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

立法會FC88/98-99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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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CB1/F/1/2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第9次會議紀要

日  期 :1998年11月27日(星期五)
時  間 :下午2時30分
地  點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

夏佳理議員(主席)
陳鑑林議員(副主席)
丁午壽議員
田北俊議員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
何秀蘭議員
何承天議員
何俊仁議員
何敏嘉議員
何鍾泰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卓人議員
李柱銘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李華明議員
吳亮星議員
吳清輝議員
吳靄儀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馬逢國議員
涂謹申議員
張文光議員
張永森議員
許長青議員
陳國強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智思議員
陳榮燦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梁耀忠議員
程介南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宏發議員
黃容根議員
曾鈺成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森議員
楊耀忠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健儀議員
劉漢銓議員
劉慧卿議員
蔡素玉議員
鄭家富議員
司徒華議員
羅致光議員
譚耀宗議員
馮志堅議員
鄧兆棠議員

缺席委員 :

李國寶議員
呂明華議員
陸恭蕙議員
黃宜弘議員
劉皇發議員
霍震霆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俞宗怡女士
庫務局局長

林鄭月娥女士
庫務局副局長

林健強先生
庫務局首席行政主任(一般事務)

鄺其志先生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蔡釧嫻女士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首席助理局長

陳育德先生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

莊誠先生
經濟局首席助理局長

林超英先生
香港天文台助理台長

蔡曉芬女士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

陳嘉琪博士
教育署課程發展處總監
列席秘書 :
吳文華女士
助理秘書長1
列席職員 :
楊少紅小姐
總主任(1)3

袁家寧女士
高級主任(1)4
項目1 -- FCR(98-99)46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1998年11月4日所提出的建議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2 -- FCR(98-99)47

總目180 --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非經常帳新承擔額「電影發展基金」

2.周梁淑怡議員和馬逢國議員申報利益,表明他們是電影服務諮詢委員會的委員。

3.部分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當局未有提供充分理據,證明須撥出1億元成立
擬議的電影發展基金(下稱"基金"),他們特別提到,討論文件並無就其列出的6 個目標
提供詳細資料,而這些目標是日後獲得資助的計劃所應致力達到的。雖然他們原則上
贊同當局應向本地電影業提供更多協助,但他們質疑該基金能否有效促進電影業的健
康和長遠發展。

4.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在回應時指出,雖然設立該基金不一定必然可促進本地電影
業的發展,但當局向值得推行的計劃提供資助,將會提高本地製作的質素,最終會令
電影業受惠。關於討論文件中列出的 6個目標,他表示,若有關計劃能達到其中任何
一個目標,當局就會考慮給予資助。然而,由於當局須就每項撥款申請作出個別考慮
,若沒有具體計劃的詳情,他在現階段未能說明某項計劃會否獲得資助。

5.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進一步強調,對於何種類型的計劃會符合資格獲得撥款,政
府當局並無預定的想法。不過,他告知議員,電影業已建議在基金之下撥出一筆種子
基金,鼓勵業界製作更多具創意和多元化的電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補充,
一些電影從業員已表示有興趣申請撥款,以提高他們利用烟火製造特別效果的技巧。

6.關於基金分配撥款的問題,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證實,雖然當局建議分 5年使用
該筆1億元的基金,但在分配撥款時會作彈性處理,使同一年內值得推行的所有計劃
均可從該基金受惠。至於該基金可否以貸款,而非補助金的形式提供資助,資訊科
技及廣播局局長表示,由於資助的形式會根據有關計劃的性質而定,因此當局有可
能會以貸款形式提供資助。他補充,電影服務統籌科會密切監察受資助計劃的進展
和成果。

7.李卓人議員關注到,猖獗的盜版問題嚴重損害本地的電影業。他認為,若當局不打
擊盜版活動,該基金對於促進本地電影業發展可能只有很少成效。資訊科技及廣播局
局長在回應時表示,有關版權的相關法例近年已作出修訂,以堵塞可能出現的漏洞,
而政府當局亦已加強執法行動。他重申,當局除了在這幾方面作出努力外,亦有需要
為本地電影業提供更多支援,例如提升業界的專業及技術水平。

8.察悉票房收入在過去數年急劇下降,劉慧卿議員詢問,在本地電影業的投資為何會
大幅減少,她並要求獲得更多這方面的資料。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在答覆時表
示,當局以往並無本地電影業投資額的統計數字,因此他不能就投資額大幅減少的原
因作出猜測。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再次強調,投資者是否願意在業內投資,與該行
業的盈利能力有關。雖然籌集資金和有關的財務安排基本上屬於商業問題,但資訊科
技及廣播局局長重申,政府會致力提供一個有助本地電影業健康發展的有利環境,藉
此吸引投資。

9.周梁淑怡議員雖察悉議員的關注,但她指出該基金值得支持,因為本地電影業多年
來一直促請當局提供更多支援和協助,基金是政府當局首次在這方面採取的重要步驟
。電影業及前立法局內有關的事務委員會曾倡議成立電影發展局,但遭政府當局否決
。關於投資的問題,周梁淑怡議員估計,在10年前,業界每年製作約100 齣本地電影
,但現時的數字已下降至大約50至60齣。她強調,本地電影業面對困難重重,確實需
要更多支援。然而,她承認業界必須提供意見,以確保當局能妥善和有效地運用該基
金,使該行業得以受惠。她並重申,當局有需要廣泛諮詢業界,以了解他們的需要。

10.楊森議員、司徒華議員及劉慧卿議員均認為,政府當局應撤回此項目,並在諮詢本
地電影業後才重新提交建議。劉慧卿議員表示,她不會支持以現時形式提出的建議,
因為當局並無在此項建議中清楚指出該基金如何能達致其目標。

11.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在回應時表示,政府當局在最後制定現時的建議時,已諮詢
電影業、學者、戲院經營商、立法會有關的事務委員會,以及電影服務諮詢委員會的
意見。他指出,由於業界關注到該基金的撥款會分5 年使用,政府當局已答允採取適
當的靈活性。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並證實,唯一未獲政府當局接納的具體建議,是
向商業製作的電影提供直接的財政資助,因為這個做法與該基金的目標不符。關於業
界在此項基金的參與程度,他表示,擬設的審核委員會將會由他出任主席,負責審核
申請計劃,成員並包括與業界有緊密聯繫的非官方人士。他促請議員投票支持此項建
議,並重申在撥款獲得通過後,政府當局會為業界舉行研討會和簡報會,介紹基金的
目的和運作。

12.至於協助某個行業或界別的現行建議是否前所未有的做法,庫務局局長表示,當局
亦有其他為指定用途而設的基金,例如優質教育基金、禁毒基金及應用研究基金。為
工商活動提供財政支援的其他資助計劃,包括中小型企業特別信貸計劃、服務業支援
資助計劃及工業支援資助計劃。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並提到國際盛事基金和旅遊業
發展基金,此等基金和現時的建議類似,也是旨在協助單一個行業。

13. 楊森議員表示,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會投棄權票。

14.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33位議員贊成此項目,3位議員反對,12位議員投棄權票。

贊成的議員:
丁午壽議員田北俊議員
朱幼麟議員何世柱議員
何承天議員何鍾泰議員
李家祥議員李啟明議員
吳亮星議員吳清輝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馬逢國議員
許長青議員陳國強議員
陳婉嫻議員陳智思議員
陳榮燦議員陳鑑林議員
梁智鴻議員梁劉柔芬議員
梁耀忠議員程介南議員
黃宏發議員黃容根議員
曾鈺成議員楊孝華議員
楊耀忠議員劉江華議員
劉漢銓議員蔡素玉議員
譚耀宗議員馮志堅議員
鄧兆棠議員
(33位議員)


反對的議員:
何秀蘭議員
李卓人議員
劉慧卿議員
(3位議員)

棄權的議員:
何敏嘉議員李永達議員
李柱銘議員李華明議員
涂謹申議員張文光議員
張永森議員單仲偕議員
楊森議員劉千石議員
司徒華議員羅致光議員
(12位議員)

15.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3 -- FCR(98-99)48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 -- 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香港天文台
- 新分目「多用途輸送衞星氣象數據地面接收系統」

16.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4 -- FCR(98-99)49
總目40 -- 教育署
- 分目700 一般其他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就尋求有效的策略照顧小學生在學習能力上的個別差異而進行的研究」

17.張文光議員雖承認有需要進行擬議的研究,但他質疑,既然有關的顧問極有可能會
是已獲公帑資助的本地高等院校,是否有需要在預算費中撥出88萬元,以支付顧問辦
公地方的開支。他補充,他曾就優質教育基金的撥款申請提出同樣的質疑。該項申請
為類似的開支要求額外收取15%的費用。

18.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在答覆時表示,該88萬元是用以支付某些若非由於該項顧
問研究便無需支出的營運開支。她強調,有關數字僅屬估計,在招標工作有競投結果
後,當局才會知悉實際的收費。關於優質教育基金所作的安排,她澄清謂,當局可在
工程計劃的總預算中,列入一筆根據實際開支,而非固定百分比計算的款額,以支付
辦公地方及/或與運作有關的開支。

19.議員察悉,雖然當局會邀請本地高等教育院校投標承辦這項研究,但中標者未必定
會是其中一間高等教育院校。若然如此,有關辦公地方的撥款便會適用。至於若中標
者是受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的院校,應否取消88萬元承擔額的問題,庫
務局副局長指出,由於委託進行的顧問研究基本上會是教育署和有關院校之間的協議
,因此不宜在他們的合約內強行加入該項條件。但她補充,教育署可就應如何提供此
等開支,與有關院校自行商定或協議一些其他安排。

20.有關高等教育院校可能接受雙重津貼(即獲政府資助其各項活動及就政府計劃收取
間接費用)的關注,庫務局副局長解釋,在訂定教資會資助院校的3年期撥款時,政府
已考慮到院校來自學費以外的其他收入。政府所提供的資助已扣除院校所進行的顧問
研究及出租其校園設施等一類的收入。在現時的3 年期內,當局已假定該等其他收入
佔教資會資助院校整體營運費用的約4.6%。庫務局副局長並表示,根據現時的撥款原
則,若受資助院校提供的服務並非在其獲資助的範圍內,則有關院校應要求全數收回
有關的費用,包括行政方面的間接費用。在這方面,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向議員
保證,政府當局會仔細審查每項建議的資金需求,以確保當局在把顧問研究批予教資
會資助院校承辦時,不會出現資源重複的問題。

21.張文光議員質疑當局為何向參加計劃的10所試點小學提供財政資助,教育統籌局首
席助理局長在答覆時證實,總數達150萬元的非經常津貼,是用以支付此等學校在進行
研究的3年期內可能導致的間接費用。

22.田北俊議員提出,當局在計算顧問服務的員工開支時,採用了把高級講師級人員每
日5,000元酬金乘以46日的公式,他關注到這種做法會否導致當局向該名負責的講師支
付雙倍的薪酬,並詢問有關費用會由講師還是有關的院校收取。

23.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在回應時重申,上述數字是根據現行做法計算出來的預算
,僅作預算用途,當局會在收到標書後始能確定實際的費用及收款人。

24. 吳清輝議員察悉議員的質疑和關注時指出,收取15%費用是本地高等教育院校的一
貫做法,以便在提供顧問服務時支付行政方面的間接費用。與美國各大學收取的40%
費用比較,此收費水平實屬合理。至於每日酬金,吳清輝議員表示,該等費用通常是
支付予高等教育院校,而不是教學人員。他並表示,各大學視提供顧問服務為一種社
會服務,以及藉此賺取用作其本身發展的額外資源。

25.數位議員詢問擬議的顧問研究的成效,以及有何可行的策略,可以照顧修讀同一年
級的小學生在學習能力上的個別差異。何承天議員關注到,該等試圖減少差異的措施
可能會令表現良好學生的水平下降。

26.教育署課程發展處總監在回應時解釋,政府當局知悉學生在學習能力上有個別差異
而導致的問題,而當局備有一連串措施,包括輔導教學和學生輔導,以解決有關問題
。該項顧問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加強持續進行的措施,並鑑定新的策略,作更廣泛的
應用。她並證實,該等策略最終應務求改善成績較差學生的學術表現,使他們的表現
可與表現良好的學生看齊。

27.劉慧卿議員、吳靄儀議員及梁耀忠議員均認為沒有需要委託進行擬議的顧問研究。
他們認為,降低教師與學生的比率或縮減每班人數,可更直接和有效地處理同一班級
內學生學習能力有差異的問題。劉慧卿議員並警告當局不應利用顧問研究,擱置任何
有可能縮減每班人數的計劃。

28.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在回應時強調,將會在10所小學試行不同策略的擬議研究
,為期 3 年,是教育委員會獨立進行的九年強迫教育檢討所提出的一項建議。她並向
議員保證,政府當局正不斷致力為學校提供更多教師,以改善教師與學生的比率。教
育署課程發展處總監就此指出,目前並無結論性的教育研究證明班級的人數愈少,教
學方面必然會更具成效。她並特別提出,香港有需要制定合適的策略,以配合其獨特
的情況和限制,她並且指出,西方的教育學家已表示有興趣更深入了解亞洲的教育制
度,研究這些制度如何處理班級內學生人數較多的情況。

29.何秀蘭議員詢問當局為該項研究所甄選的10所小學所採取的準則,教育署課程發展
處總監在回應時解釋,有關準則分為兩方面。首先,當局會鑑定一些其學生在香港學
科測驗中的分數出現很大標準偏差的學校;其次,當局會請該等學校證實是否有意參
加該項研究,並就已鑑定的問題指出有關的情況是否嚴重,以及校方對此問題的關注
程度。教育署亦會選出一些屬於某類典型的學校(例如鄉村學校),以便日後在類似背
景的學校中應用有效的策略。教育署課程發展處總監並表示,當局初步會透過觀察有
關學生在 3 年研究期內的進展及其表現的轉變,以評估已選用的一項或多項策略的成
效。

30.楊耀忠議員和司徒華議員雖表示支持該項建議,但他們關注政府當局是否已作出準
備實行該項顧問研究所提出的建議,特別是會否提供必需的資源,以便有效推行該等
建議。

31.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在回應時重申,政府當局會非常重視該項研究及其建議。
但她表示,在現階段確定會否採取某些策略實屬言之過早。關於推行新措施的資源問
題,庫務局局長表示,若需要額外資源,教育統籌局局長將需要透過既定的資源分配
機制提出要求。政府當局在現階段不宜就該等工作的資源分配作出任何確實的承諾。

32. 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43位議員贊成此項目,5位議員反對,並無棄權票。

贊成的議員:
丁午壽議員田北俊議員
朱幼麟議員何世柱議員
何承天議員何敏嘉議員
何鍾泰議員李永達議員
李柱銘議員李家祥議員
李啟明議員李華明議員
吳亮星議員吳清輝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涂謹申議員
張文光議員張永森議員
許長青議員陳國強議員
陳婉嫻議員陳智思議員
陳榮燦議員陳鑑林議員
梁智鴻議員梁劉柔芬議員
單仲偕議員黃宏發議員
黃容根議員曾鈺成議員
楊孝華議員楊森議員
楊耀忠議員劉千石議員
劉健儀議員劉漢銓議員
蔡素玉議員鄭家富議員
司徒華議員羅致光議員
譚耀宗議員馮志堅議員
鄧兆棠議員
(43位議員)

反對的議員:
何秀蘭議員
李卓人議員
吳靄儀議員
梁耀忠議員
劉慧卿議員
(5位議員)

33.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34. 會議於下午4時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