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1999-2000)38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9年7月9日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運輸署
新分目「擴展衝紅燈攝影機系統」


    請各委員批准開立為數1,62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把衝紅燈攝影機系統擴展至
    本港其他燈號控制路口。

問題

車輛在燈號控制路口衝紅燈屬危險行為,亦是大部分車輛交叉相撞意外的成因。

建議

2.我們建議增購12套衝紅燈數碼攝影機組,分別安裝在本港多個燈號控制路口,以對
付車輛衝紅燈的問題,估計所需費用為1,620萬元。

理由

3.車輛衝紅燈仍是本港一個嚴重的問題。1993至1998年,平均每年約有26 000宗交通
燈違例事項,其中車輛衝紅燈約佔90%。至於與車輛衝紅燈有關的交通意外,則每年
約有365宗。過往三年,因車輛衝紅燈造成死亡的人數平均每年有八人,嚴重受傷的
則有85人。

4.1993年,本港首次引入衝紅燈攝影機系統,以阻遏駕駛者衝紅燈。在1995和1996年
再擴展這類系統,結果顯示在衝紅燈拍攝地點發生的違例個案大幅下降約43%至55%
。海外的經驗亦顯示,衝紅燈攝影機系統對車輛衝紅燈能起有效的阻嚇作用1

5.車輛衝紅燈違例事項每天約有80宗,而偵察不到的違例個案數目可能遠超這個數字
。現時,我們共有13套衝紅燈攝影機組,供安裝在38個拍攝地點。在1999-2000年度內
,我們會利用三套新的攝影機組,增設13個衝紅燈拍攝地點。為了使衝紅燈攝影機系
統在全港產生更廣泛的阻嚇作用,我們需要擴大該系統的覆蓋範圍。因此,我們建議
在未來三年,增購12套攝影機組,安裝在60個新的拍攝地點。這些拍攝地點均是本港
各區車輛衝紅燈行為/意外數字偏高的燈號控制路口或其他重要地點。

6.衝紅燈攝影機系統由一套手提數碼攝影機組、一條附連機箱的攝影機柱和一套設於
香港警務處(下稱「警方」)辦事處的中央電腦所組成。攝影機柱連同放置在攝影機箱
內的攝影機組會裝設在路口過後約15米的行人路上,而偵察器則設於行車道的停車線
附近。當車輛衝紅燈時,攝影機組便會啟動,拍攝車輛的照片。拍攝所得的照片會貯
存在電腦磁碟內,然後下載至中央電腦,以便確認違例車輛的車牌號碼,再檢索有關
車主的資料。這個系統會自動列印所需的文件,例如照片、索取違例駕駛者資料的信
件、定額罰款通知書、發出傳票申請書和擬檢控通知書。這些攝影機組會24小時運作
,以監察燈號控制路口,這樣做可大幅提高阻嚇作用和加強執法能力。

7.攝影機組會輪流安裝在各個地點。日後,我們會根據現行建議的推行成效,以及屆
時自動偵察科技的使用情況,檢討是否需要把這項計劃進一步擴展至其他地區,以及
相關的人手需求。

8.除上述系統外,阻遏車輛衝紅燈的唯一辦法,是靠人手執行。一個路口需要有最少
兩名警務人員駐守,查看車輛有否衝紅燈。這方法既耗用大量人手,又不能提供具體
證據,證明駕駛者違例,且無可避免會引起爭拗,而衝紅燈攝影機組則能拍攝照片作
為證據。此外,衝紅燈攝影機系統可以全日24小時自動運作,這種執法能力是人手無
法辦到的。

對財政的影響

非經常費用


9.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總額為1,620萬元,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攝影機系統,包括攝影機箱和附屬設備
8.24
    (i)數碼攝影機組
5.54
    (ii)攝影機柱連機箱
2.35
    (iii)電箱
0.35
(b)電腦系統、軟件和附屬設備
0.65
(c)在拍攝地點進行安裝工程(包括土木
工程)、系統測試、試行運作,以及員
工訓練

4.57
(d)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收費和其他工程
管理服務費用

1.27
(e)應急費用[(a)至(d)項的10%]
1.47


______
總計
16.20


______


10.關於第9段(a)項,824萬元的費用是用以購置12套數碼衝紅燈攝影機組,每套機組包
括一部攝影機和一個供處理和貯存資料的微處理器;63套攝影機箱連機柱(包括三套作
後備用途),攝影機箱用以放置攝影機組,而機柱則用以在拍攝地點支承攝影機箱,使
之升至適當高度進行拍攝;以及63個電箱(包括三個作後備用途),用以存放供電裝置。

11.關於第9段(b)項,65萬元的費用是用以設立一套具備光學字元識別功能的中央電腦
,以及專為這個裝置而設計的軟件,用以處理車輛識辨工作,並把中央電腦連接警方
的交通運作管理系統。

12.關於第9段(c)項,457萬元的費用是用以安裝機柱和電箱;在60個拍攝地點的行車道
上敷設偵察器,並在行人路下面鋪設電纜管道和設置相關的混凝土箱;在安裝系統後
進行測試及試行運作;以及為警務人員提供系統操作訓練。

13.關於第9段(d)項,127萬元是用以支付機電工程營運基金的服務費用,服務範圍包括
招標工作、實地監督、機電工程測試及試行運作;以及增聘兩名合約員工,負責工程
進行期間的工程管理、聯絡和監督工作。

14. 估計現金流量如下-

年度 百萬元
2000-2001 2.40
2001-2002 6.80
2002-2003 7.00

_____
總計 16.20

_____


經常費用

15.我們會分期增設拍攝地點。警方在接收這些地點後,便會即時使用有關系統,並負
責日後的維修保養工作。估計支援和維修保養經擴展的系統每年所需增加的經常費用
如下-


2000-01
千元
2001-02
千元
2002-03
千元
2003-04
和以後每個年度
千元
(a)設備維修保養 0 0 0 780
(b)員工開支 127 580 978 978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總計 127 580 978 1,758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16.關於第15段(a)項,有關開支會由2003-04年度起,即全面實施計劃後開始支付,費
用包括經擴展系統在60個拍攝地點的硬件和軟件維修保養費用。

17.關於第15段(b)項,有關開支是用以支付警方須增加人手以負責經擴展系統的日常
運作所需的全部費用。在2000-01年度,警方需要增加一名警員,而由2001-02年度起
,則需要增加兩名人員(包括一名警員和一名文書助理),負責衝紅燈個案的調查和執
行工作。經常員工開支的詳細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推行計劃

18. 我們建議按照下述時間表擴展這個系統-

工作 預計完成日期
(a) 招標工作2000年3月
(b) 合約生效2000年3月
(c) 拍攝地點場地準備工作2000年6月
(d) 移交中央電腦系統2000年12月
(e) 移交攝影機系統
    第1期-5個拍攝地點/1套攝影機組
2000年12月
    第2期-29個拍攝地點/5套攝影機組
2001年12月
    第3期-26個拍攝地點/6套攝影機組
2002年9月
(f) 合約完成2002年9月


背景資料

19.為加強執法工作和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我們在《一九九八年施政報告施政方針》中
公布,當局會在一些重要地點安裝高科技儀器(例如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和衝紅燈攝影
機系統),並研究如何最有效應用自動偵察科技,以提高資訊處理和檢控工作的效率
。當局已根據獲轉授的權力,分別在多個年度開立新承擔額。1991和1993年的承擔額
為 48 萬元和300萬元,而1995和1996年則分別為400萬元和600萬元,用以在51個地點
裝設衝紅燈攝影機系統。


----------------------


運輸局
1999年6月



FCR(1999-2000)38附件


香港警務處經常員工開支分項數字


年度 警務人員 人數
(累計)
員工開支總額
千元
2000-2001 警長 0 0
警員 1 127
文書助理 0 0
總計 1 127
2001-2002 警長 0 0
警員 2 508
文書助理 1 72
總計 3 580
2002-2003
和以後每個年度
警長 0 0
警員 2 762
文書助理 1 216
總計 3 978


上述人員須負責執行和調查工作,詳情載於下文。

執行工作

2.由2000-01年度開始,警方需要增加一名警員負責有關的執行工作,例如把攝影機組
安裝在拍攝地點;經過一段時間後拆除攝影機組,再安裝在其他地點;以及監察所需
設備的安裝工作。該名警員會由負責監察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運作的警長監督。

調查工作

3.由2001-02年度開始,警方需要增加兩名人員(包括一名警員和一名文書助理)負責衝
紅燈個案的調查工作,例如從第三代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綜合資料電腦系統查核車主
的身分;發出警務處表格571,要求車主/違例駕駛者確認違例駕駛者的資料;在確
定違例駕駛者的身分後發出傳票;當警務處表格571無人認收時找出車主或駕駛者所
在;確保文件載有法庭所需的一切資料;以及備存有關記錄。

4.人手需求是根據預計需要處理的衝紅燈個案的數目計算得出。


2000-01 2001-02 2002-03 2003-04
安裝的攝影機組數目 1 6 12 12
預計每月個案數目 60-80 330-440 540-720 360-480
人手



警長 0 0 0 0
警員 0 1 1 1
文書助理 0 1 1 1
總計 0 2 2 2


5.根據過往經驗,預計在第一年內,每套衝紅燈攝影機組每月可偵察到60至80宗需要
處理的個案。系統運作一年後,預計個案數目會減少50%。每名警員/文書助理每月
所處理的個案預計為200宗。每支調查隊的人手比率約為一名警長對四名警員/文書
助理。兩名警員/文書助理會由負責監察偵察車速攝影機系統運作的警長監督。


1. 墨爾本在1983年引入衝紅燈攝影機系統後,車輛在直角彎位相撞的意外減少了30%。新加坡裝設
這系統後,在1986年所錄得的交通燈違例個案亦減少了40%。澳洲實施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衝紅燈
攝影機系統)後,在1990至1996年期間,交通意外的死亡人數減少超過一半,亦避免發生約10 000宗
嚴重受傷和66 000宗其他受傷意外。