

21. 劉慧卿議員詢問為何批准貸款前無須進行經濟狀況調查。教育署助理署長及教育統籌局副局長重申,當局需要盡快協助學校迅速採取補救行動。此舉繼而可保障社會大眾,以及學生和學校職員的安全。他們指出,規定進行經濟狀況調查及訂定有關準則,以確定有關學校是否符合資格,會令發放貸款的過程變得十分費時,有違協助學校迅速採取補救措施的目的。就此,主席表示,要制定進行經濟狀況調查的政策,可能需時甚久,管理此一制度的成本亦會很高。

22. 田北俊議員表示,自由黨的議員支持此項建議。不過,他建議當局決定是否發放免息貸款時,應考慮有關私立學校的財政狀況,而非該學校是否牟利。

23.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回應時表示,政府當局早已向接獲建築事務監督發出的危險斜坡修葺令的22間私立學校查詢其財政狀況,其中16間表示在籌集資金方面有困難。當局制訂現時的建議後,已再次諮詢該22間學校。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回答田北俊議員時補充,在16間需要援助的私立學校當中,13間屬非牟利學校,3間屬牟利性質。

24. 田北俊議員詢問有關"無所損益"的利率。庫務局副局長確認,該利率一向適用於由政府管理的若干貸款,以提供某種形式的援助,但不會構成財政資助。由1999年4月1日起,現行的"無所損益"利率定為較發鈔銀行的平均最優惠貸款利率低兩厘。財務委員會在1999年3月12日考慮有關自置居所資助計劃及居所資助計劃的撥款建議(FCR(98-99)81)時,已察悉此一計算程式。庫務局副局長扼要重述,當局歷年來曾採用多種不同的基準釐定"無所損益"的利率,其中包括按財政儲備的回報率計算。

25. 何秀蘭議員詢問,保養斜坡是否需要經常開支。教育署助理署長回答時澄清,現時的建議旨在向接獲危險斜坡修葺令的私立學校提供一次過的貸款,以支付為不合標準斜坡進行鞏固工程的高昂費用。保養斜坡的經常費用是個別有關學校的責任。議員就此察悉,定期保養包括每年進行小規模的修葺工程及每5年由合資格工程師進行檢查,兩者的費用都並不高昂。

26.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5 -- FCR(1999-2000)26

貸款基金
總目262 -- 漁農鑛產
‥ 新分目「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 -- 給予漁民的貸款」

27. 楊森議員表示,民主黨的議員支持此項建議。他又告知議員,他與蔡素玉議員及黃容根議員曾向政府當局提出受影響漁民的申訴。他對政府當局迅速回應表示讚賞,並促請議員支持此項旨在向受南海休漁期影響的漁民提供低息貸款的建議。他亦指出,據他所知,一些受影響漁民如獲提供貸款渡過目前的難關,將不擬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下稱"綜援")計劃提供的經濟援助。

28. 就此方面,楊森議員要求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調派足夠人手往該署轄下一些社會保障辦事處,處理受影響漁民提出的申請。經濟局首席助理局長表示,根據社署提供的資料,該署已與有關漁民和漁農處檢討過有關情況,並同意重新調配現有職員,以加快處理受影響漁民的綜援申請。

29. 程介南議員確認民主建港聯盟的議員支持此項建議。不過,他關注撥款是否足以應付預計的申請數目,以及擁有長度超過25米的漁船的受影響漁民可獲什麼援助。

30. 漁農處處長回應時指出,根據1997年的調查數字,會受休漁期影響的漁船數目約為1 350艘,此一數字在1998年並無重大變化。當局要求的6,500萬元撥款,應足以向所有受影響船隻提供貸款。至於擁有長度逾25米的漁船的漁民要求獲發放款額較高的貸款,漁農處處長指出,根據得自船廠的資料,5萬元應足以進行基本的維修及保養。要求提供超過5萬元的貸款,很可能涉及更換引擎及購買燃油等開支,與休漁期並無直接關係。

31. 黃容根議員表示,由於在南海實施休漁期的通知期很短,大多數漁民在財政上並無為應付此一情況作好準備。至於諮詢的問題,漁農處處長解釋,當局已成立一個工作小組,研究向受影響漁民提供的援助。 該工作小組的成員包括政府及漁業的代表。她重申,實際上不可能逐一諮詢每名受影響的漁民,而擁有較大漁船的個別漁民要求較高款額的貸款,亦可以理解。漁農處處長同時指出,超過5萬元的貸款要求可由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按現行準則處理。

32. 陳榮燦議員確認香港工會聯合會的議員支持此項建議,並促請政府當局就實施休漁期一事加強與內地當局溝通。

33. 梁劉柔芬議員表示,自由黨的議員支持此項建議。不過,她指出,內地其他地方亦曾執行類似的休漁期規定,並詢問政府當局有否就此事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溝通。

34. 漁農處處長回應時表示,政府當局要到1999年2月底才得悉南海實施休漁期一事,並在1999年3月中旬才接獲內地當局提供的確實實施期。她向議員保證,政府當局會與內地當局緊密溝通,並會留意明年的類似安排。她補充,漁農處與區內的對口機構,即內地的南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保持定期聯絡,但此次在1999年6月及7月實施休漁期,則是中央政府作出的決定。 雖然漁農處知悉同類的休漁期曾在東海及渤海執行後,已在去年要求內地當局確定會否實施任何可能影響本港漁民的休漁期,但卻在1999年3月中旬始獲得此方面的資料。

35. 關於內地當局答允發出若干許可證,供本港漁船在南沙水域捕魚一事,漁農處處長告知議員,約有100艘漁船獲發此類許可證,這些漁船全部均為較大型的 船隻。

36. 劉慧卿議員察悉,南海休漁期將會每年實施,她詢問明年是否需要提供類似的撥款。漁農處處長回應時指出,有了今年的經驗,漁民日後應可適當安排其例行保養的時間,以配合每年的休漁期。舉例而言,漁民可於6月及7月的休漁期間進行基本的維修及保養,代替在農曆新年期間進行此類工作。漁農處處長及經濟局副局長重申,政府當局會諮詢業內人士,研究日後的安排,以解決每年休漁期的問題。

37. 田北俊議員表示,他認為受影響的漁民是小型企業經營者,並歡迎設立擬議的貸款基金,以協助小型企業。他又詢問政府是否定有向若干行業提供財政援助的政策。

38. 庫務局局長回應時重申,根據現行的既定政策,政府不會干預自由市場的運作,亦不會津貼工業或商業活動。政府只會在極為特殊的情況下,才會以貸款方式提供某種型式的援助/寬免。舉例而言,當局推行中小型企業特別信貸計劃,是旨在協助中小型企業渡過流動資金不足的難關。由於政府當局對教育十分重視,因此亦向大學生提供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及無須接受經濟狀況調查的貸款。庫務局局長強調,政府當局會根據每項援助需求的實際情況加以考慮,並無意改變現行不會津貼個別行業/工業的政策。現時的建議是一項特別安排,旨在協助受影響漁民渡過未能預見的難關。因此,她預期明年將無須提出類似的撥款要求,因為屆時漁業應已為每年的休漁期作好充分準備。

39. 田北俊議員詢問有關去年為受紅潮影響漁民而設的另一項貸款計劃。漁農處處長回答時告知議員,該署共批准832項申請。在財務委員會批准的2億元承擔額當中,已借出1億3,000萬元。由於大部分申請人選擇在兩年後償還貸款,因此截至1999年6月25日,已償還的款額為160萬元。

40. 梁劉柔芬議員請當局留意,在推行貨款計劃時,應考慮受影響漁民的還款能力。她亦關注政府當局日後處理紅潮問題的策略。

41. 漁農處處長表示,現時的建議與為紅潮問題而設立的貸款計劃,實為兩類不同的漁民而設。前者為出海捕魚的漁民而設,後者為從事海魚養殖的漁民而設。關於整體的政策,她確認政府當局已實施《香港紅潮監察及管理顧問研究》所建議的一些改善措施。

42.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43. 會議於下午4時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