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1999-2000)37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7月9日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運輸署
新分目「擴展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


    請各委員批准開立為數2,516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把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擴展
    至本港其他重要路段。

問題

超速駕駛的個案數字偏高,是快速公路和交通黑點出現嚴重交通意外的主因。

建議

2.我們建議增購八套偵察車速數碼攝影機組,分別安裝在本港多處地方,以對付超速
駕駛的問題,估計所需費用為2,516萬元。

理由

3.超速駕駛仍是本港一個嚴重的問題。1998年,因超速駕駛導致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
約有1 300宗,約佔全年導致有人受傷的意外總數的9%。1996至1998年,香港警務處
(下稱「警方」) 平均每年發出約200 000張超速駕駛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通知書/傳
票,約佔駕駛者觸犯的違例行車事項總數的30%。隨着多條新快速公路相繼通車,在
快速公路上超速駕駛的個案數字急劇上升,1997年的升幅為60%,1998年的升幅則為
103%(1996年有19 635宗,1997年上升至31 333宗,1998年則升至63 454宗)。過往
三年,因超速駕駛導致死亡的人數,平均每年有7人,嚴重受傷的則有24人。

4.當局自1999年年初開始實行一項初步計劃,在吐露港公路某些路段多處地點輪流安
裝兩套偵察車速攝影機組。初步研究顯示,這項計劃實行後首三個月內,超速車輛(
時速超逾車速限制15公里的車輛)的數目顯著減少,減幅超過50%,而導致有人受傷
的交通意外的數字亦減少40%。海外的經驗亦顯示,裝設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能有效
阻遏駕駛者超速駕駛1。為對付超速駕駛問題,我們建議在未來三年內增購八套攝影機
組,安裝在交通意外和超速駕駛個案數字偏高的重要路段(例如屯門公路、北大嶼山公
路、東區走廊、吐露港公路(未裝有攝影機組的路段)和粉嶺公路)沿路60個拍攝地點。

5.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是由一套手提數碼攝影機組、一條附連機箱的攝影機柱,以及
一套設於警方辦事處的中央電腦所組成。攝影機組安裝在攝影機箱內,連接車速偵察
器,在車輛違例超速時,偵察器會啟動攝影機拍攝照片。拍攝得的照片會貯存在電腦
磁碟內,然後下載至中央電腦,以便確認違例車輛的車牌號碼,再檢索有關車主的資
料。這個系統會自動列印所需的文件,例如照片、索取違例駕駛者資料的信件、定額
罰款通知書、發出傳票申請書和擬檢控通知書。這些攝影機組會24小時監察各路段的
情況,大大提高阻嚇作用和加強執法能力。

6.攝影機組會輪流安裝在各個地點。日後,我們會根據現行擴展計劃的成效,以及屆
時自動偵察科技的發展,檢討是否需要把這項計劃進一步擴展至其他地區,以及相關
的人手需求。

7.傳統的車速偵察設備,例如雷射測速儀和雷達,均需由人手操作。一小段道路便需
要一支最少包括兩名警務人員的隊伍2負責,且只能維持一段短時間。我們相信在擴
展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後,警方在超速駕駛違例事項方面的監察和執法能力會大為提
高,這是人手操作方式無法辦到的。

對財政的影響

非經常費用

8.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總額為2,516萬元,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攝影機系統,包括攝影機箱和附屬設備
13.35
    (i)數碼攝影機組
4.29
    (ii)攝影機柱連機箱
5.38
    (iii)外置閃光燈
2.82
    (iv)電箱
0.86
(b)電腦系統、軟件和附屬設備 0.65
(c)在拍攝地點進行安裝工程(包括土木工程)、系統
測試、試行運作,以及員工訓練

7.60
(d)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收費和其他工程管理服務費用
1.27
(e)應急費用〔(a)至(d)項的10%〕
2.29


_____
總計
25.16


_____


9.關於第8段(a)項,1,335萬元的費用是用以購置八套偵察車速數碼攝影機組,每套機
組包括一部攝影機和一個供處理和貯存資料的微處理器;63套攝影機箱連機柱(包括
三套作後備用途),攝影機箱用以放置攝影機組,而機柱則用以在拍攝地點支承攝影
機箱,使之升至適當高度進行拍攝;63套外置閃光燈(包括三套作後備用途),用以
拍攝在快線行駛的車輛;以及63個電箱(包括三個作後備用途),用以存放供電裝置。

10.關於第8段(b)項,65萬元的費用是用以設立一套具備光學字元識別功能的中央電腦
,以及專為這個裝置而設計的軟件,用以處理車輛識辨工作,並把中央電腦連接警方
的交通運作管理系統。

11.關於第8段(c)項,760萬元的費用是用以裝設機柱、外置閃光燈、電箱和交通標誌;
在60個拍攝地點敷設電纜管道和進行修建工程;在安裝系統後進行測試及試行運作;
以及為警務人員提供系統操作訓練。

12.關於第8段(d)項,127萬元是用以支付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服務費用,服務範圍包括
招標工作、實地監督、機電工程測試及試行運作;以及增聘兩名合約員工,負責工程
進行期間的工程管理、聯絡和監督工作。

13. 估計現金流量如下 -


百萬元
2000-2001 6.12
2001-2002 9.48
2002-2003 9.56

_____
總計 25.16

_____


經常費用

14.我們會分期增設拍攝地點。警方在接收這些地點後,便會即時使用有關系統,並負
責日後的維修保養工作。估計支援和維修保養經擴展的系統每年所需增加的經常費用
如下 -


2000-01
千元
2001-02
千元
2002-03
千元
2003-04
和以後每個年度
千元
(a)設備維修保養 0 0 0 780
(b) 員工開支 1,460 5,535 9,201 7,844

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總計 1,460 5,535 9,201 8,624

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

15.關於第14段(a)項,有關開支會由2003-04年度起,即全面實施計劃後開始支付,費
用包括經擴展系統在60個拍攝地點的硬件和軟件維修保養費用。

16.關於第14段(b)項,有關開支是用以支付警方須增加人手以負責經擴展系統的日常
運作所需的全部費用。鑑於系統會分期擴展,警方在2000-01年度共需增加12名人員
,以處理超速駕駛個案的調查和執行工作;在2001-02年度,所需人手會增至22名;
在2002-03年度則會增至29名;其後由2003-04年度起便減至22名。經常員工開支的詳
細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推行計劃

17. 我們建議按照下述時間表擴展這個系統 -

工作預計完成日期
(a) 招標工作 2000年3月
(b) 合約生效 2000年3月
(c) 拍攝地點場地準備工作 2000年6月
(d) 移交中央電腦系統 2000年12月
(e) 移交攝影機系統
    第1期 - 12個拍攝地點/2套攝影機組
2000年12月
    第2期 - 24個拍攝地點/3套攝影機組
2001年12月
    第3期 - 24個拍攝地點/3套攝影機組
2002年9月
(f) 合約完成 2002年9月

背景資料

18.為加強執法工作和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我們在《一九九八年施政報告施政方針》中
公布,當局會在一些重要地點安裝高科技儀器(例如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和衝紅燈攝
影機系統),並研究如何最有效應用自動偵察科技,以提高資訊處理和檢控工作的效
率。在1996年,當局已根據獲轉授的權力,開立一筆為數30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
沿吐露港公路若干路段裝設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作為一項初步計劃。

---------------------------------


運輸局
1999年6月



FCR(1999-2000)37 附件


香港警務處經常員工開支分項數字


年度 警務人員 人數
(累計)
員工開支總額
千元
2000-2001 警長 3 537
警員 5 635
文書助理 4 288
總計 12 1,460
2001-2002 警長 5 1,969
警員 9 2,412
文書助理 8 1,154
總計 22 5,535
2002-2003 警長 6 2,998
警員 12 4,094
文書助理 11 2,109
總計 29 9,201
2003-2004
和以後每個年度
警長 5 2,685
警員 9 3,428
文書助理 8 1,731
總計 22 7,844

上述人員須負責執行和調查工作,詳情載於下文。

執行工作

2.由2000-01年度開始,警方需要增加一名警長和一名警員,負責有關的執行工作,例
如把攝影機組安裝在拍攝地點;經一段時間後拆除攝影機組,再安裝在其他地點;以
及監察所需設備的安裝工作。該名警長亦須監督衝紅燈攝影機系統的運作。

調查工作

3.在2000-01年度,警方需要增加10名人員(包括2名警長、4名警員和4名文書助理),負
責調查工作;在2001-02年度,所需人手增至20名(包括4名警長、8名警員和8名文書助
理);在2002-03年度,則增至27名(包括5名警長、11名警員和11名文書助理),原因是
屆時會有更多攝影機組裝妥。由2003-04年度開始,人手需求會減至 20名(包括4名警
長、8名警員和8名文書助理),原因是預計上述系統實施一段時間後,超速個案將會減
少。

4.這些人員須負責超速駕駛違例事項的調查工作,例如從第三代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
綜合資料電腦系統查核車主的身分;發出警務處表格571,要求車主/違例駕駛者確
認違例駕駛者的資料;在確定違例駕駛者的身分後發出傳票;當警務處表格571無人
認收時找出車主或駕駛者所在;確保文件載有法庭所需的一切資料;以及備存有關記
錄。

5. 人手需求是根據需要處理的超速駕駛個案的數目計算得出。


2000-01 2001-02 2002-03 2003-04
安裝的攝影機組數目 2 5 8 8
預計每月個案數目 1 600-2 000 3 200-4 000 4 400-5 500 3 200-4 000
人手



警長 2 4 5 4
警員 4 8 11 8
文書助理 4 8 11 8
總計 10 20 27 20


6.根據過往經驗,預計在第一年內,每套偵察車速攝影機組每月可偵察到800至1 000
宗需要處理的個案。系統運作一年後,預計個案的數目會減少50%。每名警員/文書
助理每月所處理的個案預計為200宗。每支調查隊的人手比率約為一名警長對四名警
員/文書助理。該名警長亦須監察衝紅燈攝影機系統所偵察個案的調查工作。


1. 1990至1996年在日本和1995年在英國進行的研究顯示,裝設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後,超速駕駛行
為、路面平均車速和與超速駕駛有關的意外數字,最低限度可減少15%。

2. 如以人手操作,便須由一至兩名警務人員採用手提或固定的雷射測速儀偵察超速的車輛,並須
由另一名警務人員負責截停違例車輛,即場提出檢控。此外,警方亦可使用安裝在交通巡邏車上
的其他偵速設備,以偵察超速駕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